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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19http://www.gov.cn/xinwen/2021-07/16/content_562554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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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19http://www.gov.cn/xinwen/2021-07/16/content_562555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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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9日,国家外汇管理局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专题辅导报告会。党史学习教育中央宣讲团成员、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院长曲青山作专题辅导报告。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潘功胜主持报告会,中央第二十四指导组相关同志到会指导。 曲青山以“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的政治宣言”为题,深刻阐述了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深入解读了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光辉历程、伟大成就、宝贵经验和实践启示,解读伟大建党精神的深刻内涵和时代价值,系统讲解了讲话中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报告主题鲜明、史料翔实、通俗易懂,对外汇局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潘功胜在主持报告会时强调,外汇局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核心内容,精心组织实施,不断增强学习的计划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与扎实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围绕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实际行动站稳人民立场,积极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持续加强机关党的建设,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不断深化外汇领域改革开放,维护外汇市场稳定,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外汇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思路举措。 外汇局党组全体成员、总会计师,局机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代表参加报告会。(完) 2021-07-19/safe/2021/0719/194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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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9日,国家外汇管理局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专题辅导报告会。党史学习教育中央宣讲团成员、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院长曲青山作专题辅导报告。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潘功胜主持报告会,中央第二十四指导组相关同志到会指导。 曲青山以“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的政治宣言”为题,深刻阐述了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深入解读了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光辉历程、伟大成就、宝贵经验和实践启示,解读伟大建党精神的深刻内涵和时代价值,系统讲解了讲话中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报告主题鲜明、史料翔实、通俗易懂,对外汇局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潘功胜在主持报告会时强调,外汇局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核心内容,精心组织实施,不断增强学习的计划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与扎实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围绕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实际行动站稳人民立场,积极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持续加强机关党的建设,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不断深化外汇领域改革开放,维护外汇市场稳定,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外汇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思路举措。 外汇局党组全体成员、总会计师,局机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代表参加报告会。(完) 2021-07-19/safe/2021/0719/194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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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六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强外汇市场监管,严厉打击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行为,维护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部分违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1:燕赵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3月至4月,燕赵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6笔,金额合计565.3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468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2:北京汉元永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8月,北京汉元永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笔,金额合计101.8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93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3:山东籍鲁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12月至2019年5月,鲁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1笔,金额合计194.8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52.9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4:黑龙江籍石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4月至2019年7月,石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36笔,金额合计101.3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75.1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5:福建籍何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7月至2019年8月,何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9笔,金额合计209.3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01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6:广东籍郑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1月至11月,郑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4笔,金额合计83.8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88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7:境外个人陈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5月至11月,陈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58笔,金额合计671.5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730.2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8:四川籍薛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9月至2019年12月,薛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2笔,金额合计861.1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888.4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9:广东籍王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10月至2020年4月,王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39笔,金额合计104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84.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10:江苏籍施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20年6月至10月,施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30笔,金额合计76.8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53.1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2021-07-19/ningbo/2021/0719/16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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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六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强外汇市场监管,严厉打击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行为,维护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部分违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1:燕赵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3月至4月,燕赵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6笔,金额合计565.3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468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2:北京汉元永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8月,北京汉元永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笔,金额合计101.8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93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3:山东籍鲁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12月至2019年5月,鲁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1笔,金额合计194.8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52.9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4:黑龙江籍石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4月至2019年7月,石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36笔,金额合计101.3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75.1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5:福建籍何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7月至2019年8月,何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9笔,金额合计209.3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01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6:广东籍郑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1月至11月,郑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4笔,金额合计83.8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88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7:境外个人陈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5月至11月,陈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58笔,金额合计671.5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730.2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8:四川籍薛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9月至2019年12月,薛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2笔,金额合计861.1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888.4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9:广东籍王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10月至2020年4月,王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39笔,金额合计104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84.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10:江苏籍施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20年6月至10月,施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30笔,金额合计76.8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53.1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2021-07-19/chongqing/2021/0719/19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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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帮助企业树立财务中性理念,提高辖内外贸企业出口信心和风险管控能力,7月14日,无锡市中心支局联合江苏银行无锡分行、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无锡办事处举办“小微大讲堂宣讲会”,采用现场和网络直播相结合的方式,共有40多家和百余家外贸企业分别在现场和线上参加了宣讲会。 会上,无锡市中心支局经常项目管理科详细解读了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政策,阐述了《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版)》出台的背景以及14条贸易便利化政策,并就外汇局提升监管能力、银行提升服务质量、企业树立中性合规理念提出几点思考。江苏银行无锡分行以“树立财务风险理念、用好信保融资产品”为主题分享了人民币汇率避险策略及信保融资的区块链应用,立足为企业搭建融资渠道,帮助企业节约成本、提高效率、规避风险。中信保公司的两位专家也分别就大数据时代信用风险管理及完善企业风控管理做了详细宣讲。 今后,无锡市中心支局将继续创新理念和形式,以服务实体经济需求为导向,提升普惠金融、贸易便利对企业的受惠面,切实为企业发展办实事、解难题。 2021-07-19/jiangsu/2021/0719/7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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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服务贸易外汇业务政策问答(第四期) 2021-07-19/ningbo/2021/0719/16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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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开展 “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帮助企业树立“风险中性”意识,有效应对当前汇率波动风险,7月13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涪陵中心支局联合重庆市涪陵区商务委员会、重庆涪陵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举办了2021年汇率避险专题宣讲会。涪陵区30家涉外企业主要负责人或财务负责人、4家外汇指定银行分管行长及业务骨干参加本次宣讲会。 会上,中心支局熊毅副局长首先分析了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背景下企业汇率风险管理的策略,介绍了涪陵中心支局在开展汇率避险专项行动的特色举措和突出成效。熊毅副局长强调,企业需要进一步提升风险中性意识,即不仅要强化套期保值的意识,也要认清套期保值并非投机。希望通过今年的汇率避险专项行动,各外贸企业能更好更快地适应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的新常态,各银行能继续深化汇率避险衍生业务的推广、宣传、创新,解决制约汇率避险的重点、难点问题,帮助市场主体增强汇率风险中性意识并有效管理汇率波动风险。 宣讲会特邀两位专家进行现场授课。一是招商银行总行金融市场部高级产品经理刘苏老师就外汇市场宏观、汇率走势、汇率中性意识进行分析和讲解;二是建设银行重庆分行国际业务部高级交易顾问李蓓老师就汇率避险策略、产品以及案例进行讲解。两位专家深入浅出的讲解为在座的企业家们提供了一个权威的、全面的、可操作的汇率避险知识体系。会议还邀请了华通电脑(重庆)有限公司的企业代表就汇率避险经验进行主题分享。 最后,涪陵中心支局外管科负责人拓展性的对货物贸易便利化、外债便利化政策及跨境金融区块链平台的推广使用进行了现场宣讲,鼓励各家涉外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合理利用各项外汇便利化措施解决自身难题。 本次专题宣讲会,为汇银政企共同解决汇率避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支持市场主体有效管理汇率波动风险搭建了一个学习交流平台,帮助企业进一步树立了“风险中性”理念,增强了银行的汇率避险服务供给意识,为全区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基础。 2021-07-14/chongqing/2021/0713/19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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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对非法集资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灵武市支局(以下简称“灵武市支局”)联合灵武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和市场监管局开展了为期一周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 三家部门通过在灵武市电视台播放宣传短视频、在街心广场悬挂横幅、组织辖区7家外汇银行统一在营业网点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及宣传短片、进商场和企业发放1000余份宣传彩页,广泛向群众现场普及防范非法集资知识,讲授防范非法集资小技巧,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下一步,灵武市支局将继续推进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加大打击地下钱庄、跨境赌博等非法金融活动查处力度,促进涉汇主体依法合规经营。 2021-07-22/ningxia/2021/0722/16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