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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1:各种货币对美元折算率(2023年6月30日) 2023-07-07/beijing/2023/0707/21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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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末,我国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15683亿美元,对外负债14144亿美元,对外净资产1539亿美元,其中,人民币净负债3155亿美元,外币净资产4694亿美元。 在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中,分工具看,存贷款资产10095亿美元,债券资产3544亿美元,股权等其他资产2044亿美元,分别占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的64%、23%和13%。分币种看,人民币资产3287亿美元,美元资产9233亿美元,其他币种资产3163亿美元,分别占21%、59%和20%。从投向部门看,投向境外银行部门8525亿美元,占比54%;投向境外非银行部门7158亿美元,占比46%。 在银行业对外负债中,分工具看,存贷款负债8231亿美元,债券负债2251亿美元,股权等其他负债3663亿美元,分别占银行业对外负债的58%、16%和26%。分币种看,人民币负债6442亿美元,美元负债4807亿美元,其他币种负债2895亿美元,分别占比46%、34%和20%。从来源部门看,来自境外银行部门5586亿美元,占比39%;来自境外非银行部门8558亿美元,占比61%。(完) 2023-06-30/beijing/2023/0630/21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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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精准普及汇率“风险中性”理念,提升北京地区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水平,落实“风险中性”常态化宣讲机制,近日,北京外汇管理部组织开展了2023年第三期、第四期“汇心为民”企业汇率风险中性线上宣讲会,参会银企共计约400家。 会上详细介绍了汇率避险支持政策;北京地区外汇衍生品银企对接公共服务平台注册、使用规范及各模块的功能;汇率避险相关外汇衍生产品、政策性担保产品及典型案例等。 政策宣讲会普及汇率避险政策及相关产品知识,促进银企外汇衍生品业务需求对接,帮助企业提升汇率风险管理水平,获得银企一致好评。 2023-07-14/beijing/2023/0714/21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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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7日,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召开2023年下半年工作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经济金融工作的重要部署,扎实落实2023年下半年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北京市半年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上半年工作,分析当前经济金融形势,研究安排下一阶段工作。 会议认为 2023年以来,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在总行党委的正确领导下,精准有力落实稳健的货币政策,有效支持高质量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稳妥有序防范化解辖区金融风险,深入推进“两区”建设金融领域改革开放,不断提升金融服务和管理质效,高质量推进主题教育取得阶段性成效,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各方面工作取得新成效、新突破。 一是落实稳健的货币政策精准有力 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通过政策靠前发力、持续发力、高频监测调度,引导辖内金融机构保持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有力支持北京经济回稳向好。6月末,人民币贷款余额同比增长11.1%。货币政策工具总量和结构双重功能有效发挥。1-7月,累计投放再贷款再贴现资金935.7亿元,支持市场主体2.7万户,85%以上为小微、民营企业;近半数资金投向了科创、绿色、文化、高端制造业等重点领域。贷款利率处于有统计以来的最低水平。6月,北京辖内金融机构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3.15%,普惠小微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3.96%,较LPR改革前下降216个BP。 二是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金融支持精准有效 中关村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方案成功获批,创建科创金融产品超市,科创金融发展成效明显。1-6月,“京创通”“京创融”两项工具累计发放144.75亿元,同比增长87.3%。有力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6月末,制造业中长期贷款余额同比增长54.4%,比各项贷款增速高43.3个百分点。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持续深化,截至6月末,全市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同比增长23.9%、有贷户数同比增长40.7%,创业担保贷款余额同比增长77.4%,启动“创信融”2.0迭代升级工程,推动“信用+担保”模式落地实施。绿色金融改革和供给体系不断完善。积极推动京津冀重点领域融资稳步增长。文化、旅游、乡村振兴等领域金融支持力度不断加强。 三是辖区金融风险防范化解稳妥有序 持续完善金融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强化早识别、早预警,实现重点领域金融风险防范化解精准有力。与津冀两地联合开展存款保险宣传活动,促进存款保险金融安全网作用有效发挥。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辖内宏观审慎管理框架逐步完善。 四是首都金融业高水平改革开放持续深化 北京“两区”金融领域开放创新向更高水平迈进,研究探索更高水平制度开放。全国率先落地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试点,继续推进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更好支持首都总部经济发展。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继续扩容。稳步推进跨境融资便利化,帮助初创期科创企业畅通跨境融资渠道。全国率先将小微企业汇率避险服务纳入普惠金融体系。人民币跨境使用范围逐步扩大,跨境人民币便利化创新政策增效扩面,1-6月,北京地区人民币跨境收付金额总计4.7万亿元,同比增长19.9%。 五是金融服务和管理质效显著增强 统筹推进营商环境6.0改革、世行新评价、国家评价等各项任务落地见效。扎实推进支付手续费减费让利,辖内机构累计降费16.7亿元。截至6月末,辖内本外币合一银行结算账户体系试点共开立1.2万余户。推动数字人民币在国企以及政务服务领域的场景应用,截至6月末,北京市累计落地应用场景54万个,累计业务发生金额699亿元。法治央行建设全面推进,强化支付结算、货币金银、反洗钱、征信、跨境资金等领域的监管执法检查与处罚,金融业综合统计和监测分析质效双提升,辖区金融治理取得新成效。国库服务与监督质效不断提升。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持续强化。 会议指出 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党委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将主题教育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在总行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总行第一巡回指导组的悉心指导下,统筹推动破解难题和高质量发展,确保主题教育见行见效。以主题教育为牵引,统筹推动中央巡视整改、机构改革、干部队伍教育整顿等工作,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引领和政治保障作用。 会议强调 面对当前的国际国内形势和首都发展新要求,我们要实干担当、主动作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标党的二十大的新部署新要求,对照主题教育的目标任务,以更高的政治站位、以更有效的措施行动助力首都经济高质量发展。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着力扩大内需、提振信心、防范风险,推动首都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围绕首都“四个中心”功能建设,坚持“五子”联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更好统筹发展与安全,以主题教育为契机,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落实好机构改革各项任务,奋力谱写金融支持首都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 会议要求 一是精准有力落实好稳健的货币政策 为促进首都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和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 提升信贷形势研判的精准度,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增强信贷增长的稳定性。引导金融机构用好用足新增支农支小再贷款额度,支持首都经济恢复向好。持续释放LPR改革效能,推动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和个人消费信贷成本。 二是聚焦首都经济发展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 着力完善金融支持国内需求和供给体系的体制机制 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切实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实施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助力银企融资对接。持续完善科创金融政策和服务体系,推动支持科技型企业融资行动取得实效。扎实推进中关村科创金融试验区建设。积极支持首都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推进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建设。推动文旅、乡村振兴、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域的金融支持提质增效。 三是完善风险监测评估预警框架 牢牢守住首都金融安全底线 持续完善北京地区宏观审慎管理,加强辖内系统性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强化风险早期纠正。用好金融稳定会商协调机制,持续做好重点领域风险处置。配合做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化解。高质量开展央行金融机构评级。落实好“金融16条”,做好保交楼金融支持,持续加大对住房租赁、城市更新领域的金融支持,维护首都房地产市场稳健运行。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守牢安全底线。 四是持续创新政策供给 助力首都高水平制度型开放 稳步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型开放先行先试,积极争取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深化跨境贸易投融资便利化改革,提升企业汇率避险服务,以外汇领域政策创新打造北京“两区”高水平开放政策高地。指导北京地区跨境人民币业务自律机制更新升级便利化政策,稳步推动人民币跨境使用。 五是践行金融为民理念 全面提升金融服务和管理精细化水平 全面开展金融统计源头数据质量核查,推动金融业综合统计标准有效执行。加强优化金融营商环境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和实施方案,持续推进营商环境6.0改革任务落实。着力优化北京市地方征信平台及“京津冀征信链”应用。贯彻落实《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深入开展涉赌涉诈“资金链”治理。持续推进大数据应用场景建设。稳妥推进数字人民币试点。高水平推进国库服务与管理。持续提升征信业务合规管理水平。扎实开展反洗钱监管。 会议强调 要坚持将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要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督办落实机制,扎实做好“回头看”。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做深做实调查研究,落实落细推动发展举措,扎实做好整改整治,有序推进干部队伍教育整顿,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贯通推进第一批、第二批主题教育走深走实。稳妥做好机构改革各项工作。深入贯彻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提升党的组织体系建设效能。常态化长效化推进中央巡视整改,确保改到位、改彻底。坚持严的基调正风肃纪,一体推进“三不腐”。积极配合开展内外部审计检查和审计整改。 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各处室、所属单位以及中关村中心支行副科长(含)以上干部参加会议。 2023-08-11/beijing/2023/0811/21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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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二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4554亿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1465亿元,服务贸易逆差3857亿元,初次收入逆差3273亿元,二次收入顺差219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资产增加2741亿元,负债增加332亿元;储备资产增加1139亿元。 2023年上半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0129亿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20356亿元,服务贸易逆差7084亿元,初次收入逆差3730亿元,二次收入顺差589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资产增加6156亿元,负债增加1740亿元;储备资产增加2880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3年二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653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633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550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462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31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资产增加390亿美元,负债增加49亿美元;储备资产增加163亿美元。 按美元计值,2023年上半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468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2933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1021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528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85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资产增加889亿美元,负债增加254亿美元;储备资产增加417亿美元。 按SDR计值,2023年二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486亿SDR,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218亿SDR,服务贸易逆差410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资产增加291亿SDR,负债增加36亿SDR;储备资产增加121亿SDR。 按SDR计值,2023年上半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094亿SDR,其中,货物贸易顺差2188亿SDR,服务贸易逆差762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资产增加663亿SDR,负债增加190亿SDR;储备资产增加311亿SDR。(完)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 单位:亿元 项 目 行次 2023年二季度 2023年上半年 1. 经常账户 1 4554 10129 贷方 2 65948 126945 借方 3 -61394 -116815 1.A 货物和服务 4 7609 13271 贷方 5 60671 117054 借方 6 -53063 -103782 1.A.a 货物 7 11465 20356 贷方 8 55230 105811 借方 9 -43764 -85455 1.A.b 服务 10 -3857 -7084 贷方 11 5442 11243 借方 12 -9298 -18327 1.A.b.1 加工服务 13 208 407 贷方 14 220 432 借方 15 -13 -26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61 116 贷方 17 164 304 借方 18 -103 -189 1.A.b.3 运输 19 -1577 -2883 贷方 20 1481 3007 借方 21 -3058 -5891 1.A.b.4 旅行 22 -2657 -5629 贷方 23 244 436 借方 24 -2902 -6066 1.A.b.5 建设 25 152 275 贷方 26 276 512 借方 27 -124 -236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284 -216 贷方 29 51 404 借方 30 -335 -620 1.A.b.7 金融服务 31 17 36 贷方 32 84 164 借方 33 -67 -128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580 -1038 贷方 35 221 438 借方 36 -801 -1476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303 555 贷方 38 1010 2033 借方 39 -707 -1478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587 1404 贷方 41 1640 3410 借方 42 -1053 -2006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41 -64 贷方 44 24 47 借方 45 -65 -111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45 -47 贷方 47 26 53 借方 48 -71 -100 1.B 初次收入 49 -3273 -3730 贷方 50 4645 8474 借方 51 -7918 -12205 1.C 二次收入 52 219 589 贷方 53 632 1417 借方 54 -413 -828 2. 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5 -4554 -9776 2.1 资本账户 56 -6 -5 贷方 57 2 8 借方 58 -8 -14 2.2 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9 -4549 -9771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60 -3409 -6891 其中:2.2.1.1 直接投资 61 -2409 -4416 2.2.1.1.1 直接投资资产 62 -2741 -6156 2.2.1.1.2直接投资负债 63 332 1740 2.2.2 储备资产 64 -1139 -2880 2.2.2.1 货币黄金 65 -201 -441 2.2.2.2 特别提款权 66 25 -65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67 87 82 2.2.2.4 外汇储备 68 -1049 -2455 2.2.2.5 其他储备 69 0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0 / -354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以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的折算方法为,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 4.2023年上半年初步数为一季度平衡表正式数与二季度平衡表初步数累加得到。其中,2023年二季度初步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二季度初步数的金融账户、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同样含净误差与遗漏。2023年一季度正式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金融账户和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均不含净误差与遗漏,净误差与遗漏项目单独列示。 5.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 单位:亿美元 项 目 行次 2023年二季度 2023年上半年 1. 经常账户 1 653 1468 贷方 2 9400 18312 借方 3 -8747 -16844 1.A 货物和服务 4 1084 1911 贷方 5 8649 16887 借方 6 -7565 -14976 1.A.a 货物 7 1633 2933 贷方 8 7873 15264 借方 9 -6240 -12332 1.A.b 服务 10 -550 -1021 贷方 11 776 1623 借方 12 -1325 -2644 1.A.b.1 加工服务 13 30 59 贷方 14 31 62 借方 15 -2 -4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9 17 贷方 17 23 44 借方 18 -15 -27 1.A.b.3 运输 19 -225 -416 贷方 20 211 434 借方 21 -436 -850 1.A.b.4 旅行 22 -379 -814 贷方 23 35 63 借方 24 -414 -876 1.A.b.5 建设 25 22 40 贷方 26 39 74 借方 27 -18 -34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40 -30 贷方 29 7 59 借方 30 -47 -89 1.A.b.7 金融服务 31 2 5 贷方 32 12 24 借方 33 -10 -18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83 -149 贷方 35 32 63 借方 36 -114 -213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43 80 贷方 38 144 293 借方 39 -101 -213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84 203 贷方 41 234 493 借方 42 -150 -289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6 -9 贷方 44 3 7 借方 45 -9 -16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6 -7 贷方 47 4 8 借方 48 -10 -14 1.B 初次收入 49 -462 -528 贷方 50 661 1221 借方 51 -1123 -1749 1.C 二次收入 52 31 85 贷方 53 90 204 借方 54 -59 -119 2. 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5 -653 -1416 2.1 资本账户 56 -1 -1 贷方 57 0 1 借方 58 -1 -2 2.2 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9 -652 -1415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60 -490 -998 其中:2.2.2.1 直接投资 61 -341 -635 2.2.2.1.1 直接投资资产 62 -390 -889 2.2.2.1.2直接投资负债 63 49 254 2.2.2 储备资产 64 -163 -417 2.2.2.1 货币黄金 65 -29 -64 2.2.2.2 特别提款权 66 4 -10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67 12 11 2.2.2.4 外汇储备 68 -150 -356 2.2.2.5 其他储备 69 0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0 / -52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2023年上半年初步数为一季度平衡表正式数与二季度平衡表初步数累加得到。其中,2023年二季度初步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二季度初步数的金融账户、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同样含净误差与遗漏。2023年一季度正式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金融账户和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均不含净误差与遗漏,净误差与遗漏项目单独列示。 4.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 单位:亿SDR 项 目 行次 2023年二季度 2023年上半年 1. 经常账户 1 486 1094 贷方 2 7009 13662 借方 3 -6523 -12567 1.A 货物和服务 4 808 1426 贷方 5 6449 12599 借方 6 -5640 -11173 1.A.a 货物 7 1218 2188 贷方 8 5870 11388 借方 9 -4652 -9200 1.A.b 服务 10 -410 -762 贷方 11 578 1211 借方 12 -988 -1973 1.A.b.1 加工服务 13 22 44 贷方 14 23 47 借方 15 -1 -3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7 12 贷方 17 17 33 借方 18 -11 -20 1.A.b.3 运输 19 -168 -310 贷方 20 157 324 借方 21 -325 -634 1.A.b.4 旅行 22 -283 -607 贷方 23 26 47 借方 24 -309 -654 1.A.b.5 建设 25 16 30 贷方 26 29 55 借方 27 -13 -25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30 -23 贷方 29 5 44 借方 30 -35 -66 1.A.b.7 金融服务 31 2 4 贷方 32 9 18 借方 33 -7 -14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62 -112 贷方 35 24 47 借方 36 -85 -159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32 60 贷方 38 107 219 借方 39 -75 -159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62 152 贷方 41 174 367 借方 42 -112 -216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4 -7 贷方 44 3 5 借方 45 -7 -12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5 -5 贷方 47 3 6 借方 48 -7 -11 1.B 初次收入 49 -345 -395 贷方 50 493 911 借方 51 -839 -1306 1.C 二次收入 52 23 63 贷方 53 67 153 借方 54 -44 -89 2. 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5 -486 -1056 2.1 资本账户 56 -1 -1 贷方 57 0 1 借方 58 -1 -1 2.2 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9 -485 -1055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60 -364 -744 其中:2.2.2.1 直接投资 61 -255 -474 2.2.2.1.1 直接投资资产 62 -291 -663 2.2.2.1.2直接投资负债 63 36 190 2.2.2 储备资产 64 -121 -311 2.2.2.1 货币黄金 65 -21 -47 2.2.2.2 特别提款权 66 3 -7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67 9 9 2.2.2.4 外汇储备 68 -112 -265 2.2.2.5 其他储备 69 0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0 / -39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平均汇率折算得到。 4.2023年上半年初步数为一季度平衡表正式数与二季度平衡表初步数累加得到。其中,2023年二季度初步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二季度初步数的金融账户、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同样含净误差与遗漏。2023年一季度正式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金融账户和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均不含净误差与遗漏,净误差与遗漏项目单独列示。 5.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023-08-11/beijing/2023/0811/21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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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召开2023年下半年工作会议。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经济金融工作的决策部署,总结上半年工作,分析当前形势,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中国人民银行党委书记、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潘功胜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国人民银行党委委员、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成员出席会议。主题教育中央第三十三指导组副组长卢希到会指导。 会议认为,2023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精准有力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有效防控金融风险,持续深化金融改革,切实改进金融服务,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各方面工作取得新成绩。 一是货币信贷和融资总量保持合理增长。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适时引导金融机构保持信贷总量适度、节奏平稳,实体经济融资成本稳中有降,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保持稳固。 二是高质量发展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得到有效支持。调增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额度,延续实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碳减排支持工具、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指导金融机构用好设备更新改造专项再贷款。加强乡村振兴和农业强国建设金融服务。 三是外汇市场基本稳定。加强外汇市场“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优化企业汇率避险服务。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保持基本稳定。推动跨境贸易和投融资外汇便利化政策扩容提质。保障外汇储备资产安全、流动和保值增值。 四是重点领域金融风险得到有序处置。推动重点机构风险进一步化解。加快金融稳定保障基金积累。更好发挥存款保险功能。构建分级分段的银行风险监测、预警和硬约束早期纠正工作框架。延长“金融16条”有关政策适用期限,支持民营房企发行债券。加大保交楼金融支持力度。 五是金融改革开放深入推进。加强宏观审慎管理,完善系统性金融风险监测分析框架。组织开展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落实附加监管要求。完善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推动内地与香港利率“互换通”上线。 六是国际金融合作持续深化。积极开展重要金融外交,建设性参与二十国集团、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多边机制。推动建立国际清算银行人民币流动性安排。继续牵头做好二十国集团可持续金融工作。 七是金融服务与管理质效不断提升。加快推进金融法律体系建设。实施重要基础数据及资管产品等大数据统计。善始善终做好平台企业金融业务突出问题整改,加强常态化监管。深入开展金融领域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稳妥推进数字人民币研发。扎实推进国家金库工程建设。持续加强征信合规监管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加强高风险行业和机构反洗钱监管。有效发挥金融研究和参事建言献策作用。 会议指出,中国人民银行党委、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坚持将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主题教育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高标准高质量推进主题教育。扎实开展理论学习,大兴调查研究,深入开展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反腐。强化巡视和审计问题整改,全力配合经济责任审计。党校办学、工会和共青团工作、离退休干部服务、所属单位管理、集中采购、机关服务等工作质效持续提升。机构改革工作平稳推进。 会议要求,下半年,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系统要深刻领会中央关于经济形势的科学判断,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切实抓好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精准有力实施宏观调控,加强逆周期调节和政策储备,扎实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继续精准有力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持续改善和稳定市场预期,为实体经济稳定增长营造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发挥总量和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作用,大力支持科技创新、绿色发展和中小微企业发展,着力增强新增长动能。继续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促进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和居民信贷利率稳中有降。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切实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 二是加强和改善外汇政策供给,维护外汇市场稳健运行。密切关注跨境资金波动情况,加强宏观审慎管理和预期引导,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基本稳定。推动银行健全汇率风险管理服务长效机制,加强对重点主体汇率避险支持。深入推进贸易外汇便利化等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管理框架。完善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资金管理。维护外汇市场健康秩序,高压打击地下钱庄、跨境赌博等违法违规活动。完善中国特色外汇储备经营管理。 三是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落实好“金融16条”,延长保交楼贷款支持计划实施期限,保持房地产融资平稳有序,加大对住房租赁、城中村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设等金融支持力度。因城施策精准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继续引导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和首付比例下行,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指导商业银行依法有序调整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 四是切实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金融风险。统筹协调金融支持地方债务风险化解工作。进一步完善金融风险监测、评估与防控体系,继续推动重点地区和机构风险处置,强化风险早期纠正,丰富防范化解系统性风险的工具和手段,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五是深化金融国际合作和金融业高水平开放。积极参与全球金融治理,推进全球宏观政策协调。主动推进绿色金融国际合作。稳步扩大金融领域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简化境外投资者投资中国市场程序,丰富可投资资产种类。进一步便利境外投资者增持人民币资产,有序推进人民币国际化。 六是持续提升金融服务和管理水平。统筹推进重点立法修法项目。深化统计分析大数据应用试点工作。深入开展涉赌涉诈“资金链”治理。持续推动数字人民币研发试点。稳步建设国库信息化项目。全面强化征信监管和反洗钱工作。进一步提升金融研究和参事建言献策质效。 会议强调,要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督办落实机制,重要工作及时向党中央请示报告。高质量完成第一批主题教育,周密组织开展第二批主题教育。稳妥有序落实机构改革任务。全面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高质量开展政治巡视,强化巡视成果运用。进一步加强干部选育管用工作。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持续加大对腐败问题的惩治力度。常态化长效化推进中央巡视整改。针对经济责任审计提出的问题,全面系统研究改进各项工作。 会议要求,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系统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扎实工作、埋头苦干,继续创造性地做好各项工作,有力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 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司局、党委各部门、副省级以上分支机构、所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中央组织部、中央财办、中央金融办、国务院办公厅、审计署有关同志应邀出席会议。(完) 2023-08-04/beijing/2023/0804/21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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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进出口规模39147亿元。其中,货物贸易出口19134亿元,进口14892亿元,顺差4242亿元;服务贸易出口1895亿元,进口3225亿元,逆差1331亿元。服务贸易主要项目为:运输服务进出口规模1525亿元,旅行服务进出口规模978亿元,其他商业服务进出口规模933亿元,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进出口规模603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3年6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出口2941亿美元,进口2534亿美元,顺差407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 2023年6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2911 407 贷方 21029 2941 借方 -18118 -2534 1.货物贸易差额 4242 593 贷方 19134 2676 借方 -14892 -2083 2.服务贸易差额 -1331 -186 贷方 1895 265 借方 -3225 -451 2.1加工服务差额 68 9 贷方 73 10 借方 -5 -1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19 3 贷方 62 9 借方 -43 -6 2.3运输差额 -532 -74 贷方 497 69 借方 -1029 -144 2.4旅行差额 -808 -113 贷方 85 12 借方 -893 -125 2.5建设差额 69 10 贷方 119 17 借方 -50 -7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175 -24 贷方 35 5 借方 -210 -29 2.7金融服务差额 14 2 贷方 34 5 借方 -20 -3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199 -28 贷方 68 10 借方 -268 -37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85 12 贷方 344 48 借方 -259 -36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193 27 贷方 563 79 借方 -370 -52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17 -2 贷方 9 1 借方 -26 -4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差额 -46 -6 贷方 7 1 借方 -53 -7 注: 1. 本表所称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进出口,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进出口。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我国提供的服务,即服务出口;借方记录我国接受的服务,即服务进口。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23-07-28/beijing/2023/0728/21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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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1:各种货币对美元折算率(2023年7月31日) 2023-08-04/beijing/2023/0804/21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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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不断提升外汇管理法规透明度,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更新发布《现行有效外汇管理主要法规目录(截至2023年6月30日)》(以下简称《目录》),以便社会公众查询使用。 更新后的《目录》共收录截至2023年6月30日发布的外汇管理主要法规178件,按照综合、经常项目外汇管理、资本项目外汇管理、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监管、人民币汇率与外汇市场、国际收支与外汇统计、外汇检查与法规适用、外汇科技管理等8大项目分类,并根据具体业务类型分为若干子项。本次《目录》主要新增涉及国际收支统计的法规,删除资本项目外汇管理和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监管项下部分已废止、失效法规。(完) 2023-08-04/beijing/2023/0804/21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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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6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21.89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06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3.35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47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18.55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59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9.15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28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2.7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78万亿美元)。 2023年1-6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123.76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7.85万亿美元)。 2023-07-28/beijing/2023/0728/21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