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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全国性中资银行: 为进一步推进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考核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和公平性,国家外汇管理局对《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考核办法》再次进行了修订(见附件,以下简称《办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后,应立即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以及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尽快完成对所辖中心支局、支局的业务操作培训,严格遵照《办法》规定,公平、公正地开展对辖内银行的考核工作。 二、各全国性中资银行应尽快转发所辖分支机构,认真落实《办法》的相关要求,依法合规办理各项业务。 三、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修订〈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考核办法〉的通知》(汇发[2010]38号)、《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在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考核系统中补录入考核信息的通知》(汇综发[2010]128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调整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考核周期的通知》(汇发[2014]42号)废止。2015年度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考核工作依照本《办法》办理。 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相关部门反馈。联系电话:010-68402113(综合司),010-68402593(国际收支司),010-68402104(经常项目管理司),010-68402348(资本项目管理司),010-68402378(管理检查司),010-68402028(外汇业务数据监测中心)。 特此通知。 附件: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考核办法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15年6月17日 附件1: 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考核办法 2015-06-18/chongqing/2015/0618/3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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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 为满足境外中央银行、货币当局、其他官方储备管理机构、国际金融组织以及主权财富基金(以下统称为境外中央银行类机构)投资境内银行间市场的实际需求,现就其在境内商业银行开立外汇账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境外中央银行类机构参与境内银行间债券市场和外汇市场交易,可凭投资境内银行间外汇市场的备案表或有关部门关于开展相关业务资金往来的复函,在境内银行开立境内外汇专用账户。账户性质代码为3400-境外机构/个人境内外汇账户。境外中央银行类机构参与境内银行间债券市场和外汇市场所涉及的相关外汇收支,均可凭支付指令通过其外汇专用账户直接办理。 二、境内银行应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的通知》(汇发[2013]43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发布<金融机构外汇业务数据采集规范(1.0版)>的通知》(汇发[2014]18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实施细则>的通知》(汇发[2015]27号),完整、准确、及时地报送境外中央银行类机构的相关数据。 三、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9]29号)执行。 四、各分局、外汇管理部应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外资银行。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应尽快将本通知转发各分支机构。 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反馈。 联系人及电话:周海文010-68402366。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15年10月28日 2015-11-04/chongqing/2015/1104/3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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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6日,永川中心支局组织辖内22家银行及12家企业相关人员参加了总局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视频培训会议。会上,总局相关同志对《贸易信贷调查制度》、《通过银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指引(2015版)》及《通过银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核查规则》等新制度进行了详细讲解,并对做好贸易信贷调查及国际收支申报业务提出要求。 2016-01-27/chongqing/2016/0127/1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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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日,永川中心支局分管局领导及外汇管理科相关人员到辖内1家外商投资企业开展调研,对企业生产经营、产品销售、业务模式等相关情况进行了实地了解,并听取了企业在涉汇业务方面存在的问题与建议。同时,对企业2016年存量权益登记数据进行了现场核实。 2017-06-05/chongqing/2017/0605/2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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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4日,巴南中心支局参加外汇管理部2016年外汇管理专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对国际收支、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2016年各专业工作进行了工作部署。中心支局分管领导和中心支局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2016-04-14/chongqing/2016/0414/1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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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外汇金融知识的社会普及度,黔江中心支局借助“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平台,于3月15日在黔江区武陵文化广场,组织工行、建行、中行、重庆银行等涉汇银行开展了外汇知识宣传暨自律机制公众号推广活动。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外汇管理宣传资料600余份,接受咨询100人次,其中居民个人出国(境)留学用汇、旅游用汇、个人结售汇业务和国际收支申报依旧是老百姓关注热点。活动中,“重庆外汇市场自律机制”微信公众号的推广,引起了银行、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纷纷扫描二维码,现场了解自律机制相关内容。活动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2017-03-15/chongqing/2017/0315/2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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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服务涉汇主体,推动地方涉外经济稳健发展, 3月 13日, 合川中心支局工作人员在科室负责人带领下,走访合川区商务局,双方就如何推动合川区涉外经济发展提档升位进行了座谈。 座谈会上,合川区商务局全面介绍了合川区涉外经济发展现状及面临的问题,重点介绍了2017年工作思路。合川中心支局对外资、外债、外贸等外汇管理政策进行了全面宣传、解读。双方对下一步深入合作达成共识,表示将互通信息,形成合力,争取推动合川涉外经济再上台阶。 2017-03-14/chongqing/2017/0314/2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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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13日、14日,巴南中心支局利用赶集日,分别赴綦江区东溪镇和巴南区惠民街道两个金融知识与金融法治知识宣传站开展个人外汇管理政策集中宣传活动。3月15日,巴南中心支局以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为契机,联合鱼洞工商所、鱼洞街道办事处等在新市街道举办了消费者权益保护主题宣传活动,宣传了个人外汇管理相关政策,解答了群众关于个人购付汇等业务的疑问。 图1:綦江区东溪镇宣传现场 图2:巴南区惠民街道宣传现场 图3:巴南区新市街道宣传现场 2017-03-17/chongqing/2017/0317/2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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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日,巴南中心支局召开辖区银行外汇管理工作座谈会,巴南中心支行孙董霞副行长出席座谈会,辖内26家外汇指定银行分管外汇业务的行领导、部门负责人及中心支局外汇管理科人员共6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了总局、重庆外汇管理部外汇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6年辖区外汇管理工作,安排部署2017年银行外汇管理重点工作,通报2016年度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考核评级结果,开展外汇管理政策培训。 图1:会议现场 图2:考核评级结果 2017-03-06/chongqing/2017/0306/2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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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7日,资本项目处副处长罗拉一行赴永川中心支局辖内一家外资企业开展调研工作,并组织召开座谈会。永川中心支行副行长罗学陪同调研。在会上,罗拉副处长细致了解了企业的涉外经营情况,详细解答了企业提出的相关问题,并就永川中心支局如何更好地开展外汇管理工作,为地方经济的发展履好职,为辖内企业的成长服好务与中心支局和企业的参会人员作了深入交流。 2017-03-09/chongqing/2017/0309/2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