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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银行外汇展业能力,促进跨境贸易与投融资便利化,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银行外汇展业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见附件),现予以公布,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法》实施期间,银行可以自愿选择适用《办法》模式进行外汇展业;未选择适用《办法》模式的,外汇展业执行原有相关外汇管理法律法规。 二、选择适用《办法》模式进行外汇展业的银行,应当就本行组织架构、内控制度、信息系统建设等符合《办法》第三条规定的情况,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报告,收到国家外汇管理局通知后方可适用《办法》模式进行外汇展业。 三、国家外汇管理局指导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局,辅导辖内有意愿适用《办法》模式的银行,做好完善组织架构、内控制度和信息系统建设等工作。 附件:《银行外汇展业管理办法(试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3年12月29日 2024-01-11/anhui/2024/0111/24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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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安徽省分局《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 2024-01-19/anhui/2024/0119/24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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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安徽省分局《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 2024-01-19/anhui/2024/0119/24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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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结售汇数据时间序列 2024年银行结售汇数据(分地区) 2023年银行结售汇数据(分地区) 2022年银行结售汇数据(分地区) 2021年银行结售汇数据(分地区) 2020年银行结售汇数据(分地区) 2024-03-07/anhui/2024/0307/24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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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时间序列 2024年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分地区) 2023年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分地区) 2022年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分地区) 2021年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分地区) 2020年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分地区) 2024-03-07/anhui/2024/0307/24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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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进出口规模42344亿元,同比增长23%。其中,货物贸易出口20224亿元,进口16094亿元,顺差4130亿元;服务贸易出口2178亿元,进口3848亿元,逆差1671亿元。服务贸易主要项目为:旅行服务进出口规模1754亿元,运输服务进出口规模1674亿元,其他商业服务进出口规模1092亿元,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进出口规模617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4年1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出口3153亿美元,进口2806亿美元,顺差346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 2024年1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2459 346 贷方 22402 3153 借方 -19942 -2806 1.货物贸易差额 4130 581 贷方 20224 2846 借方 -16094 -2265 2.服务贸易差额 -1671 -235 贷方 2178 306 借方 -3848 -542 2.1加工服务差额 67 9 贷方 75 11 借方 -8 -1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29 4 贷方 62 9 借方 -33 -5 2.3运输差额 -559 -79 贷方 557 78 借方 -1116 -157 2.4旅行差额 -1530 -215 贷方 112 16 借方 -1642 -231 2.5建设差额 80 11 贷方 132 19 借方 -53 -7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59 -8 贷方 32 5 借方 -92 -13 2.7金融服务差额 4 1 贷方 24 3 借方 -19 -3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142 -20 贷方 74 10 借方 -216 -30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125 18 贷方 371 52 借方 -246 -35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343 48 贷方 718 101 借方 -374 -53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17 -2 贷方 11 1 借方 -28 -4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差额 -12 -2 贷方 9 1 借方 -21 -3 注: 1. 本表所称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进出口,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进出口。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我国提供的服务,即服务出口;借方记录我国接受的服务,即服务进口。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24-03-07/anhui/2024/0307/25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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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7日下午,淮北市分局组织召开2024年重点工作部署会,辖区各银行外汇业务牵头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分析了近期进出口形势,明确了本年度工作目标方向,就如何推进各重点工作达成共识。 会议强调,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落实便利化政策。督促银行规范一线业务办理。不断扩大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覆盖面,对企业做好政策宣传辅导。二是开展高新技术、“专精特新”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业务。摸清市场主体需求,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在便利化额度内借用外债,更好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三是不断完善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服务。加强汇率风险中性理念宣传,推动银行优化汇率避险服务,建立健全服务企业汇率风险管理长效机制。四是持续推进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应用。大力推动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应用场景试点,助推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慢、融资贵问题。 下一步,淮北市分局将全面落实省分局工作部署,知责履责、担责尽责,不断提升辖区外汇服务水平和工作效能,以钉钉子精神推动各项工作,为促进辖区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2024-03-08/anhui/2024/0308/25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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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国家外汇管理局阜阳市分局组织召开2024年外汇管理工作会议,阜阳市分局和辖内10家银行机构参加此次会议。 会议传达了2024年总局、省分局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回顾了2023年工作成绩,深入分析了当前面临的形势任务,并就下一步重点工作作出布置安排。会上,建设银行阜阳市分行、徽商银行阜阳分行分别围绕汇率风险中性管理、试点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推广做经验交流发言。 会议强调,2024年,阜阳市各银行机构要围绕三个方面深耕细作。一是优服务、促便利,在惠企利民上提质发力,多举措落实跨境贸易投融资便利化政策。二是筑防线、守底线,坚持合规经营管理标准不降,建立科学有效、职责明确的外汇合规管理组织架构,坚决防范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强根基、固优势,强化数据质量管理、信息调研分析等工作,在夯实业务基础上精准发力。 2024-03-08/anhui/2024/0308/25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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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4年1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24.6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47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3.76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53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20.9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94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8.33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17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6.3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30万亿美元)。 2024-03-07/anhui/2024/0307/24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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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QDII审批情况202402 2024-03-14/anhui/2024/0314/25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