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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强外汇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外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打击虚假、欺骗性外汇交易,压实银行展业审核责任,维护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部分违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1:国家开发银行海南省分行违规办理内保外贷案 2017年3月,国家开发银行海南省分行未尽审核责任,违规办理内保外贷业务。 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对该行给予警告,处罚款4266.16万元人民币。 案例2:农业银行深圳福田支行违规办理贸易付汇案 2017年11月至2019年1月,农业银行深圳福田支行未尽审核责任,违规办理贸易融资对外付汇业务。 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对该行责令改正,处罚没款64.89万元人民币。 案例3:工商银行云南省分行违规办理境外直接投资付汇案 2018年1月至2019年4月,工商银行云南省分行未尽审核责任,违规办理境外直接投资对外付汇业务。 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对该行责令改正,处罚没款123.17万元人民币。 案例4:建设银行天津河西支行违规办理离岸转手买卖对外付汇案 2018年4月至6月,建设银行天津河西支行未尽审核责任,违规办理离岸转手买卖对外付汇业务。 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对该行责令改正,处罚没款183.61万元人民币。 案例5: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违规办理内保外贷案 2018年4月至11月,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未尽审核责任,违规办理内保外贷业务。 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对该行给予警告,处罚款297.48万元人民币。 案例6:交通银行南京玄武支行违规办理服务贸易海运费支出案 2018年9月至2019年1月,交通银行南京玄武支行未尽审核责任,违规办理服务贸易海运费支出业务。 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对该行责令改正,处罚没款56.51万元人民币。 案例7:渤海银行上海分行违规办理利润汇出案 2019年3月,渤海银行上海分行未尽审核责任,违规办理利润汇出业务。 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对该行责令改正,处罚没款56.85万元人民币。 案例8:中国银行义乌分行违规办理货物贸易售汇案 2019年3月至11月,中国银行义乌分行未尽审核责任,违规办理货物贸易售汇业务。 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对该行责令改正,处罚没款84.94万元人民币。 案例9:华夏银行苏州昆山支行违规办理利润汇出案 2019年4月,华夏银行苏州昆山支行未尽审核责任,违规办理利润汇出业务。 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对该行责令改正,处罚没款40.02万元人民币。 案例10:内蒙古银行二连浩特分行违规办理预付货款案 2020年1月,内蒙古银行二连浩特分行未尽审核责任,违规办理预付货款业务。 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对该行责令改正,处罚没款41.97万元人民币。 2022-10-14/shanxi/2022/1014/10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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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四川省分局主办、四川省银行外汇和跨境人民币自律机制承办,国家外汇管理局宜宾市中心支局与中国银行宜宾分行协办的“增便利避汇险惠民生——2022年四川省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服务活动”宜宾分会场活动成功举办。本次活动旨在广泛宣传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政策,推介四川省跨境投融资便利化产品与服务,更好地支持四川涉外经济发展。宜宾市发改委、市经合局、9家市级外汇银行和8家重点进出口企业代表现场参会。 2022-10-17/sichuan/2022/1017/20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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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永川中心支局分别与内江市、泸州市和资阳市中心支局签订《成渝毗邻地区外汇管理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合作备忘录》。双方将结合区域特色,围绕服务协作机制、深化外汇改革创新和强化跨境资金风险防范协作等方面,通过高效务实的合作,共同推动外汇管理改革创新联动,提升外汇管理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助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 2022-09-23/chongqing/2022/0923/23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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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强外汇市场监管,严厉打击虚假、欺骗性外汇交易,维护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部分违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1:温州市科城贸易有限公司逃汇案 2016年3月,温州市科城贸易有限公司虚构贸易背景,提交虚假提单,对外付汇901.5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罚款292.1万元人民币。 案例2:深圳市神舟百瑞达投资有限公司逃汇案 2016年11月至2019年8月,深圳市神舟百瑞达投资有限公司虚构贸易背景,向境外转移资金1772.64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罚款597.88万元人民币。 案例3:江苏日晨特种装备技术有限公司逃汇案 2018年1月,江苏日晨特种装备技术有限公司以预付货款名义对外支付256万美元,进口货物未实际到货。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罚款83.72万元人民币。 案例4:江西和梦投资有限公司逃汇案 2019年6月,江西和梦投资有限公司勾结关联公司,虚构贸易背景,对外付汇709.22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罚款246万元人民币。 案例5:徐州鸿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逃汇案 2019年9月至2020年1月,徐州鸿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虚构贸易背景,对外付汇2734.9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罚款960.2万元人民币。 案例6:邵阳市信成医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逃汇案 2020年3月至4月,邵阳市信成医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利用32名境内个人的个人年度购汇额度,违规以分拆购付汇形式向境外转移资金158.25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罚款53.64万元人民币。 案例7:海安恒麟供应链有限公司逃汇案 2020年3月至8月,海安恒麟供应链有限公司构造进口贸易,对外付汇合计666.8万美元和140.68万港元。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罚款241.7万元人民币。 案例8:江苏顺哲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逃汇案 2020年7月至8月,江苏顺哲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虚构贸易背景,对外付汇300.05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罚款104.63万元人民币。 案例9:黑龙江籍李某逃汇案 2019年11月至2020年2月,黑龙江籍李某在境外违规刷卡交易188笔,金额合计122.2万加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十六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处罚款32.56万元人民币。 案例10:辽宁籍李某逃汇案 2020年3月至6月,辽宁籍李某利用102名个人名义分拆购汇汇往境外账户,非法转移资金合计675.36万加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七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处罚款172.78万元人民币。 2022-10-18/guangdong/2022/1018/23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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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支持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打开融资渠道,充分用好国际国内两种资源,自贡市中心支局积极主动作为,通过银企走访、专题宣讲、“局长跑基层”以及联合党建活动等方式积极推进跨境投融资便利化试点政策。近日,自贡市中心支局为辖区某企业成功办理全市首笔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外债登记业务,标志着试点政策在自贡成功落地。该笔业务通过建行海外分行跨境融资,是全省建行系统推动的首笔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业务,有效帮助企业节省生产经营资金成本,打通国际融资渠道。 2022-10-18/sichuan/2022/1018/20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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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18http://www.gov.cn/xinwen/2022-10/18/content_571907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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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18http://www.gov.cn/xinwen/2022-10/18/content_571907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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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18http://www.gov.cn/xinwen/2022-10/17/content_571891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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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18http://www.gov.cn/xinwen/2022-10/17/content_571891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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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中,我国国际收支总体保持基本平衡格局,稳定性和韧性进一步增强,充分彰显了我国推动经济更高质量发展和更高水平开放的积极成效。 我国综合国力不断增强,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是国际收支均衡稳健运行的根本保障。2012年以来,通过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国力迈上新台阶。2021年国内生产总值(GDP)是2012年的2.1倍,占全球经济比重由11%上升至18%以上;人均GDP达到1.25万美元,较2012年实现翻倍增长。2022年上半年,我国经济顶住了超预期因素的冲击,实现企稳回升。近年来,更加雄厚的综合国力、更加均衡的内外部经济发展格局,为我国国际收支保持稳健运行提供了根本性支撑,跨境贸易和投融资等国际收支交易更加活跃,总体经受住了多轮外部冲击的考验。 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促进经常项目保持合理均衡区间。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我国经济已经在向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转变,近十年内需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有7个年份超过90%。在此背景下,对外贸易发展更加平稳,经常账户顺差与GDP之比由2007年的9.9%降至2011年的1.8%,2012年以来总体保持在2%左右的合理区间。近两年全球疫情蔓延,我国生产供给能力有效弥补外部产需缺口,经常账户顺差增加,体现了我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也反映了国内国际双循环推动制造业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升级和产业门类完备的相对优势。 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对外开放,推动我国跨境投融资结构不断优化。一方面,双向直接投资稳定增长,总体保持顺差格局。国内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消费市场潜力巨大,外商来华投资兴业意愿较强。截至2022年6月末,外商直接投资存量达3.6万亿美元,较2012年末增长73%。随着实体经济发展和企业实力增强,国内企业“走出去”需求增加,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由2012年末的5000多亿美元增长至2.6万亿美元,近年来保持平稳有序的增长态势。另一方面,跨境证券投资对国际收支的重要性提升,外债结构不断优化。近年来,金融市场双向开放稳步推进,境内证券逐步纳入国际主流指数,拓宽了跨境资本流动渠道,丰富了市场参与主体。截至2022年6月末,我国吸收证券投资和对外证券投资分别占总负债、总资产的28%和11%,较2012年末上升12个和6个百分点。同时,对外开放也促进了外债结构优化,降低外债整体风险。近年来外债增长主要来自境外央行等中长期投资者配置国内债券,稳定性较强资金在外债中的比重提升,传统融资型外债占比下降。 市场化调节机制及配套措施不断完善,国际收支更有条件实现自主平衡。我国持续推进人民币汇率市场化形成机制改革,更大程度发挥市场供求在汇率形成中的决定性作用。人民币汇率弹性增强,有助于及时释放外部压力,调节国际收支“自动稳定器”功能得到强化。同时,汇率避险工具推广普及,更多企业运用外汇衍生品管理汇率风险,2022年上半年,企业套保比例提升至26%,企业对汇率波动的适应性明显增强,开展外汇交易更加理性。此外,随着人民币国际化程度提升,人民币在全球外汇储备和国际清算系统支付结算中的占比持续提高,也有助于降低货币错配等风险,稳定市场主体跨境交易行为。在市场化调节等机制综合作用下,2012年以来,我国国际收支逐步形成经常项目与资本项目自主平衡、储备资产基本稳定的平衡格局。 未来,我国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积极促进内需和外需、进口和出口、引进外资和对外投资协调发展,将为国际收支在中长期保持基本平衡和稳健运行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2022-10-18/dalian/2022/1018/16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