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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吉宁书记、中国人民银行原行长小川先生、龚正市长,尊敬的王江、功胜、云泽、吴清、海峰同志,尊敬的各位来宾: 大家好!很高兴参加陆家嘴论坛。借此机会,我就坚定推进外汇领域深层次改革和高水平开放,积极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大家交流几点想法。 4月以来,国际经贸秩序遭受严重冲击,国际金融市场大幅波动。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加大宏观政策逆周期调节力度,有力有效应对外部冲击,外汇市场在复杂严峻形势下运行总体平稳。今年以来,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弹性增强,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升值1.6%,对一篮子货币总体稳定;我国外贸保持较强韧性,经常账户顺差处于合理均衡水平;跨境投资更趋活跃,外资净增持境内债券处于较高水平,近期买入境内股票也有所增多。 未来,我国外汇市场仍有条件保持平稳运行。一是经济运行将延续回升向好态势。我国正加紧实施更加积极有为的宏观政策,把发展的战略立足点更多放在扩大内需、做强国内大循环上,同时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将有力促进经济稳中向好。近期多个国际组织和投行上调了2025年中国经济增长预期。二是国际收支将保持基本平衡。我国坚持对外开放不动摇,加大稳外贸稳外资政策力度,有序扩大金融市场开放,这些因素有助于促进跨境资金均衡流动。三是外汇市场韧性将持续增强。参与主体更加成熟理性,企业外汇套期保值比例和货物贸易项下人民币跨境收支占比均提升至30%左右,应对汇率波动的能力显著增强。近年来我们也积累了丰富的风险应对经验,虽然外部环境不确定、不稳定因素依然较多,我们有能力有信心保持外汇市场稳健运行,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为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女士们,先生们!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定不移办好自己的事,坚定不移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以高质量发展的确定性应对外部环境急剧变化的不确定性。我们将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深化外汇领域改革开放,推进外汇领域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建立健全“更加便利、更加开放、更加安全、更加智慧”的外汇管理体制机制,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为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外汇支持。 第一,在“更加便利”方面,不断完善“越诚信越便利”的外汇政策体系,积极提升外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我们将加强外汇管理改革创新,赋予诚信合规主体更高便利度,持续提升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水平。一是以科创企业、中小企业为重点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积极支持新质生产力发展,强化对重大战略、重点领域、薄弱环节的全链条外汇服务。二是稳步推进银行外汇展业改革,全面优化事前尽职调查、事中差异化审核、事后监测报告的管理框架,实现提高效率和防控风险的有机结合。三是建立外汇管理政策评估机制和外汇生态评估机制,以是否符合国家战略定位、是否符合地方发展实际、是否取得惠企利民的改革实效为标尺,不断增强政策“含金量”,让群众和企业有更多获得感。 第二,在“更加开放”方面,推动外汇领域高水平制度型开放,助力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我们将加强改革整体谋划和系统集成,统筹推进人民币国际化与资本项目高质量开放,强化本外币一体化管理,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一是深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缩减外商直接投资外汇登记流程和资金使用负面清单,稳步支持企业参与产业链供应链国际合作。二是稳慎拓展金融市场互联互通,优化合格境外投资者制度,便利外资金融机构来华投资兴业。三是推进外债管理改革,优化额度管理,缩减外债资金使用“负面清单”,有序开展外债登记由银行办理。四是深化外汇市场发展和对外开放,完善外汇市场产品体系,扩大境内外汇市场参与主体,持续优化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服务。五是因地制宜支持区域开放发展,探索自贸试验区外汇管理政策集成式改革创新,积极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粤港澳大湾区等重点区域建设。 第三,在“更加安全”方面,加强外汇市场“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维护外汇市场稳定和国家经济金融安全。我们将坚持底线思维,强化开放监管能力和风险防控能力,促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一是坚决防范外部冲击风险,强化跨境资金流动监测预警,加强宏观审慎管理和预期引导,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保持国际收支基本平衡。二是全面加强外汇领域监管,推动外汇监管方式向主体监管转变,高压打击外汇领域违法违规活动,提升外汇领域新型违法犯罪识别打击能力。 第四,在“更加智慧”方面,妥善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科技手段,提升外汇管理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我们将加强“智慧外管”建设,为群众和企业提供更加智能高效、安全便捷的外汇服务,同时不断提升风险识别和业务监管的智能性、精准性、有效性,以先进的科技手段为外汇管理赋能。 女士们,先生们! 当前,世界百年变局加速演进,面对外部环境急剧变化,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4月25日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聚焦市场需求,积极推出多项支持性政策,助力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 一是多措并举支持外贸企业发展。进一步深化贸易外汇业务管理改革,实施扩大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鼓励银行将更多贸易新业态主体纳入贸易便利化政策、优化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外汇资金结算、便利诚信的承包工程企业境外资金集中管理等便利化政策,支持贸易创新发展。 二是积极推进跨境投融资便利化。在全国实施支持科研机构吸引利用外资、扩大科技型企业跨境融资便利、缩减资本项目收入使用负面清单等便利化政策,更好支持国际经贸合作和人员往来。在全国推广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政策,便利跨国公司集团资金归集使用。开展绿色外债政策试点,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借用外债用于绿色项目。完善境内企业境外上市资金管理,统一本外币管理政策,便利募集资金调回境内使用。近期将新发放一批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投资额度,有序满足境内主体境外投资合理需求。 三是在自贸试验区实施一揽子外汇创新政策。包括优化新型国际贸易结算、扩大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等10项便利化政策,积极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 女士们,先生们! 加快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对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特殊重要意义。近年来,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成效显著,上海已发展为我国金融市场体系最全、金融机构种类最多、金融开放程度最高的城市。 今年以来,我们持续加大对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支持力度。前一段时间,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国家外汇局、上海市人民政府联合印发了《上海国际金融中心进一步提升跨境金融服务便利化行动方案》。近期,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批复了上海自贸试验区自由贸易账户功能升级方案,以及临港新片区离岸贸易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高质量政策和服务供给,支持各类主体更加安全、便捷、高效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不断增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竞争力和影响力。 最后,祝本次论坛取得圆满成功!谢谢! 2025-06-23/zhejiang/2025/0701/22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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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持续提升国际收支统计数据的全面性、及时性和准确性,更好地满足宏观分析和最新国际标准要求,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2号),对《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汇发〔2021〕36号文印发)进行了修订,形成《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以下简称统计制度,见附件1),主要修订内容如下(修订对照表见附件2)。 一、明确申报主体类别及报送表格要求 在Z01表(单位基本情况信息)中增加“申报主体类别”要素,包括金融机构、综合调查主体、贸易信贷调查主体、国际建设调查主体、国际运输调查主体、跨境雇员股权激励计划调查主体和其他7个类别,并按申报主体类别列示需要报送的表格。 二、新增、完善专项统计 (一)贸易信贷统计调查融入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原贸易信贷调查主体作为专项调查申报主体进行申报。具体包括:一是沿用原贸易信贷调查报表的平衡关系,将D04表(应收款及预付款)、D08表(应付款及预收款)中货物贸易应收/预付、应付/预收款要素调整至E01-1表(货物出口及相关贸易信贷)、E01-2表(货物进口及相关贸易信贷),与货物贸易进出口情况一同填报。新的D04表、D08表中填报除货物贸易和应收应付利息以外的应收应付款。二是增加E01-3表(货物进出口商品类别调查表)、E01-4表(货物贸易应收/应付款平均周期调查表),采集商品类别和收付款账期等信息,仅需贸易信贷调查主体填报。 (二)完善国际运输调查统计报表。将原E03表(运输收入统计表)拆分为四张统计表,向境内、境外承运人采集涉及我国的国际运输收入和支出,向油气类企业采集进口运费支出。E03系列报表仅需国际运输调查主体填报。 (三)新增E09表(国际贸易集中申报报表),采集通过境内交易所等集约申报主体集中开展的货物和服务贸易,以及其他贸易模式下发生的涉外交易业务。 三、补充、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补充采集要素。一是在B02表(投资境外债务证券)、D01表(货币与存款)、D02表(贷款)、H02表(为居民托管业务统计)中新增了关于风险最终承担方信息的要素。二是在E02表中新增采集项目业主所在国家/地区的要素。三是在H01表(为非居民托管业务统计)中新增采集QFII/RQFII机构许可证号。四是扩大D09表(对非居民的金融资产减值准备余额)涵盖范围,并新增采集对方国家(地区)要素。 (二)调整部分指标名称和指标解释。如,A01表“出资日期”调整为“投资/撤资日期”,D09表风险分类中在五级分类法外新增选项“⑥不适用”,与非金融企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要求相符。 (三)其他调整。一是更新部分附录。包括附录(二)国家和地区代码表、附录(三)币种代码表等。二是其他必要的文字调整。 四、其他说明 《统计制度》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按本制度要求进行的首次申报应报送2025年9月报告期数据,申报主体应于2025年10月15日前完成。《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的通知》(汇发〔2021〕36号)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贸易信贷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汇发〔2021〕33号)同时废止。与本制度配套的数据采集规范修订版将另文印发。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级分局收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内地市分局、金融机构法人、境外金融机构境内主报告分机构、非金融企业以及其他指定申报主体,并协调做好系统调整等准备工作。所在地外汇局在转发文件时应提供本级外汇局业务咨询电话,以便于解答申报主体的疑问。 特此通知。 附件:1.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 2.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修订对照表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5年4月30日 2025-05-13/zhejiang/2025/0513/21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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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5年4月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斌就2025年4月外汇收支形势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25年4月我国外汇收支形势如何? 答:跨境资金总体呈现净流入。4月,企业、个人等非银行部门跨境资金净流入173亿美元。从主要渠道看,一是我国外贸呈现一定韧性,货物贸易项下跨境资金净流入649亿美元,保持较高规模。二是外资配置人民币资产意愿持续向好。4月外资净增持境内债券109亿美元,处于较高水平。4月下旬外资投资境内股票转为净买入。三是主要流出渠道平稳有序。4月服务贸易资金净流出环比基本持平;外资企业利润汇出季节性增加,但低于去年同期;来华和对外直接投资基本稳定,关联企业借贷往来跨境资金由净流出转为基本平衡。 市场预期平稳,境内外汇供求基本平衡。4月银行结汇和售汇环比分别增长12.8%和13.9%,市场交易保持活跃。结售汇差额基本均衡,市场预期和交易理性有序。4月衡量市场结汇意愿的结汇率为64.4%,环比上升6.9个百分点,衡量购汇意愿的售汇率为65.4%,环比上升1.0个百分点。 外汇市场平稳运行的基础将继续巩固。4月末中央政治局会议部署扩大内需、有效应对外部冲击有关工作,要求加快专项债发行、提高中低收入群体收入、大力发展服务消费等,有效提振市场信心。近期金融管理部门实施降准降息等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随着有关政策落地见效,我国经济运行向好势头有望继续巩固,更好发挥稳定外汇市场的基本盘作用。近期中美经贸高层会谈取得实质性进展,双方发布联合声明,大幅降低双边关税水平,有助于维护中美经贸关系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2025-05-23/zhejiang/2025/0606/21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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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4年末中国外债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斌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问2024年我国外债情况如何? 答:2024年,我国外债规模小幅下降,币种结构优化,期限结构保持稳定。截至2024年末,我国全口径(含本外币)外债余额为24198亿美元,较2023年末下降277亿美元,降幅1.1%。从币种结构看,本币外债占比50%,较2023年末上升3个百分点;从期限结构看,中长期外债占比44%,与2023年末基本持平。 问:如何看待当前我国外债形势? 答:外债规模下降受多重因素影响。2024年,受汇率波动、国际政治经济形势不确定性、国内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等多重因素综合影响,我国外债规模一、二季度有所回升,三、四季度有所下降,全年总体保持基本稳定。截至2024年末,我国全口径外债余额较2023年末减少277亿美元,其中,汇率折算因素造成外债余额下降360亿美元,对外债余额下降的贡献度为129.9%。 我国外债风险总体可控。2024年末,我国外债负债率(外债余额与国内生产总值之比)为12.8%,债务率(外债余额与贸易出口收入之比)为63.8%,偿债率(外债还本付息额与贸易出口收入之比)为6.5%,短期外债与外汇储备的比例为42.4%。上述指标均在国际公认的安全线(分别为20%、100%、20%和100%)以内,且有不同程度改善或保持基本稳定,我国外债风险总体可控。 预计我国外债规模将保持基本稳定。展望2025年,美欧等发达经济体总体仍处于降息周期,外币融资成本有望稳中趋降,我国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实施更加积极有为的宏观政策,稳步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持续提升跨境融资便利化水平,有助于我国外债规模保持基本稳定。 2025-04-18/zhejiang/2025/0425/21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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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5年4月,银行结汇15408亿元人民币,售汇15715亿元人民币。2025年1-4月,银行累计结汇53373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57815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5年4月,银行结汇2139亿美元,售汇2182亿美元。2025年1-4月,银行累计结汇7429亿美元,累计售汇8048亿美元。 2025年4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50644亿元人民币,对外付款49402亿元人民币。2025年1-4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186062 亿元人民币,累计对外付款181114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5年4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7031亿美元,对外付款6858亿美元。2025年1-4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25902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25212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银行,售汇是指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2025-05-23/zhejiang/2025/0606/21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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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要求,根据例行工作安排,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6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会同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止相关文件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对具有内容已被新文件替代、已过适用期等情形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通知》共废止5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1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公告》宣布废止《国家外汇管理局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的公告》(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2年第1号)。 下一步,国家外汇管理局将继续深化法规清理,进一步提升外汇管理透明度,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完) 2025-04-18/zhejiang/2025/0425/21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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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局: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要求,根据例行工作安排,国家外汇管理局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废止5件规范性文件(目录见附件1)、宣布失效1件规范性文件(目录见附件2)。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1.国家外汇管理局予以废止的5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目录 2.国家外汇管理局宣布失效1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5年3月27日 2025-04-25/zhejiang/2025/0425/21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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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宣布废止《国家外汇管理局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的公告》(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2年第1号)。货物贸易外汇业务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的通知》(汇发〔2020〕14号)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贸易外汇业务管理的通知》(汇发〔2024〕1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2025年3月15日 2025-04-25/zhejiang/2025/0425/21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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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青海省分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系列重要论述,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实举措,推动全省外汇管理各级党组织抓实党建工作,推动党建业务同频共振。 坚持统筹谋划,重在组织落实。国家外汇管理局青海省分局党总支高度重视,把开展警示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紧扣目标要求,统筹谋划推进。该分局党总支第一时间召开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国家外汇管理局警示教育工作方案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日常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研究部署落实措施,制定《青海省分局党总支警示教育工作计划》,从主题党日、专题研讨、“强化制度执行”专项整治等方面细化梳理了12项具体工作措施,明确牵头部门和工作时限,确保全系统同步展开、一体推进,引导广大外汇管理干部手中有尺度,心中存戒惧。 聚焦学习重点,推动入脑入心。国家外汇管理局青海省分局坚持全员覆盖与突出“关键少数”相结合,充分发挥领学促学作用,突出年轻干部、新发展党员、党务工作者和新提任干部等重点群体分批次开展“知敬畏 守底线——扣好廉正第一粒钮扣”等3次警示教育专题研讨,通过个人自学、观看视频、廉政谈话、不断拓展学习广度深度。用好典型案例“活教材”,深挖各类警示教育资源,让党员干部在正面引导、反面警示中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组织全体外汇管理干部参加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刻汲取案例教训、严守纪律法律底线,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外汇管理干部队伍”专题廉政党课暨警示教育会,深化教育效果。在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典型案例,做到举一反三、警钟长鸣。健全完善离职人员常态化管理机制,提高党员干部遵规守纪、廉洁从业意识,严明纪法红线。 注重协同推进,提升履职效能。坚持把警示教育与巡视整改一体推进,抓好巡视“后半篇文章”,排查业务条线权力运行,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紧盯重要领域、重点岗位、关键环节,规范自由裁量权,加强廉洁风险动态监测,推动长期整改措施落实落细,将落实巡视整改与外汇管理中心工作结合、一体推进,以整改实效推动外汇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把开展警示教育同抓好外汇管理中心工作、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结合起来,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围绕数据统计、资金管理、行政许可、内控建设等方面认真开展检视,推动依法行政、依规用权。围绕提升外籍来华人员服务、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水平、优化贸易外汇业务管理等重点工作,持续提升金融外汇服务水平,着力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外汇管理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 2025-06-06/qinghai/2025/0606/19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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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成立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玉树藏族自治州分局夯基础、抓落实、强推动,靠前一步统领全辖金融机构积极开展外汇金融服务,顺利实现了辖区外汇金融服务多项业务“零突破”。 夯基础,积极搭建经常项目结售汇全方位服务格局。借助“一个人两座城”主动开展基础外汇业务培训,指导辖区4家银行网点积极做好系统上线、外钞配备、标牌悬挂、业务窗口设立等基础工作,形成了“线上+线下”、“涉外酒店+银行网点”、“州府所在地+县域”全方位服务格局,基本满足了社会公众结售汇业务需求。截至目前,全辖金融机构共办理结售汇业务49笔,其中线上办理12笔,业务涉及美元、英镑、港币等多种外钞。 抓落实,切实满足涉外企业融资需求。玉树州地处青藏高原腹地,主营藏毯、佛像、牦牛肉、冬虫夏草、藏族特色工艺品等产品的涉外企业较多。2024年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玉树州分局积极落实省分局《关于“访企情 听企声 汇企行”跨境金融政策提质增效专项活动》工作要求,对玉树市塘隆雅卓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玉树市现代雅鲁藏布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玉树卓梅仓药材贸易有限公司等15家涉外企业开展金融服务走访对接,为8家涉外企业解决融资需求1807万元。 “我们最早是天津市一家外贸企业,后来响应政府招商引资号召到玉树做牦牛肉进出口生意,2019年外汇局玉树分局还没有成立的时候,玉树人民银行指导我们在西宁的中国银行开立了外汇账户,解决了我们跨境资金收支账户问题。现在,外汇局玉树州分局成立了,我们有了更大靠山和底气,我们有信心把牦牛肉进出口生意做得更好,把企业规模做得更大。”称多县巴颜喀拉牦牛乳业有限公司负责人吾金才夏激动地说。 强推动,探索开展外汇金融服务新业务。多措施引导金融机构丰富外汇业务种类,满足各群体金融服务需求。指导中国银行玉树支行为辖区政府内设部门办理了首笔跨境人民币汇款业务,有效填补了辖区跨境金融业务空白,推动辖区涉外经济金融向国际化、多元化发展迈出了坚实一步。 2025-03-21/qinghai/2025/0321/18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