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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0年3月,银行结汇13888亿元人民币,售汇12584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顺差1305亿元人民币;按美元计值,银行结汇1981亿美元,售汇1795亿美元,结售汇顺差186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结汇11043亿元人民币,售汇10227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顺差816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结汇2845亿元人民币,售汇2357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顺差488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远期结汇签约2250亿元人民币,远期售汇签约1084亿元人民币,远期净结汇1165亿元人民币。截至3月末,远期累计未到期结汇6333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售汇4777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净结汇1555亿元人民币;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2674亿元人民币。 2020年1-3月,银行累计结汇34298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31568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顺差2730亿元人民币;按美元计值,银行累计结汇4915亿美元,累计售汇4525亿美元,累计结售汇顺差391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累计结汇27872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26440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顺差1432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累计结汇6426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5129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顺差1298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累计远期结汇签约4828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售汇签约1939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净结汇2888亿元人民币。 2020年3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24248亿元人民币,对外付款27594亿元人民币,涉外收付款逆差3346亿元人民币。2020年1-3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63894亿元人民币,累计对外付款66058亿元人民币,累计涉外收付款逆差2165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0年3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3458亿美元,对外付款3935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逆差477亿美元。2020年1-3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9159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9467亿美元,累计涉外收付款逆差307亿美元。 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最新获得的数据,修订了2020年1月、2月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并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官方网站“统计数据”栏目公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银行结售汇形成的差额将通过银行在银行间外汇市场买卖平盘,是引起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主要来源之一,但其不等于同期外汇储备的增减额。 银行结售汇不按居民与非居民交易的原则进行统计,且其仅包括银行与客户及其自身之间发生的本外币买卖,即人民币和外汇的兑换交易,不同于国际收支交易的统计范围。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使得企业可提前锁定未来结汇或售汇的汇率,从而有效规避人民币汇率变动的风险。银行一般会通过银行间外汇市场来对冲远期结售汇业务形成的风险敞口。比如,当银行签订的远期结汇大于远期售汇时,银行一般会将同等金额的外汇提前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卖出,反之亦然。因而远期结售汇也是影响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一个因素。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签约额与累计未到期额之间的关系为: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上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本期远期结售汇签约额-本期远期结售汇履约额-本期远期结售汇平仓额。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银行为管理这部分风险敞口,在期权合约存续期间通常会在外汇市场进行对冲。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国际收支统计的组成部分,但其统计原则与国际收支采用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不同,采用资金收付制原则,且其仅反映境内非银行部门与非居民之间的资金流动状况,不能反映实物交易和银行自身的涉外交易,统计范围小于国际收支统计。 2020-04-23/gansu/2020/0423/10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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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六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强外汇市场监管,严厉打击跨境赌博所涉资金非法汇兑行为,维护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部分违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1:天津籍刑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5年9月至10月,刑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4笔,金额折合314.5万美元,并将资金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40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2:福建籍林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6月,林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折合290万美元,并将资金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40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3:湖北籍唐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1月,唐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4笔,金额折合250.6万美元,并将资金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19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4:四川籍巫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4月至12月,巫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6笔,金额折合200.5万美元,并将资金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96.6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5:广东籍李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1月,李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笔,金额折合147.1万美元,并将资金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70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6:广东籍杨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5月,杨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笔,金额折合156.91万美元,并将资金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70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7:贵州籍李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5年10月至2016年7月,李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折合38.2万美元。2018年4月至8月,李某再次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4笔,金额折合136.4万美元,并将资金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83.1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8:安徽籍钱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7月至12月,钱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4笔,金额折合127万美元,并将资金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60.2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9:贵州籍文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12月至2018年2月,文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兑换涉赌资金18笔,金额折合511万港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41.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10:境外个人CHEONG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2月至7月,CHEONG某利用境内账户通过地下钱庄非法兑换涉赌资金11笔,金额折合63.79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41.43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2020-04-23/gansu/2020/0423/10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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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全球半导体市场进入下行周期,国际主要半导体厂商业绩普遍受到影响。相较而言,中国半导体市场保持了相对良好的走势,全年我国集成电路产业继续保持两位数增长。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面对复杂多变的内外部环境,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采取一系列措施,克服各种困难,加快产业升级,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拓宽产品销售市场。 一是根据国内外形势变化,制定发展目标和愿景,以期成为国际知名的专业半导体封装测试企业,在先进封装领域整体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先进封装销售规模占比达到50%以上,产值规模居全球封装测试企业前五强。二是坚持以发展为主题,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以产品结构调整为主线,大力发展高端封装技术和产品,提升核心业务的技术含量与市场附加值,努力提高市场份额和盈利能力,2020年预计完成销售额110亿元,完成进出口总额40亿元。三是继续加大高层次管理技术人才的引进力度,着力培养、打造一支在研发、经营、管理和销售方面具有竞争优势的高素质、业务娴熟的骨干队伍,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四是在加快自身快速发展的同时,不断完善产业布局,促进企业和产品不断迈向高端化、国际化,有效实施并购重组和股权收购工作,稳步推进国际化进程,以期取得跨越式发展。 2020-04-27/gansu/2020/0427/10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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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9日下午,张掖市中心支局副局长陈红军带领相关人员赴张掖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开展调研。陈红军副局长一行与相关业务负责人员就公司的自营出口、渠道整合、网络构建、生态搭建等运营模式进行深入交流。在外汇管理政策落实、帮助企业缩短进口原料采购时间,减少进出口资金占用,提高企业资金周转、使用效率等方面的合作互通进行了探讨。 张掖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是张掖市委、市政府着眼促进流通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构建完整高效的现代供应链体系,成功招引全国第一家供应链上市企业深圳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合资成立的国有控股的供应链综合商务平台公司。公司立足张掖、辐射西北、面向全国,坚持高起点建设,高标准管理,高效率运营,针对张掖和西北产业发展现状,充分发挥深圳怡亚通在供应链行业成熟的运营模式、管理经验、整合资源等方面的优势,打造全新产业链综合服务平台,为产业发展提供产品设计包装、采购和采购执行、销售及销售执行、物流服务管理、品牌孵化等供应链一体化服务,帮助企业缩短进口原料采购时间,减少进出口资金占用,有效降低企业保证金缴纳额度,提高企业资金周转、使用效率。 2020-04-27/gansu/2020/0427/10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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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贸易信贷统计调查工作,进一步提高企业报送数据质量,实现企业数据从“表面真实性”向“内在真实性”转变,4月17日,张掖市中心支局对弘一种业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贸易信贷统计调查现场核查。 核查组首先调阅了企业营业执照、进出口/收付汇数据、海关报关单,与贸易信贷报告相关的交易合同及报关单等,进行了一一核实。其次,与企业负责人、财务人员进行座谈,交流了解企业经营状况、贸易方式、账务处理、资金运作情况以及贸易信贷填报人员情况。同时,向企业发放了外汇政策宣传手册(企业版)、国际收支申报宣传页等外汇政策宣传资料,现场讲解了相关业务知识,对填报数据存在的疑问进行了解答。最后,对企业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一是继续加强贸易信贷统计调查工作,确保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与及时性;二是对外汇管理政策多学习、多了解;三是企业贸易信贷填报人员要相对稳定,避免因填报人员频繁变动导致上下期数据不衔接等差错。 2020-04-22/gansu/2020/0422/10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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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8日,人民银行武威市中心支行组织机关志愿者会同辖内10家商业银行的160名志愿者前往民勤县昌宁乡开展第十六季“拯救民勤•关爱绿洲”生态公益治沙活动,武威市中心支局积极参加了此次活动,并在锻炼外汇管理队伍的同时,精心筹划开展了外汇政策宣传活动,取得了较好效果。 劳动间隙,武威市中心支局志愿者向来自商业银行的志愿者和当地群众发放外汇管理政策传单,耐心解答政 策疑惑。活动中,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00余份,解答业务咨询70余人次。 本次宣传活动的开展,加深了社会公众对外汇管理政策的认识,提高了居民个人合规用汇意识,树立了基层外汇局服务社会、践行社会责任的良好形象。 2020-04-27/gansu/2020/0427/10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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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4日下午,庆阳市中心支局召开2020年1季度庆阳市外汇形势分析座谈会,辖区农发行、工行、农行、中行、建行、邮储银行、交行国际业务部门负责人、庆阳市中心支局全体成员共12人参加会议。 会议重点分析解读了庆阳市1季度外汇形势,组织学习了《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甘肃省分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的通告》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文件,通报了2019年10月至2020年3月辖区各银行外汇业务合规与审慎经营评估考核情况。 2020-04-22/gansu/2020/0422/10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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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防疫物资极端紧缺,金川集团紧急成立镍都实业公司医用防护用品项目组,以金川实业万方公司劳动保护用品厂为基础,发挥设备、技术、人才优势,创造条件生产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 目前,洁净厂房已通过省质监局验收,下一步正在申请办理长期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两条口罩生产线生产正常,已达到日产口罩10万只、防护服15000套的生产能力。口罩和防护服均已取得了欧盟CE出口认证、美国FDA出口认证,且成功出口欧洲、非洲、俄罗斯等国。 2020-04-27/gansu/2020/0427/10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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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分地区) 2020年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分地区)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时间序列 2020-06-03/gansu/2020/0603/10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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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结售汇数据—以人民币和美元计价 银行结售汇数据—分地区 2020-06-03/gansu/2020/0603/10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