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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末,云南省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增速环比有所下降,其中:住户部门存款增速环比小幅上升,非金融企业存款、广义政府存款、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境外存款增速均环比下降。本外币各项贷款增速同比下降,其中,住户部门贷款增速、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增速均同比下降,非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余额环比新增,境外贷款增速同比有所上升。 一、本外币各项存款增速环比有所下降 11月末,云南省全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28070.85亿元,同比增长11.31%,增速环比下降0.94个百分点,同比下降1.48个百分点。余额环比新增499.15亿元,比年初新增2866.29亿元。 从存款来源结构看,住户部门、非金融企业和广义政府仍然是存款的主要来源部门,占各项存款的比重分别是42.17%、28.57%和27.63%(合计98.37%),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和境外存款占比分别仅为1.45%和0.18%。 (一)住户部门存款增速环比小幅上升 11月末,云南省住户部门存款余额11836.88亿元,同比增长13.38%,增速环比上升0.93个百分点,同比上升5.6个百分点。余额环比增加128.37亿元,比年初新增1049.31亿元。 其中,住户部门活期存款余额5932.26亿元,同比增长18.38%,增速环比上升1.76个百分点,同比上升11.31个百分点。余额环比增加114.54亿元,比年初新增611.99亿元。 (二)非金融企业存款增速环比小幅下降 11月末,非金融企业存款余额8021.25亿元,同比增长15.84%,增速环比下降0.42个百分点,同比上升8.76个百分点。余额环比新增220.74亿元,比年初新增1058.67亿元。 (三)广义政府存款增速环比下降 11月末,广义政府部门存款余额为7756.02亿元,同比增长8.11%,增速环比下降3.53个百分点,同比下降16.3个百分点。余额环比新增173.82亿元,比年初新增882.92亿元。其中,财政性存款同比减少34.64%,余额环比新增68.26亿元,比年初新增34.38亿元。 (四)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增速环比下降 11月末,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余额为406.8亿元,同比减少36.46%,增速环比下降6.92个百分点,同比下降96.95个百分点。余额环比减少23.39亿元,比年初减少132.13亿元。 (五)境外存款增速环比下降 11月末,境外存款余额为49.91亿元,同比增长30.33%,增速环比下降2.14个百分点,同比增长30.64个百分点。余额比上月减少3951万元,比年初新增7.52亿元。 二、本外币各项贷款投放增速同比下降 11月末,云南省全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23178.46亿元,同比增长10.49%,增速环比下降1.29个百分点,同比下降4.76个百分点。余额环比减少62.68亿元,比年初新增1935.88亿元。 (一)住户部门贷款增速同比下降 11月末,住户部门贷款余额6117.41亿元,同比增长7.57%,增速环比上升0.21个百分点,同比下降3.98个百分点。余额环比新增67.26亿元,比年初新增390.83亿元。 从贷款用途看,用于消费的住户贷款余额为3573.61亿元(占住户部门贷款的58.42%),同比增长14.02%,余额环比新增67.52亿元,比年初新增387.37亿元;用于经营的贷款余额为2543.8亿元(占住户部门贷款的41.58%),同比减少0.35%,余额环比减少0.26亿元,比年初新增3.46亿元。 (二)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增速同比下降 11月末,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余额16778.32亿元,同比增长11.53%,增速环比下降1.92个百分点,同比下降5.29个百分点。余额环比减少138.11亿元,比年初新增1522.61亿元。 从贷款结构看,中长期贷款增速近三月有小幅下降趋势,短期贷款近5月连续出现负增长。其中,中长期贷款余额10935.54亿元,同比增长14.31%,增速环比下降1.16个百分点,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短期贷款余额4129.44亿元,同比减少3.34%,增速环比下降2.15个百分点,同比下降9.52个百分点;票据融资余额1178亿元,同比增长61.39%,增速环比下降14.73个百分点,同比下降4.81个百分点。 (三)非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余额环比新增 11月末,非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余额6.11亿元,环比大幅新增6.1亿元,较年初新增3.05亿元。 (四)境外贷款增速同比有所上升 11月末,境外贷款余额276.62亿元,同比增长12.43%,增速与上月基本持平,同比上升1.42个百分点。余额环比新增2.07亿元,比年初新增19.39亿元。 2017-02-17/yunnan/2017/0217/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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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末,云南省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增速环比下降,其中:住户部门存款增速环比小幅上升,非金融企业存款增速环比小幅上升,广义政府存款增速环比下降,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增速同比大幅下降,境外存款环比增长。本外币各项贷款增速同比下降,其中,住户部门贷款增速同比下降,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增速同比下降,非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与上月基本持平,境外贷款增速环比上升。 一、本外币各项存款增速环比下降 9月末,云南省全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27083.22亿元,同比增长10.32%,增速比上月下降0.75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上升0.52个百分点。余额比上月增加230.56亿元,比年初增加1878.65亿元。 从存款来源结构看,住户部门、非金融企业和广义政府仍然是存款的主要来源部门,占各项存款的比重分别是43.51%、27.40%和27.32%(合计98.23%),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和境外存款占比分别仅为1.57%和0.20%。 (一)住户部门存款增速环比小幅上升 9月末,云南省住户部门存款余额11785.19亿元,同比增长11.49%,比上月上升0.71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上升4.10个百分点。余额比上月增加394.33亿元,比年初增加997.62亿元。 其中,住户部门活期存款余额5908.16亿元,同比增长15.45%,增速比上月上升0.42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上升10.11个百分点。余额比上月增加302.51亿元,比年初增加587.89亿元。 (二)非金融企业存款增速环比小幅上升 9月末,非金融企业存款余额7420.34亿元,同比增长12.64%,增速比上月上升0.57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上升11.57个百分点。余额比上月减少47.16亿元,比年初新增457.76亿元。 (三)广义政府存款增速环比下降 9月末,广义政府部门存款余额为7398.32亿元,同比增长9.46%,增速比上月下降5.96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下降11.76个百分点。余额比上月减少160.70亿元,比年初增加525.23亿元。其中,财政性存款同比减少48.63%,余额比上月减少101.44亿元,比年初减少166.65亿元。 (四)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增速同比大幅下降 9月末,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余额为424.85亿元,同比减少28.64%,增速比去年同期下降85.31个百分点。余额比上月增加42.08亿元,比年初减少114.08亿元。 (五)境外存款环比增长 9月末,境外存款余额为54.53亿元,同比增长46.17%,增速比上月上升17.17个百分点。余额比上月增加1.99亿元,比年初增加12.13亿元。 二、本外币各项贷款增速同比下降 9月末,云南省全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23047.23亿元,同比增长11.72%,增速比上月下降0.11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下降4.51个百分点。余额比上月新增245.42亿元,比年初新增1804.65亿元。 (一)住户部门贷款增速同比下降 9月末,住户部门贷款余额6028.74亿元,同比增长7.01%,增速比上月下降0.26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下降5.89个百分点。余额比上月新增30.69亿元,比年初新增302.16亿元。 从贷款用途看,用于消费的住户贷款余额为3475.00亿元(占住户部门贷款的57.64%),同比增长13.00%,余额比上月新增37.24亿元,比年初新增288.75亿元;用于经营的贷款余额为2553.75亿元(占住户部门贷款的42.36%),同比减少0.19%,余额比上月减少6.55亿元,比年初新增13.41亿元。 (二)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增速同比下降 9月末,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余额16750.95亿元,同比增长13.59%,增速比上月下降0.06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下降4.02个百分点。余额比上月新增212.92亿元,比年初新增1495.25亿元。 从贷款结构看,中长期贷款增长良好,同比增长16.43%,余额比年初新增1159.75亿元,同比多增365.05亿元;短期贷款同比减少1.07%,比去年同期下降10.79个百分点,余额比上月增加33.40亿元,比年初减少71.12亿元,同比多减328.05亿元。票据融资同比增长62.99%,余额比上月减少23.60亿元,比年初新增326.05亿元,同比多增26.66亿元。 (三)非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与上月末基本持平 9月末,非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余额50万元,与上月末持平,较年初减少30540万元。 (四)境外贷款增速环比上升 9月末,境外贷款余额267.53亿元,同比增长8.02%,增速比上月上升0.18个百分点。余额比上月新增1.81亿元,比年初新增10.30亿元。 2016-12-07/yunnan/2016/1207/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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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率:6.7641 2016-10-31 单位:万美元 2016-1-31 2016-2-29 2016-3-31 2016-4-30 2016-5-31 2016-6-30 2016-7-31 2016-8-31 2016-9-30 2016-10-31 一、各项存款 227639 230956 234262 275111 284143 301512 261703 254663 251542 237745 (一)境内存款 208724 213270 213644 255968 264226 282166 243240 227670 222744 215840 1.住户存款 85252 87361 88788 88827 88620 89447 91632 91141 92286 97924 2.非金融企业存款 117839 118174 118679 161953 166426 183683 141847 127677 122430 111111 3.广义政府存款 4622 6721 5143 4333 8293 8127 8832 8045 7194 6013 4.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 1011 1014 1035 855 886 909 929 807 834 792 (二)境外存款 18915 17686 20617 19143 19917 19345 18463 26993 28798 21906 一、各项贷款 567443 570730 563450 578293 573959 575237 557245 550312 558679 559542 (一)境内贷款 278850 281214 269217 281577 283048 283032 265325 254262 256460 250402 1.住户贷款 315 356 352 303 298 302 307 361 346 328 2.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 278535 280858 268865 281274 282750 282730 265018 253901 256114 250074 3.非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 (二)境外贷款 288593 289516 294233 296716 290910 292205 291921 296050 302219 309140 注:1、本表机构包括中国人民银行、中资全国性大型银行、中资全国性中小型银行、中资区域性中小金融机构、外资银行。 2、本表采用即期期末汇率 2017-02-17/yunnan/2017/0217/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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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1: 2016年第三季度云南省银行家问卷调查简述 2016-12-07/yunnan/2016/1207/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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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1: 2016年第三季度云南省企业家问卷调查简述 2016-12-07/yunnan/2016/1207/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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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1: 2016年9月云南省金融机构本外币存贷款主要项目表 2016-12-07/yunnan/2016/1207/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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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16年9月云南省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主要项目表 2016-12-07/yunnan/2016/1207/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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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1: 2016年9月云南省金融机构外汇存贷款主要项目表 2016-12-07/yunnan/2016/1207/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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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全国性中资银行: 根据2015年10月至今的外汇管理规定变化和调整情况,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了《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2017年)》(见附件,以下简称《标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7考核年度(2016年10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下同)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考核工作依照《标准》执行。 二、自2017考核年度起,风险性考核指标分值调整为15分[1];银行总行最终考核得分计算公式[2]调整为:银行总行最终考核得分=∑银行一般性考核单项指标得分60%+风险性考核指标得分+总行单独考核指标得分。《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修订<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考核办法>相关事宜的通知》(汇发〔2015〕26号)中的相关条款废止。 三、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后,应立即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以及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并依据《标准》,公平、公正地对辖内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进行考核。 四、各全国性中资银行接到本通知后,应尽快转发所辖分支机构,依法合规办理各项外汇业务。 五、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印发<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2016年)>的通知》(汇综发〔2016〕31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修订<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考核办法>相关事宜的通知》(汇发〔2015〕26号)所附的《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废止。 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相关部门反馈。联系电话:010-68402113(综合司),010-68402593(国际收支司),010-68402104(经常项目司),010-68402127(资本项目司),010-68402378(管理检查司),010-68402467(外汇业务数据监测中心)。 特此通知。 附件: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2017年)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 2017年2月17日 [1]原分值为:10分。 [2]原公式为:银行总行最终考核得分=∑银行一般性考核单项指标得分65%+风险性考核指标得分+总行单独考核指标得分。 附件1: 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2017年) 2017-04-17/yunnan/2017/0417/1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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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落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函[2015]14号),经过清理,现就废止和修改部分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通知如下: 一、废止《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开展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的通知》(汇发[2008]38号)。 二、删除《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汇发[2012]27号)第二条、附件《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项。 将附件《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项修改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据此对条文顺序作相应调整。 三、将《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法规的通知》(汇发[2013]30号)附件2《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第六条第(五)项修改为“利润、股息和红利项下对外支付:与本次汇出相关的董事会利润分配决议。境内机构可依法支付中期境外股东所得的股息、红利;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外国合伙人所得利润项下对外支付:合伙人利润分配决议; 利润、股息和红利项下收汇:利润处置决议和境外机构相关年度的财务报表”。 四、将《国家外汇管理局、建设部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6]47号)第六条修改为“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或开发项目资本金未达到项目投资总额的35%的,不得向境外借用外债,外汇局不予办理外债登记和外债结汇核准”。 五、删除《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发布〈外债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汇发[2013]19号)附件2《外债登记管理操作指引》“一、非银行债务人办理外债签约登记”审核原则第2点(2)、(3),并将第6点第(3)项修改为“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或开发项目资本金未达到项目投资总额35%的,不得向境外借用外债,外汇局不予办理外债登记和外债结汇核准”。 据此对条文顺序作相应调整。 六、将《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企业境外放款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9]24号)第七条第(一)项修改为“放款人和借款人均依法注册成立”。 七、将《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发布〈境内企业内部成员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的通知》(汇发[2009]49号)第十四条修改为“开展外币资金池业务的境内企业应依法注册成立,且最近两年内未存在违反外汇管理法规行为”。 八、将《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调整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2]59号)附件1《资本项目直接投资外汇业务操作规程(外汇局版)》1.14“境内企业开展外币资金池业务”审核原则第2点修改为“申请开展外币资金池业务的各境内成员企业应为依法注册成立、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将2.8“境内机构境外放款额度登记”审核原则第1点修改为“放款人和借款人均依法注册成立”。 九、将《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印发〈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指引(2013年版)〉的通知》(汇综发[2013]80号)附件《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指引(2013年版)》2.10“境内企业开展外币资金池业务”审核原则第2点修改为“申请开展外币资金池业务的各境内成员企业应为依法注册成立、独立承担法律责任”;3.7“境内机构境外放款额度登记”审核原则第1点修改为“放款人和借款人均依法注册成立”;删除4.2“非银行债务人办理外债签约登记”审核原则第2点(2)、(3),并将第6点第(3)项修改为“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或开发项目资本金未达到项目投资总额35%的,不得向境外借用外债,外汇局不予办理外债登记和外债结汇核准”。 据此对条文顺序作相应调整。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15年5月4日 2015-05-11/yunnan/2015/0511/1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