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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研究中心是国家外汇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负责对外汇管理实践涉及的经济金融问题,开展系统深入的理论和政策研究,为外汇管理工作提供政策建议;开展外汇管理政策解读、政策宣传及对外学术交流合作等相关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社会人员或符合落户政策的博士后出站人员(需在2026年12月以前出站),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7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职位及具体要求 详见《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研究中心公开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附件1)。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具备与岗位相匹配的基本素质、学历学位、专业能力、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五)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回避有关要求;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以往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或录(聘)用纪律行为还在影响期内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应签署《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报考人员将填写好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研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3)和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发至电子邮箱(hr_safeferc@vip.sina.com),邮件标题按“姓名+报考岗位+所学专业”格式注明。报名截止日期为2026年7月15日,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研究中心按规定有权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对报考资格的审查,做到客观、公正、及时,对所有报考人员一视同仁。各岗位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该比例的,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研究中心决定是否按照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组织笔试。 (三)考试 包含笔试和面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研究中心统一组织实施。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不得进入后续环节。笔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拟聘用岗位人数5:1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5:1的按实际进入人数计算。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不得进入后续环节。面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考察和体检 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需达到80分以上)由高到低的顺序(综合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按1:1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考察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情况,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以及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考察突出政治标准,对政治上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组织实施。 (五)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www.safe.gov.cn)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注意事项 (一)专业类别为报考人员已经取得最高学历对应专业。所学专业与《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研究中心公开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中专业类别相近的报考人员,可主动联系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研究中心确认报名资格。 (二)新聘用的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填报的联系方式能及时联系到本人。 公开招聘咨询电子邮箱:hr_safeferc@vip.sina.com 联系电话:010-68402763 附件1.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研究中心公开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附件2.诚信承诺书 附件3.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研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研究中心 2026年6月12日 2026-06-12/safe/2026/0612/275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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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类企业可以办理延期收款或延期付款业务吗?需要到外汇局办理什么手续? 答: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贸易外汇业务管理的通知》(汇发〔2024〕11号),“四、优化B、C类企业贸易外汇业务管理,B、C类企业办理90天以上(不含)的延期收款或延期付款业务时,若在分类监管有效期内,此前导致列入B、C类企业的情况已改善或纠正,且未出现新的列入B、C类企业情形,自列入B、C类企业之日起6个月后,可在所在地外汇局办理登记,银行凭《贸易外汇业务登记表》为企业办理该业务”。 2026-06-12/tianjin/2026/0612/30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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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6年4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4105亿美元,较3月末上升684亿美元,升幅为2.05%。 2026年4月,受宏观经济数据、主要经济体货币政策及预期等因素影响,美元指数下跌,全球主要金融资产价格表现有所分化。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上升。我国不断巩固拓展经济稳中向好态势,发展韧性和活力进一步彰显,有利于外汇储备规模保持基本稳定。 2026-06-12/jiangxi/2026/0612/30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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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主体在填报“证券代码(B0402)”时,对于境外非上市股份或投资基金产品,填报方法。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业务指引(2024年版)〉的通知》(汇发〔2024〕8号)中第二部分具体报表及数据项的填报方法第(七)项吸收境外股权和基金份额投资的填报方法(B04表)第3点: 申报主体在填报境外发行股份或基金的“证券代码(B0402)”时,对于境外非上市股份或投资基金产品,应填报内部使用的唯一编码。 2026-06-11/tianjin/2026/0611/30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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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6年5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4422亿美元,较4月末上升317亿美元,升幅为0.93%。 2026年5月,受全球宏观经济环境、主要经济体货币政策预期等因素影响,美元指数上升,全球主要金融资产价格总体上涨。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上升。我国经济保持稳中有进发展态势,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为外汇储备规模保持基本稳定提供支撑。 2026-06-12/qinghai/2026/0612/20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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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主体境外发行债券,填报方法。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业务指引(2024年版)〉的通知》(汇发〔2024〕8号)中第二部分具体报表及数据项的填报方法第(八)项境外发行债务证券的填报方法(B05表): 申报主体境外发行债券,原则上应报送实际投资者信息,对于无法掌握实际投资者信息的,可按照境外存管人或登记结算机构的信息报送。 2026-06-12/tianjin/2026/0612/30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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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储备资产 Official reserve assets html xlsx pdf 2026-06-12/jilin/2026/0612/29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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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进出口规模50303亿元。其中,货物和服务贸易出口27189亿元,进口23114亿元,顺差4075亿元。服务贸易主要项目为:旅行服务进出口规模1715亿元,其他商业服务进出口规模1527亿元,运输服务进出口规模1400亿元,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进出口规模941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6年4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出口3959亿美元,进口3365亿美元,顺差593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 2026年4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4075 593 贷方 27189 3959 借方 -23114 -3365 1.货物贸易差额 5090 741 贷方 24384 3550 借方 -19294 -2809 2.服务贸易差额 -1015 -148 贷方 2805 408 借方 -3819 -556 2.1加工服务差额 48 7 贷方 77 11 借方 -29 -4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17 2 贷方 80 12 借方 -63 -9 2.3运输差额 -324 -47 贷方 538 78 借方 -862 -126 2.4旅行差额 -879 -128 贷方 418 61 借方 -1297 -189 2.5建设差额 34 5 贷方 83 12 借方 -49 -7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66 -10 贷方 18 3 借方 -84 -12 2.7金融服务差额 8 1 贷方 33 5 借方 -26 -4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246 -36 贷方 85 12 借方 -331 -48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381 55 贷方 661 96 借方 -280 -41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22 3 贷方 774 113 借方 -753 -110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6 -1 贷方 27 4 借方 -32 -5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差额 -2 0 贷方 10 1 借方 -12 -2 注: 1. 本表所称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进出口,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进出口。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企业调查,该数据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我国提供的服务,即服务出口;借方记录我国接受的服务,即服务进口。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26-06-12/shaanxi/2026/0612/23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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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一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2821亿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7212亿元,服务贸易逆差4139亿元,初次收入逆差520亿元,二次收入顺差268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逆差12821亿元,其中来华直接投资保持净流入。 按美元计值,2026年一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841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2474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596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75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39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逆差1841亿美元。 按SDR计值,2026年一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344亿SDR,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806亿SDR,服务贸易逆差435亿SDR,初次收入逆差55亿SDR,二次收入顺差28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逆差1344亿SDR。(完) 2026年一季度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 项 目 行次 亿元 亿美元 亿SDR 1. 经常账户 1 12821 1841 1344 贷方 2 79791 11480 8386 借方 3 -66969 -9639 -7043 1.A 货物和服务 4 13073 1878 1371 贷方 5 73736 10609 7750 借方 6 -60662 -8731 -6379 1.A.a 货物 7 17212 2474 1806 贷方 8 66690 9595 7010 借方 9 -49478 -7122 -5204 1.A.b 服务 10 -4139 -596 -435 贷方 11 7045 1014 740 借方 12 -11184 -1610 -1176 1.A.b.1 加工服务 13 166 24 17 贷方 14 232 33 24 借方 15 -66 -9 -7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100 14 10 贷方 17 263 38 28 借方 18 -163 -23 -17 1.A.b.3 运输 19 -986 -142 -104 贷方 20 1316 189 138 借方 21 -2302 -332 -242 1.A.b.4 旅行 22 -3293 -473 -346 贷方 23 1054 152 111 借方 24 -4347 -625 -457 1.A.b.5 建设 25 161 23 17 贷方 26 310 45 33 借方 27 -149 -21 -16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254 -37 -27 贷方 29 16 2 2 借方 30 -271 -39 -29 1.A.b.7 金融服务 31 -9 -1 -1 贷方 32 96 14 10 借方 33 -106 -15 -11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569 -82 -60 贷方 35 202 29 21 借方 36 -771 -111 -81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417 60 44 贷方 38 1225 176 129 借方 39 -808 -116 -85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184 26 19 贷方 41 2244 323 236 借方 42 -2060 -297 -217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20 -3 -2 贷方 44 59 8 6 借方 45 -79 -11 -8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35 -5 -4 贷方 47 28 4 3 借方 48 -63 -9 -7 1.B 初次收入 49 -520 -75 -55 贷方 50 5346 769 562 借方 51 -5866 -844 -617 1.C 二次收入 52 268 39 28 贷方 53 709 102 75 借方 54 -441 -64 -46 2. 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5 -12821 -1841 -1344 2.1 资本账户 56 -3 0 0 贷方 57 3 0 0 借方 58 -5 -1 -1 2.2 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9 -12819 -1841 -1343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60 -9474 -1361 -994 其中:2.2.1.1 直接投资 61 -703 -101 -74 2.2.1.1.1直接投资资产 62 -3079 -444 -324 2.2.1.1.1.1 股权 63 -2536 -365 -266 2.2.1.1.1.2 关联企业债务 64 -544 -79 -58 2.2.1.1.2直接投资负债 65 2377 343 250 2.2.1.1.2.1 股权 66 2649 382 279 2.2.1.1.2.2 关联企业债务 67 -273 -39 -29 2.2.2 储备资产 68 -3345 -479 -349 2.2.2.1 货币黄金 69 0 0 0 2.2.2.2 特别提款权 70 33 5 4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71 19 3 2 2.2.2.4 外汇储备 72 -3397 -487 -354 2.2.2.5 其他储备 73 0 0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4 / / /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季度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的折算方法为,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平均汇率折算得到。 4.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 5.初步统计,2026年一季度,我国直接投资负债中资本金新增207亿美元(折约1439亿元人民币)。 6.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026-06-12/jiangxi/2026/0612/30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