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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8日,常德市中心支局集中组织开展2月份政治理论学习活动,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学习讨论。 学习期间,首先由副科长领学了《2019年中国人民银行工作会议在京召开》和《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等两篇文章;其次其他学员针对学习内容开展了积极热烈的讨论,纷纷表示获益匪浅;最后科室负责人进行了学习点评,并着重强调:一是要领会精神实质。继续深入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级行工作会议和中支工作会议精神,入脑入心,不断提高政治素养和业务工作能力;二是要付诸实践行动。要按照上级局和中支党委要求,做到真学、真懂、真用,以理论指导实践,付诸行动,提高履职水平;三是要创新开展工作,在提高国际收支间接申报数据质量、优化外汇管理服务、提升事中事后监测与核查水平、加大外汇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信息调研等方面走在全省前列。要提高涉汇服务水平,合理引导社会预期,时刻保持昂扬斗志,为推动辖内涉外经济健康有序发展贡献力量。 2019-02-19/hunan/2019/0219/9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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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全省外汇管理工作会议结束后,怀化市中心支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向中支党委汇报会议精神,并组织召开全行大会和科务会传达会议精神,确保了会议精神在辖区内得到有效传达和落实。 一是及时向中支党委汇报,确保各项工作在中支党委领导下开展。1月17日一上班,我中心支局第一时间向中支党委汇报了2019年全省外汇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中支党委高度重视,要求外汇科全体同志认真学习领会此次会议精神,并结合各自岗位实际,做好全省外汇管理重点工作任务分解。 二是及时向全体员工传达,确保会议精神在全体员工中入脑入心。1月22日上午,人民银行怀化市中支召开全行大会。会上,怀化市中心支局李云雀副局长代表中支党委向全行员工传达了2019年全省人民银行业务工作会议暨外汇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并要求全行员工会后进一步消化吸收,确保会议精神入脑入心、落地生根。 三是及时谋划下一步工作,确保全省外汇管理重点工作有效落实。1月22日下午,我中心支局召开科务会,进一步学习贯彻全省外汇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会上,外汇部门负责人结合辖区实际,就如何贯彻落实2019年全省外汇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及部署2019年全省外汇管理重点工作提出了以下几点要求:一是夯基础,优服务;二是抓培训,提素质;三是强调研,补短板;四是严监管,防风险;五是抓重点,创亮点。 2019-01-24/hunan/2019/0124/8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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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3日,娄底市中心支局召开局务会,深入学习贯彻2019年湖南省人民银行业务工作暨全省外汇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会议由李泽军副局长主持。 李泽军副局长传达了2019年全省人民银行业务工作暨外汇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满延文科长代表外汇管理科对2018年业务工作和党建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结合上级行考评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继而提出了2019年初步工作思路。其他同志一一发言,各自总结了2018年工作情况、存在的不足及2019年努力的方向。 李泽军副局长充分肯定了外汇管理科2018年各项工作,并对2019年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加强内部管理,提升外汇管理能力;二是主动对接上级行,加强与对口处室的联系;三是拓展调查研究的深度和广度,多出精品;四是搭平台,服务好外向型经济发展;五是强监管,提升外汇监管有效性;六是推进党建工作的标准化和精细化管理,以党建促业务,以业务促发展。 2019-01-24/hunan/2019/0124/8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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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4日,湘西州中心支局召开了2019年第一次局务会,湘西州中心支局副局长刘晓波参加了此次会议。一是传达马天禄局长在2019年湖南省人民银行业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曾涛副局长在2019年全省外汇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二是回顾2018年度工作,规划2019年工作,明确工作目标,提出工作要求。 会议认真总结2018年工作,梳理存在的问题,明确改进方向;认真谋划2019年工作,确定工作重点,细化工作责任,提振信心,积极进取。要求始终坚持党对外汇管理工作的指导,立足辖内实际,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提高外汇管理监管质效,打好三大攻坚战,推动开放型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刘晓波副局长要求:一是全局人员提高认识;二是抓好全省外汇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三是提升工作质量,提高履职效率。 图:湘西州中心支局召开2019年第一次局务会 2019-01-25/hunan/2019/0125/9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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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领会2019年全省人民银行业务工作暨外汇管理工作会议精神,1月18日,张家界市中心支局集中组织全体人员开展学习,并结合实际开展了讨论。会上学习了上级行及省分局等领导的重要讲话,传达了2019年全省外汇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分析了当前外汇形势,对外汇管理工作做了部署。 学习后,我中心支局各条线人员结合各自岗位实际开展深入讨论,最后形成了全局统一行动安排。总体来说:以党建为引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省外汇工作决策部署上来,立足辖内实情,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贸易投资便利化,提高外汇管理监管质效。 2019-01-21/hunan/2019/0121/8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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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月14日,永州市中心支局召开局务会,通过集体审议决定对货物贸易监测系统内2016年12月至2018年12月未发生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的111家企业集体注销名录。在清理过程中,永州市中心支局严格贯彻清理程序,依法操作。对货物贸易系统导出的连续两年未发生贸易外汇收支业务企业名单进行甄别清理,对能够电话联系的企业询问其后续业务发展意向,继续将其保留在名录内,督促其遵守外汇管理规定,及时履行义务;对于联系方式已失效的企业,根据《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第八条“名录内企业连续两年未发生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外汇局可将其从名录中注销”的规定,依规注销名录。 通过对名录内“僵尸企业”的清理,达到了进一步整合监管资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高企业数据报送质量的作用。 2019-02-19/hunan/2019/0219/9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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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2日,邵阳市中心支局召开2019年外汇管理会议精神传达落实会议,胡立平副局长主持召开会议,外汇局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主要有三项内容:一是传达落实了2019年外汇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二是对我中心支局2018年的工作进行总结;三是对2019年的工作进行部署。会议上,胡立平副局长提出了五个方面的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党对外汇管理工作的领导;二是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三是加强外汇监管,推动外汇“两位一体”管理;四是加强外汇服务,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五是加强基础工作,推动整体外汇工作上新台阶。 2019-01-24/hunan/2019/0124/8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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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全面精准脱贫,湘西州精准谋划,全力引导扶持贫困乡村发展以柑橘为主的特色产业。2018年受天气、市场波动等因素影响,湘西州椪柑销售面临着卖难价低的困难,制约了橘农增收和脱贫攻坚的步伐。根据湘西州委州政府的倡议,湘西州中心支局开展了个人以购代捐、奉献爱心、认购湘西椪柑、助力精准扶贫的活动。全局坚持领导带头认购,个人自愿原则,共购买椪柑5000斤,力助贫困农民群众过上一个富足、喜庆的春节。 2019-01-30/hunan/2019/0130/9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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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 为进一步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服务实体经济,国家外汇管理局(以下简称总局)修订了《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试行)》。现通知如下: 一、试点外债比例自律管理。跨国公司成员企业借用外债实行比例自律,主办企业可全部或部分集中成员企业外债额度;外债结汇资金可依法用于偿还人民币贷款、股权投资等;企业办理外债登记后可根据商业原则自主选择偿债币种。 二、优化国际主账户功能。境内银行通过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吸收的存款,可在不超过前六个月日均存款余额的50%(含)额度内境内运用;在纳入银行结售汇头寸管理前提下,允许账户内资金一定比例内结售汇。 三、简化账户开立要求。允许跨国公司资金集中运营A类成员企业经常项目外汇收入无需进入出口收入待核查账户;符合条件的跨国公司主办企业可异地开立国内、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 四、简化外汇收支手续。允许银行按照“了解客户”、“了解业务”、“尽职审查”等原则,审核相关电子单证真实性后办理经常项目外汇收支;允许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对外支付购汇与付汇在不同银行办理。 五、完善涉外收付款申报手续。简化集中收付汇和轧差结算收支申报程序,建立与资金池自动扫款模式相适应的涉外收付款申报方式,允许银企一揽子签订涉外收付款扫款协议。 六、加强事中事后管理。一是银行、企业等应按照规定及时、准确报送试点业务等数据。二是各级外汇局应当加强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跨境资金流动监测,对异常或可疑情况进行风险提示,依法开展现场核查检查。三是各分局、外汇管理部(以下简称分局)既可要求主办企业一次性更新之前备案材料,重新制定操作规程备案;也可仅就外债比例自律管理等新增业务单独备案。分局参照前述规定办理向总局的备案,新开展业务的分局须向总局整体备案业务操作规程。四是分局在审核企业备案操作规程过程中,须严格审核外债和对外放款额度,确保准确;做好系统维护,加强部门协调和对银行、企业的监管。 现将修订后的《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印发,请各分局遵照执行。遇有特殊情况,及时向总局反馈。 联系电话: 010-68402113;68402448;68402381;68402383 附件: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15年8月5日 附件1: 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 2015-07-24/xizang/2015/0723/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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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统计局、外汇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对外商投资事中事后协同监管,现就2018年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以下简称联合年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并登记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应于2018年4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登录“全国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应用”(http://www.lhnb.gov.cn),填报2017年度投资经营信息。相关数据信息将在商务、财政、税务、质量技术监督(市场监督管理)、统计、外汇部门间实现共享。 2018年度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自下一年度起填报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 二、参加联合年报的外商投资企业名录和企业所填报的投资经营信息,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应向社会公示的,将通过“全国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信息公示平台”(http://lhnbgs.mofcom.gov.cn)向社会公示。 三、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应会同财政、税务、质量技术监督(市场监督管理)、统计、外汇部门做好联合年报组织实施工作,加强对联合年报数据的分析,形成总结分析报告,于2018年8月31日前报送商务部,并抄送同级财政、税务、质量技术监督(市场监督管理)、统计、外汇部门。 商务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 质检总局 统计局 外汇局 2018年3月12日 2018-05-13/xizang/2018/0511/1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