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全国性中资银行: 为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优化外汇业务管理,完善外汇服务方式,提升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化外汇业务管理 (一)全国推广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改革。在确保资金使用真实合规并符合现行资本项目收入使用管理规定的前提下,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将资本金、外债和境外上市等资本项目收入用于境内支付时,无需事前向银行逐笔提供真实性证明材料。经办银行应遵循审慎展业原则管控相关业务风险,并按有关要求对所办理的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业务进行事后抽查。所在地外汇局应加强监测分析和事中事后监管。 (二)取消特殊退汇业务登记。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分类为A类的企业,办理单笔等值5万美元(含)以下的退汇日期与原收、付款日期间隔在180天(不含)以上或由于特殊情况无法原路退汇的业务,无需事前到外汇局办理登记手续,可直接在金融机构办理。金融机构在为企业办理以上免于登记的退汇业务时,应在涉外收支申报交易附言中注明“特殊退汇”。 (三)简化部分资本项目业务登记管理。将符合条件的内保外贷和境外放款注销登记下放至银行办理。非金融企业内保外贷责任已解除且未发生内保外贷履约的情况下,可到其所属分局(外汇管理部)辖内银行直接办理内保外贷注销登记。非金融企业境外放款期限届满且正常收回境外放款本息的情况下,可到其所属分局(外汇管理部)辖内银行直接办理境外放款注销登记。 (四)放宽具有出口背景的国内外汇贷款购汇偿还。出口押汇等国内外汇贷款按规定进入经常项目外汇结算账户并办理结汇的,企业原则上应以自有外汇或货物贸易出口收汇资金偿还。在企业出口确实无法按期收汇且没有其他外汇资金可用于偿还上述国内外汇贷款时,贷款银行可按照审慎展业原则,为企业办理购汇偿还手续,并于每月初5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外汇局报备有关情况。 二、完善外汇业务服务 (五)便利外汇业务使用电子单证。银行按规定以审核电子单证方式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的,取消企业分类为A类以及成立满2年的条件。银行按规定以审核电子单证方式办理服务贸易、初次收入和二次收入外汇收支的,可不打印电子交易单证。银行办理个人结售汇业务时,可不打印“结汇/购汇通知单”。银行办理上述业务,应确保电子单证的真实性、合规性以及使用的唯一性,并留存电子单证或电子信息5年备查。 (六)优化银行跨境电商外汇结算。支持更多的银行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支付机构外汇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汇发〔2019〕13号),在满足交易信息采集、真实性审核等条件下,凭交易电子信息为跨境电子商务市场主体提供结售汇及相关资金收付服务。 (七)放宽业务审核签注手续。金融机构按规定审核经常项目外汇收支时,可根据内控要求和实际业务需要,按照实质合规原则,自主决定是否在单证正本上签注收付汇金额、日期并加盖业务印章,但需按现行规定留存审核材料备查。 (八)支持银行创新金融服务。鼓励银行通过多种方式科学评估企业资信状况,对客观不可控因素造成涉外收付困难的企业区别分类,对发展前景良好的中小微涉外企业在外汇贷款方面给予贷款延期、手续简化等倾斜。支持银行利用数字外管平台开放的企业资信、收付汇率等信息,开展合规经营和业务创新,做好对中小微涉外企业的金融服务。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其中,第一条第三款因需升级资本项目信息系统,自2020年6月1日起实施)。以前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各全国性中资银行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所辖分支机构。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反馈。 特此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0年4月10日 2020-04-15/chongqing/2020/0415/1455.html
-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工作部署,全力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2020年1月27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建立外汇政策绿色通道 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汇综发〔2020〕2号,以下简称《通知》)文件。2020年4月8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有关疫情防控特殊业务的政策解答”,明确疫情防控期间,有关防疫物资的特殊出口收汇业务(如支援境外疫情防控等)可参照《通知》第六条“与疫情防控有关的其他特殊外汇业务,银行可先行办理,并向所在地外汇局报备”执行。银行在确保交易真实性、合法性的前提下,可先行为企业办理,同时做好涉外收付款申报交易附言的标注(标注“疫情防控”字样)和向外汇局的报备手续。 2020-04-09/chongqing/2020/0409/1453.html
-
4月1日至2日,江津中心支局在江津区、璧山区分别召开外贸企业融资座谈会,12家涉外银行代表参会。会上,毛泽伦副调研员分析当前外贸企业面临的困难,讲解金融支持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各涉外银行介绍支持外贸企业融资的举措,重点就外贸企业贸易融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进行讨论。毛泽伦副调研员提出几点要求:一是增强主动服务意识,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二是加强沟通,及时反馈涉外企业的困难和政策需求;三是简化业务流程和资料审核,在资金结算、融资等方面尽可能为企业提供便利。 江津区会议现场 璧山区会议现场 2020-04-03/chongqing/2020/0402/1450.html
-
涪陵中心支局会同涪陵综保区管委会赴工商银行重庆涪陵分行开展座谈,就区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提案进行现场回复。 涪陵中心支局就区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提案的回函内容进行现场解释,并对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试点工作及进一步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的措施进行宣传和解读。工商银行重庆涪陵分行表示,将继续依托涪陵综保区这一平台,加大国际业务拓展深度,全面提升服务实体经济水平。 会上,三方还围绕涪陵对外开放及综保区建设进一步交流,共同探讨进一步提升跨境电子商务、外贸综合服务等外汇收支便利化水平相关举措。 2020-04-09/chongqing/2020/0409/1452.html
-
近日,涪陵中心支局与招商银行涪陵支行开展座谈交流。中心支局结合前期对辖区外贸企业开展的贸易融资困难调查情况,就推广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事宜与招商银行涪陵支行开展座谈。会上,中心支局详细介绍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出口应收账款贸易融资场景的功能及特点,双方就依托区块链技术搭建服务贸易对外支付应用场景进行交流探讨。招商银行涪陵支行表示,将进一步加强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各个应用场景功能的学习掌握,积极向有需求的企业推广,持续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 2020-03-31/chongqing/2020/0402/1449.html
-
4月9日,永川中心支局实地走访辖区涉外医疗器械企业,重点询问了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未来发展方向及当前所面临的困难,听取了企业负责人对企业发展的整体规划、计划安排、工作成效等情况的介绍,现场解答企业在外汇业务办理过程中的疑问,宣传外汇管理便利化政策,切实发挥外汇金融服务对企业复工复产的支撑作用。 2020-04-10/chongqing/2020/0410/1454.html
-
为进一步做好稳外贸工作,4月2日,黔江中心支局组织全体人员参加全市外贸实务线上直播培训。通过直播培训,进一步了解商务、海关部门的外贸支持举措及管理政策,促进对跨境贸易外汇便利化措施、外汇绿色通道政策的深入领会,对提升中心支局业务工作水平起到积极作用。 2020-04-02/chongqing/2020/0402/1448.html
-
3月24日,万州中心支局受邀参加万州区综合保税区筹备组跨境电商座谈会,万州区商务委、万州海关主要负责人以及部分跨境电商企业代表参加。 2020-03-24/chongqing/2020/0324/1446.html
-
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外汇管理部全辖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0-03-31/chongqing/2020/0331/1447.html
-
为进一步优化外汇服务,近日,涪陵中心支局外汇管理科赴招商银行涪陵支行就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开展现场业务指导。 在操作现场,涪陵中心支局远程指导企业通过重庆市电子税务局实现对外共享授权,现场指导银行通过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的“服务贸易支付便利化”模块为企业办理服务贸易对外付汇业务登记。事后,涪陵中心支局依据企业操作中的问题制作《重庆市电子税务局网上申报<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简易操作流程》,并同时将银行和企业操作手册在微信工作群共享,为下一步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通过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服务贸易对外支付应用场景,实现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全流程电子化,能够切实提升服务贸易外汇结算效率。目前,涪陵中心支局已指导辖区银行成功办理3笔服务贸易对外付汇业务登记,合计金额折合人民币3437万元。 2020-05-11/chongqing/2020/0509/14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