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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总、分行(局)工作会议精神,深入了解辖区涉外经济发展情况,推进辖内营商环境优化升级,近日,滨海新区中心支局组织召开2019年银行外汇业务形势分析会。王伟亮副局长出席,外汇业务处、业务二处及辖区6家银行分支机构相关人员参会。 会议听取了各银行关于2019年外汇业务主要特点、企业客户资产负债币种结构及对人民币汇率预期变化等方面情况的汇报,并重点就FT账户落地推进情况、优化营商环境举措及效果等问题进行了讨论,为外汇局做好2020年管理、服务、创新等各项工作提供了有价值的素材和参考,取得了预期效果。会议对各与会银行提出以下要求:一是提升创新驱动。充分发挥FT账户的优势,在提高结算效率、降低汇兑成本、降低融资成本等方面做文章。遵循“科技赋能”思路,加强区块链技术的学习和应用场景的研究,力争满足总局试点入围条件。利用好中日韩经济合作快速推进的有利环境,思考产品和服务创新举措。二是提升治理驱动。以外汇管理由制度红利向治理红利转变为契机,利用好“银行越合规、审核越自主”的激励导向,增强展业水平,有效防范风险,争取更大发展空间、更可持续发展势头。三是提升“六稳”和风险防控工作水平。继续深化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探索更多新的服务和支持举措,拓展现有举措的覆盖面和受惠面;加强与外汇局的信息沟通和情况反馈,合力维护和提升地区营商吸引力。配合做好外商投资企业资金业务转移至外资银行风险调研、跨国公司产业链调整及产业转移调研、石化行业利润再投资及利润汇出规律研究等重点调研,助力“稳外资”工作,有效防范相关风险。 2020-02-05/tianjin/2020/0121/13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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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水平,近期,滨海新区中心支局组织召开辖区商业银行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下称《条例》)动员会。王伟亮副局长出席会议,57家商业银行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王伟亮副局长肯定了辖区商业银行近年在创新金融产品、提升金融服务水平、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方面取得的成绩,传达了《条例》制定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同,对商业银行贯彻落实《条例》工作提出六点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性,将贯彻落实《条例》作为今后重点工作,为营造地区良好营商环境坚实思想基础;二是加大宣传力度,组织人员深入全面学习《条例》内容,广泛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让企业充分了解《条例》内容,提升市场主体认知度,增强社会主体信心和预期;三是优化金融产品,在区块链等重点领域发力,围绕“互联网+政务服务”要求,充分利用国家和监管部门网上服务平台,提高合规展业效率,推进各项贸易便利化举措,高效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四是有效落实外汇管理政策,深入研究外汇局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相关制度,特别是天津自贸区、FT账户等特色政策,加深与外汇管理改革共鸣,积极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让企业及时全面享受政策红利,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助力实体经济发展;五是牢守外汇合规底线,把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框架下积极探索原创性、差异性的优化营商环境具体措施,实现自身发展与优化地区银行环境有机融合;六是加强信息反馈,主动向外汇局报告推进改善优化营商环境举措和工作成效;对于落实《条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要积极与外汇局和上级行沟通、协调、解决。 下一步,滨海新区中心支局将积极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深入推进外汇管理“放管服”改革,主动走访银行和企业,调研实体需求,积极争取创新政策,持续支持地方金融改革创新;同时,不断完善跨境资本流动“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框架,继续保持对违法违规行为打击的高压态势,严格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为地区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优质的涉外金融环境。 2020-01-20/tianjin/2020/0106/13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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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8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分局开展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培训工作,辖内26家试点银行参加了此次培训。 培训主要包括三部分内容。一是区块链技术及平台操作介绍。从区块链技术简介、区块链平台总体规划及工作安排,区块链平台流程操作等三方面,对银行业务人员进行培训,重点讲解了区块链平台操作的注意事项及常见问题。二是现场答疑互动。现场解答参会银行业务人员关于区块链平台银行端操作、银行业务操作人员权限分配、区块链平台分支行准入等系统操作具体问题。三是提示注意事项。分局就此次试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及注意事项,要求试点银行机构要全面落实总局文件要求,严格规范内部管理和操作,及时报送区块链平台的运行情况及意见建议。 通过本次培训,试点银行机构充分认识到,区块链技术将有力助推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同时区块链平台信息作为银行信贷授信或审核融资参考,将有效降低银行融资风险和成本,提高银行业务办理效率。 2019-11-20/tianjin/2019/1119/12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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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国家外汇管理局管理检查司在滨海新区中心支局组织召开2019年第三季度外汇非现场检查集中分析工作会。会议由国家外汇管理局管理检查司汪征处长主持,天津市分局外汇检查处李璐处长、滨海新区中心支局王伟亮副局长,以及天津、江苏、浙江、广东等十五家分局的外汇检查业务骨干参加了会议。 会上,汪征处长高度肯定了各分局在外汇非现场检查方面取得的成绩,并对各个分析小组指标设定和线索筛选提出了更高要求,指出线索筛选应更具科学性与合理性,下发更为精准优质的线索,提升检查实效。 本次会议以分享和讨论非现场检查集中分析成果为主题,在各分析小组前期非现场检查分析系统应用竞赛的基础上,结合地下钱庄、网络炒汇、虚假贸易等关注热点,介绍非现场检查场景搭建、指标设计思路与应用方法,通过集体梳理和讨论非现场线索,论证下发线索的合理性和科学性,谋求进一步提高下发线索的精准度、打击违规跨境资金流动行为。 2020-01-05/tianjin/2019/1223/13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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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资本项目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履职水平,切实做好资本项目管理工作,11月19日,天津市分局组织召开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政策培训会,分局各处、滨海新区中心支局相关人员参加了培训。 会议回顾了资本项目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阐述了资本项目改革思路,对近期出台的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措施进行了深入的解读。 此次培训进一步加深了参训人员对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政策法规的精准理解和把握,对指导下一阶段工作,提升工作质效起到了良好促进作用。 2019-12-05/tianjin/2019/1203/13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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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乐山市中心支局分两次在全辖开展《经常项目外汇操作指引》培训,分别由外汇局人员和银行人员承担,着重政策解读、实务分享,夯实银行基础业务,提升履职能力。 2020-11-30/sichuan/2020/1130/14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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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达州市中心支局到辖内县域督导稳外资稳外贸工作落实情况,宣传外汇管理便利化政策、通报外汇收支形势、调研了解企业外汇管理需求,督促金融机构进一步落实外汇管理便利化措施,巩固稳外资稳外贸成果。 2020-12-01/sichuan/2020/1201/14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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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管理便利化政策,服务涉外实体经济发展,国家外汇管理局宜宾市中心支局指导中国工商银行宜宾分行成功为某企业办理内保外贷注销登记业务,标志着银行办理内保外贷注销登记业务在四川省成功落地。 2020-12-02/sichuan/2020/1202/14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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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57001.进口单位进口付汇核查 1.进口单位名录登记 2.进口付汇事前审核 57002.出口单位出口收汇核查 1.出口单位名录登记 2.出口收汇事前审核 57003.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额度审批 57004.跨境从事有价证券、衍生产品发行、交易外汇登记 境内公司境外上市登记及变更、注销登记; 境外上市公司境内股东持股登记及变更登记; 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外汇登记及变更、注销登记; 境内机构境外衍生业务外汇登记及变更、注销登记; 上市公司回购B股股份购汇额度审批; 银行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业务外汇登记; 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资金业务登记 57006.境内机构外债、对外或有负债、外债转贷款审批、登记及履约核准 境内机构短期外债余额指标核准; 非银行债务人外债登记; 非银行债务人非资金划转类提款、还本付息备案; 内保外贷登记; 非银行机构内保外贷业务集中登记; 外保内贷履约外债登记 57007.境内机构(不含商业银行)向境外提供商业贷款审批与登记 境内机构境外放款额度登记; 融资租赁对外债权登记; 内保外贷担保履约对外债权登记 57011.资本项目外汇资金汇出境外的购付汇核准 特殊目的公司项下境内个人购付汇核准; 移民财产转移核准; 继承财产转移核准; 金融机构内保外贷履约购付汇备案; 购汇偿还已结汇使用的国内外汇贷款备案 57012.资本项目外汇资金结汇核准 外保内贷境外担保履约款结汇核准; 金融机构外债结汇核准 57013.银行、农村信用社、兑换机构及非金融机构等结汇、售汇业务市场准入、退出审批 银行(含农村信用社)即期结售汇业务市场准入; 银行(含农村信用社)人民币与外汇衍生产品业务市场准入; 银行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市场准入审批; 外国银行分行头寸集中管理审批; 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资格备案; 非金融企业银行间外汇市场准入备案; 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市场准入审批 57014.保险、证券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外汇业务市场准入、退出审批 保险机构外汇业务市场准入和退出审批; 非银行金融机构(不含保险公司)外汇业务备案管理; 非银行金融机构(不含保险公司)结售汇业务资格审批(含初审); 非银行金融机构(不含保险公司)主体信息登记及变更登记 57015.金融机构外汇与人民币资产不匹配的购汇、结汇审批 银行资本金(或营运资金)本外币转换核准; 非银行金融机构(不含保险公司)资本金(或营运资金)本外币转换管理 57016.外币现钞提取、调运和携带出境审核 调运外币现钞进出境业务市场准入审批; 服务贸易项下外币现钞提取审批; 个人提取外币现钞(单笔或当日提取超过累计等值10000美元现钞); 个人外币现钞携带出境审核(一人携带超过等值10000美元现钞出境) 57017.外汇账户(含边贸人民币结算专用账户)的开立、变更、关闭、撤销以及账户允许保留限额核准 货物贸易外汇收入存放境外外汇账户审批; 服务贸易外汇收入存放境外外汇账户审批 说明:所有项目均分项公布,分别设置网页。 2020-12-03/hainan/2020/1203/13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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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申报主体通过境内银行进行涉外收付款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修订发布《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实施细则》(汇发〔2020〕16号文印发,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的主要修订内容包括:一是放松对银行印制涉外收付凭证的要求,明确银行可使用电子形式《组织机构基本情况表》和电子凭证。二是银行可自主在“数字外管”平台修改《组织机构基本情况表》。三是进一步明确退款的申报原则和1年以上历史数据的修改方法。四是顺应代码编码变化,相应修改《组织机构基本情况表》。 《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实施细则>的通知》(汇发〔2015〕27号)同时废止。(完) 2020-11-16/hebei/2020/1216/17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