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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9日上午,国家外汇管理局厦门市分局与厦门市科技局(市外国专家局)在市外国人才服务站联合召开外籍人才薪酬购付汇便利化试点政策宣讲,来自厦门大学、电气硝子、厦航、松下电子等15家外籍人才集中的用人单位代表现场参会,另有400多家聘用单位和外籍人才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在线参会。会上,外汇局厦门市分局通报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并详细介绍试点政策内容,中国银行作为厦门市三家首批试点银行的代表详细讲解了业务操作流程并现场发放《外籍人才薪酬购付汇便利化业务办理指引》,与会各方还就完善试点政策等内容进行了座谈交流。本次宣讲会精准对接外籍人才用人单位,提高政策直达性,畅通政策传导,精准服务个人用汇群体,确保便利化政策不折不扣落实。 厦门是2020年9月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全国首批外籍人才薪酬购付汇便利化试点的四个城市之一。试点政策于2020年11月在厦门市正式落地,目前已在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和招商银行开始试行。本次试点是为服务国家对外开放新格局,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满足外籍人才真实合规的用汇需求。试点对象是持有A、B类外国人工作许可证,且长期在中国工作(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有效期180天以上且在有效期内)的外国人,以及经厦门市科技局认定的其它外籍人才。试点政策从以下三个方面优化了业务流程:(1)优化合同审核。仅首次办理业务时,提交雇佣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内,后续免于再次提供;(2)简化税务凭证。凭税务代扣代缴记录代替税务凭证,凭代发工资流水代替收入证明;(3)允许用人单位统一代办。经外籍人才授权,银行可凭用人单位付款指令为外籍人才代办。试点政策促进外籍人才薪酬购付汇便利化,有效解决外籍人才购付汇审核材料多、手续繁琐、语言不通等问题。 下一步国家外汇管理局厦门市分局将按照“促便利与防风险”的原则逐步扩大试点银行范围,试点政策预计将惠及在厦的近2000名外籍人才。 2021-03-24/xiamen/2021/0324/16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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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1年2月份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就2021年2月份外汇收支形势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21年2月份我国外汇收支形势如何? 答:2月份我国外汇市场延续平稳运行态势。从主要指标表现看,银行结售汇顺差280亿美元,非银行部门涉外收支顺差332亿美元。其中,随着贸易项下集中收结汇的季节性因素减弱和消退,货物贸易结售汇顺差和货物贸易跨境收支顺差减少,外汇市场收支交易趋向平稳。 市场主体结售汇意愿总体稳定。2月,衡量结汇意愿的结汇率,也就是客户向银行卖出外汇与客户涉外外汇收入之比为67%;衡量售汇意愿的售汇率,也就是客户从银行买汇与客户涉外外汇支出之比为61%,与1月相比变化均不大。 跨境资本双向投资合理有序。2月,直接投资项下涉外收支顺差137亿美元,为跨境资本流入的主要渠道,显示外资看好国内市场和发展前景;证券项下双向投资更趋均衡,顺差32亿美元。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仍在全球蔓延,外部环境中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依然较多,但我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金融市场高水平双向开放持续推进,有助于国内外汇市场稳健运行,跨境资金均衡流动。 2021-03-23/xiamen/2021/0323/16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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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建设金砖创新基地重要决策、福建省委“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工作要求及厦门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根据中支统筹安排,近期李宜聪副行长先后带队行里金砖调研小组成员前往林德(中国)叉车有限公司和厦门嘉联恒进出口有限公司开展调研,中国银行厦门市分行相关人员陪同参加。 调研组实地参观企业生产车间,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座谈会上,企业负责人讲解了公司近年来的整体经营情况,着重介绍了与金砖四国的进出口贸易往来情况,并提出加大结算发票电子化程度、提升跨境人民币结算意愿等诉求。李宜聪副行长认真听取了企业的诉求和建议,并现场指导银行帮助解决企业在经营中遇到的订单回流、汇率波动等问题。 李宜聪副行长指出,此次调研是为了更好了解企业的实际困难和政策诉求,研究探索符合企业需求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推进金融支持金砖创新基地建设。下一步,我中支将持续提升跨境贸易投融资便利化水平,推动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为企业投融资提供政策支持,促进厦门与金砖国家开展经贸合作往来。 2021-04-01/xiamen/2021/0401/16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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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解决辖区中小微跨境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解决银行审查难、业务繁琐等问题,便利辖区出口型企业贸易融资,2021年4月8日下午,李宜聪副行长带领国际收支处、经常项目处相关人员前往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厦门分公司开展调研。 座谈会上,出口信保公司厦门分公司罗小晔总经理介绍了近年来厦门分公司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整体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绩。分局工作人员在会上详细介绍了总局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的搭建运行情况和今年新推出的出口信用保单融资应用场景。双方就短期险保单融资业务痛点难点、市场主体对信保融资场景需求和辖区试点新场景可行性进行了充分交流研讨。 李宜聪副行长强调要科技赋能促提升,加强科技与业务融合,推进数据共享,加强与出口信保公司的沟通合作,组织辖内信保融资业务相关银行座谈讨论,探索建立汇、银、保三方协调合作工作机制,积极创造条件,争取出口信用保单融资应用场景试点早日在厦门落地,运用科技手段有效服务辖区企业往来贸易,助力厦门金砖国家新型工业革命伙伴创新基地建设。 2021-04-14/xiamen/2021/0414/16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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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末,我国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13724亿美元,对外负债14847亿美元,对外净负债1123亿美元,其中,人民币净负债4356亿美元,外币净资产3234亿美元。 在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中,分工具看,存贷款资产10033亿美元,债券资产1816亿美元,股权等其他资产1875亿美元,分别占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的73%、13%和14%。分币种看,人民币资产1496亿美元,美元资产9430亿美元,其他币种资产2799亿美元,分别占11%、69%和20%。从投向部门看,投向境外银行部门7084亿美元,占比52%;投向境外非银行部门6640亿美元,占比48%。 在银行业对外负债中,分工具看,存贷款负债8095亿美元,债券负债2916亿美元,股权等其他负债3835亿美元,分别占银行业对外负债的55%、20%和26%。分币种看,人民币负债5852亿美元,美元负债5614亿美元,其他币种负债3381亿美元,分别占比39%、38%和23%。从来源部门看,来自境外银行部门6134亿美元,占比41%;来自境外非银行部门8713亿美元,占比59%。(完) 2021-03-26/xiamen/2021/0326/16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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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19967亿元,支出17051亿元,顺差2916亿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18188亿元,支出14555亿元,顺差3632亿元;服务贸易收入1780亿元,支出2496亿元,逆差717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1年8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3083亿美元,支出2632亿美元,顺差450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2808亿美元,支出2247亿美元,顺差561亿美元;服务贸易收入275亿美元,支出385亿美元,逆差111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国际收支口径) 2021年8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2916 450 贷方 19967 3083 借方 -17051 -2632 1.货物贸易差额 3632 561 贷方 18188 2808 借方 -14555 -2247 2.服务贸易差额 -717 -111 贷方 1780 275 借方 -2496 -385 2.1加工服务差额 71 11 贷方 75 12 借方 -5 -1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23 4 贷方 42 7 借方 -19 -3 2.3运输差额 -93 -14 贷方 734 113 借方 -827 -128 2.4旅行差额 -651 -100 贷方 57 9 借方 -708 -109 2.5建设差额 49 7 贷方 86 13 借方 -38 -6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75 -12 贷方 13 2 借方 -87 -14 2.7金融服务差额 11 2 贷方 30 5 借方 -19 -3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218 -34 贷方 45 7 借方 -263 -41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14 2 贷方 237 37 借方 -223 -34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160 25 贷方 443 68 借方 -283 -44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9 -1 贷方 7 1 借方 -17 -3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差额 2 0 贷方 9 1 借方 -7 -1 注: 1. 本表所称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交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交易。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提供的服务,借方记录接受的服务。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21-10-12/xiamen/2021/1012/17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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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外汇局厦门市分局根据总局统一部署,将更好服务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提升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水平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全力做好企业汇率风险管理工作。截至9月末,厦门市辖区办理衍生品结售汇签约额319.99亿美元,同比增长76.25%,新增衍生品交易客户200余户,企业汇率风险中性意识显著增强。 制度先行作保障 外汇局厦门市分局指导厦门市银行外汇和跨境人民币业务自律机制制定《2021年厦门市外汇自律评估工作方案》,搭建风险中性外汇自律评估工作机制、组建评估团队,并由工商银行厦门市分行牵头开展厦门自律风险中性评估工作;通过《厦门市银行风险中性自律公约》,推动各成员单位落实落细汇率风险中性工作;制定《厦门市银行外汇和跨境人民币业务自律机制专家选聘工作方案》,组建外汇交易等五个专家小组,提升银行汇率风险展业水平。 多重“妙招”优服务 一是成立专业服务团队。外汇局厦门市分局指导辖区各银行成立专业的汇率风险服务团队,积极开展行内培训,不断提升银行自身外汇展业水平,满足市场主体汇率风险管理需求。如中国银行厦门市分行、华夏银行厦门分行组建风险中性专项工作小组,全面服务客户保值交易、数据支持等;兴业银行厦门分行成立了FICC业务中心,专门负责代客汇率、利率、贵金属等避险业务;厦门银行组建汇率风险服务交易员团队,提供一条龙管家式汇率服务;建设银行厦门市分行授权辖内41家经办机构开办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最大限度满足客户汇率风险管理需求。 二是提供授信额度支持。辖内银行通过多种方式为办理衍生品业务的企业提供不同程度的授信额度支持,支持企业进行汇率风险管理。如中国银行厦门市分行优化额度调剂规则,各类敞口授信额度可灵活调剂为交易类额度。光大银行厦门分行对有进出口贸易融资授信的客户,配套设立衍生交易专项额度。中信银行厦门分行对满足条件的客户提供外汇衍生品授信支持,减免客户外汇衍生品初始保证金和汇率波动追加的担保品,减轻企业资金压力。 三是推广线上交易平台。今年以来,外汇局厦门市分局指导辖内银行升级系统,优化衍生品业务线上办理流程,积极向企业推广衍生品线上交易平台,免去线下提供纸质申请,不断提升企业办理衍生品交易的便捷性。同时通过线上交易平台提供汇率查询、分析等功能,助力企业轻松实现汇率管理。 上门宣传送政策 一是组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惠企政策进万家”系列宣传活动,指导辖区银行通过线上线下宣讲会、沙龙讲座、上门走访、银政企对接会等方式,送服务到家、送政策上门。截至当前,累计开展各类宣传会近400场次,覆盖外贸企业超8000家。 二是依托网点资源优势,开展风险中性标语征集活动,将入选标语在辖内银行各网点滚动播出;设计统一的汇率风险中性宣传折页,当前已发放6万余份。 三是将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相结合,与《厦门日报》联合推出“我为群众办实事、惠企政策进万家”系列报道,组织辖区银行公众号通过有奖竞答、推文等形式将外汇政策和汇率风险中性理念、案例推送给外贸企业。人民银行厦门市中支官微共推出“树立风险中性理念 有效管理汇率风险”系列宣传推文15篇。 2021-10-08/xiamen/2021/1008/17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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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六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强外汇市场监管,严厉打击跨境赌博所涉资金非法买卖行为,维护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部分违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1:江西籍胡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9月至2019年4月,胡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笔折合40.9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31.8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2:北京籍张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10月至2019年4月,张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9笔折合43.5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43.3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3:江苏籍潘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1月至2019年10月,潘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22笔折合82.5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85.2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4:山东籍王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2月,王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4笔折合25.6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3.6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5:浙江籍王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2月至3月,王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4笔折合36.8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7.9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6:江苏籍蔡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3月至2019年3月,蔡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35笔折合172.8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67.1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7:黑龙江籍刘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6月至2020年1月,刘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3笔折合165.4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15.2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8:上海籍蒋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9月,蒋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37.6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38.6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9:江西籍吴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12月至2019年4月,吴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笔折合36.5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8.4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10:江苏籍焦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3月至6月,焦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3笔折合16.7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7.1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2021-09-13/xiamen/2021/0913/17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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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8月,银行结汇13547亿元人民币,售汇12663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顺差884亿元人民币。2021年1-8月,银行累计结汇105728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95453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顺差10275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1年8月,银行结汇2091亿美元,售汇1955亿美元,结售汇顺差136亿美元。2021年1-8月,银行累计结汇16339亿美元,累计售汇14750亿美元,累计结售汇顺差1590亿美元。 2021年8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33124亿元人民币,对外付款31697亿元人民币,涉外收付款顺差1427亿元人民币。2021年1-8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250168亿元人民币,累计对外付款235328亿元人民币,累计涉外收付款顺差14841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1年8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5114亿美元,对外付款4894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顺差220亿美元。2021年1-8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38657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36364亿美元,累计涉外收付款顺差2293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2021-10-08/xiamen/2021/1008/17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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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1年8月份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就2021年8月份外汇收支形势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21年8月份我国外汇收支形势如何? 答:8月份我国外汇市场运行保持平稳。从主要指标表现看,银行结售汇和非银行部门涉外收支均延续小幅顺差格局,规模分别为136亿美元、220亿美元,主要源于进出口运行在较高水平,货物贸易保持一定规模的顺差。截至8月末,我国外汇储备余额为32321亿美元,较7月末略降0.12%,主要受非美货币相对美元走弱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影响。 市场主体结售汇意愿基本稳定。8月份,结汇率与售汇率均与今年以来的平均水平相当,表明市场主体外汇交易和预期较为平稳。其中,衡量结汇意愿的结汇率,也就是客户向银行卖出外汇与客户涉外外汇收入之比为66%;衡量售汇意愿的售汇率,也就是客户从银行买汇与客户涉外外汇支出之比为64%。 主要渠道跨境资金流动合理有序。8月份,货物贸易和直接投资仍为资金净流入的主要项目,体现国内经济稳步恢复、生产供应链稳定有序的支撑作用;受开学季影响,留学需求带动服务贸易支出有所增加;企业分红派息等利润汇出从季节性高峰回落;证券投资和其他投资项下跨境资金流动基本均衡。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仍在全球起伏反复,部分经济体通胀压力加大,世界经济不稳定性、不确定性增加。但我国主要宏观指标处于合理区间,经济运行质量提升,发展基础更加巩固,将继续支撑我国外汇市场平稳运行。 2021-10-09/xiamen/2021/1009/17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