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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一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1885亿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7053亿元,服务贸易逆差4258亿元,初次收入逆差1104亿元,二次收入顺差194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逆差11885亿元,其中来华直接投资保持净流入。 按美元计值,2025年一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656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2376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593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154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27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逆差1656亿美元。 按SDR计值,2025年一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262亿SDR,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810亿SDR,服务贸易逆差452亿SDR,初次收入逆差117亿SDR,二次收入顺差21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逆差1262亿SDR。(完) 2025年一季度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 项 目 行次 亿元 亿美元 亿SDR 1. 经常账户 1 11885 1656 1262 贷方 2 72020 10036 7644 借方 3 -60135 -8380 -6382 1.A 货物和服务 4 12794 1783 1358 贷方 5 66455 9261 7053 借方 6 -53661 -7478 -5695 1.A.a 货物 7 17053 2376 1810 贷方 8 59267 8259 6290 借方 9 -42214 -5883 -4480 1.A.b 服务 10 -4258 -593 -452 贷方 11 7189 1002 763 借方 12 -11447 -1595 -1215 1.A.b.1 加工服务 13 187 26 20 贷方 14 210 29 22 借方 15 -23 -3 -2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108 15 12 贷方 17 225 31 24 借方 18 -117 -16 -12 1.A.b.3 运输 19 -791 -110 -84 贷方 20 2090 291 222 借方 21 -2880 -401 -306 1.A.b.4 旅行 22 -4267 -595 -454 贷方 23 797 111 85 借方 24 -5064 -706 -538 1.A.b.5 建设 25 105 15 11 贷方 26 268 37 28 借方 27 -163 -23 -17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329 -46 -35 贷方 29 67 9 7 借方 30 -396 -55 -42 1.A.b.7 金融服务 31 15 2 2 贷方 32 82 11 9 借方 33 -67 -9 -7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570 -80 -60 贷方 35 189 26 20 借方 36 -760 -106 -81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419 58 44 贷方 38 1196 167 127 借方 39 -776 -108 -82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910 127 97 贷方 41 1991 277 211 借方 42 -1082 -151 -115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32 -4 -3 贷方 44 47 7 5 借方 45 -78 -11 -8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14 -2 -2 贷方 47 26 4 3 借方 48 -40 -6 -4 1.B 初次收入 49 -1104 -154 -117 贷方 50 4946 689 525 借方 51 -6050 -843 -642 1.C 二次收入 52 194 27 21 贷方 53 619 86 66 借方 54 -425 -59 -45 2. 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5 -11885 -1656 -1262 2.1 资本账户 56 -5 -1 -1 贷方 57 2 0 0 借方 58 -7 -1 -1 2.2 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9 -11879 -1655 -1261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60 -14114 -1966 -1499 其中:2.2.1.1 直接投资 61 -2417 -337 -258 2.2.1.1.1直接投资资产 62 -3468 -483 -368 2.2.1.1.1.1 股权 63 -2309 -322 -245 2.2.1.1.1.2 关联企业债务 64 -1159 -162 -123 2.2.1.1.2直接投资负债 65 1052 147 110 2.2.1.1.2.1 股权 66 1535 214 162 2.2.1.1.2.2 关联企业债务 67 -484 -67 -52 2.2.2 储备资产 68 2234 311 238 2.2.2.1 货币黄金 69 0 0 0 2.2.2.2 特别提款权 70 -86 -12 -9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71 -25 -4 -3 2.2.2.4 外汇储备 72 2345 327 250 2.2.2.5 其他储备 73 0 0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4 / / /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季度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的折算方法为,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平均汇率折算得到。 4.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 5.初步统计,2025年一季度,我国直接投资负债中资本金新增191亿美元(折约1369亿元人民币)。 6.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025-05-16/shaanxi/2025/0516/21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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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外汇领域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实现对涉外汇违法犯罪行为的精准打击,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了6件外汇领域行刑反向衔接典型案例。最高检行政检察厅、国家外汇管理局管理检查司负责人就该批典型案例的背景、特点及影响等回应记者关切。 1.记者:此次最高检、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外汇领域行刑反向衔接典型案例的背景和主要考虑是什么? 最高检行政检察厅负责人:近年来,随着金融市场不断发展,外汇交易日益活跃,但是伴随而来的非法买卖外汇活动,严重威胁了金融市场的稳定和秩序。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要求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控金融风险系列重要论述精神,检察机关和外汇管理部门加强协作配合,精准打击涉外汇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外汇市场健康秩序,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同时,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双向衔接制度”要求,检察机关联合外汇管理部门深化外汇领域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在个案办理的基础之上,进一步统一执法司法尺度、示范程序衔接路径,防止外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因“不刑不罚”产生监管漏洞,形成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治理闭环,取得良好成效。此次,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外汇管理局共同选编了6件典型案例,聚焦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重点难点问题,明确办案规则,对加强外汇领域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具有示范指导作用。 2.记者:这批外汇领域行刑反向衔接典型案例有哪些特点? 最高检行政检察厅负责人: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外汇管理局在总结和梳理近年来打击外汇违法违规活动的基础上,挑选出一批比较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这批典型案例呈现出以下三方面特点: 一是聚焦当前困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衔接的管辖难题,做好示范引导。此次发布的案例中,各级检察机关、外汇管理部门针对外汇领域行刑反向衔接遇到的管辖难题.,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推动纵向、横向、跨区域一体履职,汇聚办案合力,以“一体化”履职推动外汇领域行刑反向衔接工作顺利开展。案例一李某乙涉嫌非法经营罪行刑反向衔接案中,三级检察机关协调联动,通过与外汇管理部门的积极协商,明确刑事案件管辖地与外汇违法行为地不一致,且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检察机关所在地没有外汇管理部门,需要先行确定管辖外汇违法行为的外汇管理部门的,可以报告上级人民检察院,由上级人民检察院与外汇管理部门就管辖问题进行协商。案例五赵某萍、姚某涉嫌非法经营罪行刑反向衔接案中,三级检察机关联动与外汇管理部门沟通协商,明确管辖存在争议时,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检察机关可以移送同级外汇管理部门,受移送的同级外汇管理部门认为其无管辖权的,可以通过内部层报确定管辖。 二是强化对外汇违法行为的全方位打击,形成有效震慑。司法实践中,个人仅出借外汇账户但未直接参与非法经营活动,由于缺乏主观故意,无法追究刑事责任。案例三陈某红、吴某荣涉嫌非法经营罪行刑反向衔接案中,检察机关与外汇管理部门针对个人非法出借外汇账户的违法行为能否进行处罚的问题进行多次探讨,明确非法出借外汇账户的行政处罚法律依据及标准,消除追责盲区。同时,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加强对非法买卖外汇行为的全面审查,确保打击无死角。案例四樊某、赵某某、罗某某涉嫌非法经营罪行刑反向衔接案中,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非法买卖外汇案件中是否营利并非行政处罚的必要要件,樊某等三人从事营利性和未营利性的变相买卖外汇、非法介绍买卖外汇的违法行为均应被行政处罚,并针对性梳理案件证据移送,后外汇管理部门依法对樊某等三人处以140万元至286.7万元不等的行政罚款。 三是构建跨部门协作机制,推进反向衔接常态长效。此次发布的案例中,检察机关和外汇管理部门积极履职,以点及面,在外汇领域行刑反向衔接工作中建立信息共享、案件移送、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有效形成打击合力。案例二郑某某涉嫌非法经营罪行刑反向衔接案中,检察机关对郑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同时固定行政违法证据、告知违法行为人拟承担行政处罚,为后续外汇管理部门依法处罚做好保障。案例六某科技公司涉嫌非法经营罪行刑反向衔接案中,当地检察机关与外汇管理部门、侦查机关共同制定加强外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有关意见,在线索互转、调证协作、案件会商等方面的合作达成共识,充分发挥各方在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等方面的作用。 3.记者:本批典型案例对于加强外汇领域违法犯罪打击治理有何积极影响? 国家外汇管理局管理检查司负责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金融发展与安全,坚持把防控风险作为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国家外汇管理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锚定建立健全“更加便利、更加开放、更加安全”的外汇管理体制机制,推动外汇领域深层次改革和高水平开放,完善跨境资金流动监测预警体系,防范化解外部冲击风险,强化构建更加完备有效的外汇监管体系,着力提升监管协同,守好开放条件下的金融安全底线。 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意在帮助社会公众提升合法使用外汇的意识。社会公众买入和卖出外汇应在取得外汇业务资格的银行等机构办理。在规定场所以外买卖外汇,扰乱外汇市场交易秩序的,属违法行为。非法买卖外汇数额较大的构成非法经营罪,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未达到刑事追责标准的,依法应追究行政责任。此次发布案例,重点警示社会公众,不要贪图一时之利,利用正常跨境经贸往来中积累的资金和客户资源等,协助地下钱庄团伙从事非法买卖外汇经营活动,或为地下钱庄团伙非法行为提供便利条件。此类行为属于非法经营犯罪的共犯,即使符合刑事不起诉条件,也将被追究行政责任,将被处以行政罚款。 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有利于构建外汇管理部门与地方检察机关的常态化合作机制。两部门坚持执法为民、公正执法的理念,一方面严厉惩处恶性外汇违法犯罪活动,另一方面惩教结合,秉承过罚相当的原则,共同做好刑事司法程序终结后的“后半篇文章”,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2025-05-16/shaanxi/2025/0516/21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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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是我国国际收支统计体系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提升国际收支统计数据的全面性、及时性和准确性,更好满足最新国际标准要求,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修订发布《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以下简称《统计制度》)。 本次修订是《统计制度》2014年10月正式实施以来的第4次例行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包括:一是细分非金融机构申报主体类别,提升数据报送便利性。二是将贸易信贷调查统计融入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整合数据采集要素。三是调整国际运输等调查统计报表,完善国际收支统计数据源。四是优化数据采集范围和要素定义,调整部分附录代码表。 修订后的《统计制度》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的通知》(汇发〔2021〕36号)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贸易信贷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汇发〔2021〕33号)同时废止。 下一步,国家外汇管理局将继续提高申报主体数据报送便利性,更好指导各类主体进行统计申报,推进现代化国际收支统计体系建设,为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开放提供更好的统计保障。 2025-05-22/shaanxi/2025/0522/21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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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外汇便利化政策落实落细,持续优化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服务,2025年5月8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宝鸡市分局举办金融外汇助力外贸企业政策宣讲会,宝鸡市商务局、建设银行宝鸡分行、辖内50余家重点外贸企业代表参会。 宝鸡市分局对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政策、跨境投融资政策、企业汇率风险管理、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应用场景试点等内容开展详细宣讲,并对涉外企业现场提出的业务难点、堵点问题逐一认真解答。参会企业纷纷表示,本次活动帮助涉外经营主体进一步了解外汇便利化政策,加深了对汇率风险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宣传效果较好。 下一步,宝鸡市分局将持续优化外汇管理服务,不断提升辖内涉外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助力宝鸡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5-05-16/shaanxi/2025/0516/21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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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助力辖内涉外企业发展,2025年5月14日,国家外汇管理局铜川市分局联合建设银行铜川分行前往辖内某初创涉外企业开展外汇管理政策宣传活动。 座谈会上,汇银企三方聚焦企业对外贸易跨境结算等具体事务进行深入座谈。铜川市分局为企业重点介绍了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应用场景、企业汇率风险管理等内容,并就贸易信贷报告注意事项、出口应收账款、境内运费外汇支付等具体事项进行了解读与回应。通过面对面交流,铜川市分局帮助涉外初创企业加快熟悉了解金融外汇政策,有效提升汇率避险意识。 下一步,铜川市分局将持续优化外汇管理服务,大力开展惠企利民政策宣传,助力外汇管理政策直达辖内涉外企业。 2025-05-16/shaanxi/2025/0516/21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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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支持武功县跨境电商等贸易新业态发展,2025年4月28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咸阳市分局赴武功县开展金融外汇支持电商产业发展实地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走访了武功跨境电商公共服务中心、武功电商实训培训基地、陕西某网络科技公司等地,详细了解了武功县电商发展历程、电商平台运营模式、物流配送体系构建、人才培训机制等多方面情况。座谈会上,咸阳市分局就金融外汇支持跨境电商发展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金融机构、电商企业进行了深入交流,对推进跨境电商产业发展交换了具体意见。 下一步,咸阳市分局将持续开展金融外汇支持跨境电商产业发展政策宣传和业务指导,为助力武功县跨境电商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2025-05-09/shaanxi/2025/0509/21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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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商洛市分局参加商洛市政府2025年全市外贸企业座谈会,市外贸相关单位、市级金融机构和39家重点外贸企业受邀参会。 商洛市分局围绕畅通跨境金融政策传导、推进外汇领域便利化政策措施扩面增量、优化企业汇率避险服务、提升跨境人民币服务质效、加强外汇市场监管等五方面向涉外企业宣讲金融外汇服务实体经济的相关政策措施。座谈会后,商洛市分局就企业现场提出的外汇相关问题逐一作出解答。 下一步,商洛市分局将持续增强与辖内涉外企业沟通联系,加大外汇管理政策宣讲力度,积极为商洛市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金融外汇支撑。 2025-05-09/shaanxi/2025/0509/21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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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4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2817亿美元,较3月末上升410亿美元,升幅为1.27%。 2025年4月,受主要经济体宏观政策、经济增长预期等因素影响,美元指数下跌,全球金融资产价格涨跌互现。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上升。我国经济呈现向好态势,经济发展韧性强、活力足,有利于外汇储备规模保持基本稳定。 2025-05-09/shaanxi/2025/0509/21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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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及辖内各地市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执法证》信息表 2025-05-06/shaanxi/2025/0522/21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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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吉宁书记、中国人民银行原行长小川先生、龚正市长,尊敬的王江、云泽、吴清、海峰、鹤新同志,尊敬的各位来宾: 大家好! 非常感谢上海市委、市政府特别是陈书记、龚市长对金融事业和人民银行的关心和支持,非常荣幸担任本届论坛的共同轮值主席。经过多年努力,陆家嘴论坛已经成为具有很强国际影响力和市场传播力的交流平台。我代表人民银行,也代表主办方,向大家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在去年的陆家嘴论坛上,我报告了中国的货币政策立场和未来货币政策框架的演进。一年来,人民银行坚持支持性的货币政策立场,从数量、价格、结构等方面,出台了多项货币政策措施,有效支持了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和金融市场的稳定。同时,我们完善货币政策框架,优化货币政策中间变量,培育政策利率,提升货币政策传导效率,丰富货币政策工具箱,做好政策沟通和预期引导。货币政策框架的转型是一个渐进、持续的过程,未来我们还将不断地做好评估和完善。 下面,我以“关于全球金融治理的若干思考”为主题,与大家做一个交流。全球金融治理是一个十分宽泛的话题。今天,我主要聚焦国际货币体系、跨境支付体系、全球金融稳定体系、国际金融组织治理四个问题,与大家分享几点看法。 第一个问题,关于国际货币体系。 从历史看,国际货币体系始终处于演进之中,国际主导货币的更替反映了国际格局的深刻变化和国家竞争力的迭代。17世纪,荷兰盾成为早期国际通用货币;18世纪末至20世纪上半叶,英镑成为国际主导货币;二战后,美元确立主导地位并延续至今。 国际主导货币具有全球公共品的属性,由一国主权货币来承担,与生俱来就存在一些内在的不稳定问题。一是当主权货币国自身利益与全球公共品属性发生矛盾时,主权货币国会更多考虑自身利益,影响对全球公共品的提供。二是主权货币国的财政和金融监管问题、内部经济结构性矛盾的不断累积,会以金融风险的形式向全球溢出,甚至演变为国际金融危机。三是当出现地缘政治冲突、国家安全利益考量甚至战争时,国际主导货币容易被工具化、武器化。 因存在上述问题,国际上对改革货币体系的讨论越来越多。过去十多年,国际货币体系变革的驱动力量,主要来自国际金融危机之后的经济金融层面,相关讨论也主要是在经济金融层面;当前新一轮的讨论,更多来自地缘政治层面。这些讨论大致有两个方向。 第一个方向,是如何弱化对单一主权货币的过度依赖和负面影响,形成少数强势主权货币的良性竞争和激励约束机制。国际货币体系向多极化发展,有助于推动主权货币国强化政策约束,提升国际货币体系韧性,更有效地维护全球经济金融稳定。欧央行行长拉加德女士最近有个演讲,她认为,基于多边合作的全球体系正在裂变,美元的主导地位不确定性上升,欧元有望在全球货币体系中扮演更重要的角色。 过去20多年中,国际货币体系的演进有两个重要特征。一是欧元于1999年诞生,目前在全球外汇储备中的占比约为20%,仅次于美元。二是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后,人民币国际地位稳步上升。人民币已成为全球第二大贸易融资货币;按全口径计算,人民币已成为全球第三大支付货币;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特别提款权(SDR)货币篮子中的权重位列全球第三。 未来,国际货币体系可能继续朝着少数几个主权货币并存、相互竞争、相互制衡的格局演进。无论是单一主权货币还是少数几个主权货币作为国际主导货币,主权货币国都需要承担相应责任,强化国内财政纪律和金融监管,推进经济结构性改革。 讨论的第二个方向,是由一种超主权货币作为国际主导货币,讨论比较多的是IMF特别提款权(SDR)。人民银行前行长周小川先生就曾在2009年提出过这一问题。理论上,SDR能够较好地克服单一主权货币作为国际主导货币的内在问题,具有更强的稳定性,可以更好承担全球公共品的职能,调节全球流动性并实施危机救助,具有成为超主权国际货币的特征。 SDR成为国际主导货币,在政治层面上面临着国际共识和驱动力不足的问题,而且目前市场的规模、深度、流动性不足,发挥的作用比较有限。推动SDR成为国际主导货币,需要各成员国在政治层面凝聚共识,而在当前国际环境下,做到这一点并不容易。在操作层面,需要优化机制安排,逐步扩大SDR的使用。在分配和发行机制上,目前IMF分配SDR主要用于危机应对,多采取一次性大额发行的方式。未来,可增加常态化SDR发行并扩大发行规模。在使用范围上,积极推动私营部门和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在国际贸易、投融资活动中广泛使用SDR,发行以SDR计价的债券,提升SDR作为储备资产的作用,并建立适应大规模使用的SDR结算机制。 第二个问题,关于跨境支付体系。 跨境支付体系是全球货币资金运行的“动脉”,是促进国际贸易和投融资、维护金融稳定的重要依托,也是国际货币体系的重要支撑。国际货币体系向少数几个主权货币并存演进和数字技术的快速发展,将促进跨境支付体系的多元化发展;多元化的跨境支付体系反过来也将加速国际货币体系的变革。 近年来,传统跨境支付体系面临的问题逐渐凸显。一是传统跨境支付方式与新兴数字技术存在代差,效率低、成本高、普及性差等问题亟待改善。二是跨境支付需要协调不同的法律和监管框架、更多的利益相关者,国际合作有待加强。对此,G20等国际组织高度关注,专门制定了改善跨境支付的路线图。三是地缘政治博弈加剧,传统跨境支付基础设施容易被政治化、武器化,作为单边制裁工具使用,破坏国际经济金融秩序。 在这种背景下,全球希望改善跨境支付体系的呼声不断高涨,新兴支付基础设施和结算方式不断涌现,推动全球跨境支付体系朝着更加高效、安全、包容、多元的方向发展。这一趋势未来会持续增强。 一是跨境支付体系向多元化发展。币种方面,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使用本币结算,促进更多货币的国际化使用,单一主权货币主导跨境支付的局面正逐步改变。渠道方面,除传统的代理行模式外,新兴跨境支付系统、区域性多边支付系统等陆续出现,结算渠道更加多样,跨境支付效率进一步提升。经过十余年的建设与发展,中国已初步建成多渠道、广覆盖的人民币跨境支付清算网络。 二是支付系统和生态的互操作性不断提升。更多国家和地区延长支付系统运行时间、采用国际通用报文、推进快速支付系统互联互通,提高跨境支付的效率、降低交易成本。以亚洲为代表的国家和地区通过二维码支付互联互通,大幅提高了零售支付生态的互操作性,极大便利了居民跨境支付。 三是新兴技术在跨境支付领域加速应用。区块链和分布式账本等新兴技术推动央行数字货币、稳定币蓬勃发展,实现了“支付即结算”,从底层重塑传统支付体系,大幅缩短跨境支付链条,同时对金融监管也提出了巨大的挑战。智能合约、去中心化金融等技术也将持续推动跨境支付体系的演进和发展。 第三个问题,关于全球金融稳定体系。 2008年金融危机前,国际社会主要依赖以IMF为主的全球金融安全网进行事中事后救助。危机之后,进一步强化了金融监管规则等事前防范机制。 一方面,多层次的金融安全网持续完善。在去年3月的博鳌亚洲论坛上,我就加强金融安全网建设作了演讲。在全球层面,近年来,IMF不断增强危机救助能力,强化政策监督职能,扩大政策监督范围。在区域层面,欧洲稳定基金、拉美储备基金、亚洲清迈倡议、阿拉伯货币基金等相继建立,成为相关地区金融稳定的重要支撑。在双边层面,美联储、欧央行等主要发达经济体央行通过货币互换机制,在危机时期向市场注入流动性。新兴市场本币互换合作也在稳步推进。目前人民银行与30多个国家和地区央行或货币当局签订双边本币互换协议,成为全球金融安全网的重要组成部分。 另一方面,基于监管规则的危机防范体系不断完善。金融危机后,国际社会对全球金融监管体系进行了一系列重大改革,包括发布《巴塞尔协议III》,增强银行机构的稳健性、强化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监管等。中国一直积极参与国际金融监管标准的制定与实施,是少数全面实施《巴塞尔协议III》的经济体之一;已建立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框架,中国系统重要性银行总损失吸收能力已全部达标;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能为99%以上的存款人提供全额保障;出台并全面实施资管新规,影子银行风险大幅压降。 当前,全球金融稳定体系正面临一些新的挑战。 第一,监管框架仍然碎片化,甚至出现“竞争性逐底”的倾向。近来,《巴塞尔协议III》等国际监管规则的执行受成员国国内政治因素影响出现摆动,可能会带来监管套利,削弱全球金融稳定体系。国际社会应积极落实已议定的监管改革措施,防范监管套利和风险跨境传导。 第二,数字金融等一些新兴领域监管不足。比如,对于快速扩张的加密资产市场和气候风险相关的监管框架,全球监管协调不足,监管的取向大幅摆动并受政治的驱动太强;人工智能在金融领域的应用,缺乏统一监管标准。全球需要加强监管协同,补齐监管短板。 第三,对非银行中介机构的监管仍然薄弱。过去20年,非银行中介机构在全球融资中的比重大幅上升。这类融资稳定性较弱,透明度较低,杠杆水平不断上升,监管有待加强。 我们认为,以强有力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为核心,构建多元、高效的全球金融安全网,维护全球金融监管规则的一致性和权威性,是危机防范与化解的关键路径,也是应该继续坚持的方向。 第四个问题,关于国际金融组织治理。 二战后,国际社会从IMF和世界银行起步,逐步建立了多层次、多维度的国际金融组织体系,覆盖了国际政策协调、金融监管规则制定、多边开发机构等领域,成为开展国际金融治理的主要制度性平台,对于促进全球经济和贸易增长、维护全球金融稳定发挥着重要作用。 随着全球经济格局变化,IMF、世界银行等主要国际金融组织和一些区域性金融组织的份额和投票权长期缺乏实质性调整,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的占比明显低于在全球经济中的实际地位。国际社会还应关注,个别成员国奉行单边主义的政策取向,干预和影响了国际金融组织的治理和运作。国际金融组织需要与时俱进推进治理改革,动态反映成员国在全球经济中的相对地位,提高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的话语权和代表性,维护和践行真正的多边主义,提升治理效率。 在诸多国际金融组织中,IMF处于核心地位,在全球经济金融治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IMF是以份额为基础的国际金融组织。份额规模决定了IMF的危机救助能力,份额占比决定了成员国在基金组织的投票权和获取融资的规模。当前IMF的份额占比没有能反映成员国在全球经济中的相对地位。按照已达成的共识,尽快推动份额占比调整,是IMF完善治理、提升自身合法性、代表性的关键。 当前,全球经济面临高度不确定性。在完善治理结构的同时,主要国际金融组织应进一步强化经济监督职能,客观评估全球和各国面临的风险,积极引导各国坚定支持经济全球化和多边贸易体系。加强对各国的政策引导,强化宏观经济政策协调,维护国际金融体系稳定。 各位来宾: 完善全球金融治理,需要各方加强对话与合作。我们将坚持走改革开放之路、多边主义之路,积极发挥建设性作用,为构建更加公平、公正、包容、有韧性的全球金融治理体系贡献力量。 最后,预祝本届陆家嘴论坛圆满成功,谢谢大家! 2025-06-20/shaanxi/2025/0620/21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