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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帮助宁波市涉外企业提升汇率风险管理水平,外汇局宁波市分局开展汇率避险“首办户”拓展行动,北仑支局积极响应,多渠道进行政策宣传和指导,引导辖内金融机构优化汇率避险服务供给。 近日,中国银行镇海分行成功为宁波某电器有限公司办理浙江省首笔“远期保”业务。在该业务模式下,企业依托政策性融资担保,无需提供质押担保,办理了3个月的远期结汇业务。该笔业务实现了政策性融资担保工具项下汇率避险业务的创新突破,为小微企业节省了汇率避险财务成本。 2021-12-03/ningbo/2021/1122/17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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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局余姚市支局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积极做好外汇管理各项便利化政策的宣传。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采取电话交流、现场走访等方式,近距离、面对面向企业讲解外汇管理政策。 近日,支局采取面对面的方式向某企业财务人员介绍了外汇资本金意愿结汇政策,重点讲解了外汇资本金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的内容。 2021-11-18/ningbo/2021/1118/17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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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外汇局宁波市分局王去非副局长带队赴慈溪市支局,了解辖区经济金融和外汇形势,调研外贸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王去非副局长对慈溪市支局下一步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加大创新力度,运用好便利化试点、汇率避险“首办户”等政策,进一步做好增量扩面工作;二是优化服务,加大外汇管理政策的宣传力度;三是加强调研,密切关注当前经济金融形势,了解企业政策诉求。 2021-11-16/ningbo/2021/1118/17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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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25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潘功胜视频会见了香港金管局总裁余伟文和香港银行公会代表团,双方就当前国际经济金融形势、内地与香港金融市场互联互通、跨境投融资便利化、粤港澳大湾区改革开放等议题进行了交流。(完) 2021-11-26/ningbo/2021/1126/17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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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近日,外汇局奉化支局举办个人外汇业务专题培训,辖内21家银行相关外汇业务人员参加培训。 本次培训使辖区银行进一步加深了对个人外汇便利化政策的了解,对提升个人办理外汇业务的便利性和规范性起到了积极作用。 2021-12-08/ningbo/2021/1122/17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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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外汇局象山县支局联合辖内金融机构走进社区开展外汇知识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支局业务人员向社区群众、附近商家等发放宣传折页,以简明易懂的方式普及个人外汇政策,同时对现场群众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2021-12-24/ningbo/2021/1126/17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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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六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强外汇市场监管,严厉打击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行为,维护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部分违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1:厦门四农加华商贸有限公司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4月至2020年3月,厦门四农加华商贸有限公司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61笔,金额合计457.2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385.1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2:浙江宝闰通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6月,浙江宝闰通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笔,金额58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52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3:福建籍白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6年4月至2018年4月,白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43笔,金额合计674.7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72.8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4:广东籍巫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6年5月至2017年12月,巫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59笔,金额合计557.1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540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5:浙江籍陈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5月至2020年7月,陈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84笔,金额合计1086.5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640.9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6:浙江籍沈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5月至2020年9月,沈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7笔,金额合计316.7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313.7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7:北京籍王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6月,王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笔,金额78.2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6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8:云南籍左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8月至2019年11月,左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30笔,金额合计1075.9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740.9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9:湖北籍易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1月至2020年7月,易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9笔,金额合计30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4.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10:境外个人XU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20年6月至7月,XU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3笔,金额合计34.6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4.4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2022-01-19/ningbo/2022/0119/17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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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0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召开党史学习教育总结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央党史学习教育总结会议精神,全面总结外汇局党史学习教育情况,开展经验做法和工作成效交流,并就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进行部署安排。党组书记、局长潘功胜作总结讲话,党史学习教育中央第二十四指导组组长黄永达及有关同志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在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百年党史新起点、着眼开创事业发展新局面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阐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充分肯定党史学习教育的显著成效和重大成果,对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提出明确要求。外汇局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领会,结合外汇管理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会议强调,外汇局坚持把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中央第二十四指导组具体指导下,按照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的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学习形式,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大力加强宣传引导,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取得扎实成效。外汇局广大党员干部不断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领会,深刻理解“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强化党的意识、党员意识,担当作为,开拓进取,稳步推动外汇领域改革开放,有效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完善外汇储备经营管理,外汇管理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会议要求,外汇局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始终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建立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制度机制,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推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走深走实,着力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学深悟透党的创新理论,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切实把党史学习教育成效转化为推动外汇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思路举措,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会议由党组成员、副局长宣昌能主持。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人民银行纪检监察组、中国人民银行机关党委有关同志应邀出席会议。外汇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局机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和退休党员代表参加会议。(完) 2022-01-14/ningbo/2022/0114/17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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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3日上午,2022年全市外汇管理工作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传达落实总行和全省外汇管理工作会议部署,总结回顾辖区2021年工作,部署2022年重点任务。 会议认为,2021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内外部形势,全市外汇局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改革创新亮点纷呈,服务实体主动作为,防范风险精准到位,内部履职提质增效。 会议要求,2022年全市外汇局系统要重点做好五方面工作。一是聚焦党建引领,持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二是聚焦“稳字当头”。畅通便利化政策传导、支持贸易新业态发展、扩大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试点领域、推动个人用汇双向便利,全力托举开放型经济基本盘。三是聚焦“稳中求进”。扎实推进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深化汇率避险“首办户”拓展行动,推动新型离岸国际贸易健康规范发展,支持浙江自贸试验区宁波片区高质量建设,耕好宁波市外汇管理先行先试“改革试验田”。四是聚焦风险防控。强化非现场分析能力建设,加大对外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全力维护外汇市场运行秩序。五是聚焦双基建设。持续强化内控管理和内部审计,加强数据质量管控,做好信息调查研究,提升履职尽责能力。 2022-01-19/ningbo/2022/0119/17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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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国家外汇管理局刚刚公布了最新外汇储备规模数据。请问造成2021年12月外汇储备规模变动的原因是什么?今后的外汇储备规模趋势是怎样的? 答:截至2021年12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2502亿美元,较11月末上升278亿美元,升幅为0.86%。 2021年12月,外汇市场运行总体平稳,跨境资金流动活跃有序。国际金融市场上,受新冠肺炎疫情进展、主要国家货币政策预期等因素影响,美元指数下跌,主要国家金融资产价格涨跌互现。外汇储备以美元为计价货币,非美元货币折算成美元后金额增加,与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共同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上升。 当前全球疫情和世界经济形势复杂严峻,国际金融市场仍面临较多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但我国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经济韧性强、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有利于外汇储备规模保持总体稳定。 2022-01-14/ningbo/2022/0114/17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