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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巴中市分局在主题教育中着力引导党员干部提高政治站位,将“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体现在“以学促干”的实际行动中,落实到推动辖内外汇便利化服务扩面提质增效的履职实践之中。一是市分局局长靠前发力,亲自挂帅协调相关市级部门建立支持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激励措施,充分释放便利化政策红利,推动市政府出台了对汇率避险、“两类企业”跨境融资、企业自营进出口业务发展、跨境人民币结算等方面的地方奖补政策,为有关业务的突破性发展提供重要导向和支撑。二是分管局领导亲自带队到辖内恩隆科技等外贸企业开展实地调研评估,推动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扩面,落实外贸稳规模优结构要求。三是深化“局长跑流程、外汇为民解难题”专项活动,督导外汇银行因企施策,开展汇率避险一对一辅导,给予企业保证金、期权费最优惠待遇,帮助企业积极应对汇率波动常态化形势,推动涉外企业汇率避险实现由外商直接投资企业向货物贸易企业的拓展,外汇衍生品运用实现由远期结售汇向人民币外汇期权拓展。四是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及时为“专精特新”企业办理外债登记变更,大力支持企业扩大清洁能源生产与配套服务投融资需求,推动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业务落地。五是实施重难点工作党员分工负责制,落实专人,集中精力跟踪指导服务,实现跨境金融服务平台查证类业务应用场景零突破。 2023-08-23/sichuan/2023/0823/22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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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3年7月份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就2023年7月份外汇收支形势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23年7月份我国外汇收支形势有何变化? 答:7月份我国外汇市场运行保持理性有序。7月份,国内基本面预期改善,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企稳回升。在此情况下,市场主体“逢低购汇”有所增多,属于正常的理性交易,再加上对外分红派息进入季节性高峰,使得当月银行结售汇呈现小幅逆差。综合考虑其他供求因素,境内外汇供求保持基本平衡。 主要渠道跨境资金流动总体稳健。一是货物贸易仍是跨境资金流入的基础性来源。7月份,货物贸易项下跨境资金净流入规模维持较高水平,高于上半年月均值。二是境外资本流入态势逐步向好。外商来华直接投资跨境资金净流入回升,7月份净流入规模为近一年来次高值;来华证券投资跨境资金保持净流入,外资总体净买入境内股票和债券。三是境内主体有序开展对外投资。 展望未来,全球主要经济体紧缩货币政策接近尾声,相关外溢影响将有所缓和。我国经济具有巨大的发展韧性和潜力,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随着政策组合拳效果不断显现,我国经济将持续恢复向好。同时,我国国际收支结构更加稳健,市场主体理性程度持续提升,宏观审慎调节工具不断完善,外汇市场稳健运行的基础依然坚实。 2023-08-21/guangxi/2023/0821/25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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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7日,外汇局广西分局国际收支处举办北部湾港航融平台应用培训会,部署推进广西北部湾港航融平台试点工作,进一步提升北部湾港航融平台应用水平。培训会上,项目建设人员详细讲解港航融平台的业务流程和系统操作方法,三家银行作应用经验发言,参训人员围绕如何做好港航融平台应用和推广进行交流,外汇局广西分局和自治区北部湾办进行工作部署。培训通过现场及视频方式进行,外汇局广西分局国际收支处易扬处长、自治区北部湾办产业发展处沈少红处长、外汇局广西区各市分局外汇管理科、各外汇指定银行跨境国际业务部门负责人和业务人员共300余人参加培训。 2023-08-21/guangxi/2023/0821/25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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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接申报中关于银行卡跨境清算业务和网络支付跨境清算业务的申报。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指引(2023年版)〉的通知》(汇发〔2023〕10号),对于不通过境内银行进行的银行卡跨境清算业务和网络支付跨境清算业务(包括境内非银行支付机构受理境外钱包的转接业务),分别由银联国际有限公司和境内非银行支付机构在与境外进行涉外收付时,按照《细则》《数据采集规范》等规定,以自身名义通过合法清算机构作为技术通道接入“数字外管”平台,就每日跨境清算交易进行间接申报,并确保申报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2023-08-23/tianjin/2023/0823/22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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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局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南(2023年8月) 2023-08-21/guangxi/2023/0821/25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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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业务咨询电话请见“联系我们”栏目。 2017-12-11/tianjin/2017/1211/7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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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3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308/content_689964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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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3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308/content_689964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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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及境外投资企业: 根据相关规定,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和境外投资企业境内投资主体应于每年6月30日前分别完成“多报合一”和存量权益登记数据报送,现就做好2023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FDI“多报合一”申报事项 一、报送主体 2022年12月31日前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机构) 二、报送方式 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应按照《外商投资法》相关规定,统一通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报送年报数据(工商年检),无需在商务部联合报告系统或国家外汇管理局数字外管平台重复申报数据。 三、报送时间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2023年7月1日后,如补报或更正2022年度“多报合一”年报,应向商务部门申请,并通过外商投资信息报告管理系统(wzxxbg.mofcom.gov.cn)办理。2023年1月1日后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机构),自下一年度起报送年度报告。 四、相关说明 未按要求报送“多报合一”数据的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将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暂行管理办法》(原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8号)等法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ODI存量权益登记申报事项 一、报送主体 2022年12月31日前办理ODI登记的境外投资企业境内投资主体(含金融机构及特殊目的公司境内个人股东)。 二、报送方式 各境外投资企业境内投资主体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数字外管平台(zwfw.safe.gov.cn/asone)上报2022年度境外投资企业存量权益数据。投资主体可自行申报或由银行代申报;个人特殊目的公司委托银行代为申报。 三、报送时间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四、相关说明 未按要求报送境外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数据的境外投资企业境内投资主体,外汇局将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处理。 咨询电话: 国家外汇管理局黑龙江省分局 0451-82308454 齐齐哈尔市分局 0452-5688122 牡丹江市分局 0453-6277965 佳木斯市分局 0454-8226249 大庆市分局 0459-6100617 鸡西市分局 0467-2121129 双鸭山市分局 0469-4266087 伊春市分局 0458-3870195 七台河市分局 0464-8682033 鹤岗市分局 0468-3850391 黑河市分局 0456-6841112 绥化市分局 0455-8332609 大兴安岭地区分局 0457-2128910 国家外汇管理局黑龙江省分局 2023年4月25日 2023-04-27/heilongjiang/2023/0427/21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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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17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梧州市分局联合中国银行梧州分行前往广西梧州某塑料实业有限公司开展走访调研。调研中,梧州市分局向企业详细了解近期生产和经营情况、企业对国际经济形势和产业链变化的看法以及汇率走势预期,听取企业对外汇金融政策的建议和意见,解答企业对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的疑问,现场指导企业选择合适的汇率避险方式。下一步,梧州市分局将继续加大对市场主体的政策指导和服务力度,全方位支持企业用好外汇政策,做好汇率风险管理工作。 2023-08-18/guangxi/2023/0818/25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