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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民众对外汇管理法规的了解,福鼎市支局派出金融服务宣传队,到中国扶贫第一村——福鼎市赤溪村开展“送外汇知识下乡”宣传活动。此次活动以个人外汇政策宣传为主,工作人员向群众讲解如何办理个人外汇业务,发放《个人外汇管理小知识》宣传折页100多份,接受群众咨询20多人次。宣传活动获得群众一致好评,有效提升涉汇群众合法用汇意识,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2017-06-28/fujian/2017/0628/1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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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外汇局、银行和重点进出口企业的沟通联系,龙岩市中心支局决定在龙工(福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等14家企业建立外汇政策重点宣传联系点。外汇局和经办银行将按月或按季到宣传联系点走访,宣讲外汇管理政策,对重点宣传联系单位业务人员开展国际收支统计申报、贸易信贷报告等业务培训。 2017-07-03/fujian/2017/0703/1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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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行寿宁县支行联合寿宁建行开展“迎七一、进畲乡、送服务”外汇宣传主题活动。此次活动主要针对个人外汇政策开展宣传,对群众关心的优化个人外汇业务信息系统进行了解答。本次宣传活动有效普及了个人外汇政策,帮助畲族人民了解个人用汇知识,引导树立依法合规用汇意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17-07-03/fujian/2017/0703/1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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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银行卡已成为个人出境使用最主要的支付工具。据统计,2016年境内个人持银行卡境外交易总计超过1200亿美元。国内现行银行卡境外交易国际收支统计主要采用总量统计模式,随着国际协作中有关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应对税基侵蚀等要求的增加,银行卡跨境交易统计在金融交易透明度、统计数据质量等方面需要进一步提升。 为完善银行卡境外交易统计,维护银行卡境外交易秩序,国家外汇管理局近日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金融机构报送银行卡境外交易信息的通知》(汇发〔2017〕15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规定自2017年9月1日起,境内发卡金融机构向外汇局报送境内银行卡在境外发生的全部提现和单笔等值1000元人民币以上的消费交易信息。 开展银行卡境外交易信息采集,不涉及银行卡境外使用的外汇管理政策调整,外汇局将继续支持和保障个人持银行卡在境外经常项下合规、便利化用卡。银行卡境外交易信息由发卡金融机构报送,个人无需另行申报,不增加个人用卡成本,外汇局将依法保护持卡人信息安全。 《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完) 2017-06-02/fujian/2017/0602/3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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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上半年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共计为3156家涉外企业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手续,并为其开通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网上业务”功能,业务量同比减少0.28%。福建省分局严格按照国家行政许可法规为企业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等业务,本着服务实体经济的宗旨,业务办理高效、快捷,未出现逾期办理的情况。 2016-07-12/fujian/2016/0712/2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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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共计为517家涉外企业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手续,并为其开通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网上业务”功能,业务量同比减少42.36%。福建省分局严格按照国家行政许可法规为企业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等业务,本着服务实体经济的宗旨,业务办理高效、快捷,未出现逾期办理的情况。 2016-08-03/fujian/2016/0803/2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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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外汇管理行政审批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汇发[2015]31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管理行政审批服务指南》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管理行政审批审查工作细则》的要求,福建省分局机关2017年6月份共受理行政审批46件,其中收支类2件、经常项目类41件、资本项目类3件。受理的行政审批中现场办结43件,受理单办结3件。 2017-07-04/fujian/2017/0704/3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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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全辖共计为458家涉外企业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手续,并为其开通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网上业务”功能。福建省分局严格按照国家行政许可法规为企业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等业务,本着服务实体经济的宗旨,高效、快捷办理业务。 2017-05-26/fujian/2017/0526/3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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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全辖共计为515家涉外企业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手续,并为其开通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网上业务”功能。福建省分局严格按照国家行政许可法规为企业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等业务,本着服务实体经济的宗旨,高效、快捷办理业务。 2017-04-26/fujian/2017/0426/3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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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外汇管理行政审批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汇发[2015]31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管理行政审批服务指南》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管理行政审批审查工作细则》的要求,福建省分局机关2017年4月份共受理行政审批73件,其中经常项目类67件、资本项目类6件。受理的行政审批中现场办结72件,受理单办结1件。 2017-05-10/fujian/2017/0510/3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