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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4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潘功胜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 会议认为,刚刚闭幕的全国两会,是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召开的重要会议。大会选举和决定任命了新一届国家机构和全国政协领导人员,习近平总书记全票当选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充分反映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心愿,充分体现了党的意志、人民意志、国家意志的高度统一。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发表系列重要讲话,对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正确引导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巩固提高一体化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等作出重要论述,为我们做好新征程上各项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两会部署,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稳中求进、守正创新,为实现党的二十大确定的目标任务而努力奋斗。 会议强调,要坚持和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坚定不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深刻领悟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战略性考虑,充分认识到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集中部署。深化金融监管领域机构改革,对于加强和完善现代金融监管,促进金融管理部门依法合规履行金融管理职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把机构改革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在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领导下,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加强协同配合,强化履职能力,不折不扣把机构改革任务落到实处。要深入细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讲政治、顾大局、守规矩,确保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要以此次机构改革为契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本领,改进工作作风,更好履行外汇管理职责促进高质量发展。 会议要求,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认真履行外汇管理职责,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作出积极贡献。要深化外汇领域改革开放,持续推进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以中小微企业为重点优化外汇服务,稳妥有序推进资本项目高水平开放,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要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加强外汇市场“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防范外部冲击风险守好安全底线,维护外汇市场稳健运行和外汇市场健康秩序,保障外汇储备资产安全、流动和保值增值,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要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意识,创造性地把外汇管理工作抓实抓好。 外汇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局机关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2023-03-23/shanghai/2023/0323/19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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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服务日喀则实体经济,全面掌握各项外汇政策落实情况,积极响应自治区政府关于“重点建设吉隆口岸”和“在吉隆口岸建立中尼经济合作区”的发展规划要求,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喀则市中心支局用五个“双”推动吉隆口岸涉外贸易发展,助推辖内边境口岸涉外金融健康和高质量发展。 “科技赋能”和“外汇监管”双轮驱动。充分利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整合跨境业务信息系统,积极建设“科技口岸”和“智慧口岸”,把外汇监管从“机器控制”转变为“人工智能”,提高监管效率,降低监管成本,减少企业脚底成本,让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以科技赋能数字化监管为载体,不断提升外汇监管工作质效。 “优质政策”和“便民惠企”双向促进。用好已有开发平台,进一步完善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对上线多种融资类和外汇政策便利化应用场景,充分利用平台开发信保保单融资等应用场景,有效解决信息不对称等实际问题,在提升商业银行真实性审核和风险防控能力基础上,减轻商业银行一线经办人员压力。 “人民币国际化”和“优化跨境结算”双向奔赴。创新完善涉汇银行外汇衍生品和跨境人民币业务,更好助力口岸企业汇率避险和跨境人民币结算需求。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口岸管委会对通关后开展进出口业务企业进行10000元补贴,推动优惠政策落地见效。 “调查研究分析能力”与“系统性优化调整口岸功能”双向发力。实地调查发现,吉隆边贸互市每日每人免税额度为8000元人民币,针对商户提出的外币现钞兑换手续繁琐以及兑换网点不足的问题,中心支局将积极向上级单位协商并进一步推动边贸外币现钞兑换便利化政策。 “信息供给能力”与“资源整合和统筹”双重融合。强化外管、海关、口岸管委会等各部门资源整合和统筹,构建形成全流程、跨部门、开放型的跨境贸易服务生态系统,提升跨境业务国际化服务水平,为口岸管理和跨境经营企业提供信息咨询服务,高质量推动吉隆口岸涉外经济发展。 2023-05-12/xizang/2023/0516/11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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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3年4月份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就2023年4月份外汇收支形势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23年4月份我国外汇收支形势如何? 答:我国外汇市场运行平稳,境内外汇供求基本平衡。4月份,银行结售汇顺差55亿美元;企业、个人等非银行部门涉外收入与支出规模基本相当。综合考虑远期结售汇、期权交易、银行外汇头寸等其他供求因素,境内外汇市场供求基本平衡。 汇率预期保持平稳,市场交易理性有序。从衡量市场预期的结售汇意愿看,4月份,结汇率(客户向银行卖出外汇与客户涉外外汇收入之比)为72%,较今年一季度月均值上升8个百分点;售汇率(客户从银行买汇与客户涉外外汇支出之比)为71%,较今年一季度月均值上升3个百分点。4月份企业等市场主体结售汇意愿均有所上升,说明人民币汇率预期平稳,外汇市场交易保持理性,供求实现自主平衡。 经常项下跨境资金流动继续发挥稳定外汇市场的基础作用,资本项下资金流动总体平稳有序。经常项下,4月货物贸易跨境收支顺差293亿美元,继续保持较高水平;服务贸易跨境收支逆差63亿美元,与一季度月均规模基本持平,居民跨境旅行支出有序恢复,但仍低于疫情前水平。资本项下,4月外商来华直接投资继续保持净流入,外资连续两个月净买入境内证券,显示我国经济发展前景和人民币资产价值进一步提升全球投资者信心;对外直接投资和对外证券投资保持平稳有序。 未来我国外汇市场平稳运行的基础依然牢固。我国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经济发展呈现回升向好态势,市场预期明显改善,经济基本面对外汇市场的支撑作用增强。此外,随着主要发达经济体货币政策紧缩幅度放缓,有关外溢影响将逐步减弱,同时近年来我国外汇市场韧性显著增强,市场成熟度以及市场主体理性程度不断提升,能够更好适应外部环境变化。 2023-05-16/xizang/2023/0516/11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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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全国性中资银行: 为进一步规范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完善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制度,便利银行、申报主体更准确地理解和执行申报要求,国家外汇管理局修订形成了《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指引(2023年版)》(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 本通知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指引(2019年版)>的通知》(汇发〔2019〕25号)同时废止。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应在收到本通知后,及时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以及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各全国性中资银行应及时转发所辖分支机构,并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指引(2023年版) 2.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指引(2023年版)修订对照表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3年4月24日 2023-05-09/xizang/2023/0509/11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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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外汇管理改革,进一步提升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水平,按照例行工作安排,国家外汇管理局持续加大外汇管理法规清理力度,近日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废止和失效15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及调整14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条款的通知》(汇发〔2023〕8号,以下简称《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知》共废止11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4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这些文件的主要内容已被新文件替代、与当前管理实际不符,或为适用于某一阶段的政策已不再执行。《通知》删除或修改14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的部分条款,主要是贯彻落实上位法要求,进一步优化银行结售汇、货物贸易、内保外贷等外汇业务。 下一步,国家外汇管理局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长效推进法规清理,进一步提升外汇管理透明度和法治化水平,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3-03-29/shanghai/2023/0329/19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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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12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1277亿美元,较11月末上升102亿美元,升幅为0.33%。 2022年12月,受主要经济体货币政策及预期、全球宏观经济数据等因素影响,美元指数下跌,全球金融资产价格总体下跌。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上升。我国经济韧性强、潜力大、活力足,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有利于外汇储备规模保持总体稳定。 2023-02-14/shanghai/2023/0214/19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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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2年12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16.03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30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3.06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44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12.9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86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5.93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85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0.10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45万亿美元)。 2022年1-12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231.4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4.50万亿美元)。 2023-02-14/shanghai/2023/0214/19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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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2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20.6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02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2.90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42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17.7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60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7.4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09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3.19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93万亿美元)。 2023年1-2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34.93万亿元人民币(等值5.12万亿美元)。 2023-03-29/shanghai/2023/0329/19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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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我国国际收支服务贸易进出口规模4595亿元。其中,出口1774亿元,进口2821亿元,逆差1048亿元。服务贸易主要项目为:运输服务进出口规模1430亿元,旅行服务进出口规模1091亿元,其他商业服务进出口规模871亿元,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进出口规模563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3年1月,我国国际收支服务贸易出口261亿美元,进口415亿美元,逆差154亿美元。 中国国际收支服务贸易数据 2023年1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按美元计值 (亿元) (亿美元) 1.服务贸易差额 -1048 -154 贷方 1774 261 借方 -2821 -415 1.1加工服务差额 66 10 贷方 71 10 借方 -5 -1 1.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17 2 贷方 44 6 借方 -27 -4 1.3运输差额 -419 -62 贷方 506 74 借方 -924 -136 1.4旅行差额 -983 -145 贷方 54 8 借方 -1037 -153 1.5建设差额 32 5 贷方 75 11 借方 -43 -6 1.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40 -6 贷方 32 5 借方 -73 -11 1.7金融服务差额 17 2 贷方 32 5 借方 -15 -2 1.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114 -17 贷方 36 5 借方 -150 -22 1.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26 4 贷方 294 43 借方 -268 -39 1.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363 53 贷方 617 91 借方 -254 -37 1.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8 -1 贷方 5 1 借方 -13 -2 1.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差额 -5 -1 贷方 7 1 借方 -12 -2 注: 1.因海关将于3月公布1月和2月进出口数据,2023年1月国际收支货物贸易数据也将与2月数据一并发布。 2. 本表所称国际收支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3. 国际收支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4.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国际收支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服务贸易进出口,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提供的服务,借方记录接受的服务。 1.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1.1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1.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1.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1.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1.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1.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1.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1.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1.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1.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1.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23-03-03/shanghai/2023/0303/19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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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组织召开2023年天津市外汇形势通报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2023年全国外汇管理工作会议安排部署,简要回顾2022年天津市外汇管理和服务工作,分析当前外汇收支形势,研究部署2023年重点工作。全市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2022年,天津市外汇管理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人民银行和外汇局各项决策部署,全力支持天津市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跨境贸易便利化程度有效提升,跨境投融资领域各项改革落地见效,企业汇率避险服务不断完善,外汇管理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外汇市场监管质效持续增强。 会议强调,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提振市场信心、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的关键之年,要继续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为天津市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会议研究部署了2023年天津市外汇管理和服务重点工作。一是认真落实外汇管理政策要求,助力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全面贯彻落实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改革、支持外贸新业态发展、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措施等,推动全市金融系统全力以赴以高质量金融支持天津经济运行整体好转。二是加大外汇支持力度,以中小微企业为重点提升外汇服务质效。持续探索完善对中小微企业的精准化服务,运用好已有的汇率避险、跨境金融服务平台等措施,充分释放政策红利。三是深化产品服务创新,有力支持高水平对外开放。立足涉外企业关注的问题,围绕政策宣讲、融资扶助、创新支持等方面,多渠道为涉外企业提供外汇服务。四是强化跨境交易真实性审核,防范化解跨境资金异常流动风险。提升银行业外汇展业水平,及时掌握市场主体和业务的新动态、新情况,配合做好外汇检查各项工作。五是加强内部协调和沟通协作,提升综合管理水平,确保各项外汇政策落实到位,更好更快发挥政策效能,确保金融支持稳增长的力度不减,为全市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2023-05-08/tianjin/2023/0515/21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