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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挂牌启动,新时代云南改革开放迈上新台阶开启新征程,如何抢抓机遇加快发展,成为全省外贸企业共同面临的重大课题。9月11日上午,一场以“新机遇 新动能”为主题,全面提升云南省外贸企业经营能力的大型培训在昆明举行。 来自全省16个州市的商务局及辖区内重点外贸企业负责人,以及云南报关协会会员企业负责人等226人参加培训,参培单位涉及农产品、化工、有色金属、制造业、物流等多个行业企业。 据了解,此次培训邀请了昆明海关、云南省商务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中信保云南公司、中国银行云南省分行等专业人士就近期出台的外贸扶持政策、海关法规新政、出口退税政策及实务、出口信保政策、银行金融服务等内容进行现场授课、答疑。目的是帮助企业在新机遇、新形势下及时了解最新海关、外贸、税务管理政策,激发新动能、培育企业外贸竞争新优势。 负责具体承办此次培训的是云天化集团联合商务有限公司天川滙外贸综合服务平台,该平台成立于2015年12月,由省商务厅授牌,是我省首家外贸综合服务企业。 “当前国际经济环境日趋复杂,人民币汇率波动加大,使企业面临许多新的挑战。云南外贸企业只有苦练内功,不断提升自身国际化经营能力,才能对抗风险、迎接挑战、应对当前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天川滙总经理鞠一璟表示,作为云南省外贸龙头企业和云南报关协会会长单位,联合商务将进一步整合资源、发挥优势,在政府与企业之间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通过组织培训、座谈交流等,为我省的外贸企业及时传递前沿的经济信息与外贸知识,帮助企业准确把握外贸发展新形势、新政策,提高我省外贸企业在进出口贸易方面的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助力我省外贸企业不断发展。 该培训由昆明海关、云南省商务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主办,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云南报关协会协办。 2019-09-20/yunnan/2019/0920/6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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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扩大我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取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以下合称“合格境外投资者”)投资额度限制。 合格境外投资者制度是中国金融市场开放最重要的制度之一。自2002年实施QFII制度、2011年实施RQFII制度以来,来自全球31个国家和地区的超过400家机构投资者通过此渠道投资中国金融市场,在分享中国改革开放和经济增长成果的同时,也积极促进了我国金融市场健康发展。 多年来,国家外汇管理局一直坚持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积极主动推进金融市场对外开放,持续推动合格境外投资者制度外汇管理改革,已于2018年取消相关汇兑限制。此次全面取消合格境外投资者投资额度限制,是国家外汇管理局在合格境外投资者外汇管理领域的又一重大改革举措。今后,具备相应资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只需进行登记即可自主汇入资金开展符合规定的证券投资,境外投资者参与境内金融市场的便利性将再次大幅提升,中国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也将更好、更广泛地被国际市场接受。 同时,国家外汇管理局正在按程序报请国务院取消相应行政许可项目,待批准后,由国务院统一对外公布。 下一步,国家外汇管理局将继续深化外汇管理改革,不断采取有力措施扩大对外开放,支持境外投资者投资境内金融市场,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程度。同时,在开放中适应开放,切实防范跨境资本流动风险,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完) 2019-09-20/shanghai/2019/0920/11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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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昆明海关消息,2019年前8个月,云南外贸进出口总值达1466.5亿元,同比增长19.7%,增幅高于同期全国外贸总体水平16.1个百分点。 据统计,2019年前8个月,云南省外贸出口632.9亿元,增长31.8%;进口833.6亿元,增长12%。进口保持稳定增长,出口呈现了较快增长势头。 从外贸市场方面看,云南省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贸易总值(1042.3亿元)增长17.1%,占全省进出口外贸总值的71.1%;除对周边缅甸、越南、老挝三国贸易额保持稳定增长外,同时对泰国、加拿大、印度和拉丁美洲、香港地区的进出口额增势良好。 前8月,云南全省外贸出口亮点突出,7月、8月连续两个月出口保持快速增长,增幅均在60%左右。主要出口产品中,农产品月度出口规模不断扩大,增速加快,其中水果出口连续3个月同比大幅增长,前8个月全省水果累计出口额68.8亿元,同比增长70.8%;同时,全省出口化肥81.4亿元,同比增长47.1%。此外,机电产品、劳动密集型商品、有色金属、钢材、电力等主要品种出口均保持稳定增长态势。 2019-09-20/yunnan/2019/0920/6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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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外汇管理“放管服”改革要求,提高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我分局始终坚持将服务实体经济放在首要位置,扎实做好外汇管理改革新政的落地和推广工作。9月11日下午,应邀派员参加德意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组织召开的政策交流会,会上宣讲了当前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政策,以帮助企业和银行更好地理解外汇新政,为市场主体开展外汇业务提供指导和支持。 2019-09-20/shanghai/2019/0920/11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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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总部领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相关调研工作部署,我分局经常项目管理处相关工作人员于9月6日上午赴中国人寿上海市分公司开展了现场调研,充分了解其新型业务需求,并开展面对面政策指导,切实解决市场主体实际问题。 2019-09-20/shanghai/2019/0920/11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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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请问境内居民个人从境外收外汇,一般多大金额以上需要审核资料才可以入账?是否可以参照个人结售汇年度便利化额度,五万美元以上需审核收汇的真实合法性后入账,而五万美元以下可以直接入账? 答:境内居民个人从境外收外汇应了解资金来源以便确定应遵循哪方面的规定。如果来源于境外资本项目收入,则应该先确定该境内居民个人在境外的资本项目业务是否事前经过批准或备案,如果没有经过批准或备案,则相关收入不得汇入境内。如果源于经常项目收入,则由银行根据“展业三原则”自行把握。 2019-09-20/jiangxi/2019/0920/12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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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请问境内贸易企业员工因公出差需要从公司现汇账户支取现钞,需向银行提供什么资料? 答:可以由境内机构在经办银行使用自有外汇提取外币现钞,境内机构公务出国项下每个团组平均每人提取外币现钞金额在等值1万美元(含)以下的,直接在银行办理。经办银行应按照“了解客户”、“了解业务”、“尽职审查”等原则,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币现钞交易的一致性,以及外币现钞交易的必要性等进行合理审查。境内机构应配合银行审查需要,提供相关单证。 因特殊情况需提取超过1万美元以上外币现钞的,需经外汇局核准。 2019-09-19/jiangxi/2019/0919/12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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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境内个人从境外非同名账户收到一笔50万美元的赡家款,请问可以直接入账吗?还是得审核什么资料方可入账? 答:不能直接入账,由银行根据“展业三原则”对资金的合法性和交易的真实性进行把握。 注:根据《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规定,境内个人与境外汇款人应为直系亲属关系,才能接受境外直系亲属的赡家款。 2019-09-18/jiangxi/2019/0918/12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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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境外个人购买年金保险10年以后的年金所得,用来购汇需要提供什么材料?退保以后获得的资金购汇又需要提供什么材料?如果身故以后由在国外的儿子继承,国内的资金汇出国外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答:由银行按照“展业三原则”对保险交易及相关本金来源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把握。继承资金汇出也按此原则办理。 2019-09-17/jiangxi/2019/0917/12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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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饶市中心支局召开2019年全市外汇管理工作座谈会。会议总结回顾今年以来全市外汇管理工作情况,传达了2019年全国、全省外汇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了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 2019-09-16/jiangxi/2019/0916/12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