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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日,莱芜分行召开2024年工作会议暨辖区外汇管理工作会议,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深化落实2024年总行、省分行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外汇管理工作会议精神,部署辖区工作。莱芜分行党委班子成员和全行干部职工参加会议。 会议对2023年度莱芜分行先进集体、进步最快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创新创优工作项目进行了表彰。会议认真分析了辖区经济金融形势,从提升金融服务质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强化金融监管、优化金融基础服务等方面部署了重点工作任务。认真总结了去年以来莱芜分行确立“三步走”奋斗目标、实施“5+1”总体工作思路的情况,提出要聚焦发挥“两个作用”,高质量抓好党建工作;破除思想禁锢,坚定创先争优的决心和信心;强化文化建设,激发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坚持科学方法,增强高效履职的本领。会议提出下一步工作目标,一是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履职;二是精准贯彻落实稳健的货币政策,做好“五篇大文章”;三是完善金融稳定保障体系,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四是统筹推进跨境人民币和外汇工作,服务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五是践行“金融为民”理念,提升金融服务和管理质效;六是扎实推进机构改革和业务流程优化再造,确保队伍稳定、履职有序;七是规范内部管理,维护安全稳定。 2024-04-07/shandong/2024/0407/23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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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外汇局聊城市分局收到群众王女士送来的题有“服务为民办实事 春风化雨解民忧”的锦旗,对聊城市分局多次主动沟通协调、督导经办银行,耐心妥善为其处理大额外汇汇款入账结汇业务,表示高度赞扬和诚挚感谢。 今年2月19日,王女士收到一笔大额境外汇款,因境外资金来源于售房款,属于资本项目下限制类业务,且王女士无法提供完整的境外劳务收入明细,经办银行未予入账。聊城市分局首先向王女士了解了业务背景及境外收入情况,同时要求经办银行按照“首问负责制”要求对该业务进行说明。聊城市分局资本条线与经常条线展开联动,核实王女士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可按照境外居民个人身份办理资金入账。随后,我市分局积极跟进业务进度,多次对经办银行进行督导,要求其按照展业三原则的要求核实客户背景、业务背景,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办理业务并做好服务。3月19日,王女士联系我市分局表示银行已为其办理入账并结汇。聊城市分局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和热情、细致的服务态度获得了王女士的高度评价,3月28日,王女士专程到我市分局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下一步,聊城市分局将继续践行金融为民宗旨,聚焦市场主体“急难愁盼”,切实提升辖区个人用汇便利化水平。 2024-04-03/shandong/2024/0403/23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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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2日,济宁市分局召开跨境金融服务平台“港云仓”仓单融资应用场景试点工作推进会,济宁市分局相关负责同志、外汇管理科和国际收支科主要负责人、部分银行外汇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中国银行济宁分行、工商银行济宁分行、农业银行济宁分行、建设银行济宁分行、济宁银行、浙商银行济宁分行、日照银行济宁分行7家银行分别从各行相关融资产品、目标客户对接、上级行授权及业务瓶颈等角度,现场汇报了试点工作推进情况。外汇管理科和国际收支科主要负责人对重点突破方向、业务政策等方面进行了具体解答,引导银行精准对接企业融资需求,积极探索目标客户群体。 会议对“港云仓”仓单融资应用场景试点工作推进提出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到试点工作是加大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具体举措,各银行要积极对接企业需求,加强与上级行、行内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完善内控制度,凝心聚力推动试点工作尽快落地济宁;二是要深入开展业务调研,及时了解辖区企业业务需求,及时收集试点工作推进过程中的新问题、新情况、新需求,注重总结典型案例、经验做法,加强与外汇局的业务沟通,全方位提升试点工作质效。 2024-03-25/shandong/2024/0325/23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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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汇警联合研判线索能力,提升行刑衔接执法效能,增强打击非法跨境金融活动能力,4月19日,外汇局济宁市分局联合济宁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举办汇警联合打击非法跨境金融活动工作推进会,邀请山东省分局外汇检查处专家讲授地下钱庄线索分析研判相关内容。授课专家以地下钱庄类型为切入点,详细讲解汇兑型地下钱庄、结算型地下钱庄的特点,深入剖析非法跨境金融活动行为模式。通过既往案例数据现场演示“倚天”软件操作,通过地下钱庄资金链路模型、地下钱庄资金分析工具进行数据穿透,分析研判资金走向,通过重点指标判断可疑账户和沉淀账户。会议结束后,参会人员围绕当前工作进展及下一步工作计划深入交换了意见,并就后续线索研判、取证及处罚工作做部署安排。 自汇警联合合作机制建立以来,济宁市外汇局与公安部门紧密合作,始终坚持沟通协调、联合研判、联合办案,形成了情报共享、行刑衔接、优势互补的高效工作机制,并取得了一系列进展。今后,济宁市分局将以现有工作成效为起点,进一步强化汇警合作力度,拓展合作思路,力争在案件查处上实现新突破。 2024-04-22/shandong/2024/0422/23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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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9日,外汇局济宁市分局联合日照银行济宁分行走进济宁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召开“港云仓”仓单融资应用场景调研座谈会,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外汇业务办理情况及建议,回应企业业务诉求。 座谈中,企业相关负责人就济宁能源集团整体经营情况、涉外业务发展现状及未来规划进行了介绍,并对企业办理仓单融资的相关背景、存在的问题以及政策诉求做了详细说明。济宁市分局逐一解答了企业提出的问题,同时与银行一道,针对企业外贸业务特点和融资需求,“一企一策”制定了个性化解决方案,指导企业通过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办理“港云仓”仓单融资。企业表示将进一步研究探讨融资方案,选择最适合自身的融资模式。 此次活动加深了企业对“港云仓”仓单融资应用场景的了解,有助于进一步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济宁市分局将持续动态跟踪和精准对接企业融资需求,及时收集试点工作推进过程中的新问题、新情况,注重总结典型案例、经验做法,推动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2024-03-29/shandong/2024/0329/23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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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切实打通外籍人员来华经商、学习、旅游堵点”的工作部署,推动实现境外来华人员外币兑换服务提升,按时完成辖区支持现钞兑换银行网点、代兑机构目标,4月15日,外汇局莱芜分局召开优化境外来华人员外币兑换服务工作会。 会上,外汇局传达了省分局相关部署要求,通报了辖区近期工作情况,明确各银行目标任务,保证各银行有的放矢开展工作。各银行分管行长汇报了支持现钞兑换银行网点建设情况、外币代兑机构签约意向和具体工作计划。会议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切实提升此项工作的认识高度,提高境外来华人员外币兑换服务水平,这既是优化中国营商环境的要求也是建设金融强国负责任大国良好形象的世界展示;二是积极推进境外来华人员外币兑换服务工作,按照既定目标计划有条不紊抓好落实;三是加强与外汇局的沟通联系,明确责任部门和具体工作人员,不等不靠,尽快落地,抓出成效。 2024-04-16/shandong/2024/0416/23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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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加强汇警合作,促进行刑衔接,强化跨部门联合监管,3月19日上午,国家外汇管理局潍坊市分局与潍坊市公安局召开座谈会。会上,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介绍了前期省分局与省公安厅联合研判线索的推进情况,并与市分局就后续线索移送、行刑衔接等方面交换了意见。市分局业务骨干就近期省分局开发使用的数据分析系统进行了讲解,双方围绕数据分析软件应用、信息共享等工作充分开展交流研讨。 最后,双方签订合作备忘录,建立汇警协作、联合办案、联合宣传与培训等机制,在信息交流、线索移送等方面加强合作对接,不断拓展跨部门监管合作的深度和广度。 2024-03-29/shandong/2024/0329/23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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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六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强外汇市场管理,严厉打击非法买卖外汇行为,维护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部分违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1:浙江籍刘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22年1月至2023年3月,刘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48笔,金额合计307.7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67.2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2:辽宁籍王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22年2月至12月,王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0笔,金额合计207.0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19.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3:北京籍李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22年11月至2022年12月,李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2笔,金额合计354.0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99.2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4:广东籍阮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22年2月至8月,阮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99笔,金额合计320.5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73.7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5:四川籍王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1月至2022年1月,王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49笔,金额合计293.3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52.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6:上海籍钱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22年6月至10月,钱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3笔,金额合计231.7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28.6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7:浙江籍喻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22年1月至2023年1月,喻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37笔,金额合计304.7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64.3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8:广东籍林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21年1月至2022年7月,林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64笔,金额合计782.8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403.3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9:安徽籍许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8月至2022年2月,许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47笔,金额合计218.4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17.1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10:江西籍曾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21年3月至2022年7月,曾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49笔,金额合计205.7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05.9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2024-03-25/shandong/2024/0325/23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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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外汇局潍坊市分局立足于践行“四下基层”、探索县域外汇业务流程优化再造,创新开展外汇业务直联点建设。在辖区各县域分别选择1家金融机构作为市分局外汇业务直联点,力争将其打造成落实外汇便利化政策的标杆行、外汇服务创新的引领行、业务风险防范的示范行。 近期,外汇局潍坊市分局在前期3家外汇业务直联点建设基础上,又选择2家股份制银行县域分支机构授牌为外汇业务直联点,并同步开展涉外政策宣讲,形成股份制银行“三级联动、组团宣讲、下沉营销”的宣讲模式,有效提升县域涉外金融服务质效。一是银行总分行团队直接对县域企业“面对面”宣讲。2家股份制银行上级行大力支持直联点建设,利用其扁平化的组织架构优势直接对县域企业提供专业化政策宣讲和个性化业务指导,使其系统内创新产品和服务最早在直联点县域落地。二是基层企业诉求直接反馈给银行产品设计团队。股份制银行具有至简化的决策传导优势,外汇直联点将县域企业的业务诉求和创新需求第一时间传递给其上级行并体现到产品研发和服务创新中。三是银行上级行直接给予直联点对口人力资源支持。利用股份制银行直联式的管理模式优势,由上级行派国际业务骨干常驻开展工作,对县域企业提供业务支持和政策辅导。 截至目前,全市已建成5家直联点,形成国有大行县域分支机构、股份制银行县域分支机构、地方法人银行三种直联点形态,各自立足自身业务优势,明确主攻方向,推进落实直联点建设要求,已组织10次集中宣讲,直接惠及420家企业,反馈企业诉求18条。 2024-05-21/shandong/2024/0521/23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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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大对涉外经济支持力度,解决企业实际需求,推进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根据党总支年度工作安排,4月24日,外汇局济宁市分局联合华夏银行济宁分行党总支、济宁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共同开展“以‘联’共赢促发展”党建共建暨第4期“英萃沙龙”活动,通过现场座谈的形式听诉求、解难题、促发展,实现汇银企三方共赢,推动辖内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 参加活动的全体党员首先参观了济宁国投党建工作展厅,了解企业发展历程、企业文化和党建品牌建设。随后,全体党员在党旗前重温入党誓词,在铮铮誓言中重忆入党初心。座谈会上,三家单位负责同志围绕党建品牌建设,党建业务双融合发展等方面相互交流。外汇局负责同志介绍了济宁市外汇局党总支党组织建设,并对外汇局近期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重要论述及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出台的新规定新政策进行了宣讲。济宁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介绍目前公司国际业务开展情况与遇到的实际问题,外汇局有关同志对企业面临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解答纾困,并对目前最新外汇政策进行全面宣讲。 今后,外汇局济宁市分局将持续强化党建引领作用,秉持把脉问诊、精准服务理念,坚持问需于企解难题,问计于企促发展,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促进地方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4-04-25/shandong/2024/0425/23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