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对银行开展的非现场核查发现,银行对遗产和偶然性收入结售汇归属理解有偏差,导致结售汇数据统计错误。针对此情况,现筛选下面两个案例,供有关业务人员学习和参考。 案例1:遗产 境内居民张某在境外有一亲戚死亡,遗嘱中表明其所有财产归张某所有,张某办理相关继承手续后,经外汇局审核,将现金遗产汇入国内后结汇,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该笔外汇资金来源属于遗产性质的非资本转移,计入横栏“133其他经常转移”,纵栏“05居民个人”。 案例2:偶然性收入 (1)境内居民沈某在国外旅游期间,参加某类有奖竞猜活动,中奖后奖金并汇回国内后结汇,则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该笔外汇资金来源属于偶然性收入性质的经常转移,计入横栏“133其他经常转移”,纵栏“05居民个人”。 (2)境外非居民个人A先生在中国旅游时购买了即开型的福利彩票,中了二等奖,现将奖金购汇后汇出,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A先生作为非居民,办理购汇应按人民币资金来源统计。该笔人民币资金来源属于偶然性收入性质的非资本转移,计入横栏“333其他经常转移”,纵栏“06非居民个人”。 (3)我国某知名运动员参加在境外举办的国际乒乓球比赛夺得冠军,回国后将获得的奖金结汇,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并非所有参加比赛的运动员都能夺得名次并获得奖金,因此运动员的奖金属于偶然性收入性质的经常转移,计入横栏“133其他经常转移”,纵栏“05居民个人”。 (4)在境内主办的国际赛事上,境外运动员M小姐名列第一,获得了赛事主办方颁发的奖金,M小姐将该笔奖金购汇汇出,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境外运动员系非居民个人,购汇应按人民币资金来源统计。该笔人民币资金来源属于偶然性收入性质的非资本转移,计入横栏“333其他经常转移”,纵栏“06非居民个人”。 2016-07-22/tianjin/2016/0722/7.html
-
近日对银行开展的国际收支非现场核查中发现,部分银行对留学及教育相关旅行涉外收付款如何申报和外国驻华使领馆的身份如何认定,以及涉外收付款申报要求是什么存在疑问并出现申报错误。针对此情况,现筛选下面两个业务答疑,供有关统计人员学习和参考。 1.留学及教育相关旅行涉外收付款如何申报? 根据《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指引(2016年版)》的规定,留学及教育相关旅行的交易代码区分为一年以上、一年及一年以下,两类编码的选择视申报主体计划或意向的留学及教育时间而定。对不确定时间的留学及教育则视同为一年以上的留学及教育。 如境内某企业的管理人员由于工作需要,经常要到国外参加各种短期培训,境内公司要向境外培训主办方支付培训费,应申报在“223023留学及教育相关旅行(一年及一年以下)”项下,交易附言为“公派出国短期培训费”。 2.外国驻华使领馆的身份如何认定?涉外收付款申报要求是什么? 根据《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在华国际组织、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外国驻华使领馆不属于中国居民。 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外国驻华使领馆及外籍工作人员及其家属的跨境收付应进行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并申报在“232000-别处未涵盖的政府货物和服务”项下,其与境内居民之间的外汇或人民币收付,双方均无需进行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 2016-08-01/tianjin/2016/0801/8.html
-
近日对银行开展的非现场核查发现,部分银行对因公出国差旅费和国际性会议服务费、会议费项目结售汇归属理解有偏差,导致结售汇数据统计错误。针对此情况,现筛选下面两个案例,供有关业务人员学习和参考。 案例1:因公出国 某外商投资企业派员工高某出国洽谈商务,该公司向银行申请购汇5000美元用于高某的差旅费,同时,高某持身份证申请购汇2000美元。上述两种购汇情况,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因公出国购汇计入横栏“322旅游”,如以公司名义向银行申请购汇,纵栏选择“04外资机构”;如高某通过个人结售汇系统办理因公出国购汇,纵栏选择“05居民个人”。 案例2:国际性会议服务费、会议费 (1)境内某管理中心为境外某企业在境内召开座谈会期间提供了传真、电话等服务,收到境外企业支付的一笔沟通联络费6000美元,该管理中心将此款项结汇,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境外企业在境内召开座谈会期间接受的物品或服务应记录在旅游项下,该笔结汇计入横栏“122旅游”,纵栏根据管理中心企业性质进行选择。 (2)境内某会议中心举办APEC会议,收到参会人员和组织缴纳的会议费,该会议中心结汇,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会议费用是用于支付非居民和国外机构在我国期间各种活动的费用,因此该会议中心收到的会议费结汇计入横栏“122 旅游”,纵栏根据该会议中心的实际性质进行选择。 2016-06-20/tianjin/2016/0620/4.html
-
近日对银行开展的非现场核查发现,银行对商标所有权转让业务理解有偏差,导致结售汇数据统计错误。针对此情况,现筛选以下案例,供有关业务人员学习和参考。 案例:境内某企业为内资企业,该企业将其注册商标转让给境外公司,并获得15万英镑商标所有权转让收入,银行应如何统计此笔外汇结汇? 分析与结论: 该企业出售的是商标,商标为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其转让属于资本转让范畴,因此该笔结汇应当统计在横栏“210资本账户”,纵栏“03中资机构”。 【注意】按照结售汇统计制度要求,对于应计入“资本账户”和“专利使用和特许费”项目的区分,计入资本账户项目下包括资本转移和非生产、非金融资产的收买和放弃项下的外汇收入结汇和外汇支出售汇。非生产、非金融资产指本身无法被生产出来,但可用于生产货物或服务的有形资产(如土地和地下资产等)以及无形资产(专利、专有技术、版权、商标、制作方法、经营权和经销权等)。其中“资本账户”项目下的无形资产相关的外汇结售汇和“专利使用和特许费”项目的差别为按照如下方式进行区分:如果涉及专利权和特许权的使用费用结售汇计入“专利使用和特许费”项目;如果涉及专利和特许权的所有权转移,则计入“资本账户”项目下。 2016-07-01/tianjin/2016/0701/5.html
-
近日对银行开展非现场核查发现,银行对个人货物贸易结售汇和企业邮寄样品收入结汇归属理解有偏差,导致结售汇数据统计错误。针对此情况,现筛选下面两个案例,供有关业务人员学习和参考。 案例1:个人货物贸易结售汇 境内某居民张某,依法办理了工商登记和其他执业、备案手续,取得对外贸易经营权,张某在海关和外汇局办理相关备案登记手续后,在境内银行开立了个人贸易结算账户,张某从事小额对外货物贸易业务,通过个人贸易结算账户结算进出口货款,则这些款项的结售汇,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该类收入和支出属于张某个人贸易收入和支出,相应的结售汇交易应计入横栏“110,310货物贸易”,纵栏“05居民个人”。 案例2:企业邮寄样品收入结汇 境内某企业邮寄了一批产品样品给国外客户,国外客户将样品款汇给该企业,则该笔样品款的结汇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对于邮寄样品的收入,无论邮寄样品之前是否向海关领取了报关单,交易性质均视为贸易,计入横栏“110货物贸易”,纵栏根据企业实际性质进行选择。 2016-06-08/tianjin/2016/0608/3.html
-
近日对银行开展的非现场核查发现,银行对境外企业收购境内版权理解有偏差,导致结售汇数据统计错误。针对此情况,现筛选下面一个案例,供有关业务人员学习和参考。 案例:某境内居民在互联网上发布了自己对于经济形势的预测和分析,英国某新闻集团认为其中部分的理论极具创新价值,希望购买版权,该居民获得版权转让费10万美元,并在此后与该新闻集团签订了翻译合同,以此获得翻译、编辑费6000美元。若该居民收到全部款项后至银行办理结汇,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该居民的外汇收入可以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为10万美元的版权出售收入,另一部分为6000美元的翻译和编辑收入。对于10万美元的版权收入,属于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应当统计在横栏“210资本账户”,纵栏“05居民个人”项下。对于6000美元翻译和编辑收入,由于双方不存在雇佣关系,则应当统计在横栏“126其他服务”,纵栏“05居民个人”项下。 2016-07-06/tianjin/2016/0706/6.html
-
近日对银行开展的非现场核查发现,银行对外方红利和外汇理财产品的损益结售汇归属理解有偏差,导致结售汇数据统计错误。针对此情况,现筛选下面两个案例,供有关业务人员学习和参考。 案例1:外方红利 (1)某中资外汇指定银行2007年吸收战略投资者,2008年初经外汇局核准后,该银行将2007年度外方分得利润通过银行间外汇市场购汇汇出,该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该笔外汇资金用途属于支付外方红利,计入横栏“332投资收益”,纵栏“01银行自身”。 (2)某中外合资企业每年均需向境外投资方分配利润,该企业向银行申请购汇支付外方年度所得,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该笔外汇资金用途属于支付外方利润,计入横栏“332投资收益”,纵栏“04外资机构”。 案例2:外汇理财产品的损益 某境内居民向银行购买与外汇挂钩的外汇理财产品,到期后获得外汇收益,该居民将外汇收益结汇,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该居民的外汇资金来源属于投资外汇理财产品获得的收益,计入横栏“132投资收益”,纵栏“05 居民个人”。 2016-08-03/tianjin/2016/0803/9.html
-
近日对银行开展的非现场核查发现,银行外汇利润结汇和企业外汇存款利息结汇归属理解有偏差,导致结售汇数据统计错误。针对此情况,现筛选下面两个案例,供有关业务人员学习和参考。 案例1: 银行外汇利润结汇 某银行经外汇局核准后将上年度外汇利润通过外汇市场结汇,该笔业务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该银行外汇资金来源属于银行自身外汇利润,应当统计在横栏“132投资收益”,纵栏“01银行自身”。 案例2: 企业外汇存款利息结汇 A公司是一家中资企业,其将外汇存款利息向银行结汇,银行对该笔结汇应该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该公司外汇资金来源属于外汇存款利息收入,应当统计在横栏“132投资收益”,纵栏“03中资机构”。 2016-05-20/tianjin/2016/0520/1.html
-
近日对银行开展的非现场核查发现,远期或掉期交易违约产生的损益结售汇和银行扣收客户外币储蓄利息税结汇归属理解有偏差,导致结售汇数据统计错误。针对此情况,现筛选下面两个案例,供有关业务人员学习和参考。 案例1: 远期或掉期交易违约产生的损益结售汇 由于远期或掉期结售汇交易违约所产生的损益结售汇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违约交易产生的损益结售汇应当统计在横栏“132投资收益”,纵栏根据客户性质确定。 案例2:银行扣收客户外币储蓄利息税结汇 银行按规定代扣客户外币储蓄利息后,结汇代付利息税时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外币利息税结汇应计入横栏“133其他经常转移”,交易主体根据客户性质确定。 2016-05-24/tianjin/2016/0524/2.html
-
1.问:境内某中资企业因业务发展需要,经主管部门批准,在境外设立代表处,该公司持相关证明材料向银行申请购汇用于该代表处的办公费用,银行应如何统计? 答:该笔外汇资金用途属于支付代表处办公经费性质的商业服务支出,计入横栏“326其他服务”,纵栏“03中资机构”。 2.问:境内A企业为境外某公司的境内办事处提供室内装修和厂房内部装修,境外公司直接将装修款付给该企业,该企业结汇,银行应如何统计? 答:为境外公司的境内办事处提供室内装修和厂房内部装修,该装修费应为境内办事处经费,计入横栏“126其他服务”,纵栏根据A企业实际性质进行选择。 2017-08-09/tianjin/2017/0809/6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