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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货币对美元折算率(2023年8月31日) 2023-09-04/sichuan/2023/0904/23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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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7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2043亿美元,较6月末上升113亿美元,升幅为0.35%。 2023年7月,受主要经济体货币政策及预期、世界宏观经济数据等因素影响,美元指数下跌,全球金融资产价格总体上涨。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上升。我国经济具有巨大的发展韧性和潜力,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有利于外汇储备规模继续保持基本稳定。 2023-09-01/shanghai/2023/0901/20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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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7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23.5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29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2.95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41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20.62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88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8.95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25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4.62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04万亿美元)。 2023年1-7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147.33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1.15万亿美元)。 2023-09-01/shanghai/2023/0901/20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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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崖州湾科技城办事处能力建设,培养一批懂政策、讲政策、用政策的服务专员,充分发挥办事处打通政策传导“最后一公里”功能,近日,外汇局三亚市分局组织了崖州湾科技城办事处服务专员第一期培训班。 会上,外汇局三亚市分局培训负责人介绍了当前人民币可兑换政策情况,结合宏观审慎管理框架,讲解了外汇改革的历史沿革,以及外汇领域微观监管的基本框架和基础原理。通过充分交流讨论和课堂作业检验培训成果,进一步巩固提升服务专员对政策的理解和运用。培训班为提高服务专员的业务水平、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打造专业化的专员团队目标迈出了坚定一步。 下一步,外汇局三亚市分局将不断加大培训力度,丰富培训方式,推动办事处服务专员外汇业务能力成长,为提升园区金融、跨境金融服务效能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2023-09-05/hainan/2023/0905/18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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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5〕13号)和《市场监管总局 商务部 外汇局关于做好年报“多报合一”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商市监信〔2019〕238号)等规定,境外投资企业境内投资主体(ODI)和外商投资企业(FDI)应于每年6月30日前完成年度数据申报,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ODI存量权益申报事项 01.申报主体。2022年12月31日前办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的境外投资企业境内投资主体(含金融机构及特殊目的公司境内个人股东)。 02.申报方式。企业自行申报/由银行代申报;个人特殊目的公司委托银行代为申报。 03.申报流程。登录国家外汇管理局数字外管平台(zwfw.safe.gov.cn/asone/)报送2022年度境外直接投资中方权益数据: 第一步:登录。机构代码为企业组织机构代码(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第9至17位),用户代码为quanyidj,初始密码为20150101Aa,登录后需要修改初始密码,请妥善保管修改后的密码。 第二步:填报数据。登录后按照“存量权益—ODI存量权益登记—选择2022年—点击新建”流程填写相关数据。应按第一层境外投资企业(含境外SPV)合并报表相关科目填写。填报币种为美元。 提示 1.未及时报送境外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的境外投资企业境内主体,将被外汇局业务管控,暂停办理资本项下外汇业务。 2.境外投资存量权益逾期未申报的,在按要求补报并向外汇局出具说明函说明合理理由后,外汇局取消业务管控;对涉嫌违反外汇管理规定的,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FDI“多报合一”申报事项 01.申报主体。2022年12月31日前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 02.申报方式。企业自行申报。 03.申报流程。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报送2022年度年报数据。填报币种为人民币。 04.修改或补报流程。2023年6月30日前,外商投资企业应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进行年报数据修改;2023年7月1日后,补报或更正数据应向商务部门申请,通过外商投资信息报告管理系统(wzxxbg.mofcom.gov.cn)办理。 提示 未按要求报送“多报合一”数据的外商投资企业,将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单。 咨询电话 外汇局山西省分局0351-4922490 大同市分局 0352-5031399 阳泉市分局 0353-2565110 晋中市分局 0354-3119103 长治市分局 0355-2085272 晋城市分局 0356-2061002 临汾市分局 0357-2680052 吕梁市分局 0358-8219056 运城市分局 0359-2293229 朔州市分局 0349-2030486 2023-08-21/shanxi/2023/0414/11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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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乐山市分局组织召开2023年下半年外汇管理工作会议,12家外汇银行分管行长及部门负责人参会。 会上,市分局通报了2023年上半年银行外汇政策执行及服务情况,传达了2023年下半年总分局外汇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并从四个方面部署了下半年乐山市外汇管理重点工作任务:一是着力提质增效,推动外汇便利化水平不断提升;二是创新业务试点,持续深化外汇领域改革;三是夯实基础工作,强化涉外经济金融形势分析;四是加强外汇市场微观监管,维护外汇市场稳健运行。 2023-09-07/sichuan/2023/0907/23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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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全辖《国家外汇管理局执法证》信息表(截至2023年2月) 2023-02-13/shaanxi/2023/0213/14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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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各地市分局、杨凌支局,国家开发银行陕西省分行,各政策性银行陕西省分行,各国有商业银行陕西省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陕西省分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西安分行,各城市商业银行西安分行,长安银行、西安银行、秦农银行,各外资银行(中国)西安分行: 为规范申报主体通过境内银行进行的涉外收入申报业务,提升主体申报意识,惩戒逾期未申报行为,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实施细则〉的通知》(汇发〔2022〕22号),研究制定了《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涉外收入逾期未申报管理办法》,经陕西省分局2023年第四次局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银行收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给辖内分支机构。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陕西省分局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穆蕾,029-88345465。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涉外收入逾期未申报管理办法 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 2023年9月4日 2023-09-07/shaanxi/2023/0907/16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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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申报主体通过境内银行进行的涉外收入申报业务,提升主体申报意识,惩戒逾期未申报行为,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实施细则〉的通知》(汇发〔2022〕22号),2023年9月4日,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修订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涉外收入逾期未申报管理办法》(陕汇管〔2023〕5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主要修订内容包括:一是增加本办法的适用对象;二是放宽情节严重的逾期未申报行为的条件;三是增加特殊处理措施的执行期限;四是精简细化特殊处理措施的实行程序。 《管理办法》自2023年9月4日起实施,《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关于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国际收支统计逾期未申报处理办法〉的通知》(陕汇管〔2021〕19号)同时废止。 2023-09-07/shaanxi/2023/0907/16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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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企业如何向外汇局进行名录信息变更报告? 答:企业可通过现场、邮寄、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向所在地外汇局报告名录登记变更事项,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主体信息、变更事项以及变更前后的内容,报告需加盖企业印章,外汇局留存相关材料5年备查。关材料5年备查。 2023-09-07/tianjin/2023/0810/22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