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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29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召开电视会议,部署提升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水平相关工作。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王春英出席并讲话,部分分局、银行代表围绕服务企业汇率风险管理作经验交流。 会议指出,近年来人民币汇率有升有贬、双向波动,弹性不断增强,对各类市场主体汇率风险管理提出更高要求。当前,国内外汇市场稳步发展,外汇衍生品市场已涵盖远期、掉期、期权等国际市场主要产品,金融机构服务能力日益增强,交易机制不断完善,可以有效支持企业汇率风险管理。 会议强调,各级外汇局、各银行要将更好服务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提升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水平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通过加大外汇政策有效供给、深入开展企业汇率避险宣传、扎实做好重点企业和小微企业辅导、加强银行基层外汇展业能力建设、提升市场监管和服务水平等措施,支持企业更好适应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 商务部、人民银行、外汇局有关司局以及各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银行、各分局(外汇管理部)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完) 2021-04-30/qingdao/2021/0430/18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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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外汇局汉中市中心支局一行前往中信银行汉中分行对其结售汇业务筹备工作进行现场指导。 外汇局汉中市中心支局一行听取了中信银行汉中分行外汇业务主要负责人对该行业务发展、人员配备、内控制度及系统设备筹建情况的汇报,实地查看了各类应用服务平台及硬件设施,并向中信银行汉中分行强调了依法合规办理外汇业务的重要性,要求该行认真贯彻执行外汇管理政策,加强与外汇局的沟通联系,确保有效传导外汇管理便利化政策,充分释放政策红利。 中信银行汉中分行作为汉中辖区第6家开办即期结售汇业务的银行,为辖区金融机构支持和服务涉外经济发展增添了新的力量。外汇局汉中市中心支局将进一步提升服务意识,督促指导辖区金融机构依法合规履职,促进辖区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1-05-06/shaanxi/2021/0506/8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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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外汇管理法治水平,外汇局杨凌支局积极行动,联合辖区银行走上街头开展以“弘扬法治精神 推进依法治国”为主题的金融外汇法治宣传活动。 宣传活动现场,外汇局杨凌支局和银行工作人员向群众发放了宣传资料、讲解了外汇管理政策法规等知识,重点针对老年人、务工人员、学生宣传讲解了金融消费者基本权利义务,有效提升个人在金融外汇交易中的法治意识。 下一步,外汇局杨凌支局将积极开展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学习活动,提高外汇管理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并充分发挥新媒体的传播辐射作用,通过制作法治宣传长图等方式,向重点联系企业广泛宣传外汇管理政策法规,切实增强服务对象法治观念,提高法治宣传质效。 2021-05-06/shaanxi/2021/0506/8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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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外汇局铜川市中心支局赴辖内1家涉外重点企业开展座谈调研。 座谈会上,外汇局铜川市中心支局针对企业诉求,为其详细讲解了最新的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政策,对企业提出的疑问逐一进行解答,对付汇风险作出重点提示,并表示下一步将继续树立金融为民理念,积极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协调解决企业金融外汇方面的困难,大力支持企业发展。 此次调研加强了外汇局与涉外企业的沟通联系,有助于外汇局铜川市中心支局了解辖内涉外重点企业发展情况,掌握企业实际问题,更好地为企业发展提供政策支持与业务指导,助推辖区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1-05-06/shaanxi/2021/0506/8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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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外汇局咸阳市中心支局联合咸阳市商务局、关中海关开展咸阳市“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政策宣讲暨银企对接会。咸阳市50户重点涉外经贸企业和50户商贸流通企业、12家银行共计150余人参加了本次宣传活动。 宣传会上,咸阳市商务局、关中海关分别宣讲了省市涉外经贸和消费支持政策、以及海关支持进出口的相关政策内容。外汇局咸阳市中心支局对外汇管理新政策进行了解读,重点向银企人员讲解了货物贸易、直接投资、跨境融资及个人外汇等业务的最新政策内容,提示涉外企业注意汇率风险,有效增进辖区银行、企业对外汇知识和政策法规的了解。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2021-05-06/shaanxi/2021/0506/8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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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六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强外汇市场监管,严厉打击跨境赌博所涉资金非法买卖行为,维护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部分违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1:北京籍王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6年11月,王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涉赌外汇资金4次折合27.6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8.2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2:黑龙江籍张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3月至8月,张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涉赌外汇资金18次折合52.4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40.8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3:河南籍朱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3月至4月,朱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涉赌外汇资金4次折合17.4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7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4:北京籍覃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5月至6月,覃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涉赌外汇资金7次折合79.5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60.6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5:安徽籍张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11月至2019年2月,张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涉赌外汇资金6次折合20.6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1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6:浙江籍叶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2月至2019年5月,叶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涉赌外汇资金9次折合46.8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31.9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7:四川籍潘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11月至2019年6月,潘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涉赌外汇资金4次折合113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56.4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8:浙江籍李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1月至2019年7月,李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涉赌外汇资金6次折合21.1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0.2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9:江西籍龚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8月至9月,龚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涉赌外汇资金2次折合74.8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58.1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10:广东籍宋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20年3月,宋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涉赌外汇资金4次折合56.9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79.4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2021-05-06/guangdong/2021/0506/20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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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外汇局延安市中心支局党员干部深入中国银行延安分行开展以“坚守初心使命 发扬延安精神”为主题的党建共建联学活动,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参会党员共同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论中国共产党历史》书中的《始终做到初心如磐、使命在肩》和《继续从延安精神中汲取力量》等文章,并达成共识:作为党员干部,应当始终坚守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肩负优化延安营商环境的使命,发扬老一辈革命家和老一代共产党人在延安时期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以及以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为主要内容的延安精神。 此次活动通过联学共建促进党的基层建设,外汇局延安市中心支局和中国银行延安分行将以党建共建引领业务、学党史增信力行,增强党领导下的金融事业的信心,更好服务延安涉外经济发展。 2021-05-06/shaanxi/2021/0506/8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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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06http://www.gov.cn/xinwen/2021-04/30/content_560421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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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06http://www.gov.cn/xinwen/2021-05/03/content_560456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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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06http://www.gov.cn/xinwen/2021-05/01/content_560436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