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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国家外汇管理局刚刚公布了最新外汇储备规模数据。请问造成2022年3月外汇储备规模变动的原因是什么?今后的外汇储备规模趋势是怎样的? 答:截至2022年3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1880亿美元,较2月末下降258亿美元,降幅为0.8%。 2022年3月,我国跨境资金流入总体回升,外汇市场供求延续基本平衡。国际金融市场上,受主要国家货币政策、地缘政治局势、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影响,美元指数上涨,主要国家债券价格总体下跌。外汇储备以美元为计价货币,非美元货币折算成美元后金额减少,与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下降。 当前全球疫情仍处于大流行阶段,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国际金融市场波动性加大。但我国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经济韧性强、长期向好的基本面不会改变,将支撑外汇储备规模保持总体稳定。 2022-04-08/ningbo/2022/0419/17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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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19http://www.gov.cn/xinwen/2022-04/18/content_568580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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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19http://www.gov.cn/xinwen/2022-04/18/content_568572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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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15日是第七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外汇局陕西省分局在全辖认真组织开展了2022年“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 党建与业务相融合。以分局“1+3+N”党支部联学联建制度为抓手,将“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与分局支部学习同部署、同推进,认真收集梳理国家安全教育相关学习资料下发全体党员干部,并在支部党员大会上集体组织开展总体国家安全观、中央政治局会议相关精神、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的专题学习,重点学习了与外汇管理履职紧密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通过“集体学+自己学”机制,推动国家安全法律法规进分局各支部,抓好支部党员的国家安全法治教育工作,进一步增强支部党员的国家安全意识,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宣传与教育相融合。一方面,精心选择司法部“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发布的2022年“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挂图,在分局辖区微信群、自律机制微信群、党员干部联系服务涉外重点企业微信群等进行交流共享,传播权威声音,传递法治理念。另一方面,精心制作“提高全民国家安全意识 增强全民国家安全责任”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之外汇要点早知道”宣传长图2期,并在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微信公众号和分局互联网子站发布,向社会公众普及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积极将外汇局职能融入国家安全大局。 测试与学习相融合。积极组织全辖干部职工参与司法部“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发布的“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专项答题活动,从4月1日到4月30日,每天坚持答题“打卡”,引导分局全体干部职工用足用好本次线上答题活动机会,充分发挥专项答题“以测促学”作用。通过参与答题测试,督促全辖干部职工学习掌握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牢固树立国家安全意识,提高反奸防谍能力。 线上与线下相融合。线上,通过微信群、朋友圈等新媒体渠道,组织动员辖内各银行、外汇主体共同参与“中国普法”公众号开展的“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专项答题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在线观看《国家安全法》《保密法》等宣教视频,切实增强全局工作人员的安全保密意识。线下,统筹疫情防控和活动安排,严格遵守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减少人员聚集,做好安全防护。精心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培训活动、外汇管理法治宣传活动、陕西省分局党员干部联系服务涉外重点企业走访宣传活动等一系列国家安全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走上街头、走进银行、走入企业,深入普及国家安全知识,切实增强法治宣传实效。 下一步,外汇局陕西省分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始终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牢固树立国家安全意识,统筹发展和安全,认真开展国家安全普法宣传活动,提高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和全局工作人员法治意识,为全省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2022-04-19/shaanxi/2022/0419/12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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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温江支局通过建机制、送政策、促创新、重宣传等措施,强化企业汇率风险管理。 建机制,落实避险政策。加强与地方财政、商务、投促、管委会等部门的沟通,搭建汇率风险管理协作机制,制定温江区支持企业汇率避险政策,推进省市区汇率避险鼓励政策稳妥落地。建立信息定期报送机制,要求银行每月报送外汇衍生品业务台账,对辖内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服务实行质量监督,并将工作情况纳入年度银行评估和综合评价。 送政策,提高合规意识。局领导带队调研走访辖内食品制造、医药研发、机械电子等主导产业10余家企业,就汇率避险、成都市中小微企业白名单管理办法、“政银担”模式最优支持政策等,进行解读和业务风险管理辅导。温江支局精心设计电子调查问卷,了解企业避险业务成本、困难需求等,覆盖辖内涉外企业100余家。 促创新,防范交易风险。召开外汇管理工作会,通报涉外经济发展情况和外汇服务银行工作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安排2022年重点工作。鼓励银行结合自身加强外汇服务创新,如建行温江支行推出“小微快易”线上产品,综合企业征信、贸易外汇收支、结售汇等信息匹配专项额度,即可办理短期外汇衍生产品交易。 重宣传,强化避险意识。通过微信工作群及时推送“企业汇率风险管理”链接8条、“外汇小贴士”7期。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为契机,组织银行机构开展便利化政策、汇率避险产品等外汇知识宣传,搭建银企对接平台,覆盖涉外企业200余家。 2022-04-19/sichuan/2022/0419/18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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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外汇局汉中市中心支局在全辖组织开展2022年“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 外汇局汉中市中心支局以“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感悟新时代国家安全成就,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为活动主题,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工作的重要论述、宪法规定的关于公民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的基本义务,着重宣传国家安全相关法律。充分利用机关办公楼电子大屏,循环播放涉及《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外汇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视频、图片,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同时,利用微信群、QQ群等网络媒介,向涉汇市场主体宣传普及国家安全、外汇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形成了良好的学法普法氛围。 此次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增强了外汇局汉中市中心支局干部职工的国家安全意识,让维护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观念入脑入心,有助于不断夯实国家安全教育基础,督促干部职工共同捍卫国家安全。 2022-04-19/shaanxi/2022/0419/12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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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2年2月,银行结汇10160亿元人民币,售汇9894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顺差266亿元人民币。2022年1-2月,银行累计结汇25559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23526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顺差2033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2年2月,银行结汇1601亿美元,售汇1559亿美元,结售汇顺差42亿美元。2022年1-2月,银行累计结汇4022亿美元,累计售汇3703亿美元,累计结售汇顺差320亿美元。 2022年2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26187亿元人民币,对外付款26598亿元人民币,涉外收付款逆差411亿元人民币。2022年1-2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63438亿元人民币,累计对外付款60137亿元人民币,累计涉外收付款顺差3301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2年2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4126亿美元,对外付款4191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逆差65亿美元。2022年1-2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9984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9465亿美元,累计涉外收付款顺差519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银行,售汇是指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2022-04-06/shaanxi/2022/0406/12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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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六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强外汇市场监管,严厉打击跨境赌博所涉资金非法买卖行为,维护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部分违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1:山东籍张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7月至2018年3月,张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40笔折合58.6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49.8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2:广东籍胡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12月,胡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8笔折合13.7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2.4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3:安徽籍刘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2月,刘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2笔折合34.6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32.9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4:江苏籍何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3月至2020年2月,何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17笔折合24.9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7.1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5:山西籍郭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5月,郭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3笔折合7.2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6.9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6:浙江籍汪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7月,汪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2笔折合15.2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4.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7:上海籍徐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8月至2019年8月,徐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9笔折合14.8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0.2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8:湖北籍郑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11月至2019年11月,郑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5笔折合18.9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2.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9:四川籍罗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6月,罗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5笔折合28.9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9.9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10:江西籍肖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20年4月,肖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笔折合37.5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9.2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2022-04-06/chongqing/2022/0406/21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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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末,我国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15310亿美元,对外负债15689亿美元,对外净负债379亿美元,其中,人民币净负债4625亿美元,外币净资产4246亿美元。 在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中,分工具看,存贷款资产11101亿美元,债券资产2251亿美元,股权等其他资产1958亿美元,分别占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的73%、15%和13%。分币种看,人民币资产2304亿美元,美元资产10152亿美元,其他币种资产2855亿美元,分别占15%、66%和19%。从投向部门看,投向境外银行部门8450亿美元,占比55%;投向境外非银行部门6861亿美元,占比45%。 在银行业对外负债中,分工具看,存贷款负债8527亿美元,债券负债3228亿美元,股权等其他负债3934亿美元,分别占银行业对外负债的54%、21%和25%。分币种看,人民币负债6929亿美元,美元负债5631亿美元,其他币种负债3130亿美元,分别占比44%、36%和20%。从来源部门看,来自境外银行部门6196亿美元,占比39%;来自境外非银行部门9494亿美元,占比61%。(完) 2022-04-06/shaanxi/2022/0406/12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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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黔江中心支局与工商银行黔江分行开展外汇业务座谈。座谈会上,工商银行黔江分行介绍了当前外汇业务经营以及汇率避险、外汇便利化政策、跨境融资等重点工作情况,双方围绕2022年如何落实便利化政策、推进汇率避险扩容增量、促进外汇服务提质增效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中心支局要求银行筑牢风险防控底线,提高外汇服务的主动性和专业性,持续为企业办实事解难题,助力辖区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2-04-06/chongqing/2022/0401/21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