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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进出口规模38470亿元,同比增长5%。其中,货物贸易出口19190亿元,进口15102亿元,顺差4088亿元;服务贸易出口1806亿元,进口2373亿元,逆差567亿元。服务贸易主要项目为:运输服务进出口规模1599亿元,其他商业服务进出口规模744亿元,旅行服务进出口规模658亿元,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进出口规模472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2年10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出口2945亿美元,进口2451亿美元,顺差494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 2022年10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3521 494 贷方 20996 2945 借方 -17475 -2451 1.货物贸易差额 4088 573 贷方 19190 2692 借方 -15102 -2118 2.服务贸易差额 -567 -79 贷方 1806 253 借方 -2373 -333 2.1加工服务差额 76 11 贷方 80 11 借方 -4 -1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14 2 贷方 45 6 借方 -31 -4 2.3运输差额 -266 -37 贷方 667 94 借方 -933 -131 2.4旅行差额 -539 -76 贷方 60 8 借方 -599 -84 2.5建设差额 29 4 贷方 64 9 借方 -36 -5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65 -9 贷方 12 2 借方 -77 -11 2.7金融服务差额 11 2 贷方 30 4 借方 -19 -3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171 -24 贷方 45 6 借方 -216 -30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92 13 贷方 282 40 借方 -190 -27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265 37 贷方 505 71 借方 -240 -34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9 -1 贷方 7 1 借方 -16 -2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差额 -3 0 贷方 9 1 借方 -12 -2 注: 1. 本表所称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进出口,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进出口。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我国提供的服务,即服务出口;借方记录我国接受的服务,即服务进口。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22-12-12/shaanxi/2022/1212/14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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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9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梧州市中心支局张泽红副局长带队前往交通银行梧州分行开展调研,了解外汇金融稳经济大盘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调研中,梧州市中心支局向交通银行梧州分行了解银行落实“展业三原则”的难点、跨境融资成本变动情况以及外汇便利化措施的执行情况,详细解答了银行对政策执行的疑问,双方就如何强化党建引领业务发展、推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政策以及支持重大园区和重点企业发展进行了热烈讨论。 2022-12-09/guangxi/2022/1209/23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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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11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1175亿美元,较10月末上升651亿美元,升幅为2.13%。 2022年11月,受全球宏观经济数据、主要经济体货币政策预期等因素影响,美元指数下跌,全球金融资产价格上涨。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上升。我国持续推动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措施全面落地生效,经济呈回稳向上态势,有利于外汇储备规模保持总体稳定。 2022-12-09/guangxi/2022/1209/23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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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临沧市中心支局指导农行沧源支行运用跨境金融服务平台的“出口应收账款融资场景”,为某外贸企业凭出口报关单发放融资贷款,有效缓解企业的资金需求压力。 临沧市中心支局秉持“金融为民”理念,按照总分局关于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工作要求,采取夯实跨境业务基础、供给侧需求侧协同发力、丰富平台应用场景等措施,将推进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应用扩面提质作为提升普惠金融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不断强化金融科技赋能,助力涉外企业稳市场、保订单、促发展。 2022-12-09/yunnan/2022/1209/10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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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促进辖区涉外经济健康发展,有力地打击出口骗税行为,2022年12月1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柳州市中心支局与柳州市税务局开展联合打击出口骗税座谈交流会。会上,双方就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协同监管、联合惩戒等问题进行深入交流和探讨,最终达成执法互助、监管合作的共识。 2022-12-09/guangxi/2022/1209/23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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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2年10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15.3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15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2.59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36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12.75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79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6.0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84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9.33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31万亿美元)。 2022年1-10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195.6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9.44万亿美元)。 2022-12-12/shaanxi/2022/1212/14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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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7月,银行结汇11068亿元人民币(等值1610亿美元),售汇11491亿元人民币(等值1671亿美元),结售汇逆差423亿元人民币(等值61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结汇10353亿元人民币,售汇10635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逆差283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结汇716亿元人民币,售汇856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逆差140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远期结汇签约1139亿元人民币,远期售汇签约362亿元人民币,远期净结汇776亿元人民币。截至7月末,远期累计未到期结汇4473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售汇4757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净售汇284亿元人民币;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2265亿元人民币。 2019年1-7月,银行累计结汇71324亿元人民币(等值10493亿美元),累计售汇73995亿元人民币(等值10887亿美元),累计结售汇逆差2671亿元人民币(等值394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累计结汇66518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68486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逆差1968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累计结汇4806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5509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逆差703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累计远期结汇签约8871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售汇签约2829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净结汇6042亿元人民币。 2019年7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20504亿元人民币(等值2982亿美元),对外付款20647亿元人民币(等值3003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逆差143亿元人民币(等值21亿美元)。 2019年1-7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138455亿元人民币(等值20376亿美元),对外付款136489亿元人民币(等值20084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顺差1966亿元人民币(等值292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包括引起居民和非居民间资产和负债变化的所有金融交易和实物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银行结售汇形成的差额将通过银行在银行间外汇市场买卖平盘,是引起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主要来源之一,但其不等于同期外汇储备的增减额。 银行结售汇不按居民与非居民交易的原则进行统计,且其仅包括银行与客户及其自身之间发生的本外币买卖,即人民币和外汇的兑换交易,不同于国际收支交易的统计范围。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使得企业可提前锁定未来结汇或售汇的汇率,从而有效规避人民币汇率变动的风险。银行一般会通过银行间外汇市场来对冲远期结售汇业务形成的风险敞口。比如,当银行签订的远期结汇大于远期售汇时,银行一般会将同等金额的外汇提前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卖出,反之亦然。因而远期结售汇也是影响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一个因素。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签约额与累计未到期额之间的关系为: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上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本期远期结售汇签约额-本期远期结售汇履约额-本期远期结售汇平仓额。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银行为管理这部分风险敞口,在期权合约存续期间通常会在外汇市场进行对冲。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国际收支统计的组成部分,但其统计原则与国际收支采用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不同,采用资金收付制原则,且其仅反映境内非银行部门与非居民之间的资金流动状况,不能反映实物交易和银行自身的涉外交易,统计范围小于国际收支统计。 2019-08-30/neimenggu/2019/0830/5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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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贯彻国家外汇管理局直接投资外汇管理和资本金结汇改革政策,帮助各外汇指定银行深刻领会改革精神,准确把握政策调整的内容及要点,确保改革政策在自治区顺利实施,外汇局内蒙古分局于4月14日在呼和浩特召开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改革通报会议,全区地方法人银行总行及各国有、股份制银行分行国际部负责人及业务人员4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就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调整和资本金意愿结汇改革的背景、主要内容和要点进行了介绍,对银行办理直接投资登记的关键环节及操作中的难点进行了详细讲解,对审核资本金结汇时注意事项进行强调,梳理了资本金意愿结汇业务操作中的风险点。 会上,对外汇指定银行贯彻落实新法规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各总分行要做好对所辖分支机构资本项下业务的监督指导和培训。二是切实强化银行在业务办理、数据质量和内控管理方面的主体责任。提高办理直接投资外汇业务的合规意识和办理能力。三是要求银行制定与新法规和外汇局系统相适应、完备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用于保证改革后直接投资登记和资本金结汇业务操作的准确规范。四是银行在执行相关政策、审核办理业务过程中将社会反响及时向外汇局反馈。 会议同时对外债项下相关业务问题进行了明确,介绍了资本项目银行分类监管原则,强调了资本项目信息系统数据质量和数据报送要求。 直接投资登记和资本金意愿结汇的改革是在资本项目可兑换进入关键阶段这一重要时点推出的具有标志性意义的改革政策。此次政策通报会明确了银行在落实两项改革政策中的任务和要求,促进银行政策正式实施前各项准备工作的开展,为6月1日直接投资登记和资本金意愿结汇改革政策在全区顺利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2015-05-06/neimenggu/2015/050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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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内蒙古分局辖内各级局与人民银行各级行共同在辖区开展了“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宣传人员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海报、设置咨询台、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手册、向群众提供现场咨询等方式,详细介绍了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个人用汇政策及相关知识,同时对居民特别感兴趣的境外购物、出国留学、外汇理财等社会热点给予详尽解答,并提示居民理性看待汇率变动,切莫跟风购汇。此外,对于企业比较关心的进出口名录登记、境外投资等相关问题进行了耐心解答,并发放相关资料,引导企业依法合规经营。通过发放宣传单及蒙汉双语现场解答等多种形式,向市民和企事业单位广泛宣传了外汇管理政策法规,营造了良好的诚信经营氛围。本次活动累计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现场解答提问1000余人次,有效增强了外汇政策宣传效果,受到了普遍关注和好评。 此次外汇政策宣传活动进一步普及了外汇业务知识,增强了外汇管理工作影响力,提高了外汇政策透明度,对打击违规外汇交易、防范集中购付汇、规范外汇市场秩序、优化外汇市场环境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2017-04-01/neimenggu/2017/0401/1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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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外汇局延安市中心支局指导中国建设银行延安分行为陕西某环保有限公司成功办理1万美元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并减免了首办期权费150元人民币,这是延安市首笔小微企业运用期权工具开展汇率套期保值的业务,企业通过买入外汇看跌期权实现套期保值,具有很好的示范效应。 陕西某环保有限公司是延安市一家经营环境污染治理的外商投资企业,因外方股东汇入资本金为美元,面临汇率波动带来的企业成本核算不确定性。外汇局延安市中心支局获悉情况后,积极联系对接该企业负责人,主动宣讲汇率风险中性理念和套期保值工具,协调经办银行落实好减费让利政策,针对该企业外汇风险敞口较小以及业务结构、财务管理、结汇需求等特点,推荐其买入外汇看跌期权产品,让企业真正享受到便利、优质的外汇套保服务,切实树牢汇率风险中性理念。 2022年以来,针对辖内涉外经济主体地域分散、体量较小的特点,外汇局延安市中心支局落实外汇局陕西省分局“1+1+N”跨境金融政策传导直达服务机制,积极开展汇率风险中性理念宣传,引导银行精准对接企业汇率风险管理需求,持续推动跨境金融政策直达市场主体,联动创新外汇金融产品和服务,助力涉外经济发展行稳致远。 2022-12-12/shaanxi/2022/1212/14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