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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品入境时海关报关监管方式为2700(展览品),属于不列入海关统计的进出境货物,当境内居民向国外企业支付展品货款时,非货币黄金展品,申报在“122020货物贸易-未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未纳入海关统计的非货币黄金”项下;若不是非货币黄金展品,申报在“122990货物贸易-未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其他未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项下。但人民币现钞和外币现钞暂无需申报。国外企业在将人民币集中购汇并汇出资金跨境,应申报在“822030其他投资-负债-货币和存款-境外存入款项调出”项下,交易附言可写为“非居民向境外付款”。 2019-04-22/tianjin/2019/0422/11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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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境内A公司是境外某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公司制定股权激励计划规定其员工享有参与境外上市公司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权利,境内A公司居民雇员将所持境外母公司股票卖出所获本金汇回境内,应如何进行申报? 答:境内A公司居民雇员将所持境外母公司股票卖出所获本金汇回境内,应申报在“721010证券投资及金融衍生工具—股本—卖出境外机构境外发行的股票或股权”项下。 2019-04-19/tianjin/2019/0419/11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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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境内居民购买少量家用药品,药品属于一般商品,邮寄不报关,若为网络购物,则应申报在“122030货物贸易-未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未纳入海关统计的网络购物”项下,交易附言可写为:不报关网购药品货款;若不是网络购物,则应申报在“122990货物贸易-未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其他未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项下,交易可写为:不报关邮寄药品货款。 2019-04-22/tianjin/2019/0422/11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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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泸州市中心支局会同泸州市税务局,现场指导涉外企业通过银行成功办理泸州市第一笔服务贸易对外支付税务备案电子化登记,金额6.7万欧元。 2019-04-22/sichuan/2019/0422/8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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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诚信宣传教育,提升涉外企业诚实守信意识,优化消费和营商环境。2019年4月1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河池市中心支局到河池市出口大户河池市东方丝路丝绸有限责任公司和河池市中农茧丝绸有限公司开展以“诚信守法用外汇,合规经营促发展”为主题的诚信兴商进企业活动。活动中,河池市中心支局听取了企业生产运营情况的报告,分析了近期企业涉外收支形势,重点宣讲了全口径跨境融资和跨境人民币等便利化政策,解答了企业的政策疑问,并现场征求企业的需求及建议。 2019-04-09/guangxi/2019/0409/13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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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建设,提升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服务能力,2019年4月10日,国家外汇管理局防城港市中心支局程柳松局长率队走访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防城港分行,深入了解该银行经营情况及在落实货币及外汇管理政策、服务实体经济方面的措施,并对下一步强化面向东盟的跨境结算融资与合作、深化金融改革、推进外汇领域“扫黑除恶”等方面予以指导。 2019-04-19/guangxi/2019/0419/13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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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17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梧州市中心支局联合交通银行梧州分行前往梧州神冠蛋白肠衣有限公司进行调研。调研中,国家外汇管理局梧州市中心支局重点向企业了解企业的年度资本运作计划、海外投资意愿以及中美贸易摩擦对企业的影响,为企业解答跨境融资和对外投资中需要注意的政策性问题。 2019-04-19/guangxi/2019/0419/13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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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17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桂林市中心支局在关崇明副行长带领下,前往交通银行桂林分行开展全面对接融入广西面向东盟金融开放门户的调研座谈,并赴桂林海纳国际旅行社、广西爱游国际旅行社就桂林建设面向东盟旅游门户开放情况进行调研。 2019-04-19/guangxi/2019/0419/13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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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12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梧州市中心支局与交通银行梧州分行召开政策研讨会。会上,国家外汇管理局梧州市中心支局听取交通银行梧州分行关于开展贸易融资资产跨境转让业务的进展,双方就落实建设面向东盟金融开放门户政策进行了研讨,并敲定部分年度重点项目的落地时间。 2019-04-19/guangxi/2019/0419/13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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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向市场主体提供政策参考,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研究小组发布《“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概览》2018年版(以下简称《概览》)。 从2018年开始,国家外汇管理局对“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进行编译和梳理。此次更新了原有68个国家外汇管理政策,同时将范围扩大至与我国签订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的123个国家(国家名单来源于中国一带一路网www.yidaiyilu.gov.cn)。《概览》在综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汇兑安排与汇兑限制年报(2017)》与相关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官方网站资料的基础上,从经常项目外汇管理、资本和金融项目外汇管理、个人外汇管理、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管理等方面对“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情况进行了编译和梳理。 《概览》旨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一带一路”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指示批示要求,为参与“一带一路”贸易投资活动的市场主体提供更丰富的参考信息,促进我国与“一带一路”国家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高标准、高水平发展。 《概览》得到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中文翻译授权,但不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官方中文翻译。国家外汇管理局“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研究小组以后每年对《概览》进行更新。(完) 2019-04-23/beijing/2019/0423/10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