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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23022-留学及教育相关旅行”的收款方应是子女还是学校? 答:都可以。 2019-04-15/jiangxi/2019/0416/11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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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代办个人外币存取需要授权书吗? 答:需要。 2019-04-09/jiangxi/2019/0409/11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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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存取外币款项可以代办吗? 答:可以。 2019-04-09/jiangxi/2019/0409/11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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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 为便利跨境电子商务结算,促进支付机构外汇业务健康发展,防范外汇支付风险,国家外汇管理局在总结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支付机构外汇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见附件)。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办法》实施前参与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的支付机构,应于《办法》实施之日起3个月内,按照《办法》要求,向注册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分局、外汇管理部(以下简称分局)进行名录登记。 二、银行在满足交易信息采集、真实性审核等条件下,可参照《办法》第十二条,申请凭交易电子信息为跨境电子商务经营者、购买商品或服务的消费者提供结售汇及相关资金收付服务。 三、为确保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试点业务平稳过渡,各分局应向辖内支付机构准确传导政策要求,科学调配人员,妥善做好《办法》实施的各项工作。 四、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开展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的通知》(汇发〔2015〕7号)同时废止。 各分局收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地方性商业银行及外资银行。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收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下属分支机构。 特此通知。 附件:支付机构外汇业务管理办法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19年4月29日 2019-05-05/jiangxi/2019/0505/11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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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新政策落地实施,让更多有诉求的市场主体享受政策改革红利,近期,外汇局江西省分局资本项目管理处举办了全省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改革政策培训视频会。资本项目管理处、国际收支处(外汇综合处)、经常项目管理处、货币信贷管理处、各地市中心支局、县支局、银行及企业相关人员约200人参训。会上主要就新政策出台背景、改革主要内容和管理模式进行了专题讲解,就过渡期工作方案作出具体部署,并对做好新政策宣传和推广工作提出相关要求。 2019-05-09/jiangxi/2019/0509/11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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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非居民在国内购房需要什么条件? 答:在境内工作、学习的非居民个人以及港澳台和华侨因生活需要,可在境内购买符合实际需要的自用、自住商品房。对于实施住房限购政策的城市,境外个人购房应当符合当地政策规定。 2019-05-14/jiangxi/2019/0514/11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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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个人客户将境外证券交易所得资金汇入自己境内账户,可以入账吗? 答:不可以。因境内个人在境外证券投资属于现行政策尚未放开的资本项目。 2019-05-13/jiangxi/2019/0513/11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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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咨询拍卖款是否可以汇出境外? 答:由于目前这方面的法规不是很明确,因此该类资金不可以直接汇出境外,应于所在地外汇局研究办理。 2019-04-29/jiangxi/2019/0429/11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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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非居民作品参加国内拍卖,汇入拍卖管理费等相关费用,需要审核什么材料? 答:审核证明交易真实性的相关材料,如拍卖行开具的发票等。 2019-04-30/jiangxi/2019/0430/11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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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购汇申请书上为“境外就医”,对应购汇的资金属性是什么? 答:对应购汇资金属性应为“旅游项下其他”。 2019-05-08/jiangxi/2019/0508/11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