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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外汇改革创新,促进闽台经济金融融合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起草了《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关于印发<深入推进福建省台资企业资本项目管理便利化试点实施细则>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件:zbxm1001@sina.com 2.通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20号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资本项目管理处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10日。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关于印发《深入推进福建省台资企业资本项目管理便利化试点实施细则》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关于印发《深入推进福建省台资企业资本项目管理便利化试点实施细则》的通知-1 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 2020年12月11日 2020-12-11/fujian/2020/1211/13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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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外汇改革创新,促进闽台经济金融融合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起草了《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关于印发<深入推进福建省台资企业资本项目管理便利化试点实施细则>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件:zbxm1001@sina.com 2.通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20号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资本项目管理处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10日。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关于印发《深入推进福建省台资企业资本项目管理便利化试点实施细则》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关于印发《深入推进福建省台资企业资本项目管理便利化试点实施细则》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 2020年12月11日 2020-12-11/fujian/2020/1211/13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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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践行金融外汇普惠理念,普及城乡广大群众的外汇政策知识,提高城乡群众的外汇风险识别能力,营造良好外汇信用环境,11月30日上午,闽清县支局借助“金融乡伴 普惠万家”金融知识宣传活动平台,联合该县人行、金融办、中行等单位,在梅城社区繁华地段开展以“合规用汇你我同行”为主题的外汇知识宣传活动。本次宣传通过设置宣传背景墙、印发宣传手册、设置外汇管理政策宣传台、悬挂横幅、现场咨询解答与流动宣传等方式,积极向过往群众宣传讲解外汇知识及便利化政策,宣传内容涉及个人外汇知识、留学旅游、网络炒汇、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应知应会、境外投资等外汇知识,重点提示个人出借本人或借用他人便利化额度、参与网络炒汇、跨境赌博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严重后果,倡导“依法用汇合规用汇”诚信理念。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300多份,接受现场群众咨询70多人次,有效增强了广大城乡群众对外汇知识和外汇管理政策法规的了解,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宣传效果。 2020-12-03/fujian/2020/1203/13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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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支局以辖内银行为主力,群策“汇”力,精准服务。一是广泛宣传。通过银行联席会、互联网媒介宣传等方式强化汇率风险管理。根据企业衍生品办理情况,加强汇率形势研判。二是群策“汇”力。指导各银行运用自身及上级行资源,邀请企业参与汇率避险讲座,引导10家涉汇重点企业参加兴业银行FICC业务培训师汇率专题讲座,进一步提高汇率避险意识。三是精准服务。指导各银行结合企业实际量身定做业务方案,指导南安建行制作《规避汇率波动风险方案》,详细介绍远期结汇、买入美元看跌期权方案,指导企业根据实际需求选择避险产品。四是常态指导。与银行、企业建立常态化沟通渠道,耐心指导及解答银企反馈或问题咨询。 2020-12-01/fujian/2020/1201/13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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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和经济下行压力,南安市支局立足实际,多点聚焦,推进跨境投资便利化出成效。一是聚力窗口指导,定向精准帮扶。督促银行以窗口指导促进便利化政策落地。指导某九牧厨卫股份有限公司达成境外投资公司增资扩股,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和国际产能合作。二是聚焦市场主体,助力复工复产。与商务部门增强沟通支持南安产业馆入驻石狮市场采购集聚区,并积极解决市场采购主体提出的公转私额度限制问题。三是聚力金融科技,实现普惠共享。支持南安农行以创新型的政府增信及协会反担保的方式,批量为石材企业设计国际贸易融资金融服务方案。 2020-11-24/fujian/2020/1124/13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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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中心支局进一步加强“行刑衔接”力度,严厉打击外汇领域违法犯罪活动,一是完善机制,打破屏障。进一步抓好与泉州市人民检察院制定的《关于共同打击破坏外汇管理秩序犯罪 维护外汇管理秩序的工作意见》落实工作,定期召开两法衔接协调会,不断提升办案效率。二是主动作为,发挥优势。实现外汇违法案件“外汇局推动-公安机关侦办-司法机关审理-司法机关向外汇局移交交易对手”工作流程的良性循环。2020年以来,推动泉州市人民检察院将1名地下钱庄经营者、3名地下钱庄交易对手移交外汇局处理。 2020-11-17/fujian/2020/1117/13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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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泉州市中心支局积极履职,深入推动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试点“扩面增量”,让更多外贸外资企业享受外汇便利化红利。今年以来,累计通过平台为45家企业办理出口贸易融资放款613笔、金额1.5亿美元,试点规模位居全省前列;办理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真实性审核10笔、289.02万美元,服务贸易对外支付税务备案信息核验7笔、453.55万美元。试点工作得到地方政府领导的批示肯定。 2020-12-04/fujian/2020/1204/13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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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外汇管理行政审批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汇发[2015]31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管理行政审批服务指南》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管理行政审批审查工作细则》的要求,福建省分局2020年12月份共受理行政审批89件,其中经常项目类81件、资本项目类6件、国际收支类2件。受理的行政审批中现场办结52件,受理单办结37件。 2021-01-04/fujian/2021/0104/13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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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4日,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福建省商务厅、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福建分公司(以下简称信保公司)共同组织举办“汇信”协作机制签约仪式暨“政汇信银”稳外贸座谈,共同推动金融服务再升级,积极构建稳外贸协作平台。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等五家银行福建省分行领导见证签约并参与座谈。 一、“汇信”稳外贸协作机制启动仪式 省分局俞强副局长、信保公司徐敦鹏总经理分别从双方职能出发,介绍了“汇信”稳外贸协作机制建立的背景、意义及主要内容。一是加强信息共享与情况沟通。按季分析研判外贸形势变化、贸易国别风险,交流中小企业保险理赔、融资结算及业务协作需求,密切汇信银稳外贸协作。二是建立重点企业服务与中小微企业保障机制,共同解决企业避险难、授信难、融资难、收汇难等问题,确保企业资金链、产业链和供应链稳定。三是强化科技赋能,积极开展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信保保单融资业务试点,简化信保及银行业务办理流程,提升金融服务效率。 随后,省分局俞强副局长、信保公司徐敦鹏总经理在福建省商务厅及中工农建交五家银行省分行领导的共同见证下,签署了“汇信”稳外贸协作机制文本。 二、与会代表就稳外贸协作开展交流 省商务厅钟木达副厅长介绍了当前福建外贸总体形势。2021年以来,全省外贸形势稳中向好,市场采购、跨境电商等贸易新业态及疫情防控相关物资出口增长迅猛,成为外贸出口新增长点。但与此同时,外贸形势仍然复杂多变,海运费上涨、招工难、贸易摩擦、汇率波动成为当前外贸企业面临的主要问题。 中工农建交五家银行省分行领导就支持辖内外贸企业、服务实体经济相关工作情况进行了交流。中国银行积极借助全球化、综合化优势,助力外贸稳健发展,截至2020年末,为全省348家“四个一百”企业发放融资超700亿元。工商银行充分发挥行内“跨境贷”特色产品“全线上、纯信用、主动授信、随用随借、利率优惠”的特点,大力支持省内优质外贸小微企业。农业银行坚持“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深入企业了解业务背景情况,扎实办理离岸转手买卖业务,服务新型国际贸易。建设银行针对中小微外贸企业,创新“信保贷”等专属线上贸易融资产品,借力金融科技和出口信保的风险缓释,解决外贸小微企业授信难和现金流紧张等现实难题。交通银行依托金服云平台,有效缓解进出口企业融资难问题,并发挥行内离岸业务优势,创新拓展离岸信保融资业务。 最后,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省商务厅、信保公司分别就银行提出的政策诉求给予回应,并就下一步稳外贸工作重点达成共识。一是主动对接市场主体多元个性化金融服务需求,“一企一策”提供差异化服务,实现贸易便利化政策与金融支持措施精准直达。二是切实发挥金融专业优势,引导企业树立“风险中性”理念,强化汇率风险管理,积极适应汇率双向波动。三是强化对“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等平台的数据运用,丰富银行展业手段,促进保单融资业务健康发展。四是发挥政府部门政策导向优势,提供RCEP协定等政策解读及跨境电商发展动态指引,指导银行金融创新、精准服务外贸企业。 2021-03-29/fujian/2021/0329/14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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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外商投资企业、境外投资企业境内投资主体: 现将2020年度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主体 FDI存量权益登记参加对象为2020年12月31日前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 ODI存量权益登记参加对象为2020年12月31日前办理ODI登记的境外投资企业境内投资主体(含金融机构及特殊目的公司境内个人股东)。 二、报送方式 FDI存量权益登记。2020年1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应按照《外商投资法》相关规定,统一通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报送年报数据(工商年检)。 ODI存量权益登记。各境外投资企业境内直接投资主体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数字外管平台(zwfw.safe.gov.cn/asone)上报2020年度境外投资企业存量权益数据。系统登陆方式:机构代码填写9位数的组织机构代码(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第九位至第17位),用户代码为quanyidj,登陆密码为20150101Aa。 特殊目的公司境内个人股东应将纸质版的“**年度境外直接投资中方权益统计表”填写完整并由申报股东签字或盖章后交银行或外汇局录入系统。 三、报送时间 2020年度存量权益登记起止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四、相关要求 未按要求报送“多报合一”数据的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将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暂行管理办法》(原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8号)等法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2021年7月1日后,补报或更正2020年度“多报合一”年报,应向商务部门申请,并通过外商投资信息报告管理系统(wzxxbg.mofcom.gov.cn)办理。 未按要求报送境外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的将按《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5〕13号)相关要求进行管理。 外汇局福建省分局咨询电话:88010664、88010728 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 二0二一年四月八日 2021-04-09/fujian/2021/0409/14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