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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上午,普兰店市支局组织青年干部集体收看了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大会直播,认真聆听、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大会结束后,支局第一时间组织召开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大会上讲话的座谈会。青年党员代表、团干部代表、团员代表分别结合自身实际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表态发言,其余青年干部也踊跃发言,交流心得体会。 支局青年干部纷纷表示,将自觉把对党的忠诚转化为实际行动,扎实开展好各项工作,在历练中不断提升本领,努力为外汇管理与服务工作贡献青春力量,展现青春姿态,以饱满的精神面貌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2022-05-12/dalian/2022/0512/15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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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关于存放境外规模的管理,如果企业同时申请货贸和服贸两项收入存放境外业务,是否需要分别开立不同的账户?存放规模如何管理? 答:根据《指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境外账户收入和支出范围同时包含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对于企业存放境外的货贸和服贸收入,无需分别开立境外账户。关于存放境外规模管理,根据《指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开户登记时,应根据企业业务规模和实际需要,确定存放境外规模。 信息来源: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政策问答栏目 2022-05-07/dalian/2022/0507/15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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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是否允许开放式基金根据申购或赎回的轧差净额,由托管人为其按日办理相关资金的汇出入? 答:开放式基金可根据申购或赎回的轧差净额,由托管人为其按日办理相关资金的汇出入。 信息来源: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政策问答栏目 2022-05-07/dalian/2022/0507/15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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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便利境外机构投资者依法合规投资中国债券市场,日前,人民银行、证监会、外汇局发布了联合公告〔2022〕第4号(关于进一步便利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有关事宜)(以下简称《公告》),自2022年6月30日起施行。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公告》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近年来,我国债券市场坚持改革开放高质量发展。截至2022年4月末,中国债券市场余额为138.2万亿元人民币,自2016年起稳居世界第二,共有1035家境外机构投资者进入中国债券市场,总持债规模为3.9万亿元人民币,较2017年末增长了225%。彭博、摩根大通和富时罗素三家国际债券指数供应机构均已将我国债券纳入其主要债券指数。 《关于推动公司信用类债券市场改革开放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统筹同步推进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所债券市场对外开放,稳步实现我国债券市场跨境联通和双向开放,共同树立统一开放的良好形象。为此,2020年以来,人民银行、证监会、外汇局共同努力,加强谋划,按照“一套制度规则、一个债券市场”原则,联合制定了《公告》,推动明确债券市场对外开放整体性制度安排。 二、境外机构投资者入市有何调整? 获准入市的境外机构投资者范围没有变化,程序进一步简化,可投资范围扩展到交易所债券市场。 投资者范围方面,包括符合《关于境外人民币清算行等三类机构运用人民币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试点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10〕217号)、《关于境外央行、国际金融组织、主权财富基金运用人民币投资银行间市场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15〕220号)、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6〕第3号及《内地与香港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合作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7〕第1号)等现行要求规定的境外机构投资者。 入市程序方面,境外机构投资者以法人身份入市。对于拟备案机构及已备案机构的新增产品,无需再逐只产品备案。对于已备案的产品,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既可以保留现有债券账户,也可以归并至法人层面,相关金融基础设施应当提供非交易过户服务。 入市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可以持相关备案证明文件等材料申请开立证券账户后直接投资交易所债券市场,交易所市场合格境外投资者托管行资质名单可通过证监会网站查询,也可以通过互联互通方式投资交易所债券市场。两种方式均无需另行办理备案或审批手续。交易所将会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尽快制定具体业务规则,明确已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在交易所市场开户、交易、登记、结算等事项。 三、结算代理与托管银行模式有何区别? 《关于推动公司信用类债券市场改革开放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依法建设全国集中统一的登记结算制度体系,坚持一级托管为主的基本制度框架,研究探索建立健全兼容多级托管的包容性制度安排,允许发行人和投资者自主选择债券托管模式,支持债券、资金等要素顺畅流动。 根据《公告》,银行间债券市场结算代理与托管银行模式并行,供境外机构投资者自主选择。 结算代理模式下,境外机构投资者可以与结算代理人自主协商以何种方式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安排,并到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债券登记结算机构开立债券账户。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不再要求提交结算代理协议。 托管银行模式下,境外机构投资者可以直接或通过其境外托管银行,委托符合条件的境内托管银行进行债券托管。 四、对境内托管银行的具体要求有哪些? 境内托管银行应按照《公告》,依法合规为境外机构投资者提供相关服务,并做好数据和信息收集及报送等监测工作,全面执行银行间债券市场各项监管要求。境内托管银行应当建立健全相关机制安排,切实履行实质性独立托管职责,将所托管的境外机构投资者财产与其他财产严格分开保管。 五、数据报送类型和频率有什么具体要求? 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将牵头组织开展交易报告工作,对境外机构投资者、债券登记结算机构、境内外托管银行的数据报送方式、报送渠道、报送时限等相关具体要求进行明确。 六、相关资金汇兑政策具体有哪些? 人民银行和外汇局将根据《公告》要求,及时发布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资金管理规定。资金管理规定将统一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跨境管理政策,整合现有外汇管理要求,对业务登记、资金汇兑、跨境收支、外汇套保等进行明确,进一步便利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 2022-05-31/dalian/2022/0531/15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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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六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强外汇市场监管,严厉打击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行为,维护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部分违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1:中泰惠购电子商务(深圳)有限公司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11月至2020年1月,中泰惠购电子商务(深圳)有限公司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4笔,金额合计130.1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10.3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2:沈阳华锐世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6月至10月,沈阳华锐世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7笔,金额合计83.4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74.6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3:黑龙江籍车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1月至2019年5月,车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47笔,金额合计312.5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07.8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4:湖北籍谭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3月至2019年4月,谭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46笔,金额合计400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59.6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5:云南籍黄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6月至2020年3月,黄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0笔,金额合计350.9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95.3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6:天津籍郎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10月,郎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43笔,金额合计774.3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648.9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7:山东籍曹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10月至2019年2月,曹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2笔,金额合计84.3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65.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8:天津籍王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10月,王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0笔,金额合计270.7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27.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9:福建籍薛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2月,薛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笔,金额合计92.9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78.8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10:山东籍徐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9月,徐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35笔,金额合计170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43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2022-06-13/dalian/2022/0613/16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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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上海市分局、江苏省分局、山东省分局、湖北省分局、广东省分局、四川省分局、陕西省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重庆外汇管理部、浙江省分局、安徽省分局、湖南省分局、海南省分局、深圳市分局、青岛市分局、宁波市分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和《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金融服务的通知》精神,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在部分区域开展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拓宽企业跨境融资渠道,允许天津市分局、上海市分局、江苏省分局、山东省分局、湖北省分局、广东省分局、四川省分局、陕西省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重庆外汇管理部、浙江省分局、安徽省分局、湖南省分局、海南省分局、深圳市分局、青岛市分局、宁波市分局(以下简称试点分局)开展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允许符合条件的相关企业在一定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 二、前期已开展试点的上海市分局、江苏省分局、湖北省分局、广东省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重庆外汇管理部、海南省分局、深圳市分局、宁波市分局辖内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可在不超过等值1000万美元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天津市分局、山东省分局、四川省分局、陕西省分局、浙江省分局、安徽省分局、湖南省分局、青岛市分局辖内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可在不超过等值500万美元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 三、试点分局应按照附件《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业务指引(试行)》的要求组织开展试点,并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外债风险防范,密切关注试点政策进展情况,定期将试点情况上报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管理司。 四、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业务指引(试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2年5月30日 2022-06-06/dalian/2022/0606/16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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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2年5月份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就2022年5月份外汇收支形势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22年5月份我国外汇收支形势如何? 答:我国跨境资金流动总体稳定,银行结售汇和涉外收支均保持顺差格局。一是银行结售汇延续顺差态势,5月顺差规模为15亿美元,综合考虑远期结售汇、期权交易等其他供求因素,境内外汇市场供求基本平衡。二是涉外收支总体呈现净流入,5月企业、个人等非银行部门涉外收支顺差77亿美元。三是外汇储备规模保持基本稳定,截至5月末,我国外汇储备余额为31278亿美元,较4月末上升81亿美元。 货物贸易、直接投资等实体经济相关跨境资金净流入维持较高水平,继续发挥稳定跨境资金流动的基本盘作用。5月,货物贸易涉外收支顺差383亿美元,同比增长97%;直接投资涉外收支顺差55亿美元,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受全球疫情等综合因素影响,服务贸易涉外收支逆差28亿美元,仍处于较低水平。外商投资企业利润汇出季节性增加,规模与上年同期基本相当。 当前,外部环境中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依然存在,但我国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随着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成效,稳定经济增长政策措施持续显效,经济恢复的动能在加快,有助于我国外汇市场和国际收支继续平稳运行。 2022-06-16/dalian/2022/0616/16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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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引导干部职工赓续红色血脉、涵养清正家风,深化理解党的伟大精神内涵和时代意义,近日,瓦房店市支局举办以“赓续红色血脉谱写奋进新篇”为主题的第十一期道德讲堂活动,支局全体干部职工参加。本次道德讲堂共分为四个环节。 红色故事我来学。活动中全体职工共同观看了海淀区百望服务管理中心军休干部王浣沙的家风故事,生动讲述了王浣沙父亲勤于学习、笔耕不辍、敬业奉献的戎马一生,深深地震撼了全体干部职工。 家风故事我来讲。青年代表围绕蔡和森与他的“革命母亲”葛健豪的革命事迹,展示了革命先烈为传播和捍卫真理而英勇奋斗一生的爱国情怀。随后以“辛苦于小家奉献于大家”为题,讲述了单位某员工以孝心经营家庭、以责任教育子女、以敬业奉献工作的良好家风故事。 红色血脉我来传。两名宣讲员围绕党的伟大精神和“中国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隋少春事迹展开宣讲,持续深化干部职工对伟大精神的理解认识。 传家风、树新风。全体职工共同诵读《红色家训家规书》,在传承优秀家规家训中,深刻感悟共产党人的优良家风和强大精神力量。 薪火相传,精神不朽,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精神。此次道德讲堂活动内容丰富、思想教育深刻,全体职工一致表示将立足本职、主动作为,以优良家风涵养清明党风政风,以弘扬伟大精神砥砺奋进力量,不断为支局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2022-06-10/dalian/2022/0610/16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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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和家庭家教家风建设,近期普兰店市支局开展了系列“赓续红色血脉传承红色家风”专题活动, 引导干部职工传承红色基因,涵养清正家风。 一是强化思想引领,讲一堂专题党课。支局精心组织《廉洁家风涵养清风正气》的专题党课,围绕“家风”从“家风的由来与传承”、“家风的新时代内涵和要求”、“从正反典型家风故事中感悟家风建设”、“新时代弘扬优良家风的实践要求”四个方面层层递进,详细阐述了优良家风的重要性,教育引导干部职工要担当家风建设的“示范者”,担当传统家风的“传承者”,担当核心价值的“培育者”。 二是感悟家风传承,观看一部红色家风微电影。支局组织党员干部职工集中观看了微电影《家训》,通过影片带领大家一起感受过去的艰辛,体会今天的变化,感受年轻一代不断延续着老一辈的精神,踏实做人、认真工作,将优良的家风不断传承发扬下去。 三是弘扬红色精神,诵读一篇红色家训家规家书。支局青年员工以质朴的语言、真挚的情感,声情并茂地诵读了毛泽东会见亲友“三原则”、周恩来“十条家规”、夏明翰致母书等红色经典家训家规家书,彰显了强大的红色力量。 四是筑牢信念基石,签一份主题倡议书。向全局青年员工发出的倡议书,号召大家讲政治、强信念,讲担当、重行动,讲实干、练本领,讲规矩、明大德,营造风清气正、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 2022-05-31/dalian/2022/0531/15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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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切实将讲话精神落实到履职工作之中,近日金州新区中心支局组织青年职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为进一步提高学习效果,本次专题学习采取“视频+答题”的创新方式。首先,组织青年观看习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解读视频。在学习理解的基础上,第一小组围绕总书记讲话精神,精心组织、认真筹备,开展学习总书记讲话精神知识竞答活动。全体青年以各小组为单位,积极踊跃参与,学习劲头十足,氛围浓厚,在比赛过程中,无论是常规的必答题,还是激烈的抢答题,大家都对答如流、底气十足,形成了“答中学、学中会”的良好氛围,切实将总书记的讲话精神走脑入心。 通过此次学习活动,青年同志对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有了更为深入的理解,一致表示要深入贯彻落实讲话精神,不断强化理论武装,提高实践能力,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牢记青春使命,不断提高引领力、组织力、服务力,用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2022-06-10/dalian/2022/0610/16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