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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16098亿元,支出15455亿元,顺差643亿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14845亿元,支出12500亿元,顺差2344亿元;服务贸易收入1253亿元,支出2955亿元,逆差1702亿元。 按美元计值,2018年9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2352亿美元,支出2258亿美元,顺差94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2169亿美元,支出1826亿美元,顺差343亿美元;服务贸易收入183亿美元,支出432亿美元,逆差249亿美元。 附件:中国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国际收支口径)2018年9月 (转自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2018年10月31日信息) 2018-11-22/xinjiang/2018/1122/7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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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18年三季度及前三季度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与2018年二季度相比,三季度我国国际收支状况有何特点? 答:2018年三季度我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据显示,经常账户和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下同)呈现“一顺一逆”。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经常账户顺差继续回升。2018年三季度,经常账户顺差160亿美元,较二季度增长200%。分项目看,货物和服务贸易顺差186亿美元,其中,国际收支口径的货物贸易顺差1008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822亿美元。初次收入由二季度逆差207亿美元转为顺差11亿美元,主要是三季度我国对外各类投资收益增加较快。二次收入呈现逆差37亿美元,略有下降。 二是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呈现逆差。2018年三季度,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188亿美元。其中,直接投资净流入13亿美元,具体看,对外直接投资净流出230亿美元,外国来华直接投资净流入243亿美元。另外,据不完全统计,三季度证券投资呈现近500亿美元净流入,存贷款等其他投资呈现100亿左右净流出。 三是储备资产略降。2018年三季度,我国储备资产因国际收支交易(不含汇率、价格等非交易因素影响)减少30亿美元,其中,外汇储备减少31亿美元。 总体来看,2018年三季度我国国际收支继续保持平衡。在我国经济运行延续稳中有进态势、转型升级深化发展以及质量效益稳步提升的背景下,未来我国经常账户差额将保持在合理区间,跨境资金也仍将保持双向流动、总体平衡的局面。 (转自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2018年11月5日信息) 2018-11-23/xinjiang/2018/1123/7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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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服务全面开放新格局和涉外实体经济发展,进一步推进新疆外汇市场建设,促进辖区外汇衍生品业务有序发展,11月16日,新疆分局组织召开2018年新疆银行结售汇统计及外汇衍生产品政策培训会议。培训采取现场+视频的形式,在新疆分局和全疆14个中心支局分别设主会场和分会场,培训覆盖至全疆各级外汇局及各银行网点一线外汇从业人员,参培人数超过560人。 此次培训得到了国家外汇局总局和兴业银行总行的大力支持,分别派资深专家前来授课。两位老师以理论与实际案例相结合的方式,从外汇管理和银行衍生品发展的视角,一方面从宏观层面就我国外汇衍生产品政策要求、政策执行中实需原则以及风险防控进行重点指导,同时对结售汇统计的制度框架及填报方式进行案例讲解;另一方面从微观层面围绕企业避险需求、避险产品运用策略、展业三原则的实际运用及衍生品推广和交易过程中的合规风险控制等内容进行了实操讲解。培训内容对深化政策理解、加强统计制度把握、树立衍生产品推广及风险意识等均有所助益。 此次培训会议内容由浅入深,系统性、针对性强,对提高辖内外汇业务人员的衍生产品理解能力和推广能力、提升全辖外汇衍生产品市场的发展将发挥积极作用。 2018-11-30/xinjiang/2018/1130/7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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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 为进一步完善贸易信贷统计调查工作,明确相关概念与指标解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国家外汇管理局修订并形成《贸易信贷统计调查制度》(见附件)。现将本制度印发给你们,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三方面:一是将《贸易信贷调查制度》更名为《贸易信贷统计调查制度》;二是将申报主体确定原则修改为“谁进行贸易收付款,谁申报”;三是进一步明确“贸易信贷”、“离岸转手买卖”、“主要出口国家及地区”等概念,调整“期末账面出口应收/预收款余额”、“期末账面进口应付/预付款余额”等指标解释。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贸易信贷调查制度>的通知》(汇发〔2016〕1号)同时废止。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收到本通知后,应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和申报主体,并做好对辖内申报主体的宣传培训工作。 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反馈。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联系电话:010-68402290,010-68402489。 附件:贸易信贷统计调查制度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18年6月5日 (转自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2018年6月20日信息) 2018-11-27/xinjiang/2018/1127/7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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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三季度,境外投资者对我国境内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流入196.73亿元,流出179.18亿元,净流入17.55亿元;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对境外直接投资流出208.81亿元,流入90.18亿元,净流出118.62亿元(见表1)。 按美元计值,2018年三季度,境外投资者对我国境内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流入28.95亿美元,流出26.37亿美元,净流入2.58亿美元;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对境外直接投资流出30.73亿美元,流入13.27亿美元,净流出17.46亿美元(见表2)。 附件: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流量表(2018年三季度) (转自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2018年11月9日信息) 2018-11-29/xinjiang/2018/1129/7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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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了《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外汇管理规定》,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转自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2018年6月12日信息) 附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外汇管理规定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18年6月10日 2018-11-26/xinjiang/2018/1126/7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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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云南省金融机构外汇存贷款主要项目表 2018-12-04/yunnan/2018/1204/5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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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服务贸易关于代垫的要求,是否只有关联企业才能代垫运费? 答:是。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法规的通知》(汇发〔2013〕30号)所附《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代垫仅限于具有关联关系的境内外机构。 2018-12-03/tianjin/2018/1203/10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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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云南省货币信贷运行简况 2018-12-04/yunnan/2018/1204/5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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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落实国家外汇管理总局完善窗口服务视频会议精神,优化葫芦岛市外汇管理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葫芦岛市中心支局于9月13日召开了全员参加的落实完善外汇管理窗口服务工作会议。会议学习了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并就完善外汇窗口服务,提升外汇管理水平进行了部署:一是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切实落实会议精神。二是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可行的落实方案和具体措施。三是要加强窗口服务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四是要创新窗口服务机制。五是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做到依法廉洁行政。 2018-11-01/liaoning/2018/1101/7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