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最新外汇储备规模数据显示,2018年5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较4月末下降142亿美元。请问造成外汇储备规模变动的原因是什么?今后的外汇储备规模趋势是怎样的? 答:截至2018年5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1106亿美元,较4月末下降142亿美元,降幅为0.46%。 5月,我国外汇市场运行保持稳定。国际金融市场美元指数上涨2.3%,主要非美元货币相对美元下跌,但资产价格总体上涨,这些因素综合作用,外汇储备规模小幅下降。 今年以来,我国经济保持总体向好,呈现生产需求稳中有升,就业物价总体稳定,经济结构优化升级,质量效益持续改善的良好发展态势。外汇市场供求持续处于相对平衡状态,市场主体的跨境资金流动总体均衡。 展望未来,我国经济完全有能力、有条件保持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在此基础上,我国外汇市场将能够更好地适应外部环境变化,总体延续合理均衡的跨境资金流动格局。另一方面,在全球经济增长延续复苏的背景下,不同经济体增长有所分化,金融市场还面临不确定因素。国内外因素综合作用,我国外汇储备规模有望保持总体稳定。 2018-06-13/jilin/2018/0613/551.html
-
当地时间2017年5月30日,中巴扩大产能合作基金(简称“中巴基金”)启动仪式在巴西圣保罗举行,中拉产能合作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拉产能基金”)与巴西计划、预算和管理部(简称“巴西计划部”)签署基金设立文件,中巴基金指导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并审议通过《中巴基金运作规程》,中巴基金正式启动。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潘功胜,中国驻巴西大使李金章,巴西计划部部长奥利维拉等出席启动仪式。 中巴基金根据双方政府首脑达成的共识设立,其正式启动是中拉产能基金落实国家“一带一路”和“走出去”战略的重要举措,有利于中巴双方开展产能合作,实现互利共赢。下一步,中巴基金将按照市场化运作机制,推动中巴双方战略合作和基金稳健运行。(完) 2017-05-31/jilin/2017/0531/211.html
-
1.A公司为一家中资飞机融资租赁公司,拟与境外B公司开展跨境融资租赁业务,此类业务是否需要到外汇局办理登记手续?应如何操作? 答:需要。A公司应前往外汇局办理融资租赁对外债权登记业务。A公司与境外B公司开展跨境融资租赁业务时,应在融资租赁对外债权发生后15个工作日内,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融资租赁对外债权登记。A公司开展对外融资租赁业务时,不受现行境内企业境外放款额度限制。 2.上述A公司前往外汇局办理对外债权登记业务时,需要提交何种材料? 答:外汇局审核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申请书(公司基本情况及租赁项目基本情况)、主管部门同意设立融资租赁公司或项目公司的批复和工商营业执照、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租赁合同及租赁物转移的证明材料(报关单、备案清单、发票等)。 2016-11-17/jilin/2016/1117/290.html
-
问:某中外合资企业聘请了5名外籍专家,该公司购汇支付外籍人员薪金,银行应如何统计? 答:该笔购汇业务系公司代外籍专家购汇,交易主体应确认为非居民个人,应按人民币资金来源统计。由于外籍专家跨境提供劳务,该笔人民币资金来源属于非居民境内获得的合法人民币收入,计入横栏“331 职工报酬和赡家款”,纵栏“06 非居民个人”。 2018-06-13/jilin/2018/0613/553.html
-
问:境内某船舶修造厂在为非居民提供船舶修理过程中,如不需要更换零部件,仅提供维修服务,在收到相关修理款项办理结汇时,银行应如何统计? 答:对运输工具的维修,如不需要更换零部件,船舶修造厂仅提供维修劳务,则收入款结汇计入横栏“121运输”,纵栏根据境内港口企业的实际性质进行选择。 2018-06-13/jilin/2018/0613/554.html
-
见附件。 附件1: 国家外汇管理局2016年度决算 2017-07-21/jilin/2017/0721/240.html
-
为加强对吉林省辖区金融机构的外汇业务监管,促进总局各项外汇改革在我省辖区的落实,吉林省分局于 2014年 3月 27日 在长春市组织召开了2014年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管理情况通报会,具体落实国家外汇管理局2014年相关工作部署,向辖内金融机构通报2013年吉林省外汇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和金融机构外汇政策执行情况。吉林省分局主管副局长、各专业处室正副处长以及驻长获准开办外汇业务的各省(部分市)级金融机构主管国际业务的副行长(公司副总经理)及国际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省分局主管副局长王春生同志在会议上做了主题讲话。 王春生副局长在讲话中传达了2014年总局外汇管理相关工作重点,并结合我省实际明确了吉林省全年工作的主要方向。提出吉林省分局将紧紧围绕总局工作重心,坚持改革总基调,继续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加强跨境资金流动监测与分析,严厉打击外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坚守不发生区域外汇金融风险的底线。同时紧密结合辖区特点,大力发挥外汇金融的服务和管理作用,促进我省涉外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对吉林省2013年外汇管理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了简要回顾。2013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吉林省分局积极贯彻落实总局工作部署,在全省外汇指定银行及金融机构的大力支持配合下,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出发点,积极落实服务贸易、资本项目等各项外汇管理改革,加强跨境资金流动监测与分析,加大外汇查处力度,推进外汇管理转型,有效防范外汇风险,维护辖区外汇金融秩序稳定,积极促进全省涉外经济健康发展。一是积极推进外汇管理便利化改革,适应外汇管理方式转变;二是积极创新服务方式,外汇服务实体经济取得良好成效;三是不断完善跨境资金流动监管,防范异常跨境资金流动;四是探索宏观审慎管理模式,维护辖区金融秩序;五是加强外汇业务政策宣传,扩大社会影响力。 对各金融机构当前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通报。同时对一些具体违规现象进行了分析,要求相关机构要制定措施,及时整改,其他机构要引以为戒,避免问题出现。 向各金融机构提出2014年工作要求。吉林省分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精神和要求,针对我省实际情况,充分发挥外汇管理与服务职能。各金融机构要保持清醒的认识,自觉服从大局,主动承担责任,团结一致,扎实工作,不断开创外汇管理工作新局面,为吉林省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新台阶做出贡献。 一是积极转变观念,配合外汇管理部门有效落实重点领域改革,切实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二是适应管理方式改变,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提升外汇业务规范化水平;三是重视基础管理工作,加强跨境资金流动监测,有效防范异常跨境资金流动风险;四是采取有力措施,加大监管力度,维护外汇管理秩序;五是创新涉外金融服务,积极支持地方涉外经济发展;六是大力宣传外汇政策,营造和谐外汇环境。 2014-07-24/jilin/2014/0724/3.html
-
为满足跨国公司统筹使用境内外外汇资金需要,服务实体经济,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支持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探索投融资汇兑便利,国家外汇管理局于4月25日出台了《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试行)》。此项新政通过创新跨国公司账户体系、便利跨国公司资金集中运用、简化跨国公司单证审核、允许统筹使用外债与对外放宽额度、资本金及外债结汇采取负面清单管理等方式,进一步降低企业整体结算及汇兑成本,赋予企业更大的资金运用空间,体现了服务实体经济的特点。 为支持吉林省地方实体经济发展、促进支柱产业结构升级及国际竞争能力提升,5月22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吉林省分局召开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企业座谈会议。王春生副局长主持会议。一汽集团、吉林昊融有色金属集团、通化钢铁集团、吉林粮食集团和大成实业集团等五个省内大型跨国公司及分(子)公司的财务部负责人和资金主管;吉林省分局国际收支、经常项目处和资本项目处负责人及相关业务人员共30人参加会议。 会议对国家外汇管理局近日出台的《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试行)》进行了深入解读与详细分析。会议代表普遍认为,此项新政将大大降低企业财务成本,便利资金集中灵活运用。企业代表表示,下一步,将组织开展相关业务学习,并扎实做好自身内部管理升级等后续工作,更有效地将政策便利转化为经济效益。此次会议的召开,为进一步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满足跨国公司统筹使用境内外外汇资金需要、服务地方实体经济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014-07-24/jilin/2014/0724/4.html
-
3 月14日 ,外汇局吉林省分局组织召开全省外商投资企业抽样调查专项工作会议,一汽大众、大陆电子、长春海华、和记黄埔吉林德大、长春卓展、吉林亚泰等22家外商直接投资企业财务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业务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通报了国家外汇管理局近日下发的《关于开展外商投资企业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通知决定于2014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首次组织开展外商投资企业外方权益重点抽样调查,样本企业由总局直接确定。会议通报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外商投资企业外方权益重点抽样调查方案》,对参加总局抽样调查企业进行了具体操作辅导。会议对全省参与总局抽样调查工作做出整体部署,成立了吉林省分局抽样调查工作组,明确了省分局、中心支局、企业的职责,与抽样调查企业建立了联系协调机制,确定了企业联系人。要求企业理解、支持、配合好外汇局的抽样调查工作,严格按照总局要求按季上报抽样调查相关情况及报表,确保抽样调查工作质量。 外汇年检抽样调查工作是外汇局今年推进外汇年检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涉及我省的22家外商投资企业,都是我省大型支柱企业、重点企业。此次会议的召开,为外汇局进一步探索优质、高效的外商投资企业外汇年检方式,准确、及时反映辖区境外投资者在华投资权益情况,达到总局抽样调查的预期目的及效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014-07-23/jilin/2014/0723/2.html
-
5月7日,外汇局吉林省分局召开吉林省银行资本项下“放管结合,服务实体,防范风险”专题研讨会,辖内各银行国际业务部门主管资本业务负责人及联系人、省分局资本项目管理处相关人员共5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传达了2018年全国资本项目外汇管理年初工作会议主要精神,通报了2018年吉林省资本项目外汇管理工作重点,并结合我省外汇收支形势提出了具体监管要求。 会议听取了辖内各家银行年初以来资本项目外汇业务开展情况、详细了解了我省目前“招商引资”“境外投资”项目进展情况、近期外汇政策法规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政府及企业对现行资本项目外汇政策需求。省分局资本项目管理处就银行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了现场答疑解惑。 会议梳理了目前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总体要求、管理原则、监管重点,从依法行政、服务实体、加强内控、防范风险等四个方面对银行提出了具体要求。 本次会议的召开,使我处及时掌握了辖区资本项目外汇业务开展情况及涉外主体政策需求,加强了对辖区银行的政策引导及窗口指导,增强了银行主动服务意识,提高了银行对现行政策准确把握能力,为做好全年工作,提高履职成效,奠定了良好基础。 2018-05-09/jilin/2018/0510/5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