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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应对全球经济下行压力和复杂多变的国际金融市场形势,进一步满足生产型企业对大宗商品交易价格波动的避险需求,辖区某贸易有限公司成功办理一笔从哈萨克斯坦买入千吨铁矿石亚式远期委托交易业务,期限3个月,实现全疆首笔大宗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零突破。 2016-10-20/xinjiang/2016/1020/1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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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个人外汇业务监测分析,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提升个人外汇业务监管水平,塔城地区中心支局对近年个人外汇业务监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开展了个人监管案例上报工作。将监管工作中发现的新问题、新情况以案例形式向上反馈,将有助于监管人员借鉴、参考,提升外汇监管水平,提高监管效率。 2016-10-18/xinjiang/2016/1018/1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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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哈密地区中心支局结合辖区涉外经济特色,借鉴以往经验,创新方式方法,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亮点频呈的“诚信促消费、合规促发展”诚信兴商宣传活动。 措施一:发挥政策解读专长,拓展外汇宣传渠道 哈密中心支局积极发挥政策解读专长,为辖内涉外企业进行政策培训。一是在人民银行办公大厅和各外汇指定银行的主要营业场所摆放宣传展板;二是通过哈密外汇QQ群、政策咨询电话向银行和企业发布外汇新规、政策问答以及有关专家的政策释义;三是发挥金融机构“点多面广”的优势,向广大民众普惠外汇金融知识和外汇产品服务;四是借助微信、彩信平台,不定期发送最新外汇市场咨询、政策解读;五是开展面对面零距离有针对性地政策培训,实实在在帮扶实体企业,助力地方经济。 措施二:联动外汇指定银行,切实做到帮扶企业 积极借助金融外汇“一帮一”活动促进哈密涉外经济健康稳步发展。哈密中心支局联合辖区5家外汇指定银行结合各自业务实际,切实解决帮扶对象在对外经贸往来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措施三:走访调研涉外主体,切实了解行业动态 一是局领导带队,前往政府相关部门、银行、企业进行有效对接,做到“有服务、有跟踪、有监管、有反馈”,确保辖区企业享受政策红利;二是建立重点外贸企业专人定点联系机制,对企业进行动态监测,并适时开展政策宣传工作,得到了企业好评;三是加强与兄弟单位沟通联系,分别与口岸委、海关、国检、边防及边贸企业进行座谈,为壮大哈密地区涉外业务献计献策。 2016-11-18/xinjiang/2016/1118/1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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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提高辖内各类涉外经济金融相关人员业务素质,架起信息沟通快捷之桥,促进管理涉外业务办理效率,推进外汇管理政策执行绩效,2016年以来,阿克苏地区中心支局借助“微信”这一媒介,分别建立了外汇局与银行业务人员联络的“阿克苏外汇小组”、外汇局与主要企业联络的“阿克苏外贸小组”两个微信群,通过微信群,累计宣传全口径跨境融资、诚信兴商等外汇政策6项;累计指导、帮助银行和企业解决问题30余件;微信群建立运行以来,银行和企业相关业务人员反应良好。微信群的建立不仅拉近了外汇局、企业和银行三方面的距离,而且提升了外汇局的工作效率和影响力。 2016-11-23/xinjiang/2016/1123/1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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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吉尔吉斯斯坦比什凯克至中国喀什定期直飞航班准时降落新疆喀什机场,标志着该航线正式开通。目前比什凯克至喀什是中国往来吉尔吉斯斯坦航程最短的航线,航班航程为两个小时,旅客可从乌鲁木齐、成都、广州、上海等城市直飞前往喀什后转乘此航班。此航线的开通顺应了两国关系发展的需要,是“一带一路”与中亚国家互联互通愿景落地的一个具体体现,对扩大喀什对外开放,促进周边国家商贸、物流、旅游、文化合作交流,对打造“空中丝绸之路”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16-12-08/xinjiang/2016/1208/1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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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辖内外贸企业外汇政策水平,促进塔城外向型经济发展,2016年7月15日,塔城外汇局会同塔城商务局、塔城海关、塔城国税局、塔城检验检疫局5部门,对辖内40余家外贸企开展了外汇政策培训,进一步增强了企业对外汇管理政策及操作实务的了解。 2016-08-26/xinjiang/2016/0826/1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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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13日,人民银行伊犁州中支协助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以下简称合作中心)管委会金融管理局,完成了合作中心企业登记备案管理系统环境搭建、数据迁移等工作,并组织金融管理局相关人员、合作中心6家试点银行开展了系统操作培训,标志着企业登记备案管理系统在合作中心正式落地并投入运行。 2016-08-10/xinjiang/2016/0810/1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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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与保证金相关代码(801032、802032)取消后,保证金相关交易应如何申报? 答:保证金收付应当按照保证金指向的目标交易的性质申报。例如:境内土地保证金中心收到境外投标购买境内土地而汇入的保证金,应当申报在“622030 向非居民出售境内不动产收入”项下,未中标公司汇出的保证金应同样申报在该项下,并在涉外收付凭证中勾选“退款”。再例如:境内出口公司委托境内招标公司进行国际招标,境外进口商首先将投标保证金汇入境内招标公司账户。招标结束后,招标公司将未中标公司的保证金退回,对中标公司保证金则可能出现两种处理方式,一种直接汇给境内出口商作为货款,另一种为保证金原路退回,境外中标公司将货款另付给境内出口商。货物出口报关由境内出口商负责。上述交易应作如下申报处理:一是境内招标公司收到的和汇回的货物贸易项下投标保证金,应申报在“121 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相应项下,交易附言注明“货物贸易保证金”,退回保证金时应在涉外收付凭证中勾选“退款”,退款的交易性质应当与原涉外收付款的交易性质相对应。二是境内招标公司和境内出口商之间收付的中标企业保证金,应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做好调整境内银行涉外收付凭证及相关信息报送准备工作的通知》(汇发[2011]49 号)的要求,填报境内收付款凭证。 2016-06-13/xinjiang/2016/0613/4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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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与保证金相关代码(801032、802032)取消后,保证金相关交易应如何申报? 答:保证金收付应当按照保证金指向的目标交易的性质申报。例如:境内土地保证金中心收到境外投标购买境内土地而汇入的保证金,应当申报在“622030 向非居民出售境内不动产收入”项下,未中标公司汇出的保证金应同样申报在该项下,并在涉外收付凭证中勾选“退款”。再例如:境内出口公司委托境内招标公司进行国际招标,境外进口商首先将投标保证金汇入境内招标公司账户。招标结束后,招标公司将未中标公司的保证金退回,对中标公司保证金则可能出现两种处理方式,一种直接汇给境内出口商作为货款,另一种为保证金原路退回,境外中标公司将货款另付给境内出口商。货物出口报关由境内出口商负责。上述交易应作如下申报处理:一是境内招标公司收到的和汇回的货物贸易项下投标保证金,应申报在“121 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相应项下,交易附言注明“货物贸易保证金”,退回保证金时应在涉外收付凭证中勾选“退款”,退款的交易性质应当与原涉外收付款的交易性质相对应。二是境内招标公司和境内出口商之间收付的中标企业保证金,应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做好调整境内银行涉外收付凭证及相关信息报送准备工作的通知》(汇发[2011]49 号)的要求,填报境内收付款凭证。 2016-05-17/xinjiang/2016/0517/4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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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RQFII 等)向中国境内投资应如何进行国际收支申报? 答:为兼顾国际收支统计需要和减轻QFII、RQFII 业务相关机构的报送负担,对QFII、RQFII 项下资金申报作如下调整:QFII、RQFII 项下资金自境外汇入,应按照投资意向进行申报,例如,意向投资于境内股票市场,则申报在“721040 非居民买入境内股票或股权”项下。对于有多个投资意向的,例如意向投资于股票、债券等多个市场的,则根据从大原则,选择最主要交易性质。QFII、RQFII 资金境内非居民账户与境内居民之间的资金收付无需进行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QFII、RQFII 机构名单可通过中国证监会网站“机构名录”栏目查询。国家外汇管理局将对《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明确和调整国际收支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汇发[2011]34 号)中关于QFII、RQFII 申报要求作同步调整,即日起有关QFII、RQFII 项下资金收付即按照本答疑要求进行申报。 2016-06-27/xinjiang/2016/0627/4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