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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4月,银行结汇8308亿元人民币(等值1207亿美元),售汇9334亿元人民币(等值1356亿美元),结售汇逆差1026亿元人民币(等值149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结汇7847亿元人民币,售汇8728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逆差881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结汇462亿元人民币,售汇606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逆差145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远期结汇签约714亿元人民币,远期售汇签约365亿元人民币,远期净结汇350亿元人民币。截至本月末,远期累计未到期结汇1380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售汇8560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净售汇7180亿元人民币;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3873亿元人民币。 2017年1-4月,银行累计结汇34164亿元人民币(等值4961亿美元),累计售汇38005亿元人民币(等值5519亿美元),累计结售汇逆差3841亿元人民币(等值558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累计结汇32506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35640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逆差3134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累计结汇1658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2365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逆差707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累计远期结汇签约3023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售汇签约2910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净结汇112亿元人民币。 2017年4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14711亿元人民币(等值2137亿美元),对外付款15766亿元人民币(等值2290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逆差1055亿元人民币(等值153亿美元)。 2017年1-4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61367亿元人民币(等值8912亿美元),对外付款64157亿元人民币(等值9317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逆差2790亿元人民币(等值405亿美元)。(转自国家外汇管理局)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包括引起居民和非居民间资产和负债变化的所有金融交易和实物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银行结售汇形成的差额将通过银行在银行间外汇市场买卖平盘,是引起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主要来源之一,但其不等于同期外汇储备的增减额。 银行结售汇不按居民与非居民交易的原则进行统计,且其仅包括银行与客户及其自身之间发生的本外币买卖,即人民币和外汇的兑换交易,不同于国际收支交易的统计范围。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使得企业可提前锁定未来结汇或售汇的汇率,从而有效规避人民币汇率变动的风险。银行一般会通过银行间外汇市场来对冲远期结售汇业务形成的风险敞口。比如,当银行签订的远期结汇大于远期售汇时,银行一般会将同等金额的外汇提前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卖出,反之亦然。因而远期结售汇也是影响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一个因素。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签约额与累计未到期额之间的关系为: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上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本期远期结售汇签约额-本期远期结售汇履约额。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银行为管理这部分风险敞口,在期权合约存续期间通常会在外汇市场进行对冲。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国际收支统计的组成部分,但其统计原则与国际收支采用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不同,采用资金收付制原则,且其仅反映境内非银行部门与非居民之间的资金流动状况,不能反映实物交易和银行自身的涉外交易,统计范围小于国际收支统计。 2017-06-19/xinjiang/2017/0619/5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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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19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召开外商投资企业座谈会。国家外汇管理局潘功胜局长主持会议,爱立信、卡特彼勒、阿尔卑斯、蒂森克虏伯、戴尔、ABB、玛氏、江森自控等多家外商投资企业参会。 与会代表介绍了各企业的经营状况,并结合自身实际,对外汇管理工作提出了有益的建议。潘局长指出,当前我国跨境资金流动形势回稳向好,更趋平衡。稳定、良性的外汇市场有利于外资企业在中国的运营,维护外汇市场稳定需要监管部门与市场主体相互配合,共同努力。外汇管理部门将坚持改革开放,提升跨境贸易和投资的便利化水平,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同时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维护外汇市场稳定,为市场主体营造健康良性的市场环境。(转自国家外汇管理局) 2017-06-23/xinjiang/2017/0623/5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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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强化外部监管协作机制,严厉打击外汇违法犯罪,共同维护地方涉外经济金融安全,近日,外汇局吐鲁番市中心支局与吐鲁番市高昌区公安局召开执法互助座谈会。会议就新形势下外汇领域违法犯罪新情况,共同打击地下钱庄、涉恐融资及逃骗汇等违法犯罪行为交换了互助意见。为深化交流合作,双方本着“加强保密、强化协作、联手打击、依法处置”的原则,签署了《合作备忘录》,共同防范和打击经济违法犯罪提供了平台。 2017-08-30/xinjiang/2017/0830/5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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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以服务实体经济为核心,提高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二是继续加大非现场监测力度,完善非现场监测体系建设。三是创新外汇管理方式,提高事中事后监管能力。四是充分利用现有的监测分析报告等工作机制,提高形势研判和风险发现的前瞻性和精准度,及时反馈外汇管理政策实施效果。五是强化风险意识,严把外汇业务审核关口。 2017-08-29/xinjiang/2017/0829/5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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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石河子中心支局与辖区工行、农行、中行、建行、招行5家外汇指定银行组成联合调研组,现场走访了天业外贸、天山铝业、新昊天纺织、西部豪盛贸易、东方红番茄、如意纺织等6家涉外企业,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搭建银企融资平台,同时积极宣传外汇政策,引导企业用好用活外汇政策,拓宽融资渠道。 2017-08-28/xinjiang/2017/0828/5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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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强化信息安全责任意识,防范安全管理漏洞和风险隐患,吐鲁番中心支局严格按照新疆分局统一部署,对辖区外汇信息安全管理情况开展全面自查。自查主要围绕制度建设、信息安全管理、信息安全防护、应急管理、信息安全教育培训五个方面进行。通过信息安全排查,进一步强化了风险防控措施,提升了安全防范水平和安全可控能力。 2017-08-29/xinjiang/2017/0829/5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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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人民银行昌吉州中支、外汇局昌吉州中心支局与昌吉州公安局联合组织召开反恐融资工作协调会。会议明确了昌吉辖区反恐融资工作思路,建立了公安、人民银行、外汇局、商业银行联合协查和信息反馈机制,为进一步提升涉恐融资线索移送和涉嫌案件协查工作效率提供了机制保障。 2017-08-25/xinjiang/2017/0825/5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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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哈密中心支局以加强数据质量管控为核心,推动辖内各涉汇主体数据报送质量稳步提升,为外汇管理政策的有效落实提供了基础保障。一是以统一规范为手段,从管理上规范数据报送。二是以统一采集规程为基础,从根本上规范采集流程。三是以银行考核为手段,从意识上提升数据质量。 2017-08-31/xinjiang/2017/0831/5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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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1日,丝绸之路经济带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正式启动,区域涵盖青岛、济南、郑州、太原、拉萨、西安、兰州、西宁、银川、乌鲁木齐。改革之后,10个海关区域的执法规范、作业流程、参数设置和验放标准将高度统一,管理区域界限将被打破,形成覆盖丝绸之路经济带海关通关全流程的一体化管理机制和运作模式。本次改革是海关总署对全国通关一体化的整体部署,也是国家公布《“一带一路”愿景与行动》后的相关制度安排落地。改革之后,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海关将实现“十关如一关,关通全区域”。克州西北、西南部分别与中亚、南亚6个国家相邻,与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接壤,约1200公里的边境线上有254个通外山口及吐尔尕特和伊尔克斯坦两个国家一类口岸,辖区的两个口岸均隶属乌鲁木齐海关。为此,克州辖区的边贸企业成为通关一体化改革最大的直接受益者。 据准备进驻伊尔克斯坦口岸园区的企业负责人介绍,企业可以根据自身需求,自主选择申报口岸、通关模式和查验地点。改革前,如浙江的进出口企业从新疆口岸出口货物,需要在新疆申报、查验,如在浙江申报、查验,则需办理转关手续,或者是在浙江申报后,至新疆查验。而今,企业可自主选择向乌鲁木齐海关申报或是向浙江海关申报,并可以选择在浙江或乌鲁木齐海关实施查验。 各海关之间将实现执法互认。在全区域范围内实施低风险企业类别管理,使优质企业可享受通关快速验放待遇,企业可在当地海关提前完成商品预审价、预归类、原产地预确定等海关专业认定,认定结果 10关互认。允许代理报关企业“一地注册、多地报关”。 通关一体化为边贸企业节约了时间,降低了经营成本。在新型模式下,关检双方通过整合优化管理资源,加强执法合作,避免了重复监管,全面实现了口岸监管的“减法”,提升了口岸通关效能和效率,企业可以享受到更加高质、便捷的通关服务,实现异地报关报检,避免来往奔波办理通关手续、重复吊柜、卸柜等麻烦,进一步压缩了通关时间,降低了经营成本。 2015-06-01/xinjiang/2015/060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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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阿克苏地区中心支局结合当地外汇市场发展实际,采取多种措施,做实、做细、做深结售汇业务市场进入管理工作,增强外汇管理政策执行效果,降低银行违规操作风险,为银行合规经营外汇业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截至2015年5月末,阿克苏地区已有46家银行网点获结售汇业务资质。 一、做细 “窗口指导”工作,帮助银行准确掌握即期结售汇市场准入备案程序。加强与申请结售汇业务资格银行沟通,对银行备案需要提交的资料及相关要求,列出明细清单,帮助申请银行快速掌握备案及金融机构标示码申领流程。督促申请银行做好开办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研究工作,确保取得银行结售汇业务资格后各项外汇业务顺利开展。 二、约谈新增机构负责人及结售汇业务管理人员,增强银行落实“展业三原则”意识。及时约见新增机构负责人及结售汇业务管理人员进行谈话,详细了解申请银行外汇业务发展规划及重点拓展领域、结售汇市场准入相关准备工作、外汇从业人员培训等情况,强调外汇指定银行职责,提示外汇业务政策风险点,解答备案申请银行业务咨询等。 三、做实外汇管理政策培训、人员备案工作,切实提高银行工作人员业务素质。督促银行机构及时开展业务人员外汇管理政策培训,并组织对业务人员进行考核测试。对于具备外汇从业能力并通过考核测试的人员,实行国际收支业务人员备案,推动银行机构建立高素质的外汇人才队伍。 四、建立回访制度,现场指导银行各项外汇业务。对于开办外汇业务的新增机构,组织业务人员前往现场,指导银行进行外汇业务系统操作,查阅银行内控制度建设及业务操作流程,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现场解答银行提出的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高了银行防范外汇业务风险意识。 2015-05-29/xinjiang/2015/052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