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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来华人员支付指南(中文版) 2024-03-14/chongqing/2024/0314/28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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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局,在京全国性中资银行、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国际黄金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银联国际有限公司、丝路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丝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为进一步提高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数据质量,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2号)和《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汇发〔2021〕36号文印发,以下简称《制度》),对《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核查规则(2020年版)》(以下简称《核查规则(2020年版)》)进行修订,形成《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核查规则(2024年版)》(以下简称《核查规则(2024年版)》,见附件1)。主要修订内容如下(修订说明见附件2)。 一、新增的主要内容 (一)对《制度》中新增的报表增设核查规则。例如,新增对E02表(境外建设项目概览表、境外建设统计表)中“合同签约币种”“签约主体类型”“实际承包主体类型”“业务类型”“建设项目所在国家”等内容的校验;新增对E03表(运输收入统计表)中“目的地/运抵地”“出发地/启运地”以及“本月收入”的校验。 (二)根据日常核查实践新增核查规则。例如,新增对A系列直接投资报表中境外被投资机构在当地缴纳的税金、年末从业人数等字段的校验;新增对Z01表(单位基本情况信息表)中申报主体所属行业代码为非金融企业时,该申报主体不应填报“SWIFT代码”的校验。 二、删除的主要内容 (一)删除已实现系统前端校验的相关规则。对于已通过《金融机构外汇业务数据采集规范(1.3版)》(汇发〔2022〕13号文印发)在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申报系统前端实现校验的核查规则,《核查规则(2024年版)》不再重复体现。 (二)删除不适用于《制度》要求的相关规则。如《制度》将E01表(货物、服务、薪资及债务减免等其他各类往来表)填报币种由美元调整为原始币种,因此删除《核查规则(2020年版)》中对代扣代缴税及其他费用间的金额关系校验规则。 (三)删除重复校验同一业务的相关规则。如将《核查规则(2020年版)》中,对同一境外特殊目的实体(SPV)在A01表(对外直接投资表)与Z03表(投资关系表)中的信息一致性情况的校验精简为一次。 三、补充、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补充对特殊业务备注说明的要求。如H02表(为居民托管业务统计表)中,在对同一投资工具代码下投资工具类型上下期不一致的校验中,增加“摘牌”或“退市”的备注说明。 (二)调整核查规则的错误/疑问数据类型。对于现实中确有特殊情形的业务,将数据类型由错误数据调整为疑问数据。 (三)按照《制度》调整核查规则中指标名称。如A系列直接投资报表的利润、所有者权益等相关指标,B系列证券投资报表的申报主体身份、证券代码、产品代码等相关指标,均根据现行《制度》调整。 四、其他调整 各申报主体应在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系统中及时查看系统核查结果,并及时修正相关数据。系统核查时间从原每月15日、16日、18日、22日和30日(2月为28日)调整为每月13日、16日、18日、22日和30日(2月为28日)。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印发〈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核查规则(2020年版)〉的通知》(汇综发〔2020〕94号)同时废止。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级分局收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内地市分局、金融机构法人、境外金融机构境内主报告分机构、非金融企业以及其他指定申报主体。所在地外汇局在转发文件时应提供本级外汇局业务咨询电话,以便于解答申报主体的疑问。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应遵照本通知开展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数据核查,核查方式和方法不限于本通知的规定。各申报主体应参考本通知,并结合自身业务实践探索数据质量控制方法和手段。 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业务咨询电话:010-68402586,68402488,68402234;传真:010-68402316。 特此通知。 附件:1.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核查规则(2024年版) 2.《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核查规则(2024年版)》修订说明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4年3月11日 2024-03-18/hubei/2024/0318/22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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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局孝感市分局践行“惠企便民”的初心使命,主动担当作为,通过构建“政策宣传、业务培训、网上服务”三大平台,优化工作流程、细化工作措施,创新服务产品,着力保障政策传导落地,有效提升外汇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效率和水平,切实助力贸易投融资便利化政策见成效。 推进贸易便利化试点提质增效。该分局指导工商银行孝感分行和中国银行孝感分行将4家企业纳入货物贸易便利化试点,将2家企业纳入服务贸易便利化试点,辖内银行为试点企业办理252笔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业务,金额共3751.78万美元,同比增长238.42%。此次贸易便利化试点优化了单证审核流程,节省了试点企业的外汇收支业务办理时间,大大提高了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同时减少了银行前台柜员审核业务的时间,提升了工作效率。 推进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政策扩面增量。湖北福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县域乡镇企业。2023年10月8日,该企业借用1笔外债需要办理签约登记,但其到孝感市分局现场办理业务需要3个多小时。了解需求后,该分局充分利用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政策,指导该企业同日在线上办理外债签约登记业务,金额为5000万港币,累计提款额为4300万港币,时间缩短至20分钟左右,大大减少了企业办理资本项目业务的脚底成本。截至目前,该分局运用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政策指导企业开展资本项目外债签约(变更)线上办理共4笔,金额2960万美元,累计提款额2873万美元。该分局指导辖区银行共为泰森(湖北)食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湖北福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办理了多笔外债共用一个账户业务3笔,累计金额4228万美元,提高了外债登记和提款的效率,有效提升外汇服务的品质与能效,受到企业高度好评。 推进中小微外贸企业纾困政策落地增速。该分局指导辖内银行用好定向外贸企业信贷产品,切实解决小微外贸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这一痛点问题。建设银行孝感分行为5家出口小微企业发放“跨境快贷—出口贷”34笔,共787万元,有效缓解了企业流动资金周转困难,为企业注入了金融活水。湖北圣安德贸易有限公司是汉川市一家出口企业,主营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公司主要出口印度、印度尼西亚、柬埔寨等国。该企业流动资金回笼受阻影响企业正常出口,企业因无抵押物导致融资困难,建设银行孝感分行向其推荐“跨境快贷-出口贷”产品,支用26笔600万元。该分局和银行合力携手攻坚,做实做细金融服务保障,通过“点对点”投放普惠金融贷款,极大地缓解了外贸企业资金紧张问题,切实维护客户利益,助力企业稳产经营,得到企业一致认可。 推进汇率风险管理服务降低企业套保成本。针对汇率波动加大的情况,该分局联合市商务局、外汇银行实地走访24家企业,对200多家中小企业展开问卷调查,在调研基础上制定“一企一策”“一问题一方案”措施,为企业提供“管家式”“保姆式”服务,督导银行及时跟进套期保值业务。该分局指导辖区银行为29家企业办理外汇套保业务,累计增加企业汇兑收益人民币220万元,帮助相关企业节约保证金人民币1200多万元。2023年本地区对外人民币汇率远期及期权签约额(按照产品期限区间中位数进行相应折算后)3073.09万美元,同比增长83.06%,孝感辖区外汇套保“首办户”为22户(去年为1家),2023年辖区外汇衍生品签约额及“首办户”均创历史新高。(湖北日报 2024-03-15) 2024-03-22/hubei/2024/0322/22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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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局,在京全国性中资银行、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国际黄金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银联国际有限公司、丝路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丝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为进一步完善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申报业务,指导申报主体更准确地理解具体报送要求,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2号)和《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汇发〔2021〕36号文印发),修订形成《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业务指引(2024年版)》(见附件1)。主要修订内容如下(修订说明见附件2)。 一、新增的主要内容 (一)新增关于交易与非交易变动的区分方法,涉及第一部分第(六)条。 (二)新增境外建设(E02表)、运输收入(E03表)的填报方法,涉及第二部分第(十三)、(十四)条。 (三)新增有关跨境收益互换、债券通、互换通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融资融券等业务的填报要求,涉及第三部分第(十四)、(二十六)、(二十七)和(二十八)条。 (四)新增申报主体退出的填报要求,涉及第四部分第(七)条。 二、补充、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补充申报主体与非居民间确定的、非或有性质的资产或负债的填报要求,涉及第一部分第(一)条。 (二)调整各业务场景下申报义务次序的判断方法,涉及第一部分第(三)条。 (三)调整各个报表货币单位与折算率的填报说明,明确除X01表以美元填报外,其他各表均报送原币金额的填报要求,涉及第一部分第(七)条。 (四)补充境外卡组织、金融服务机构和特殊目的实体所属部门的填报方法,涉及第一部分第(八)条。 (五)补充申报主体应注意避免填报无人居住岛屿和区域等内容,涉及第一部分第(九)条。 (六)补充非上市股权交易计值和头寸估值的填报案例,涉及第一部分第(十)条。 (七)补充申报主体之间互相填报代码时优先填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要求,补充国际证券代码的解释说明,涉及第一部分第(十二)条。 (八)调整接口方式和界面方式数据报送的锁定日期,补充对外直接投资报表财务数据修改的填报案例,涉及第一部分第(十四)条。 (九)补充投资关系中表决权比例、最终控制者等的填报方法,涉及第二部分第(一)条。 (十)调整对外直接投资的中方雇员人数、对所在国缴纳的税金总额的填报方法,涉及第二部分第(三)条。 (十一)调整外商直接投资企业的股东变更的填报方法,涉及第二部分第(四)条。 (十二)补充投资境外债务证券的填报案例,涉及第二部分第(六)条。 (十三)补充负利息收入、非居民持有信用卡分期费用、贷款担保人等的填报方法,涉及第二部分第(十一)条。 (十四)调整货物、服务、薪资及债务减免项下部分交易项目代码,调整非居民信用卡分期费用滞纳金、出国差旅费、代扣代缴税等业务的填报方法,补充退款的填报要求,涉及第二部分第(十二)条。 (十五)补充对外直接投资增减资后填报投资关系(组织架构)信息的要求,涉及第三部分第(三)条。 (十六)补充来华直接投资外方持有表决权比例增减的填报要求,涉及第三部分第(四)条。 (十七)调整全球存托凭证业务的业务代码为“中国-GDR”,涉及第三部分第(七)条。 (十八)补充非居民投资境内理财产品的填报方法,涉及第三部分第(十一)条。 (十九)调整股权激励计划的填报方法,涉及第三部分第(十五)条。 (二十)补充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的填报方法,涉及第三部分第(十九)条。 (二十一)其他补充内容主要为举例说明。 三、其他说明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印发〈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业务指引(2020年版)〉的通知》(汇综发〔2020〕71号)同时废止。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分局收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内地市分局、金融机构法人、境外金融机构境内主报告分机构、非金融企业以及其他指定申报主体。所在地外汇局在转发文件时应提供本级外汇局业务咨询电话,以便于解答申报主体的疑问。 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业务咨询电话:010-68402521,68402549,68402488;传真:010-68402316。 特此通知。 附件:1.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业务指引(2024年版) 2.《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业务指引(2024年版)》修订说明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4年3月11日 2024-03-18/hubei/2024/0318/22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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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1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403/content_694050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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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2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403/content_694070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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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局孝感市分局践行“惠企便民”的初心使命,主动担当作为,通过构建“政策宣传、业务培训、网上服务”三大平台,优化工作流程、细化工作措施,创新服务产品,着力保障政策传导落地,有效提升外汇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效率和水平,切实助力贸易投融资便利化政策见成效。 推进贸易便利化试点提质增效。该分局指导工商银行孝感分行和中国银行孝感分行将4家企业纳入货物贸易便利化试点,将2家企业纳入服务贸易便利化试点,辖内银行为试点企业办理252笔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业务,金额共3751.78万美元,同比增长238.42%。此次贸易便利化试点优化了单证审核流程,节省了试点企业的外汇收支业务办理时间,大大提高了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同时减少了银行前台柜员审核业务的时间,提升了工作效率。 推进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政策扩面增量。湖北福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县域乡镇企业。2023年10月8日,该企业借用1笔外债需要办理签约登记,但其到孝感市分局现场办理业务需要3个多小时。了解需求后,该分局充分利用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政策,指导该企业同日在线上办理外债签约登记业务,金额为5000万港币,累计提款额为4300万港币,时间缩短至20分钟左右,大大减少了企业办理资本项目业务的脚底成本。截至目前,该分局运用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政策指导企业开展资本项目外债签约(变更)线上办理共4笔,金额2960万美元,累计提款额2873万美元。该分局指导辖区银行共为泰森(湖北)食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湖北福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办理了多笔外债共用一个账户业务3笔,累计金额4228万美元,提高了外债登记和提款的效率,有效提升外汇服务的品质与能效,受到企业高度好评。 推进中小微外贸企业纾困政策落地增速。该分局指导辖内银行用好定向外贸企业信贷产品,切实解决小微外贸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这一痛点问题。建设银行孝感分行为5家出口小微企业发放“跨境快贷—出口贷”34笔,共787万元,有效缓解了企业流动资金周转困难,为企业注入了金融活水。湖北圣安德贸易有限公司是汉川市一家出口企业,主营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公司主要出口印度、印度尼西亚、柬埔寨等国。该企业流动资金回笼受阻影响企业正常出口,企业因无抵押物导致融资困难,建设银行孝感分行向其推荐“跨境快贷-出口贷”产品,支用26笔600万元。该分局和银行合力携手攻坚,做实做细金融服务保障,通过“点对点”投放普惠金融贷款,极大地缓解了外贸企业资金紧张问题,切实维护客户利益,助力企业稳产经营,得到企业一致认可。 推进汇率风险管理服务降低企业套保成本。针对汇率波动加大的情况,该分局联合市商务局、外汇银行实地走访24家企业,对200多家中小企业展开问卷调查,在调研基础上制定“一企一策”“一问题一方案”措施,为企业提供“管家式”“保姆式”服务,督导银行及时跟进套期保值业务。该分局指导辖区银行为29家企业办理外汇套保业务,累计增加企业汇兑收益人民币220万元,帮助相关企业节约保证金人民币1200多万元。2023年本地区对外人民币汇率远期及期权签约额(按照产品期限区间中位数进行相应折算后)3073.09万美元,同比增长83.06%,孝感辖区外汇套保“首办户”为22户(去年为1家),2023年辖区外汇衍生品签约额及“首办户”均创历史新高。(湖北日报 2024-03-15) 2024-03-22/hubei/2024/0322/22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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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案例1:通过地下钱庄“对敲”实现跨境资金兑付。如,黄某为地下钱庄经营者,以境内外“对敲”的方式,为客户进行人民币和泰铢的资金跨国兑付。王某从事泰国进口水果销售生意,长期需要兑换泰铢,王某与黄某约定,将人民币资金划转至黄某指定的国内收款账户,黄某通过约定汇率兑换泰铢给王某,黄某从中赚取汇率差价或手续费。 警示案例2:非正常渠道买卖外汇用于跨境赌博活动。如张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买卖外汇用于境外赌博活动。又如李某通过地下钱庄购买外汇,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警示案例3:在境内与地下钱庄进行直接本外币交易。如GM制衣厂日常营运资金不足,该厂企业负责人在境内将外币通过地下钱庄兑换成人民币,供该厂日常经营使用。 警示案例4:境内外关联企业通过地下渠道将资金互相划转。如ZMT玩具厂日常营运资金不足,其香港关联公司将港币交给香港中介,再由某企业将人民币汇入该厂。 案例解析: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私自买卖外汇、变相买卖外汇、倒买倒卖外汇或者非法介绍买卖外汇数额较大的,由外汇管理机关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违法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4-03-22/qinghai/2024/0322/15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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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四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7327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6022亿元,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3008亿元,储备资产增加3015亿元。 2022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27177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21164亿元,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14294亿元,储备资产增加6850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2年四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031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613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306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304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27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842亿美元,其中,资本账户顺差0.2亿美元,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419亿美元,储备资产增加423亿美元。 按美元计值,2022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4019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6686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923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1936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191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3113亿美元,其中,资本账户逆差3亿美元,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2110亿美元,储备资产增加1000亿美元。 按SDR计值,2022年四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791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652亿SDR,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326亿SDR,储备资产增加325亿SDR。 按SDR计值,2022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3017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2353亿SDR,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1597亿SDR,储备资产增加754亿SDR。 此外,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最新获得的数据,修订了2021年以来各季度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详见国家外汇管理局官方网站“统计数据”栏目。 为便于社会各界解读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分析小组同时发布《2022年中国国际收支报告》。(完) 2022年四季度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概览表) 项 目 行次 亿元 亿美元 亿SDR 1. 经常账户 1 7327 1031 791 贷方 2 69516 9782 7501 借方 3 -62188 -8750 -6710 1.A 货物和服务 4 9301 1308 1004 贷方 5 65099 9160 7024 借方 6 -55798 -7852 -6020 1.A.a 货物 7 11469 1613 1238 贷方 8 59076 8312 6374 借方 9 -47607 -6698 -5137 1.A.b 服务 10 -2168 -306 -234 贷方 11 6023 848 650 借方 12 -8190 -1154 -884 1.B 初次收入 13 -2168 -304 -234 贷方 14 3843 541 415 借方 15 -6010 -845 -649 1.C 二次收入 16 194 27 21 贷方 17 574 81 62 借方 18 -380 -54 -41 2. 资本和金融账户 19 -6022 -842 -652 2.1 资本账户 20 2 0.2 0 贷方 21 4 1 0 借方 22 -3 0 0 2.2 金融账户 23 -6023 -842 -652 资产 24 -5786 -810 -625 负债 25 -237 -32 -27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 26 -3008 -419 -326 2.2.1.1 直接投资 27 -1171 -165 -126 资产 28 -3139 -442 -339 负债 29 1968 277 213 2.2.1.2 证券投资 30 -1430 -193 -155 资产 31 -1536 -213 -166 负债 32 106 20 11 2.2.1.3 金融衍生工具 33 266 38 28 资产 34 349 49 37 负债 35 -83 -12 -9 2.2.1.4 其他投资 36 -673 -99 -74 资产 37 1555 218 168 负债 38 -2228 -317 -242 2.2.2 储备资产 39 -3015 -423 -325 3.净误差与遗漏 40 -1306 -189 -139 注: 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资本和金融账户中包含储备资产。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季度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人民币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4.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平均汇率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SDR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5.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6.细项数据请参见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互联网站“统计数据”栏目。 7.《国际收支平衡表》采用修订机制,最新数据以“统计数据”栏目中的数据为准。 2022年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概览表) 项 目 行次 亿元 亿美元 亿SDR 1. 经常账户 1 27177 4019 3017 贷方 2 266099 39508 29560 借方 3 -238922 -35489 -26543 1.A 货物和服务 4 38850 5763 4317 贷方 5 250235 37158 27799 借方 6 -211385 -31395 -23482 1.A.a 货物 7 45140 6686 5013 贷方 8 225467 33469 25045 借方 9 -180327 -26782 -20032 1.A.b 服务 10 -6290 -923 -695 贷方 11 24767 3690 2754 借方 12 -31057 -4613 -3450 1.B 初次收入 13 -12957 -1936 -1443 贷方 14 12867 1902 1427 借方 15 -25823 -3839 -2871 1.C 二次收入 16 1284 191 143 贷方 17 2997 447 334 借方 18 -1713 -256 -191 2. 资本和金融账户 19 -21164 -3113 -2353 2.1 资本账户 20 -20 -3 -2 贷方 21 16 2 2 借方 22 -36 -5 -4 2.2 金融账户 23 -21143 -3110 -2351 资产 24 -19005 -2815 -2105 负债 25 -2138 -294 -246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 26 -14294 -2110 -1597 2.2.1.1 直接投资 27 1707 305 202 资产 28 -10116 -1497 -1121 负债 29 11823 1802 1323 2.2.1.2 证券投资 30 -18783 -2811 -2104 资产 31 -11637 -1732 -1298 负债 32 -7146 -1079 -806 2.2.1.3 金融衍生工具 33 -358 -58 -42 资产 34 210 27 22 负债 35 -567 -85 -63 2.2.1.4 其他投资 36 3140 454 347 资产 37 9388 1386 1047 负债 38 -6248 -932 -699 2.2.2 储备资产 39 -6850 -1000 -754 3.净误差与遗漏 40 -6013 -906 -664 注: 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资本和金融账户中包含储备资产。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季度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人民币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4.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平均汇率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SDR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5.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6.细项数据请参见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互联网站“统计数据”栏目。 7.《国际收支平衡表》采用修订机制,最新数据以“统计数据”栏目中的数据为准。 2023-04-24/shaanxi/2023/0424/15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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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末,我国对外金融资产92580亿美元,对外负债67267亿美元,对外净资产25313亿美元。 在对外金融资产中,直接投资资产27950亿美元,证券投资资产10335亿美元,金融衍生工具资产304亿美元,其他投资资产20925亿美元,储备资产33065亿美元,分别占对外金融资产的30%、11%、0.3%、23%和36%;在对外负债中,直接投资负债34956亿美元,证券投资负债17810亿美元,金融衍生工具负债183亿美元,其他投资负债14318亿美元,分别占对外负债的52%、26%、0.3%和21%。 按SDR计值,2022年末,我国对外金融资产69565亿SDR,对外负债50544亿SDR,对外净资产19021亿SDR。 此外,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最新获得的数据,修订了2021年以来各季度国际投资头寸表数据,并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官方网站“统计数据”栏目公布。 为便于社会各界解读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分析小组同时发布《2022年中国国际收支报告》。(完) 2022年末中国国际投资头寸表 项目 行次 期末头寸 (亿美元) 期末头寸 (亿SDR) 净头寸 1 25313 19021 资产 2 92580 69565 1 直接投资 3 27950 21002 1.1 股权 4 24307 18265 1.2 关联企业债务 5 3643 2738 1.a 金融部门 6 3912 2939 1.1.a 股权 7 3692 2774 1.2.a 关联企业债务 8 220 165 1.b 非金融部门 9 24039 18063 1.1.b 股权 10 20615 15491 1.2.b 关联企业债务 11 3423 2572 2 证券投资 12 10335 7766 2.1 股权 13 5902 4435 2.2 债券 14 4433 3331 3 金融衍生工具 15 304 229 4 其他投资 16 20925 15723 4.1 其他股权 17 97 73 4.2 货币和存款 18 5140 3862 4.3 贷款 19 8397 6309 4.4 保险和养老金 20 261 196 4.5 贸易信贷 21 6176 4641 4.6 其他 22 854 641 5 储备资产 23 33065 24845 5.1 货币黄金 24 1172 881 5.2 特别提款权 25 512 384 5.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26 108 81 5.4 外汇储备 27 31277 23502 5.5 其他储备资产 28 -4 -3 负债 29 67267 50544 1 直接投资 30 34956 26266 1.1 股权 31 31686 23809 1.2 关联企业债务 32 3270 2457 1.a 金融部门 33 1986 1492 1.1.a 股权 34 1739 1306 1.2.a 关联企业债务 35 247 186 1.b 非金融部门 36 32970 24774 1.1.b 股权 37 29947 22502 1.2.b 关联企业债务 38 3023 2271 2 证券投资 39 17810 13382 2.1 股权 40 11243 8448 2.2 债券 41 6567 4935 3 金融衍生工具 42 183 138 4 其他投资 43 14318 10759 4.1 其他股权 44 0 0 4.2 货币和存款 45 5269 3959 4.3 贷款 46 4031 3029 4.4 保险和养老金 47 267 201 4.5 贸易信贷 48 3826 2875 4.6 其他 49 443 333 4.7 特别提款权 50 482 362 说明: 1.本表记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净头寸是指资产减负债,“+”表示净资产,“−”表示净负债。 3.SDR计值的数据,是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数据通过SDR兑美元季末汇率折算得到。 4.《国际投资头寸表》采用修订机制,最新数据以“统计数据”栏目中的数据为准。 2023-04-24/shaanxi/2023/0424/15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