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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2020年5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资金管理规定》(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20〕第2号,以下简称《规定》),明确并简化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资金管理要求,进一步便利境外投资者参与我国金融市场。 《规定》主要内容包括:一是落实取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下简称合格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额度管理要求,对合格投资者跨境资金汇出入和兑换实行登记管理。二是实施本外币一体化管理,允许合格投资者自主选择汇入资金币种和时机。三是大幅简化合格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收益汇出手续,取消中国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投资收益专项审计报告和税务备案表等材料要求,改以完税承诺函替代。四是取消托管人数量限制,允许单家合格投资者委托多家境内托管人,并实施主报告人制度。五是完善合格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外汇风险及投资风险管理要求。六是人民银行、外汇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 2020-06-02/hebei/2020/0602/16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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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经国务院同意,近日,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发布《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对构建我国改革开放新格局有着重大而深远的影响。《意见》从促进粤港澳大湾区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促进金融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提升粤港澳大湾区金融服务创新水平、切实防范跨境金融风险等五个方面提出26条具体措施。《意见》的出台,有利于进一步推进金融开放创新,深化内地与港澳金融合作,提升粤港澳大湾区在国家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中的支持引领作用,为建设富有活力和国际竞争力的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撑。(完) 2020-06-03/hebei/2020/0603/16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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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0年4月份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总经济师王春英就2020年4月份外汇收支形势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20年4月份我国外汇收支形势有何变化? 答:4月份,我国外汇市场运行总体稳健。 外汇市场供求基本平衡,外汇储备规模总体稳定。一是银行结售汇继续呈现顺差。4月,银行结售汇顺差148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结售汇顺差120亿美元。综合考虑远期、期权等其他供求因素后,外汇市场供求总体平衡。二是非银行部门涉外收支重现净流入。4月,我国企业、个人等非银行部门涉外收支顺差49亿美元,3月表现为逆差。三是外汇储备规模稳中有升。4月末,我国外汇储备余额为30915亿美元,较3月末增加308亿美元。 市场主体预期稳定,跨境资金流动形势稳中向好。首先,市场主体结汇意愿保持平稳、购汇意愿有所下降。4月,衡量结汇意愿的结汇率,也就是客户向银行卖出外汇与客户涉外外汇收入之比为66%,与一季度基本持平;衡量购汇意愿的售汇率,也就是客户从银行买汇与客户涉外外汇支出之比为61%,较一季度下降2个百分点。其次,主要渠道跨境资金呈现净流入。4月,货物贸易跨境收支顺差135亿美元,同比增长76%;证券投资项下跨境资金恢复净流入,其中,境外投资者净增持境内债券和上市股票189亿美元。 当前,我国疫情防控向好态势持续巩固,复工复产复市扎实推进,经济运行正逐步向常态化复苏,发挥了稳定市场预期、提升市场信心的关键作用。我国经济稳中向好、长期向好的趋势没有改变,坚定不移扩大对外开放的信心和决心没有改变,跨境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改革不断深化,为我国外汇市场稳定运行奠定基础。同时,我国外汇市场愈加成熟,疫情背景下市场预期总体平稳,表现出较强的韧性和稳定性,也有助于保持外汇市场运行基本稳定。 2020-06-08/hebei/2020/0608/16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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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促进贸易新业态发展,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支持贸易新业态发展的通知》精神,近日,六安市中心支局组织召开了支持贸易新业态发展政策宣传解读座谈会,就各项新政策进行了详细解读和透彻的分析,并开展分组讨论,详细解答银行、企业代表提出的各项政策问题。六安市10家外汇指定银行和30余家重点外贸企业参加本次政策宣传解读座谈会。 2020-06-12/anhui/2020/0612/14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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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15http://www.gov.cn/xinwen/2020-06/12/content_551906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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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0日,永川中心支局赴内江市中心支局开展调研座谈。永川中心支局副行长罗学、内江市中心支局副局长温茹春,两地外汇管理科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罗学副行长、温茹春副局长分别介绍了各自辖区履职情况及涉外经济发展状况,双方就外汇管理服务疫情防控,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两地特色产业布局调研、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进行交流探讨,并就信息交流、联合调研、风险防范等工作达成一致意见。双方认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战略认识,抢抓机遇,取长补短,相互支持,加强合作,强化外汇管理服务经济发展能力,共同助力“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 最后,永川、内江两地外汇管理科工作人员就本地外汇管理日常工作机制、外汇检查、信息调研等工作举措进行交流。 2020-06-12/chongqing/2020/0612/15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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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0日,涪陵中心支局赴重庆市税务局第七稽查局开展银税互动联席会,双方就建立监管合作信息共享机制进行会商,重庆市税务局第七稽查局林文全副局长、执行科负责人以及涪陵中心支局外汇管理科负责人一行参加会谈。 会上,双方就涪陵区对外贸易现状、综保区政策、境外投资情况、近期监管重点等进行交流。双方表示将继续推动建立监管合作信息共享机制,整合双方力量,进一步有效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共同做好风险防范,维护好辖区涉外经济秩序。 2020-06-11/chongqing/2020/0611/15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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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0日,万州中心支局与重庆市税务局第六稽查局召开工作联席会。万州中心支局古旻局长、外管科及相关科室负责人以及第六稽查局安然局长、余保林副局长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会上,双方就开展联学共建活动的思路和主题进行沟通,并围绕打击虚假出口、区块链、信息交流、课题研究等监管合作的途径和方式进行交流。 2020-06-11/chongqing/2020/0611/15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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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2日上午,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徐子福副局长参加第22届浙洽会跨国产业链合作专场活动。 2020-06-12/zhejiang/2020/0612/11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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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企业将资本金、外债和境外上市等资本项目收入用于境内支付时,是否需要事前向银行逐笔提供真实性证明材料? 答: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优化外汇管理 支持涉外业务发展的通知》(汇发〔2020〕8号),在确保资金使用真实合规并符合现行资本项目收入使用管理规定的前提下,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将资本金、外债和境外上市等资本项目收入用于境内支付时,无需事前向银行逐笔提供真实性证明材料。经办银行应遵循审慎展业原则管控相关业务风险,并按有关要求对所办理的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业务进行事后抽查。所在地外汇局应加强监测分析和事中事后监管。 2020-06-15/tianjin/2020/0615/14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