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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7http://www.gov.cn/xinwen/2021-11/16/content_565115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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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7http://www.gov.cn/xinwen/2021-11/16/content_565127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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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7http://www.gov.cn/xinwen/2021-11/16/content_565130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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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 为进一步完善国际收支统计数据源,提升我国国际收支数据质量,根据《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2号)、《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汇发〔2018〕24号文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启动第二批非金融企业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申报工作。结合企业涉外收支规模和前期调研情况,原则上将2019年年度涉外收支总规模等值2亿美元至7亿美元的大型企业作为第二批申报企业。请各分局、外汇管理部(以下简称各分局)按照如下安排指导申报企业开展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申报工作: 一、数据报送时间安排 (一)试报送 原则上应于2022年1月起试报送数据,但为增加工作安排的灵活性,各分局可视辖区内企业情况在2022年一季度内逐步将申报企业纳入报送,但注意报送数据起点均统一为2021年12月。例如,2022年3月纳入报送时,企业需报送2021年12月、2022年1月、2022年2月三期数据。 (二)正式报送 2022年7月起,全部第二批申报企业开始正式报送数据,正式报送阶段企业报送数据参与外汇数据质量评估。 (三)报送时间调整 2022年1月起,放松对非金融企业的报送时间要求,全部非金融企业均调整为月后15日内报送数据,遇节假日不顺延。 二、准备工作 一是做好制度培训。请各分局将《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业务指引》(汇综发〔2020〕71号文印发)、《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核查规则》(汇综发〔2020〕94号文印发)转发至相关申报企业,并对其进行培训和指导。此外,中国外汇网-培训教育-视频课程栏目和数字外管平台均已发布《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申报(企业版)》免费视频课程及相关培训资料,可供随时观看学习。 二是做好系统准入指导。国家外汇管理局将在12月底批量完成企业的系统准入工作。请各分局指导申报企业关注准入情况。 三是指导企业做好系统配置设置。请各分局指导企业登录数字外管平台(ASOne),根据常用下载栏目中的《对外资产负债数据报送操作手册及报送模板》进行系统配置。 三、义务与责任 申报企业应对申报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妥善保存原始明细数据,以便外汇局对数据进行现场和非现场核查。未按照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申报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局应当对申报的具体数据严格保密。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国际收支统计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机构和个人提供申报者申报的具体数据。 各分局收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和申报主体。各分局在转发文件时应提供本级外汇局业务咨询电话,以便于解答申报主体在执行中遇到的疑问。各分局应从试报送阶段起做好填报指导与数据核查工作,及时与申报企业沟通,并将遇到的疑问及时反馈至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 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业务咨询电话:010-68402290。 国家外汇管理局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10-68402727。 特此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 2021年11月10日 2021-11-17/safe/2021/1117/202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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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4日,七台河市中心支局与当地部分中小学联合开展“汇校共建”活动,通过线上直播的方式,为青少年讲解介绍外币发展历史、各国货币特点、外币兑换知识、主要国家货币与人民币的兑换汇率、外币真伪鉴定、讲解有关外汇管理政策等,向青少年群体普及外币知识,拓展青少年群体视野。 2021-11-15/heilongjiang/2021/1115/17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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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俄资讯网10月25日报道:俄罗斯央行发布中期预测,央行将俄罗斯2021通货膨胀预测由5.7%至6.5%提高到7.4%至7.9%,2022年通货膨胀预测仍维持在4%至4.5%的水平,没有修改2023年至2024年通货膨胀预测,预计达到4%的水平。(文章来源:中俄资讯网) 2021-11-16/heilongjiang/2021/1116/17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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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引导辖内外贸企业树立风险中性理念,积极运用银行汇率避险产品和使用人民币跨境结算,有效降低成本、锁定利润,甘孜州中心支局联合地方商务局、财政局等七个部门出台《金融支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指导银行适当降低外汇衍生品保证金比例,让利于企业。对采用外汇衍生品进行汇率避险的外贸企业,对其外汇衍生品履约金额按50元/万美元的标准给予每户最高不超过2万元的奖励;对跨境人民币在州内银行结算量达到500万元以上,且结算量年排名靠前的2家企业给予1万元的奖励。 2021-11-18/sichuan/2021/1118/17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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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俄资讯网11月2日发布,根据俄罗斯统计局数据,俄罗斯物价自去年起因卢布趋软以及某些食品和国际原料商品价格上涨而加速上扬。截至今年9月底年通涨率由一个月前的6.68%提高至7.4%。截至10月25日年通涨率提高至7.97%。专家预测,截至11月底俄罗斯年通涨率将达8.02%,为自2016年2月以来的最高值。(文章来源:中俄资讯网) 2021-11-17/heilongjiang/2021/1117/17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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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境内外资公司外方来境内视察时借用一笔款项用于商务考察费用,回国后将该笔款项汇给境内公司,则该笔收入应如何申报? 答:外方在境内商务考察费用还款应申报在“223010服务贸易—旅行—公务及商务旅行”项下,交易附言可写为:收回代垫因公差旅费。 2021-11-17/tianjin/2021/1117/17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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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境内公司向境内银行借入美元贷款,现无法按期偿还贷款由境外母公司代为偿付银行贷款本息,境内银行收到境外汇入贷款本息应如何申报? 答:境内银行收到境外母公司汇入贷款本息应由境内子公司进行国际收支间接申报,应申报在“622021直接投资—外国来华直接投资—借贷及其他往来—接受境外母公司的贷款及其他往来”项下。 2021-11-18/tianjin/2021/1118/17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