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见附件。 附件:具备代客人民币外汇期权业务资格银行名单 2021-04-28/hebei/2021/0428/1832.html
-
4月22日,为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进一步推进党史教育活动深入开展,黑龙江省分局前往中共黑龙江历史纪念馆参观学习。参观过程中,全体党员仔细观看展览,认真聆听讲解,实地接受党性和革命传统教育,重温党的百年奋斗历程,缅怀峥嵘岁月。 2021-04-26/heilongjiang/2021/0426/1577.html
-
为进一步加强合规履职,提升基层外汇局履职效能,切实发挥内审内控服务外汇管理中心的作用,2020年10月15日-16日,鹤岗市中心支局对萝北县支局进行专项审计,促进其规范作为、主动作为和有效作为。 2020-10-29/heilongjiang/2020/1029/1420.html
-
10月26日,双鸭山市中心支局对辖内1家银行2019年7月23日至2020年10月19日的个人外汇业务开展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辖内个人外汇业务办理流程,规避外汇分拆风险,达到监督管理银行个人外汇业务办理合规性的目的。 2020-11-03/heilongjiang/2020/1103/1424.html
-
2021年1月7日,双鸭山市中心支局对辖内1家直接投资企业开展资本项目专项检查工作。进一步确保辖内开展资本项目业务的合规性,规避资本项目业务程序性问题。 2021-01-13/heilongjiang/2021/0113/1504.html
-
见附件。 附件1: 具备即期结售汇业务资格银行名单 2021-04-27/hebei/2021/0427/1831.html
-
跨境调运外币现钞进出境机构名单 2021-04-22/hebei/2021/0422/1830.html
-
2021年4月29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召开电视会议,部署提升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水平相关工作。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王春英出席并讲话,部分分局、银行代表围绕服务企业汇率风险管理作经验交流。 会议指出,近年来人民币汇率有升有贬、双向波动,弹性不断增强,对各类市场主体汇率风险管理提出更高要求。当前,国内外汇市场稳步发展,外汇衍生品市场已涵盖远期、掉期、期权等国际市场主要产品,金融机构服务能力日益增强,交易机制不断完善,可以有效支持企业汇率风险管理。 会议强调,各级外汇局、各银行要将更好服务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提升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水平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通过加大外汇政策有效供给、深入开展企业汇率避险宣传、扎实做好重点企业和小微企业辅导、加强银行基层外汇展业能力建设、提升市场监管和服务水平等措施,支持企业更好适应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 商务部、人民银行、外汇局有关司局以及各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银行、各分局(外汇管理部)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2021-05-17/jilin/2021/0517/1419.html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六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强外汇市场监管,严厉打击跨境赌博所涉资金非法买卖行为,维护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部分违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1:北京籍王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6年11月,王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涉赌外汇资金4次折合27.6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8.2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2:黑龙江籍张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3月至8月,张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涉赌外汇资金18次折合52.4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40.8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3:河南籍朱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3月至4月,朱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涉赌外汇资金4次折合17.4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7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4:北京籍覃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5月至6月,覃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涉赌外汇资金7次折合79.5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60.6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5:安徽籍张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11月至2019年2月,张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涉赌外汇资金6次折合20.6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1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6:浙江籍叶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2月至2019年5月,叶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涉赌外汇资金9次折合46.8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31.9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7:四川籍潘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11月至2019年6月,潘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涉赌外汇资金4次折合113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56.4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8:浙江籍李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1月至2019年7月,李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涉赌外汇资金6次折合21.1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0.2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9:江西籍龚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8月至9月,龚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涉赌外汇资金2次折合74.8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58.1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10:广东籍宋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20年3月,宋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涉赌外汇资金4次折合56.9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79.4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2021-05-18/jilin/2021/0518/1420.html
-
为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扩大外汇金融知识普及面,近日,外汇局奉化支局赴常照村开展“金融知识进乡村 爱心捐助送温暖”志愿者服务活动。 外汇局青年志愿者们通过横幅悬挂、宣传折页分发、现场知识宣讲等多种形式普及了个人外汇政策知识,并向村民们揭示了网络炒汇、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的危害性。志愿者们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生动鲜活的案例提醒大家在面对纷繁复杂的金融广告时,要提高防范意识,注意识别非法外汇平台和非法金融广告。现场群众反响热烈,纷纷针对关注的话题展开咨询,志愿者们一一予以耐心详细的解答。 2021-05-19/ningbo/2021/0519/16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