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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推向深入,引导全体青年深刻领会会议核心要义,自觉担起时代使命。近日,金州新区中心支局组织青年干部职工开展十九届六中全会学习活动。 学习活动主要分为三种学习形式。一是团委委员带头学。新一届团委委员以自学和开会讨论的形式率先深入学习全会内容,发挥学习全会精神的引领作用,深刻畅谈对全会精神的理解和感悟。二是全体青年集体学。团委组织全体青年集体观看十九届六中全会会议解读视频。通过专家深入讲解,带领青年同志深入理解会议精神。三是青年小组深入学。青年政治学习小组成员领头学习会议精神,精学会议内容,结合青年自身履职,进行交流宣讲,并分别分享学习会议精神的体会和思考。 通过多层次学习活动的开展,广大青年同志们纷纷表示,要进一步深刻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的丰富内涵与核心要义,胸怀“两个大局”,心系“国之大者”,提高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六中全会精神上来,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勇担时代使命,扎实做好日常工作,为推动全辖经济金融稳定发展贡献青春力量。 2022-01-06/dalian/2022/0106/14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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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大连市分局召开局务会,传达2022年中国人民银行工作会议暨全国外汇管理工作会议、沈阳分行工作会议精神,提出贯彻落实意见,研究2022年工作要点。 会议认为,2022年总分行工作会议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立足新形势、新考验和新任务,以新发展理念引领高质量发展,为推进外汇领域改革开放和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指明了方向与路径。分局系统必须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不折不扣、坚决有力加以贯彻落实;必须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认真谋划明年外汇管理各项工作,往前抢、往实做,以实际行动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总局工作安排落实到位,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2022-01-05/dalian/2022/0105/14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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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货币对美元折算率(2021年12月31日) 2022-01-05/dalian/2022/0105/14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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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分局从“我为群众办实事”出发,多措并举加强“便民”服务。一是为方便企业更加直观地了解资本项目外汇管理便利化政策,天津市分局积极创新政策宣传方式,制作了通俗易懂、生动活泼的动画小视频,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微信公众号、微信群对外发布。二是进一步优化资本项目行政许可服务指南,并在政务系统中列出可供市场主体下载使用的各类业务的申请表格,为市场主体办理业务提供便利。三是开展资本项目行政许可业务网上办理“一对一”指导和“远程指导”特色服务。基于企业提出资本项目行政许可业务网上办理网上操作程序复杂,存在系统操作困难,天津市分局对于有意愿网上办理业务的企业,开展“一对一”系统操作指导服务,详细讲解操作流程。并针对某些在异地办公或受疫情影响不便出行的企业,利用电话、视频等方式“远程指导”,使企业足不出户即可学会线上操作。 2022-01-04/tianjin/2022/0103/18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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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局国际收支行政审批业务办理指南(2021年6月) 2021-06-08/guangxi/2021/1110/20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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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局国际收支行政审批业务办理指南(2020年12月) 2020-12-08/guangxi/2020/1208/18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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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局资本项目行政审批业务办理指南(2020年12月) 2020-12-24/guangxi/2020/1224/18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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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21860亿元,支出18981亿元,顺差2879亿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19785亿元,支出16583亿元,顺差3202亿元;服务贸易收入2075亿元,支出2398亿元,逆差323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1年11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3418亿美元,支出2968亿美元,顺差450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3094亿美元,支出2593亿美元,顺差501亿美元;服务贸易收入324亿美元,支出375亿美元,逆差50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国际收支口径) 2021年11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2879 450 贷方 21860 3418 借方 -18981 -2968 1.货物贸易差额 3202 501 贷方 19785 3094 借方 -16583 -2593 2.服务贸易差额 -323 -50 贷方 2075 324 借方 -2398 -375 2.1加工服务差额 75 12 贷方 79 12 借方 -4 -1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23 4 贷方 44 7 借方 -21 -3 2.3运输差额 -9 -1 贷方 901 141 借方 -910 -142 2.4旅行差额 -565 -88 贷方 61 10 借方 -627 -98 2.5建设差额 37 6 贷方 82 13 借方 -45 -7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26 -4 贷方 53 8 借方 -79 -12 2.7金融服务差额 0 0 贷方 28 4 借方 -28 -4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120 -19 贷方 48 7 借方 -168 -26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61 9 贷方 267 42 借方 -207 -32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207 32 贷方 495 77 借方 -289 -45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10 -2 贷方 6 1 借方 -16 -3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差额 6 1 贷方 10 2 借方 -4 -1 注: 1. 本表所称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交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交易。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提供的服务,借方记录接受的服务。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22-01-06/gansu/2022/0106/14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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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1年9月末,我国全口径(含本外币)外债余额为174877亿元人民币(等值26965亿美元,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区、中国澳门特区和中国台湾地区对外负债,下同)。 从期限结构看,中长期外债余额为81566亿元人民币(等值12577亿美元),占47%;短期外债余额为93311亿元人民币(等值14388亿美元),占53%。短期外债余额中,与贸易有关的信贷占39%。 从机构部门看,广义政府外债余额为29392亿元人民币(等值4532亿美元),占17%;中央银行外债余额为5468亿元人民币(等值843亿美元),占3%;银行外债余额为76884亿元人民币(等值11855亿美元),占44%;其他部门(含直接投资:公司间贷款)外债余额为63133亿元人民币(等值9735亿美元),占36%。 从债务工具看,贷款余额为2892 6亿元人民币(等值4460亿美元),占17%;贸易信贷与预付款余额为25423亿元人民币(等值3920亿美元),占14%;货币与存款余额为37809亿元人民币(等值5830亿美元),占22%;债务证券余额为54962亿元人民币(等值8475亿美元),占31%;特别提款权(SDR)分配为3308亿元人民币(等值510亿美元),占2%;直接投资:公司间贷款债务余额为19725亿元人民币(等值3042亿美元),占11%;其他债务负债余额为4724亿元人民币(等值728亿美元),占3%。 从币种结构看,本币外债余额为76435亿元人民币(等值11786亿美元),占44%;外币外债余额(含SDR分配)为98442亿元人民币(等值15179亿美元),占56%。在外币登记外债余额中,美元债务占85%,欧元债务占7%,港币债务占4%,日元债务占2%,特别提款权和其他外币外债合计占比为2%。 我国外债主要指标均在国际公认的安全线以内,外债风险总体可控。 附 名词解释及相关说明 关于外债期限结构分类。按照期限结构对外债进行分类,有两种分类方法。一是按照签约期限划分,即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外债为中长期外债,合同期限在一年或一年以下的外债为短期外债;二是按照剩余期限划分,即在签约期限划分的基础上,将未来一年内到期的中长期外债纳入到短期外债中。本新闻稿按签约期限划分中长期外债和短期外债。 与贸易有关的信贷是一个较广义的概念,除贸易信贷与预付款外,它还包括为贸易活动提供的其他信贷。从定义上看,与贸易有关的信贷包括贸易信贷与预付款、银行贸易融资、与贸易有关的短期票据等。其中,贸易信贷与预付款是指发生在中国大陆居民与境外(含港、澳、台地区)非居民之间,由货物交易的卖方和买方之间直接提供信贷而产生对外负债,即由于商品的资金支付时间与货物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时间不同而形成的债务。具体包括供应商(如境外出口商)为商品交易和服务直接提供信贷,以及购买者(如境外进口商)为商品和服务以及进行中(或准备承担)的工作预先付款;银行贸易融资是指第三方(如银行)向出口商或进口商提供的与贸易有关的贷款,如外国金融机构或出口信贷机构向买方提供的贷款。 附表:中国2021年9月末按部门划分的外债总额头寸 2021年9月末 2021年9月末 (亿元人民币) (亿美元) 广义政府 29392 4532 短期 913 141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913 141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长期 28478 9 4391 SDR分配 0 0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24927 3844 贷款 3552 548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中央银行 5468 843 短期 1785 275 货币与存款 983 152 债务证券 802 124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长期 3683 568 SDR分配 3308 510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0 0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375 58 其他接受存款公司 76884 11855 短期 55328 8531 货币与存款 36819 5677 债务证券 3960 611 贷款 14004 2159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545 84 长期 21556 3324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17652 2722 贷款 3797 586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107 17 其他部门 43408 6693 短期 29877 4607 货币与存款 7 1 债务证券 100 15 贷款 3458 533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24978 3851 其他债务负债 1334 206 长期 13531 2086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6609 1019 贷款 4115 635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445 69 其他债务负债 2363 364 直接投资:公司间贷款 19725 3042 直接投资企业对直接投资者的债务负债 11783 1817 直接投资者对直接投资企业的债务负债 1094 169 对关联企业的债务负债 6848 1056 外债总额头寸 174877 26965 注:1. 本表按签约期限划分长期、短期外债。 2. 本表统计采用四舍五入法。 2022-01-06/gansu/2022/0106/14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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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决策部署,日前,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外汇管理局在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沙新区片区、海南自由贸易港洋浦经济开发区、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等区域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 试点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改革开放和风险防控一体试点、一体推进,旨在支持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同时为进一步提高开放监管能力、探索“更开放更安全”的外汇管理机制积累经验。试点政策涵盖9项资本项目改革措施、4项经常项目便利化措施,以及2项加强风险防控和监管能力建设的相关要求。 资本项目改革方面,一是拓宽企业跨境投融资渠道,支持中小微高新技术企业一定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开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和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试点,稳慎开放跨境资产转让业务,开展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二是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水平,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免于登记,符合条件的非金融企业资本项目外汇登记直接由银行办理,扩大资本项目收入资金使用范围,符合条件的企业自主选择跨境投融资币种,适度提高非金融企业境外放款规模上限。 经常项目便利化方面,便利优质企业经常项目资金收付,支持银行优化新型国际贸易结算,有序扩大贸易收支轧差净额结算企业范围,货物贸易特殊退汇免于登记。 加强风险防控和监管能力建设方面,完善外汇市场“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框架,加强跨境资金流动风险监测预警和逆周期调节,严厉打击外汇领域违法违规活动,维护外汇市场稳定和健康秩序。建立试点纠错机制和风险应对预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升非现场监管能力,关注大额异常跨境交易,确保试点平稳有序推进。 下一步,国家外汇管理局将继续统筹发展和安全,指导试点地区落实好各项政策措施,在筑牢风险防控体系、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深化外汇领域改革开放,提升跨境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助力宏观经济稳定。 2022-01-06/gansu/2022/0106/14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