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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日上午,国家外汇管理局召开2018年下半年外汇管理工作电视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经济金融工作的重要部署,总结上半年工作,全面分析国际国内经济金融环境和外汇市场形势,研究部署下半年外汇管理重点工作。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潘功胜作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2018年以来,外汇管理部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在人民银行党委指导下,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深化外汇管理改革开放,防范跨境资本流动风险,维护了国家经济金融安全。一是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全面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做好巡视整改情况“回头看”。狠抓纪律建设,从严从实加强干部管理,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不断提升。推动金融业双向开放,资本项目可兑换有序推进。支持“一带一路”建设,促进区域开放创新,提升外汇管理服务实体经济水平。三是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严厉打击各类外汇违法违规活动,维护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四是加强外汇储备经营管理能力建设,继续优化资产摆布,不断完善多元化运用。 会议指出,上半年我国经济保持了总体平稳、稳中向好态势,跨境资本流动总体稳定,外汇市场供求基本平衡,经常账户收支继续保持在合理区间,内外部经济更加平衡。当前外部环境发生明显变化,但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和经济结构调整优化,我国经济增长韧性增强、质量更高。当前我国国际收支总体平衡,外汇储备充足,多年来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充足的政策工具,我们有信心保持外汇市场的平稳运行。 会议强调,2018年下半年,外汇管理部门要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作出的各项战略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金融市场双向开放,打好“三大攻坚战”,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会议要求,2018年下半年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要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不移加强党对外汇管理工作的全面领导。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严格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外汇管理干部队伍,永葆外汇管理干部队伍的政治本色。二是持续深化外汇管理改革,扩大外汇市场开放,服务国家全面开放新格局。有序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保障外商投资合法权益。丰富交易产品和工具,扩大境内外参与主体,建设开放的、有竞争力的外汇市场。不断提升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支持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做好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外汇管理服务工作。促进“一带一路”建设,稳步推进自贸区、自由贸易港等外汇管理改革开放试点。三是综合施策,打好防范化解外汇领域重大风险攻坚战。建立健全跨境资本流动的“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框架,严厉打击虚假欺骗性交易、地下钱庄、非法外汇交易平台等外汇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外汇市场的良好秩序,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四是保障外汇储备安全、流动和保值增值,积极服务国家战略大局。 会议号召,外汇管理部门干部职工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勇于担当,真抓实干,全力做好外汇管理各项工作,把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为改革开放40周年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党组成员,总会计师、总经济师,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分局(外汇管理部)领导班子成员及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中心支局主要负责同志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会议。(完) 2018-08-02/guangxi/2018/0802/10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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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加强外汇市场监管,对各类外汇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不断加大处罚力度,严厉打击虚假、欺骗性交易和非法套利等资金“脱实向虚”行为,维护健康良性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部分违规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案例1:恒丰银行温州分行违规办理转口贸易案 2016年1月,恒丰银行温州分行未按规定尽职审核转口贸易真实性,凭企业虚假提单办理转口贸易付汇业务。 该行上述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处以罚没款146.4万元人民币。 案例2:交通银行厦门观音山支行违规办理转口贸易案 2016年2月至7月,交通银行厦门观音山支行未按规定尽职审核转口贸易真实性,凭企业虚假提单办理转口贸易售汇业务。 该行上述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处以罚款400万元人民币,暂停对公售汇业务三个月,责令追究负有直接责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责任。 案例3:天津银行上海分行违规办理转口贸易案 2016年3月至4月,天津银行上海分行未按规定尽职审核转口贸易真实性,凭企业虚假提单办理转口贸易付汇业务。 该行上述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处以罚款80万元人民币。 案例4:汇丰银行北京分行违规办理内保外贷案 2014年8月至2017年6月,汇丰银行北京分行在办理内保外贷签约及履约付汇时,未按规定对贷款资金用途及相关交易背景进行尽职审核和调查。 该行上述行为违反《跨境担保外汇管理规定》第十二条及第二十八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处以罚没款842.22万元人民币。 案例5:招商银行厦门嘉禾支行违规办理内保外贷案 2014年7月至2016年7月,招商银行厦门嘉禾支行在办理内保外贷签约及履约付汇时,未按规定对债务人主体资格、贷款资金用途、预计还款资金来源及相关交易背景进行尽职审核和调查。 该行上述行为违反《跨境担保外汇管理规定》第十二条及第二十八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处以罚没款433.19万元人民币。 案例6:民生银行西安分行违规办理内保外贷案 2014年12月至2016年12月,民生银行西安分行在办理内保外贷签约及履约付汇时,未按规定对债务人主体资格、贷款资金用途、预计还款资金来源及相关交易背景进行尽职审核和调查。 该行上述行为违反《跨境担保外汇管理规定》第十二条及第二十八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处以罚没款645.4万元人民币,责令追究负有直接责任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责任。 案例7:企业银行(中国)天津西青支行违规办理内保外贷案 2015年6月至2017年6月,企业银行(中国)天津西青支行在办理内保外贷签约及履约付汇时,未按规定对债务人主体资格、预计还款资金来源及相关交易背景进行尽职审核和调查。 该行上述行为违反《跨境担保外汇管理规定》第十二条及第二十八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处以罚没款102.2万元人民币。 案例8:建设银行连江支行违规办理个人分拆售付汇案 2016年6月至2017年6月,建设银行连江支行违规为个人分拆办理售付汇业务。 该行上述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七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处以罚款60万元人民币。 案例9:索尔维生物化学(泰兴)有限公司逃汇案 2012年11月至2013年12月,索尔维生物化学(泰兴)有限公司使用作废合同,对外支付预付货款227.68万欧元和5.05万美元,无对应进口货物。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以罚款92.39万元人民币。 案例10:烟台平瑞商贸有限公司逃汇案 2015年8月至9月,烟台平瑞商贸有限公司虚构转口贸易背景,使用第三方公司提单和虚假合同、发票,对外付汇1706.82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以罚款545万元人民币。 案例11:青岛中霖永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逃汇案 2016年1月至8月,青岛中霖永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虚构贸易背景,使用第三方公司提单,对外付汇938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以罚款310万元人民币。 案例12:山东恒景置业有限公司逃汇案 2016年11月至2017年4月,山东恒景置业有限公司安排30个境内个人,通过个人年度购汇形式向境外转移资金188.79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以罚款64.42万元人民币。 案例13:常熟市中贯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非法结汇案 2015年3月至2016年4月,常熟市中贯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构造虚假出口报关单办理贸易融资并结汇418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构成非法结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处以罚款133万元人民币。 案例14:河南籍郭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1年4月至2014年9月,郭某为实现非法向境外转移资产目的,将10492.92万元人民币打入地下钱庄控制的境内账户,通过地下钱庄兑换外汇汇至其境外账户。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835万元人民币。 案例15:浙江赵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4年1月至2016年6月,赵某为实现非法向境外转移资产目的,将1800.60万元人民币打入地下钱庄控制的境内账户,通过地下钱庄兑换外汇汇至其境外账户。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62万元人民币。 案例16:广东籍赵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5年10月至2016年9月,赵某为实现非法向境外转移资产目的,通过地下钱庄兑换外汇汇至其境外账户,金额合计221.14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79.78万元人民币。 案例17:四川籍杜某私自买卖外汇案 2016年7月至9月,杜某违反银行卡管理规定,利用境外销售终端(POS机)多次刷人民币卡兑换港币现金,金额合计679.11万元人民币。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私自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01.87万元人民币。 案例18:福建籍王某私自买卖外汇案 2017年1月,王某为实现非法获利目的,通过他人账户收款1129.26万元人民币,私自卖出港币。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私自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07万元人民币。 案例19:四川籍王某分拆逃汇案 2016年1月至4月,王某为实现非法向境外转移资产目的,利用46名境内个人的个人年度购汇额度,将个人资产分拆购汇后汇往境外账户,非法转移资金合计1784.76万港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七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以罚款80万元人民币。 案例20:江苏籍张某分拆逃汇案 2016年1月至12月,张某为实现非法向境外转移资产目的,利用41名境内个人的个人年度购汇额度,将个人资金分拆购汇后汇往境外账户,非法转移资金合计折184.59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七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以罚款61.52万元人民币。 案例21:江苏籍邱某分拆逃汇案 2016年9月至2017年1月,邱某为实现非法向境外转移资产目的,利用69名境内个人的个人年度购汇额度,将个人资金分拆购汇后汇往境外账户,非法转移资金合计折349.49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七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以罚款160万元人民币。(完) 2018-08-16/guangxi/2018/0816/10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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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最新外汇储备规模数据显示,2018年7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较6月末上升58亿美元。请问造成外汇储备规模变动的原因是什么?今后的外汇储备规模趋势是怎样的? 答:截至2018年7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1179亿美元,较6月末上升58亿美元,升幅为0.19%。 7月,我国跨境资金流动总体稳定,外汇市场供求基本平衡。国际金融市场上,美元指数与上月末基本持平,金融资产价格小幅波动,主要非美元货币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动等因素综合作用,外汇储备规模稳中有升。 今年以来,国际金融市场波动加大,美元汇率和利率“双升”,一些新兴经济体受到较大冲击,全球贸易摩擦加剧,外部环境的复杂性及不确定性均明显上升。在此背景下,我国经济保持总体平稳、稳中向好态势,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取得初步成效,经济结构持续优化,外汇市场运行总体平稳,人民币汇率弹性明显增强。 展望未来,国际经济金融环境复杂严峻,全球贸易保护主义持续升温,主要国家宏观政策出现分化,国际金融市场波动加大。但我国经济基本面和政策基本面依然稳健,跨境资金流动和外汇市场运行有条件保持总体平稳。国内外因素综合作用,我国外汇储备规模将在波动中保持总体稳定。 2018-08-07/guangxi/2018/0807/10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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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以来,外汇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深化重点领域改革,积极开展重点领域立法和文件清理工作。为方便社会公众查询使用,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更新发布《现行有效外汇管理主要法规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更新后《目录》共收录截至2018年6月30日发布的外汇管理主要规定220件。按照综合、经常项目外汇管理、资本项目外汇管理、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监管、人民币汇率与外汇市场、国际收支与外汇统计、外汇检查与法规适用、外汇科技管理8大项目分类,并根据具体业务类型分为若干子项。本次新增入《目录》文件主要涉及贸易信贷统计调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保险机构开展内保外贷业务、完善远期结售汇业务有关外汇管理问题、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制度、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考核等。 今后,外汇局将继续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工作部署,深化外汇管理改革,深入开展重点领域立法和文件清理工作,便利银行、企业、个人等了解和使用外汇管理法规,促进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提升服务实体经济水平。(完) 2018-07-31/guangxi/2018/0731/10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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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促进“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向市场主体提供政策参考,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研究小组发布《“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概览》(以下简称《概览》)。 《概览》在综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汇兑安排与汇兑限制年报(2016)》与相关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官方网站资料的基础上,从经常项目外汇管理、资本和金融项目外汇管理、个人外汇管理、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管理等方面对“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情况进行了编译和梳理。《概览》国家名单来源于中国一带一路网(www.yidaiyilu.gov.cn),大体按照东亚、东南亚、南亚、中亚、西亚、非洲、欧洲的地域顺序进行排序。 《概览》旨在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对外开放的战略部署,为参与“一带一路”贸易投资活动的银行、企业等市场主体提供更丰富的参考信息,推动实现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让“一带一路”更好造福沿线各国人民。 《概览》得到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中文翻译授权,但不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官方中文翻译。国家外汇管理局“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研究小组对翻译的准确性负责,并将对《概览》进行定期更新。(完) 2018-07-31/guangxi/2018/0731/10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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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18年二季度及上半年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与2018年一季度相比,二季度我国国际收支状况有何新特点? 答:2018年二季度我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据显示,我国国际收支保持基本平衡,储备资产增加。主要有以下新特点: 一是经常账户顺差,其中货物贸易顺差增长,服务贸易逆差稳定。2018年二季度,经常账户顺差58亿美元,其中,国际收支口径的货物贸易顺差1042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737亿美元。旅行、运输和知识产权费仍是主要的逆差项目。 二是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继续呈现顺差,跨境资本延续净流入趋势。2018年二季度,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顺差182亿美元,跨境资本延续2017年一季度以来净流入的趋势。 三是来华直接投资保持在较高规模。2018年二季度,直接投资净流入299亿美元。其中,对外直接投资净流出287亿美元;外国来华直接投资净流入586亿美元,仍保持在较高规模。 四是储备资产小幅增长。2018年二季度,我国储备资产因国际收支交易(不含汇率、价格等非交易因素影响)增加239亿美元,其中,外汇储备增加229亿美元。 总体来看,2018年二季度我国国际收支保持基本平衡。值得指出的是,近几年我国经常账户收支已经进入平衡区间,小幅顺差或者小幅逆差都属于基本平衡。未来,我国经常账户差额有望总体保持在合理区间,国际收支仍将保持总体平衡。(完) 2018-08-06/guangxi/2018/0806/10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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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的工作部署,在深化外汇管理改革开放、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同时,维护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针对银行、第三方支付机构、企业转口贸易等重点主体和业务开展专项检查,严厉打击各类外汇违法违规行为。上半年共查处外汇违规案件1354件,罚没款3.45亿元人民币,同比分别增长19.7%和59.5%。其中,查处金融机构违规案件455件,企业违规案件340件,个人违规案件559件。 下一阶段,国家外汇管理局将继续深化外汇管理改革,推动金融市场开放,服务国家全面开放新格局;保持外汇行政执法跨周期的稳定性、连续性和一致性,严厉打击虚假、欺骗性交易和非法套利等资金“脱实向虚”行为,严厉打击地下钱庄、非法外汇交易平台等违法违规活动,保持健康良性的外汇市场秩序,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完) 2018-07-24/guangxi/2018/0724/10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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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党委认真贯彻党中央和总行党委要求,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不称职”的理念,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行,把党建工作的着力点放在为重点工作提供动力和为群众排忧解难上,实现了党建和业务协同发展,促进了基层央行在支持地方经济社会转型发展中的作用更加凸显,开创了党建工作新局面。 突出政治建设统筹全局,提高政治站位。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认真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以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坚持高站位、宽视野谋划辖区金融发展。2013年以来,该行每年召开辖区党建党廉工作会议,按照“大党建、大金融、大监督”的工作理念和工作格局,推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指导辖内单位探索开展金融系统党建合作共建,充分发挥基层央行在辖区金融改革发展中的组织协调作用;加强政治建设统一了思想、凝聚了人心,进一步增强了党员干部的“四个意识”。2013年以来,该行深入推进若干项重大区域金融改革创新,有力地支持了国家战略,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突出思想建设武装头脑,坚定理想信念。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带头开展中心组学习,开展“千堂党课下基层”活动,以上率下引领辖区党员干部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创新意识形态工作研判考核体系,每半年进行“一问(问卷调查)一听(听取工作汇报)一研(综合分析研判)”,并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列入年度考核目标及分行巡视重点内容;开设了“文化大讲堂”,开展了“我学习、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活动,建立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践教育基地,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四个自信”;加强思想建设,坚定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理想信念。 突出组织建设层层落实,筑牢战斗堡垒。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及时成立分行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构建了“党委(党组)统一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深入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研究制定《关于加强新时代辖区党支部建设的指导意见》,细化党支部及支部书记责任清单;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好干部”标准,在广东省内地市中支择优选拔政治素质好、管理经验丰富的干部提任党委副书记;制定基层党建工作量化考核指标,将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和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加强组织建设,打造坚强组织保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 突出作风建设服务民生,营造风清气正格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以深入开展各项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断加大金融服务民生、服务群众的工作力度;组织开展“清风”专项行动,推动分行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行向纵深发展;落实“以严格管理带好干部队伍”工作理念,持续开展加强内部管理活动;加强作风建设,推动树立良好的行风行貌。2013年以来,该行建立了广东省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和融资对接平台、省农户信用信息系统,并在全国率先开通公共交通受理金融IC卡和地铁云卡闪付等移动支付业务,开创了国内公共交通领域多元化支付新格局。 突出纪律建设全面监督,锻造忠诚干净担当队伍。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坚持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出台了《广州分行党员干部“履职以外”行为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建立了领导干部廉洁档案,形成了单位、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全方位监管网络;认真抓好中央、总行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实现辖区34个中支巡视全覆盖,巡视巡察向县级支行、直属单位和要害部门全覆盖;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开展纪律教育,严格依规依纪处置问题线索,并处置多个历史遗留问题;加强纪律建设,增强党员干部的法纪意识,推动党员干部凝心聚力抓工作。 “党建工作永远在路上。”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外汇局广东省分局局长王景武表示。下一阶段,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将在党建方面持续发力,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金融实践,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的高素质金融人才队伍,为打好防范和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凝聚智慧和力量。 2018-07-23/guangdong/2018/0723/11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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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7月,银行结汇11278亿元人民币(等值1683亿美元),售汇11908亿元人民币(等值1776亿美元),结售汇逆差630亿元人民币(等值94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结汇10561亿元人民币,售汇10590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逆差29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结汇717亿元人民币,售汇1318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逆差601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远期结汇签约1359亿元人民币,远期售汇签约2387亿元人民币,远期净售汇1028亿元人民币。截至本月末,远期累计未到期结汇4660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售汇12296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净售汇7635亿元人民币;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826亿元人民币。 2018年1-7月,银行累计结汇70404亿元人民币(等值10965亿美元),累计售汇70154亿元人民币(等值10921亿美元),累计结售汇顺差251亿元人民币(等值44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累计结汇66565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63879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顺差2685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累计结汇3840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6274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逆差2435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累计远期结汇签约9777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售汇签约12404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净售汇2628亿元人民币。 2018年7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19502亿元人民币(等值2909亿美元),对外付款20309亿元人民币(等值3030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逆差806亿元人民币(等值120亿美元)。 2018年1-7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128138亿元人民币(等值19960亿美元),对外付款129690亿元人民币(等值20202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逆差1552亿元人民币(等值241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包括引起居民和非居民间资产和负债变化的所有金融交易和实物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银行结售汇形成的差额将通过银行在银行间外汇市场买卖平盘,是引起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主要来源之一,但其不等于同期外汇储备的增减额。 银行结售汇不按居民与非居民交易的原则进行统计,且其仅包括银行与客户及其自身之间发生的本外币买卖,即人民币和外汇的兑换交易,不同于国际收支交易的统计范围。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使得企业可提前锁定未来结汇或售汇的汇率,从而有效规避人民币汇率变动的风险。银行一般会通过银行间外汇市场来对冲远期结售汇业务形成的风险敞口。比如,当银行签订的远期结汇大于远期售汇时,银行一般会将同等金额的外汇提前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卖出,反之亦然。因而远期结售汇也是影响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一个因素。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签约额与累计未到期额之间的关系为: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上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本期远期结售汇签约额-本期远期结售汇履约额-本期远期结售汇平仓额。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银行为管理这部分风险敞口,在期权合约存续期间通常会在外汇市场进行对冲。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国际收支统计的组成部分,但其统计原则与国际收支采用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不同,采用资金收付制原则,且其仅反映境内非银行部门与非居民之间的资金流动状况,不能反映实物交易和银行自身的涉外交易,统计范围小于国际收支统计。 2018-08-17/guangxi/2018/0817/10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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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18年7月份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就近期跨境资金流动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问7月份我国跨境资金流动形势如何? 答:我国外汇市场供求保持总体稳定,市场主体涉外交易行为理性有序。一是外汇储备余额稳中略升。7月末为31179亿美元,较6月末上升58亿美元。二是银行结售汇和跨境收支逆差同比收窄。7月份,银行结售汇逆差94亿美元,同比下降39%,其中,银行代客结售汇逆差4亿美元,说明企业和个人结汇与售汇更趋均衡;境内企业等非银行部门涉外收支逆差120亿美元,同比下降45%。三是市场主体结汇意愿环比上升,售汇率略有增加。7月份,银行客户结汇与涉外外汇收入之比为73%,环比提升5个百分点,是2015年7月以来最高值;银行客户购汇与涉外外汇支出之比为67%,提升3个百分点,在近几年仍属于较低水平。 对外开放政策效果持续显现,境外资本继续流入,企业以及个人购汇保持稳定。一方面,直接投资、证券投资等项下跨境资金流入总体上升。7月份,直接投资项下涉外收入345亿美元,同比增长46%,今年以来累计增长87%;证券投资项下涉外收入230亿美元,同比增长1.6倍,今年以来累计增长1.5倍。在此情况下,直接投资和证券投资项下结汇同比也呈现上升态势。另一方面,市场主体在主要渠道的购汇总体稳定。7月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投资收益项下购汇均表现为同比下降,个人净购汇同比和环比分别减少12%和13%。 今年以来,国际金融市场波动性明显上升,但在国内经济运行总体平稳、对外开放稳步推进的作用下,我国跨境资金流动保持了总体稳定、基本平衡的发展态势,人民币汇率弹性进一步增强。未来,我国经济韧性好、适应能力强、回旋余地大的基本面保持不变,将继续成为外汇市场平稳运行的基础。同时,我国坚持改革开放目标不动摇,随着相关措施的稳步推进,以及跨境资本流动管理框架的日臻完善,我国跨境资本流动的活跃度和稳定性都会进一步增强,有利于维护国际收支自主平衡格局,也有利于适应市场环境的发展变化。 2018-08-17/guangxi/2018/0817/10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