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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2年2月份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就2022年2月份外汇收支形势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22年2月份我国外汇收支形势如何? 答:我国外汇市场运行总体平稳。2月份,银行结售汇顺差42亿美元,综合考虑远期结售汇、期权交易等其他供求因素,境内外汇市场供求基本平衡。企业等非银行部门涉外收支趋向均衡,呈现小幅逆差65亿美元。截至2月末,外汇储备余额为32138亿美元,与1月末相比保持基本稳定。 贸易投资等实体经济相关跨境资金延续净流入。2月份,货物贸易跨境收支顺差257亿美元,同比增长41%;直接投资跨境收支顺差88亿美元,其中外商来华直接投资资本金净流入保持较高规模,同比稳步增长。对于上述贸易投资活动带来的外汇流入,境内主体一部分结汇,另一部分以外币存款形式持有。1-2月,结汇率(客户向银行卖出外汇与客户涉外外汇收入之比)为62.4%,同比下降3.2个百分点;售汇率(客户从银行买汇与客户涉外外汇支出之比)为61%,同比下降0.5个百分点。 当前,外部环境依然复杂严峻,疫情和通胀高企加大各国货币政策调整难度,高估值增加国际金融市场脆弱性。我国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国民经济持续稳定恢复,基本面因素将继续成为国际收支基本平衡、外汇市场总体稳定的坚实基础。 2022-03-22/xiamen/2022/0322/18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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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全国性中资银行,中国外汇交易中心、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外汇市场交易行为,推动外汇市场健康发展,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等法律法规,制定了《外汇市场交易行为规范指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区内具备结售汇业务资格的金融机构以及货币经纪公司。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联系。 特此通知。 附件:外汇市场交易行为规范指引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1年11月26日 2021-12-06/xiamen/2021/1206/18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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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末,我国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15310亿美元,对外负债15689亿美元,对外净负债379亿美元,其中,人民币净负债4625亿美元,外币净资产4246亿美元。 在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中,分工具看,存贷款资产11101亿美元,债券资产2251亿美元,股权等其他资产1958亿美元,分别占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的73%、15%和13%。分币种看,人民币资产2304亿美元,美元资产10152亿美元,其他币种资产2855亿美元,分别占15%、66%和19%。从投向部门看,投向境外银行部门8450亿美元,占比55%;投向境外非银行部门6861亿美元,占比45%。 在银行业对外负债中,分工具看,存贷款负债8527亿美元,债券负债3228亿美元,股权等其他负债3934亿美元,分别占银行业对外负债的54%、21%和25%。分币种看,人民币负债6929亿美元,美元负债5631亿美元,其他币种负债3130亿美元,分别占比44%、36%和20%。从来源部门看,来自境外银行部门6196亿美元,占比39%;来自境外非银行部门9494亿美元,占比61%。(完) 2022-03-25/xiamen/2022/0325/18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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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2年2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16.02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52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2.35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37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13.6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15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5.23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82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0.79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70万亿美元)。 2022年1-2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35.4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5.58万亿美元)。 2022-03-28/xiamen/2022/0328/18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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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进出口规模42833亿元,同比增长10%。其中,货物贸易出口21291亿元,进口16454亿元,顺差4837亿元;服务贸易出口2131亿元,进口2957亿元,逆差826亿元。服务贸易主要项目为:运输服务进出口规模1854亿元,其他商业服务进出口规模890亿元,旅行服务进出口规模813亿元,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进出口规模517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2年9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出口3364亿美元,进口2788亿美元,顺差576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 2022年9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4011 576 贷方 23422 3364 借方 -19411 -2788 1.货物贸易差额 4837 695 贷方 21291 3058 借方 -16454 -2363 2.服务贸易差额 -826 -119 贷方 2131 306 借方 -2957 -425 2.1加工服务差额 83 12 贷方 88 13 借方 -5 -1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29 4 贷方 57 8 借方 -28 -4 2.3运输差额 -207 -30 贷方 824 118 借方 -1030 -148 2.4旅行差额 -678 -97 贷方 67 10 借方 -746 -107 2.5建设差额 47 7 贷方 90 13 借方 -43 -6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156 -22 贷方 34 5 借方 -189 -27 2.7金融服务差额 9 1 贷方 33 5 借方 -24 -3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207 -30 贷方 83 12 借方 -290 -42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106 15 贷方 311 45 借方 -205 -29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168 24 贷方 529 76 借方 -361 -52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11 -2 贷方 8 1 借方 -20 -3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差额 -8 -1 贷方 8 1 借方 -16 -2 注: 1. 本表所称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进出口,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进出口。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我国提供的服务,即服务出口;借方记录我国接受的服务,即服务进口。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22-11-03/xiamen/2022/1103/19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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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2年6月末,我国全口径(含本外币)外债余额为176910亿元人民币(等值26360亿美元,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区、中国澳门特区和中国台湾地区对外负债,下同)。 从期限结构看,中长期外债余额为80910亿元人民币(等值12056亿美元),占46%;短期外债余额为96000亿元人民币(等值14304亿美元),占54%。短期外债余额中,与贸易有关的信贷占38%。 从机构部门看,广义政府外债余额为30465亿元人民币(等值4539亿美元),占17%;中央银行外债余额为5343亿元人民币(等值796亿美元),占3%;银行外债余额为76194亿元人民币(等值11353亿美元),占43%;其他部门(含直接投资:公司间贷款)外债余额为64908亿元人民币(等值9671亿美元),占37%。 从债务工具看,贷款余额为28289亿元人民币(等值4215亿美元),占16%;贸易信贷与预付款余额为25920亿元人民币(等值3862亿美元),占15%;货币与存款余额为39086亿元人民币(等值5824亿美元),占22%;债务证券余额为52691亿元人民币(等值7851亿美元),占30%;特别提款权(SDR)分配为3226亿元人民币(等值481亿美元),占2%;直接投资:公司间贷款债务余额为21222亿元人民币(等值3162亿美元),占12%;其他债务负债余额为6476亿元人民币(等值965亿美元),占3%。 从币种结构看,本币外债余额为77259亿元人民币(等值11512亿美元),占44%;外币外债余额(含SDR分配)为99651亿元人民币(等值14848亿美元),占56%。在外币登记外债余额中,美元债务占85%,欧元债务占7%,港币债务占4%,日元债务占1%,特别提款权和其他外币外债合计占比为3%。 我国外债主要指标均在国际公认的安全线以内,外债风险总体可控。 附 名词解释及相关说明 关于外债期限结构分类。按照期限结构对外债进行分类,有两种分类方法。一是按照签约期限划分,即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外债为中长期外债,合同期限在一年或一年以下的外债为短期外债;二是按照剩余期限划分,即在签约期限划分的基础上,将未来一年内到期的中长期外债纳入到短期外债中。本新闻稿按签约期限划分中长期外债和短期外债。 与贸易有关的信贷是一个较广义的概念,除贸易信贷与预付款外,它还包括为贸易活动提供的其他信贷。从定义上看,与贸易有关的信贷包括贸易信贷与预付款、银行贸易融资、与贸易有关的短期票据等。其中,贸易信贷与预付款是指发生在中国大陆居民与境外(含港、澳、台地区)非居民之间,由货物交易的卖方和买方之间直接提供信贷而产生对外负债,即由于商品的资金支付时间与货物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时间不同而形成的债务。具体包括供应商(如境外出口商)为商品交易和服务直接提供信贷,以及购买者(如境外进口商)为商品和服务以及进行中(或准备承担)的工作预先付款;银行贸易融资是指第三方(如银行)向出口商或进口商提供的与贸易有关的贷款,如外国金融机构或出口信贷机构向买方提供的贷款。 附表:中国2022年6月末按部门划分的外债总额头寸 2022年6月末 2022年6月末 (亿元人民币) (亿美元) 广义政府 30465 4539 短期 1136 169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1136 169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长期 29329 4370 SDR分配 0 0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25614 3816 贷款 3715 554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中央银行 5343 796 短期 1810 270 货币与存款 1009 150 债务证券 801 119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长期 3533 526 SDR分配 3226 481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0 0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306 46 其他接受存款公司 76194 11353 短期 57746 8604 货币与存款 38064 5672 债务证券 3905 582 贷款 14151 2108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1626 242 长期 18448 2749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14394 2145 贷款 3916 583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137 20 其他部门 43686 6509 短期 30037 4476 货币与存款 13 2 债务证券 147 22 贷款 2659 396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25466 3794 其他债务负债 1752 261 长期 13649 2034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6694 997 贷款 3848 573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454 68 其他债务负债 2653 395 直接投资:公司间贷款 21222 3162 直接投资企业对直接投资者的债务负债 12038 1794 直接投资者对直接投资企业的债务负债 1272 190 对关联企业的债务负债 7912 1179 外债总额头寸 176910 26360 注:1. 本表按签约期限划分长期、短期外债。 2. 本表统计采用四舍五入法。 2022-10-10/xiamen/2022/1010/19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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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2年6月末外债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问2022年二季度我国外债情况如何? 答:2022年二季度我国外债规模总体有所下降。截至2022年6月末,我国全口径(含本外币)外债余额为26360亿美元,较2022年3月末下降742亿美元,降幅3%,其中汇率折算因素对外债余额下降的贡献度约为90%。 外债结构保持基本稳定。从外债币种结构看,截至2022年6月末,本币外债占比44%;从外债期限结构看,中长期外债占比46%。本币和中长期外债占比较2022年3月末均下降1个百分点。 问:如何看待当前我国外债形势? 答:我国外债长期稳定的基础依然牢固。如前所述,二季度外债规模下降主要来自汇率折算因素。总体看,我国有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经济韧性强、潜力足、回旋余地广、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包括人民币债券在内的中国资产对外资仍有较大吸引力,外债规模保持总体稳定的基础依然牢固。 预计短期内外债仍将窄幅波动,外债风险总体可控。当前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全球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国际金融市场动荡加剧,预计短期内我国外债规模将维持窄幅波动的态势。目前我国外债主要指标均继续处于国际公认的安全线以内,外债风险总体可控。 2022-10-10/xiamen/2022/1010/19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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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强外汇市场监管,严厉打击虚假、欺骗性外汇交易,维护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部分违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1:温州市科城贸易有限公司逃汇案 2016年3月,温州市科城贸易有限公司虚构贸易背景,提交虚假提单,对外付汇901.5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罚款292.1万元人民币。 案例2:深圳市神舟百瑞达投资有限公司逃汇案 2016年11月至2019年8月,深圳市神舟百瑞达投资有限公司虚构贸易背景,向境外转移资金1772.64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罚款597.88万元人民币。 案例3:江苏日晨特种装备技术有限公司逃汇案 2018年1月,江苏日晨特种装备技术有限公司以预付货款名义对外支付256万美元,进口货物未实际到货。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罚款83.72万元人民币。 案例4:江西和梦投资有限公司逃汇案 2019年6月,江西和梦投资有限公司勾结关联公司,虚构贸易背景,对外付汇709.22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罚款246万元人民币。 案例5:徐州鸿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逃汇案 2019年9月至2020年1月,徐州鸿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虚构贸易背景,对外付汇2734.9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罚款960.2万元人民币。 案例6:邵阳市信成医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逃汇案 2020年3月至4月,邵阳市信成医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利用32名境内个人的个人年度购汇额度,违规以分拆购付汇形式向境外转移资金158.25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罚款53.64万元人民币。 案例7:海安恒麟供应链有限公司逃汇案 2020年3月至8月,海安恒麟供应链有限公司构造进口贸易,对外付汇合计666.8万美元和140.68万港元。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罚款241.7万元人民币。 案例8:江苏顺哲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逃汇案 2020年7月至8月,江苏顺哲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虚构贸易背景,对外付汇300.05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罚款104.63万元人民币。 案例9:黑龙江籍李某逃汇案 2019年11月至2020年2月,黑龙江籍李某在境外违规刷卡交易188笔,金额合计122.2万加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十六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处罚款32.56万元人民币。 案例10:辽宁籍李某逃汇案 2020年3月至6月,辽宁籍李某利用102名个人名义分拆购汇汇往境外账户,非法转移资金合计675.36万加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七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处罚款172.78万元人民币。 2022-10-24/xiamen/2022/1012/19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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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2年9月,银行结汇15416亿元人民币,售汇14840亿元人民币。2022年1-9月,银行累计结汇132347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124619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2年9月,银行结汇2214亿美元,售汇2132亿美元。2022年1-9月,银行累计结汇20058亿美元,累计售汇18873亿美元。 2022年9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37963亿元人民币,对外付款38810亿元人民币。2022年1-9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315646亿元人民币,累计对外付款311145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2年9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5453亿美元,对外付款5574亿美元。2022年1-9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47815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47102亿美元。 2022年以来,我国涉外经济活动保持活跃,跨境资金流动总体平稳有序。前三季度,银行结售汇和涉外收支双双保持顺差格局,其中,银行结售汇顺差1185亿美元,银行代客涉外收支顺差714亿美元。当前我国经济运行恢复向好,国际收支结构更加稳健,外汇市场韧性明显增强,有助于跨境资金流动稳定。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银行,售汇是指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2022-10-28/xiamen/2022/1028/19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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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2年9月,银行结汇15416亿元人民币,售汇14840亿元人民币。2022年1-9月,银行累计结汇132347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124619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2年9月,银行结汇2214亿美元,售汇2132亿美元。2022年1-9月,银行累计结汇20058亿美元,累计售汇18873亿美元。 2022年9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37963亿元人民币,对外付款38810亿元人民币。2022年1-9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315646亿元人民币,累计对外付款311145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2年9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5453亿美元,对外付款5574亿美元。2022年1-9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47815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47102亿美元。 2022年以来,我国涉外经济活动保持活跃,跨境资金流动总体平稳有序。前三季度,银行结售汇和涉外收支双双保持顺差格局,其中,银行结售汇顺差1185亿美元,银行代客涉外收支顺差714亿美元。当前我国经济运行恢复向好,国际收支结构更加稳健,外汇市场韧性明显增强,有助于跨境资金流动稳定。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银行,售汇是指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2022-11-02/xiamen/2022/1102/19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