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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9日,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简称“深汕合作区”)举行2020年第11次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邀请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简称“深圳人民银行”)党委书记、行长邢毓静作“深入社区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专题讲座,为深圳第“10+1”区中小微企业带来稳企纾困的金融政策福音,同时推出向先进制造业等重点产业倾斜的金融扶持政策,助力深汕合作区经济社会发展。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党工委书记产耀东,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黄伟平参加学习。 此次专题讲座以“精准灌溉,支持新城发展”为题,围绕“疫情防控、复产复工新形势下的新使命:打造更具竞争力的营商环境”展开,分析时下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焦点问题,并立足当前形势,为深汕合作区的小微企业带来金融支持政策福音,着力破解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讲座同时分享了深圳人民银行相关稳企业保就业、深入社区政银企对接的经验,介绍了向先进制造业、海洋经济等重点产业倾斜的金融扶持政策,放眼长远,探讨如何发挥金融对深汕合作区新城建设事业的支持作用,助力深汕合作区营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推动深汕合作区为深圳持续深化金融开放创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贡献力量。 据悉,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促进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政策有效落实,深圳人民银行创新金融服务方式,联合全市各区及众多商业银行开展“深入社区稳企业保就业”专项行动,让广大小微企业更好地知晓、会用、可获得金融支持政策,加大金融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重点行业及群体、以及各区主导产业和重点扶持产业的支持力度。 与会干部及金融从业者纷纷表示,讲座内容丰富、详实,让大家受益匪浅。他们将积极贯彻落实上级关于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的工作要求,加强政银企对接,凝聚共识、发挥合力,加大金融政策宣讲力度,加大下沉服务企业力度,切实帮助中小微企业应对形势风险,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区领导,深汕法院、深汕检察院主要负责人,区各单位、市驻区各单位副处级及以上干部,区发改财政局全体成员,区科创经济服务局副科级及以上干部,各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区直管企业领导班子及负责投融资业务的中层副职以上干部,各入区银行机构(筹备组)负责人参加学习。 2020-11-03/shenzhen/2020/1103/7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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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11日下午,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 (以下简称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联合龙华区人民政府,在大浪街道举办“精准滴灌解纾困 助力惠企增活力”深入社区稳企业保就业金融支持专项行动,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党委书记、行长邢毓静带队走进企业实地调研,宣讲金融政策助力企业发展。 在龙华区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张纳沙陪同下,邢毓静行长和曲延玲副行长一行来到大浪街道爱特爱公司、赢家工业园走访调研。实地考察智能制造生产基地和工业互联网生产车间,座谈了解企业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情况以及当前面临的主要困难和诉求。调研走访中,介绍了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部署,联合龙华区开展深入社区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工作,推动金融政策和区级优惠措施协同发力,缓解企业融资难题。同时,针对企业经营实际,鼓励企业开拓思路,通过发债等方式降低融资成本,运用供应链票据、标准化票据等金融产品,提升商业汇票融资效率。 “精准滴灌解纾困 助力惠企增活力”活动现场,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介绍了金融支持政策和“深入社区政银企对接”工作开展情况,交通银行、宁波银行、中信银行等6家商业银行宣讲普惠金融产品,重点讲解税金贷、政采贷、结算贷等信用贷款产品,以及供应链金融和结合物流等行业特性创新推出的各类金融产品。78家时尚服装行业和制造业企业参加活动,10家银行现场“摆摊”开展初次对接,银企积极沟通互动,企业反响热烈。 邢毓静行长深入一线当好“客户经理”,带领商业银行下沉服务重心,进街道、进社区、进园区,送政策、送产品、送服务,辖内金融支持保市场主体成效初显。截至11月6日,“深入社区政银企对接”工作组累计对接龙华区企业1413家,其中有融资需求企业580家;已有156家企业获得贷款4.2亿元,其中48家为首贷户, 57家获得信用贷款,占比分别为30.8%和36.5%。 2020-11-18/shenzhen/2020/1118/7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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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29日下午,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组织辖内“揭榜挂帅”银行召开“深入社区稳企业保就业政银企对接工作推进会”。29家“揭榜挂帅”银行主要负责同志、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入社区稳企业保就业专班工作组近80人参加会议。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工作要求,2020年6月以来,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联合全市10个行政区职能部门、街道、社区、园区和29家“揭榜挂帅”银行,创新开展“深入社区稳企业保就业政银企对接”工作,集合各方力量,全力打通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最后一公里。 会议阶段性总结了各“揭榜挂帅”银行在前期深入社区政银企对接工作成效。截至2020年9月25日,共走访3863家企业,有融资需求企业1587家,推动585家企业获得贷款,其中278家为首贷户,182家获得信用贷款,贷款金额18.48亿元。会议从深入社区走访企业家数、贷款发放家数、首贷、信用贷发放户数等维度,肯定了宁波银行、建设银行、龙岗鼎业村镇银行、招商银行、平安银行、深圳农商行、交通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中信银行、工商银行、邮储银行和福田银座村镇银行等综合排名靠前银行。 各“揭榜挂帅”银行还积极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开展稳企业保就业金融政策宣传。线下,银行与街道、社区、园区合作召开银企对接会、政策宣讲会,积极参与街道社区活动,与企业拉近距离,了解融资需求;通过电子滚屏、宣传海报、易拉宝、宣传手册、调查问卷等多种宣传物料投放加强宣传。线上,与媒体合作,通过新闻、广播、公众号、微信群等渠道进行视频广播和平面媒体宣传。 为深化“深入社区稳企业保就业政银企对接”工作,会议就下一步工作要求进行了全面部署。要求各银行多措并举,做实做细深入社区政银企对接;进一步做好“稳企业保就业金融直通车”政银企融资需求对接和信息反馈工作;创新思路,集合金融资源打好政策组合拳;及时总结,按时反馈,合力解决疑难杂症;强化宣传,提升金融支持政策触达率。 各“揭榜挂帅”银行就疏通政银企对接堵点进行了探讨交流,对进一步提升对接效率和工作实效提出了有益建议,并积极表态将比学赶超,推动深入社区政银企对接工作向纵深推进,帮助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助力金融精准滴灌。 2020-10-10/shenzhen/2020/1010/7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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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深圳合格境内投资者境外投资(QDIE)试点规模由50亿美元增加到100亿美元。12月4日,已有深圳QDIE管理企业,以平安银行为托管行募集境内合格投资者人民币资金,购汇约5000万美元于境外进行直接投资。 平安银行相关负责人表示,QDIE试点是支持深圳先行示范区推进金融对外开放的一项重要政策,可有效拓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国际化路径,助力境内资金开展境外股权投资,特别是对境外非上市企业股权和境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进行投资,便利企业获得境外先进技术,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在当前形势下,本次QDIE扩容恰逢其时。一方面可以进一步满足日益增长的境外股权投资需求,另一方面,也便利资金抢抓汇率机遇期,更加高效的进行跨境资产配置。 2020-12-08/shenzhen/2020/1208/7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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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外汇服务质量,有效落实《经常项目外汇管理指引(2020版)》(以下简称《指引》)相关外汇政策,2020年11月17日,深圳市外汇局举办了“经常项目外汇保险业务政策培训会”,全市6家银行和15家保险公司共55人参会。本次培训会议旨在对近两年来经常项目保险项下外汇管理新政进行梳理和总结,特别是通过对《指引》中涉及外汇保险业务相关主要章节、法规内容的解读,引导银行和保险经营机构提高合规经营意识,加强业务交流和沟通,为下一步促进辖内外汇保险市场的平稳发展、防范业务风险打下良好基础。 2020-11-19/shenzhen/2020/1119/7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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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8日更新) 问:请问哪些文件公布了相关外汇政策助力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和支持经济社会秩序全面恢复及稳外资稳外贸相关工作? 答:1.2020年1月27日,国家外汇管理局下发《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建立外汇政策绿色通道 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汇综发[2020]2号),共6条措施。 2.2020年1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联合印发《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 银保监会 证监会 外汇局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银发[2020]29号),共30条措施,其中涉及外汇政策5条。 3.2020年2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以下简称“深圳市分局”)发布《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关于做好当前金融服务工作 全力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通知》,共23条措施,其中涉及外汇政策7条。 4.2020年3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调整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调节参数的通知》(银发[2020]64号),将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调节参数由1上调至1.25。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的其他事宜仍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17]9号)为准。 5.2020年3月30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联合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关于外汇管理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先行示范区发展的通知》(粤汇发[2020]15号),共8条措施。 6.2020年4月10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优化外汇管理 支持涉外业务发展的通知》(汇发[2020]8号),共8条措施。 7.2020年4月21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印发了《深圳市外债便利化额度试点业务操作指引》。 8. 2020年4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联合发布《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银发[2020]95号)。 9. 2020年5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资金管理规定》(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20]第2号)。 10. 2020年5月20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支持贸易新业态发展的通知》(汇发[2020]11号)。 11.2020年5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证监会、外汇局联合发布《中国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市场监管总局 证监会 外汇局关于进一步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20]120号),共30条措施。 问:疫情防控期间,请问有哪些绿色通道可以便利市场主体办理外汇业务? 答:1.深圳市分局已启动应急处置机制,对于进口卫生防疫、医药用品等疫情防控物资的境内机构,指导辖内银行按照特事特办原则,简化进口购付汇业务流程与材料,切实提高办理效率。 2.对于境内外因支援此次疫情汇入的外汇捐赠资金,银行可直接通过受赠单位已有的经常项目外汇结算账户,便捷办理资金入账和结汇手续。简化新开立捐赠外汇账户的要求。 3.企业办理与疫情防控相关的资本项目收入结汇支付时,无需事前、逐笔提交单证材料,由银行加强对企业资金使用真实性的事后抽查。 4.疫情防控确有需要的,企业借用外债限额等可取消,并可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务服务网上办理系统”(http://zwfw.safe.gov.cn/asone/)线上申请外债登记,便利企业开展跨境融资。 5.银行应当密切关注个人用汇需求,鼓励通过手机银行等线上渠道办理个人外汇业务。 6.与疫情防控有关的其他特殊外汇业务,银行可先行办理,并向所在地外汇局事后报备。 疫情防控期间,银行参照本条(第六条),在确保交易真实性、合法性的前提下,可先行为企业办理疫情防控物资的特殊出口收汇业务(如:支援境外疫情防控等),同时做好涉外收付款申报交易附言的标注(标注“疫情防控”字样)和向外汇局的报备手续。 问:请问有哪些最新措施有利于市场主体优化外汇业务管理,完善外汇服务方式,提升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 答:(一)优化外汇业务管理 1.全国推广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改革。在确保资金使用真实合规并符合现行资本项目收入使用管理规定的前提下,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将资本金、外债和境外上市等资本项目收入用于境内支付时,无需事前向银行逐笔提供真实性证明材料。经办银行应遵循审慎展业原则管控相关业务风险,并按有关要求对所办理的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业务进行事后抽查。 2.取消特殊退汇业务登记。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分类为A类的企业,办理单笔等值5万美元(含)以下的退汇日期与原收、付款日期间隔在180天(不含)以上或由于特殊情况无法原路退汇的业务,无需事前到外汇局办理登记手续,可直接在金融机构办理。金融机构在为企业办理以上免于登记的退汇业务时,应在涉外收支申报交易附言中注明“特殊退汇”。 3.简化部分资本项目业务登记管理。将符合条件的内保外贷和境外放款注销登记下放至银行办理。非金融企业内保外贷责任已解除且未发生内保外贷履约的情况下,可到其所属分局(外汇管理部)辖内银行直接办理内保外贷注销登记。非金融企业境外放款期限届满且正常收回境外放款本息的情况下,可到其所属分局(外汇管理部)辖内银行直接办理境外放款注销登记。 4.放宽具有出口背景的国内外汇贷款购汇偿还。出口押汇等国内外汇贷款按规定进入经常项目外汇结算账户并办理结汇的,企业原则上应以自有外汇或货物贸易出口收汇资金偿还。在企业出口确实无法按期收汇且没有其他外汇资金可用于偿还上述国内外汇贷款时,贷款银行可按照审慎展业原则,为企业办理购汇偿还手续,并于每月初5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外汇局报备有关情况。 (二)完善外汇业务服务 5.便利外汇业务使用电子单证。银行按规定以审核电子单证方式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的,取消企业分类为A类以及成立满2年的条件。银行按规定以审核电子单证方式办理服务贸易、初次收入和二次收入外汇收支的,可不打印电子交易单证。银行办理个人结售汇业务时,可不打印“结汇/购汇通知单”。银行办理上述业务,应确保电子单证的真实性、合规性以及使用的唯一性,并留存电子单证或电子信息5年备查。 6.优化银行跨境电商外汇结算。支持更多的银行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支付机构外汇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汇发〔2019〕13号),在满足交易信息采集、真实性审核等条件下,凭交易电子信息为跨境电子商务市场主体提供结售汇及相关资金收付服务。 7.放宽业务审核签注手续。金融机构按规定审核经常项目外汇收支时,可根据内控要求和实际业务需要,按照实质合规原则,自主决定是否在单证正本上签注收付汇金额、日期并加盖业务印章,但需按现行规定留存审核材料备查。 8.支持银行创新金融服务。鼓励银行通过多种方式科学评估企业资信状况,对客观不可控因素造成涉外收付困难的企业区别分类,对发展前景良好的中小微涉外企业在外汇贷款方面给予贷款延期、手续简化等倾斜。支持银行利用数字外管平台开放的企业资信、收付汇率等信息,开展合规经营和业务创新,做好对中小微涉外企业的金融服务。 问:请问出台了哪些新规定支持贸易新业态发展,促进外贸提质增效? 答:1.拓宽贸易新业态结算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银行凭交易电子信息办理外汇业务。 2.便利跨境电商出口业务资金结算。跨境电商可将境外仓储、物流、税收等费用与出口货款轧差结算。 3.优化跨境电商相关税费的跨境代垫。企业可为客户跨境代垫相关的仓储、物流、税费等。 4.满足个人对外贸易结算需求。个人可通过外汇账户办理跨境电商和市场采购贸易项下外汇结算。 5.完善市场采购贸易资金结算。经市场采购贸易平台备案的主体,银行可凭平台信息为其办理委托第三方报关的收结汇业务。 6.支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代办出口收汇。符合技术条件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可通过具备审核交易电子信息能力的银行,为其服务的客户代办出口收汇手续。 7.便利企业远程办理外汇业务。企业可与外汇局系统直连,实现更多外汇业务网上办理。 8.优化小额交易涉外收付款申报。支持企业以自身名义汇总申报小额涉外收支,满足其出口退税、融资的申报需求。 9.持续跟踪贸易新业态的创新发展。按照“服务实体、便利开放、交易留痕、风险可控”的原则,主动回应市场主体外汇业务的新诉求。此外,外汇局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并指导银行和支付机构完善内控,强化风险防范。 (来源:“金融鹏程”公众号发布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支持贸易新业态发展的通知》的主要内容) 问:深圳市分局在前期开展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试点基础上,再推7项跨境投融资创新和便利化管理措施,请问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1.开展外债登记管理改革试点。取消非金融企业外债逐笔登记,企业可按不超过净资产 2 倍到外汇局办理外债登记,并在登记金额内自行借入外债资金,直接在银行办理资金汇出入和结购汇等手续。 2.灵活调整借债模式。允许非金融企业根据实际需求,从“投注差”外债管理模式调整为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模式借用外债。 3.放宽外债签、借、还币种限制。允许企业提款币种和偿还币种与签约币种不一致,但提款币种和偿还币种应保持一致。 4.开展境内信贷资产对外转让试点。扩大参与境内信贷资产对外转让业务的主体范围和信贷资产范围,允许辖内试点银行和试点机构对外转让银行不良资产和跨境贸易融资。 5.简化资本项目业务办理。简化企业资本项下境内资金支付程序,合并支付命令函和境内汇款申请书。 6.支持国际人才在深圳创办科技型企业。支持经认定取得我国永久居留权资格的国际人才,以其境内合法收入在深圳设立科技型企业。 7.开展外债便利化额度试点。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和工艺先进、市场前景良好的高新技术企业,不囿于净资产规模,在一定金额范围内借入外债。 问:疫情防控期间,为便利市场主体办理行政许可业务,深圳市分局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 答:1.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关于防控疫情期间外汇业务办理的温馨提示》,积极引导外汇业务网上办理,最大程度实现外汇业务办理“免出门、不见面、零跑腿”。 2.畅通网上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管理、非银行债务人外债登记等多项行政许可业务可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数字外管平台(http://zwfw.safe.gov.cn/asone/)”注册登记办理。发布《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网上操作指引》《非银行债务人外债登记网上办理操作指引》(请使用火狐浏览器、Chrome浏览器、或IE11进行访问。使用其他浏览器可能会导致登录失败和显示信息不全。) 3.开通多条渠道。在推行网上办理业务的同时,还开通电子邮箱、邮政快递、传真等多种绿色办理通道。市场主体在与外汇局深圳市分局工作人员电话沟通后,可通过电子邮箱或传真提交申请材料扫描件,或通过邮寄方式办理外汇业务。深圳市分局收到材料后在规定时间内通知申请人受理情况,并通过电子邮件、邮政快递、手机短信等方式将业务受理回执以及处理结果反馈申请人。同时,在疫情防控期间,外汇局深圳市分局增设热线电话(详见下表咨询电话)为企业答疑解惑,确保信息畅通。 4.经常项目项下业务和资本项目项下业务均可“非接触”式现场办理。对确有需要到外汇局窗口现场办理的,深圳市分局在现场配置了便民办公设备。在柜台外设置3米隔离线,到现场办理业务的市场主体可通过扫描二维码的方式与工作人员进行视频通话,并将相关资料装袋投入对应收件柜。通过实行非接触式办公,有效降低病毒交叉感染风险。 外汇局深圳市分局分渠道业务办理联系方式 方式 具体信息 网上办理 国家外汇管理局数字外管平台(http://zwfw.safe.gov.cn/asone/) 咨询电话 经常项目业务:25859736,25859563 资本项目业务:22192853 电子邮箱 经常项目业务:safesz_current@sina.com 资本项目业务:szwhgljzbc@163.com 传真电话 经常项目业务:25590240转167 资本项目业务:25194143 邮寄和办公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06号人民银行大厦南楼2楼经常项目管理处或资本项目管理处窗口 2020-07-08/shenzhen/2020/0225/6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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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六保”的决策部署,将人民银行总行关于“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的工作要求落地落细,6月23日上午,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下称“深圳人行”)召开全市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工作会议。深圳人行党委书记、行长邢毓静出席会议并讲话。深圳银保监局、深圳证监局、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同志以及全市80多家金融机构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邢毓静行长指出,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人民银行陆续出台了十多项金融支持政策,包括降低存款准备金率、推出1.8万亿再贷款再贴现额度、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推动LPR下行、中小微企业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安排、创设直达实体经济的两项货币政策工具等,充分发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政策牵引带动作用。深圳全市金融系统积极响应,与市相关部门协同合作、靠前站位、敢为人先,持续加大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积极改善金融生态环境,有力支撑了深圳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和实体经济发展。 经济是肌体,金融是血脉。会议要求,全市金融机构要提高政治站位,用好用足政策,将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工作作为当前和下一阶段的最重要工作,充分认识到稳企业、保企业就是保住经济基本盘,更是保住金融机构的长远发展。金融机构要与企业共生共荣,合理让利,全力以赴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6月以来,深圳人行和深圳市罗湖区、福田区选择4个社区作为试点,组织7家商业银行成立工作专班,下沉到政府组织体系的最基层细胞单位,摸清微观主体状况和诉求,不断思考改进工作方法,抓紧抓实政银企对接工作,促进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工作取得实效。结合下沉社区工作经验以及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历史、美洲银行发展历程,邢毓静行长进一步指出,辖内商业银行要“危中寻机”,对经营模式进行再思考,真正把“沉下身子”做好小微金融服务的观念层层传导至基层客户经理,依托社区网格化治理优势,找准企业融资梗阻,开展尽职调查,提升服务民营和中小微企业的能力,形成金融支持的商业可持续模式。她同时表示:“近期,深圳人行将对已下沉走访试点街道社区的工作经验进行总结,形成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标准化模板做法,下一步将在全市所有行政区推广,希望各商业银行能‘揭榜挂帅’,配合人民银行做好下沉社区工作,发现成本可接受、商业可持续的可贷企业名单,让中小微企业贷款可获得性明显提高。” 会议还对金融机构做好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工作提出了其他具体要求。一是尽快成立以“一把手”行长为组长的内部工作专班,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并组织业务部门、分支机构及各条线各层次员工认真学习掌握人民银行相关政策,加强人员培训;二是结合自身业务优势,认真梳理针对重点支持行业、群体已有的信贷产品和服务,有条件的机构应进一步优化和开发相关融资产品;三是健全政银企对接机制,结合不同类型重点企业特点及需求,分类施策对接,结合名单内企业需求提供精准的融资服务,同时加强问题与政策诉求反馈;四是合理用好用足政策工具,大幅增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首贷、无还本续贷占比,进一步安排好中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持续加大对制造业和新兴产业的中长期贷款投放力度;五是确保工作实效,建立与稳企业保就业考核导向相配套的激励约束机制。 2020-06-29/shenzhen/2020/0629/7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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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强化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的工作要求,最大“广度”和最大“深度”凝聚共识、发挥合力,2020年7月2日上午,在推动区域经济金融发展工作会商机制框架下,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与罗湖区委区政府共同举办稳企业保就业防风险专题讲座,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党委书记、行长邢毓静作《深入社区开展政银企对接 助力金融精准滴灌》专题讲座。罗湖区委区政府领导、区各直单位、公检法、各街道、社区、辖内商业银行三百余人分别在罗湖区政府主会场和14个视频分会场听课学习,超千人线上收看直播。 邢毓静行长在讲座中指出,2020年5月《政府工作报告》明确要求要加大宏观政策实施力度,强化对稳企业的金融支持。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精神,人民银行5月以来牵头多部委出台了一揽子稳企业的金融支持政策,其核心目的是:运用金融政策工具,通过金融体系特别是商业银行,支持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民营企业渡过难关、活下去,防止资金链断裂,防止企业大量倒闭和裁员。稳企业,保企业,就是保就业、保民生、保稳定,这是“六保”的关键。 邢毓静行长介绍,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为落实落细总行金融支持政策,前期在市级层面,积极与市地方金融局、发改委、财政局、工业与信息化局、科工贸信委、深圳市税务局等部门通力合作,就大中型重点支持企业的名单推送、商业银行对接以及地方政府配套金融政策支持等工作,积极开展研究,逐步落实,工作进展顺利。 由于小微企业数量众多、主要集中在社区基层,为切实做好金融支持小微企业纾困,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创新开展了深入社区政银企对接试点工作,会同罗湖区和福田区选取有代表性的4个社区,联合政府部门、商业银行,依托社区网格化管理,走街访户,摸清底数、宣传政策、做好融资对接和后续督导。6月,共走访企业184家,其中有融资需求企业144家,8家银行跟进,已推动54家企业达成授信意向,其中首贷户28家。 邢毓静行长总结指出,通过深入社区,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逐步梳理出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存在的原因,并制定了针对性解决方案。总体看,深入社区,在多部门的齐心协力下,能够让广大小微企业更好地知晓、会用、可获得金融支持政策,有效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题,更有力地促进保市场主体、稳就业,是一次卓有成效的试点尝试。 下一步,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将深入社区政银企对接的经验和做法,逐步复制推广到更多社区,促进政银企更充分高效对接,着力解决中小微企业信用贷、首贷、无还本续贷难题,落实好人民银行创新直达实体经济的各项金融支持政策,促进中小微企业贷款可获得性明显提高,综合融资成本明显降低,切实贯彻落实好中央保企业稳就业的工作要求。 2020-07-07/shenzhen/2020/0707/7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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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这一重大战略部署要求,深圳人民银行、深圳外汇局提高站位,拓宽视野,积极探索在深圳地区实施综合授权改革试点。 日前,据深圳人民银行、深圳外汇局相关负责人透露,深圳即将在经常项下率先开展四项先行先试创新举措,相关措施已获得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复同意。 一是货物贸易项下,支持符合条件的银行凭交易电子信息,为跨境电商和外贸综合服务等新业态市场主体提供结售汇及相关资金收付服务。 支持跨境电商、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等贸易新业态发展,鼓励创新,便利开放,有利于加快培育贸易竞争新优势、推动贸易高质量发展。该项措施可以较好地解决新业态“小额、高频、电子化”交易中结算成本高、收款周期长等“痛点”,提高资金结算效率,帮助小微企业拓展国际市场,有利于稳定外贸。数以千计的中小企业从中获益,保障千家万户就业稳定。 二是在深圳市全面推广中资机构驻海外员工薪酬结汇的便利化试点。 该试点帮助国内企业“走出去”,解决了企业外派员工的薪酬结算的实际需求。企业驻外员工可通过手机银行或电子银行实现全线上办理薪酬结汇业务,不需要本人到银行柜台办理,业务时效与便利化程度得到大幅提高。 三是对深圳市政府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外国高端人才,其配偶或子女为外籍人士或在境外长期生活的,便利其办理赡家款项下跨境汇款。 该项举措支持深圳实行更加开放便利的境外人才引进制度,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回流国内创新创业,便利其办理赡家款项下跨境汇款,简化单证要求,缩短业务时间。 四是对来深圳工作的外籍人士,便利其为随行子女代办境内就读国际学校学费结汇。 这一创新举措极大地便利其为随行子女代办境内就读国际学校学费结汇,除了可以使用其境内收入,还可以使用其合法境外资金。 深圳人民银行、深圳外汇局经常项目外汇管理部门负责人表示,率先推出的若干创新措施具有现阶段需求迫切、可操作性强、风险可控等特点,有助于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后三项个人项下的创新措施践行了为民服务的理念,将为个人提供一揽子便利化,满足其驻外、来深工作和生活的资金结算需求。深圳外汇局将继续推进全面开放新格局下贸易便利化,为企业对外贸易、个人用汇等经常项目跨境交易活动提供安全、高效的结算便利,支持经济有序开放和健康发展。 下一步,在这四项创新举措的基础上,深圳人民银行、深圳外汇局将尽快推出相关政策指导意见,使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尽快享受政策红利。此外,深圳人民银行、深圳外汇局将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六稳”“六保”工作要求,在总行总局的支持下,切实做好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工作,继续探索推进综合授权改革试点,推动深圳建设经常项目外汇管理先行示范区,推动外汇管理服务提质增效。(完) 2020-06-11/shenzhen/2020/0611/7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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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支持深圳实行更加开放便利的境内外人才管理制度,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提升个人外汇便利化水平,引导市场主体守法自律,发挥正向激励作用,制定了《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关于开展高端人才个人外汇项下便利化试点的指导意见(试行)》,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safesz_current@sina.com 2.通信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06号人民银行大厦北楼2楼经常项目管理处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13日。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关于开展高端人才个人外汇项下便利化试点的指导意见(试行) 2020-07-13/shenzhen/2020/0713/7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