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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全国外汇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传达总局2021年经常项目外汇管理工作要求,2021年4月29日,外汇局深圳市分局举办了“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政策培训会”,全市70家银行200余人参会。本次会议旨在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帮助银行更好地理解和传导新政策,确保各项便利化措施有效落地,提高银行业务合规性,提升外汇管理与服务,助力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 本次培训,主要包括两个层面的授课。一是外汇局深圳市分局经常项目管理处负责人回顾了近二十年我国国际收支的趋势性变化,对我国外汇管理的新发展格局以及对经常项目管理的挑战进行了分析;各业务分管负责人分别介绍了业务形势、重点工作管理思路和工作要求。二是各业务条线分别专人讲授货物贸易、新业态、服务贸易、保险和个人项下外汇业务管理政策,并重点围绕《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版)》(以下简称《指引》)等最新政策进行全面梳理和解读,并结合业务问题和典型案例,对银行提出了具体的业务规范和要求。 会议还设置了问答环节,银行就跨境电商、利润分红、个人外汇等问题踊跃提问,授课人员一一进行解答。通过现场互动的方式既解答了银行的业务问题也加深了银行的政策理解。 2021-05-07/shenzhen/2021/0507/8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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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外贸新业态业务健康规范发展,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制定了《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关于在深圳地区试行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货物贸易外汇综合服务的指导意见》,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safesz_current@sina.com 2.通信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06号人民银行大厦北楼2楼经常项目管理处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23日。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关于在深圳地区试行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货物贸易外汇综合服务的指导意见 2020-07-23/shenzhen/2020/0723/7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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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的工作要求,最大“广度”和最大“深度”凝聚共识、发挥合力,推动绿色发展和加快可持续发展,2020年7月29日下午,继在罗湖区、福田区和龙岗区后,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党委书记、行长邢毓静应邀在大鹏新区作《精准滴灌,绿色发展,做双区建设中的可持续发展先锋》专题讲座。大鹏新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各直属单位、驻区单位、街道、社区180余人在新区会议中心听课学习。 邢毓静行长在讲座中指出,2020年5月《政府工作报告》明确要求要加大宏观政策实施力度,强化对稳企业的金融支持。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精神,人民银行5月以来牵头多部委出台了一揽子稳企业的金融支持政策。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为落实落细总行金融支持政策,前期在市级层面,积极与市地方金融局、发改委、科创委、财政局、工业与信息化局、商务局、交通运输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深圳市税务局等部门通力合作,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深圳市)印发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工作“28条”实施意见,就大中型重点支持企业的名单推送、商业银行对接以及地方政府配套支持等工作,逐步推动落实,工作进展顺利。2020年上半年,深圳地区社会融资规模累计增长9759亿元,同比多增5091亿元。 邢毓静行长介绍,由于小微企业数量众多、主要集中在社区基层,为切实做好金融支持小微企业纾困,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创新开展了深入社区政银企对接试点工作,会同罗湖区和福田区选取有代表性的4个社区,联合政府部门、商业银行,依托社区网格化管理,走街访户,摸清底数、宣传政策、做好融资对接和后续督导。截至7月27日,共走访企业335家,其中有融资需求企业245家,已推动88家企业达成授信意向,其中首贷户35家。与龙岗区建立深入社区工作对接机制,将组织11家商业银行与龙岗区11个社区开展“一对一”结对子,每家银行负责走访对应社区的中小微企业。 邢毓静行长强调,通过深入社区,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逐步梳理出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存在的原因,并制定了针对性解决方案。总体看,在多部门的齐心协力下,深入社区能够让广大小微企业更好地知晓、会用、可获得金融支持政策,有效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题,更有力地促进保市场主体、稳就业,是一次卓有成效的试点尝试。 7月23日,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制定发布《“深入社区稳企业保就业”专项行动方案》,明确将深入社区政银企对接的经验和做法,逐步复制推广到更多社区,发挥区级相关政府部门等作用,促进政银企更充分高效对接,着力解决中小微企业信用贷、首贷、无还本续贷难题,落实好人民银行创新直达实体经济的各项金融支持政策,促进中小微企业贷款可获得性明显提高,综合融资成本明显降低,切实贯彻落实好中央保企业稳就业的工作要求。2020年6月末,深圳地区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同比增长23.8%,增速较上年末提高5.8个百分点。2020年6月,深圳地区新发放中小微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同比下降32个基点。 最后,邢毓静行长介绍,在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等部门推动下,深圳在绿色金融创新方面走在全国前列,绿色金融产品丰富,绿色金融立法也即将落地。大鹏新区风光优美、环境宜人,森林和海洋资源丰富,是深圳经济特区中的生态特区。在落实中央先行示范区意见关于深圳作为“可持续发展先锋”的战略定位要求方面,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愿意同大鹏新区携手,进一步发挥绿色金融对大鹏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支持作用,充分利用深圳有利条件和当前有利时机,尽快推动先行示范在境外发行绿色市政债,助力深圳在美丽湾区建设中走在前列。 大鹏新区管委会主任刘广阳同志表示,邢毓静行长的授课对大鹏新区抢抓“双区驱动”重大历史机遇,用好金融工具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新区要借助银行系统下沉基层工作专班,为大鹏的公司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提供“精准滴灌”和优质服务,为新区加快打造全球海洋中心城市集中承载区和世界级滨海生态旅游度假区贡献力量。 2020-08-04/shenzhen/2020/0804/7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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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7月以来,深圳市中心支行组织全行党支部开展“学理论 悟原理”系列活动,全体干部职工学习热情高涨,通过理论学习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 一是政治强。全行29个党支部把“学理论 悟原理”活动与“三会一课”开展紧密结合,通过集体研学、自学等方式,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国理政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和文章,结合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我国国情,进一步探究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论根源和形成过程,深刻领会了党的创新理论的核心要义和实践伟力,更加坚定了听党话、跟党走的理想信念,更加深刻地理解和认识了做到“两个维护”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了为党做好新时代基层人民银行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如,货币信贷管理处党支部与中债登深圳分公司党支部联学联建,围绕“纪念深圳经济特区成立四十周年——我的履职与学习新思想”,畅谈特区改革开放取得的辉煌成就,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二是落地实。7月以来,深圳市中心支行党委书记率队先后在罗湖区、福田区、龙岗区、大鹏新区、坪山区的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上,分别作《深入社区开展政银企对接 助力金融精准滴灌》《后疫情时代的金融中心建设》《精准滴灌 创新驱动 加快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精准滴灌 绿色发展 做双区建设中的可持续发展先锋》《精准滴灌 打造未来产业创新中心 做双区建设中的可持续发展先锋》等系列讲座。通过线上线下讲座,向区政府相关部门及银行、企业等市场主体,分享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要求的体会,并结合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工作实际,解读人民银行、外汇局支持政策,凝聚各方合力为复工复产、实体经济发展提供精准金融服务,切实做好深入社区稳企纾困,服务好中小微企业融资“最后一公里”。 三是情怀深。真信才有真情,真情才能感染人。深圳市中心支行干部职工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同时,在推动金融支持实体经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聚焦深圳先行示范区及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促进金融改革开放、提高金融服务管理水平和质量等方面,结合工作实际进行深入思考和探索。7月以来,深圳市中心支行干部职工共撰写相关学习心得体会40余篇。 四是思维新。经邀请新华社党建条线记者进行指导,深圳市中心支行创新以海报、推文等多媒体形式,对支部及干部职工的学习内容和体会进行交流展示,让广大干部职工的学习体验更加深刻,进一步激发其学理论、悟原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如,会计财务处同志表示,要严守财经纪律,永葆清廉本色,以为民服务为宗旨,以中央八项规定为准绳,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经常项目管理处同志表示,要紧跟形势变化,秉承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推动“防风险与促便利”“稳预期与推改革”协同发展,着力优化营商软环境,切实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支持贸易新业态发展,激发创新潜能与市场活力,为企业融入世界经济大潮保驾护航。8月以来,深圳市中心支行通过“金融鹏程”微信公众号已陆续推送7期《深学细悟、常学常新——深圳人民银行“学理论 悟原理”学习心得分享》。 2020-09-21/shenzhen/2020/0921/7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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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6日,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深圳市)(以下简称深圳协调机制)召开会议,通报深圳协调机制成立以来的主要工作情况,研究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和深圳“双区”建设等工作,审议深圳协调机制相关制度文件。会议由深圳协调机制召集人、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局长邢毓静主持,深圳银保监局局长李文红、深圳证监局局长李至斌、深圳地方金融监管局局长何杰、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李升高副局长及深圳市财政局、发改委有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深圳协调机制成立以来,坚持把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稳企业保就业工作作为工作重点,统筹协调,主动作为,在各成员单位齐心协力、通力合作下,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协同推进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工作。印发《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深圳市)关于进一步做好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金融委办深发〔2020〕2号),将多部门出台的金融支持政策进行了集成和强化,更好发挥政策协同效果。二是共同做好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就金融风险监测、处置等工作进行专题研究。三是进一步夯实机制建设。制定深圳协调机制工作规程、信息共享细则、信息共享目录和金融风险监测会商工作细则等制度文件,有效保障履职,加强信息共享,促进成员单位的沟通协作。 会议要求,深圳协调机制及各成员单位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六稳”“六保”决策部署,全面落实金融委办公室及相关部委、深圳市委市政府关于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工作的总体要求,全力以赴做好稳企业保就业工作。发挥地方协调机制作用,进一步加强跨部门的信息共享、沟通交流和政策协同,促进落实金融政策配套措施,共同推进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实现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工作目标。 会议研究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要求提高政治站位,按照既定的工作方案要求,各司其责,加强协作。充分发挥金融风险监测会商机制作用,综合研判深圳经济、金融形势和整体风险状况,及时摸清辖区风险底数,稳妥有效化解金融风险,坚决打赢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 会议要求,切实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落实落细。推动先行先试改革试点政策落地,加大科创和先进制造业等重点行业发展的支持力度。深化改革开放,持续优化深圳营商环境,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程度,为深圳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金融环境。 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深圳市)工作规程(试行)》《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深圳市)信息共享工作细则(试行)》《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深圳市)信息共享目录(试行)》《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深圳市)金融风险监测会商工作细则(试行)》。 2020-08-17/shenzhen/2020/0817/7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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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的工作要求,最大“广度”和最大“深度”凝聚共识、发挥合力,推动产业创新和加快可持续发展,2020年8月19日上午,继在罗湖区、福田区、龙岗区和大鹏新区后,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党委书记、行长邢毓静应邀在坪山区作《精准滴灌,打造未来产业创新中心,做双区建设中的可持续发展先锋》专题讲座。 坪山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区政协领导同志,区法院院长、区检察院检察长,区直各单位、各街道、驻区有关单位、区属国企主要负责同志,以及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辖区商业银行代表150余人参加讲座。坪山区委书记陶永欣主持学习会。 邢毓静行长在讲座中指出,2020年5月《政府工作报告》明确要求要加大宏观政策实施力度,强化对稳企业的金融支持。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精神,人民银行5月以来牵头多部委出台了一揽子稳企业的金融支持政策。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为落实落细总行金融支持政策,前期在市级层面,积极与市地方金融局、发改委、科创委、财政局、工业与信息化局、商务局、交通运输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深圳市税务局等部门通力合作,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深圳市)印发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工作“28条”实施意见,就大中型重点支持企业的名单推送、商业银行对接以及地方政府配套支持等工作,逐步推动落实,工作进展顺利。2020年7月末,深圳地区人民币贷款余额6.22万亿元,同比增长16.9%,增速较年初提高0.9个百分点。 邢毓静行长介绍,由于小微企业数量众多、主要集中在社区基层,为切实做好金融支持小微企业纾困,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创新开展了深入社区政银企对接工作,联合罗湖、福田、龙岗、大鹏、龙华、宝安等区(新区)政府职能部门、街道、社区和中行、农行、工行、建行、交行、邮储、中信、平安、招行、宁波、北京、华夏、深圳农商行、福田银座等14家商业银行,深入罗湖、福田、龙岗、大鹏、龙华51个社区以及宝安区39个产业园区,依托社区网格化管理,走街访户,摸清底数、宣传政策、做好融资对接和后续督导。截至8月14日,共走访491家企业,316家有融资需求,推动其中130家初步达成授信意向,其中46家为首贷需求企业。 邢毓静行长强调,通过深入社区,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逐步梳理出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存在的原因,并制定了针对性解决方案。总体看,在多部门的齐心协力下,深入社区能够让广大小微企业更好地知晓、会用、可获得金融支持政策,有效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题,更有力地促进保市场主体、稳就业,是一次卓有成效的试点尝试。2020年7月末,深圳地区普惠小微企业贷款余额8098亿元,同比增长36.5%,较年初新增1493亿元,在全部新增贷款中占比24.2%,占比较年初提高5.3个百分点。2020年7月,深圳地区新发放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较年初下降82个基点。 2020-08-25/shenzhen/2020/0825/7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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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6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召开2020年深圳市外汇和跨境业务年中形势通报会议,传达国家外汇管理局2020年下半年全国外汇管理工作电视会议精神,分析研判当前跨境收支形势,部署下半年辖内外汇和跨境业务重点工作。李升高副局长主持会议并讲话,分局各处及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跨境业务负责人,深圳市各银行及相关财务公司、支付机构外汇和跨境业务分管领导、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2020下半年,深圳市分局和相关金融机构要全面贯彻落实刚刚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和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会议精神,紧扣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任务,更好统筹辖内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落实落细总行总局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六稳”“六保”工作要求,做好外汇和跨境业务各项工作。 会议部署了2020年辖内下半年外汇管理重点工作。一是全力推动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工作落实落细,积极主动发挥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作用。二是继续深化改革创新和对外开放,优化政务服务和科技支持,不折不扣落实各项外汇便利化措施,扩大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三是畅通与市场主体的政策传导渠道,真正将政策传导宣传到一线。四是坚决防范异常跨境资金流动风险,严厉打击外汇违法犯罪活动。五是落实本币优先原则,用足用好已落地粤港澳大湾区金融支持政策。 2020-08-10/shenzhen/2020/0810/7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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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申报企业: 为便于辖内2020年新增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申报企业准确理解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的数据需求和填报口径,充分掌握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系统的使用方法,有效提高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数据质量,同时强化企业国际收支申报意识,我分局将于近期举办企业培训会。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0年9月18日下午三点(周五) 二、培训地点 深圳市科学馆三楼报告厅 地址:福田区上步中路1003号(乘坐地铁1号线科学馆站A出口步行500米即到) 三、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 主讲部门 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 国际收支处 系统操作培训 国际收支处 四、报名事宜 本次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报名咨询电话/邮箱如下: 电话:0755-82338615,0755-82504953。 邮箱:szwaiguanju@yeah.net 特此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一日 2020-09-11/shenzhen/2020/0911/7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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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8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在总局的部署下,发挥辖区金融科技优势,组织技术与业务专家开展国家外汇管理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试点推广座谈会,就充分利用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形成标准化的融资服务进行专题研讨。会议共有招商、平安、微众三家总行科技部区块链专家在内的几十位技术与业务专家参会,会议对如何利用区块链服务平台,通过数据共享方式服务中小微企业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对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天花板问题的解决方案、业务办理标准达成共识。 2020-09-10/shenzhen/2020/0910/7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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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深圳辖内各金融机构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大对疫情防控工作和深圳经济稳定的金融支持力度,配合做好相关金融服务和应急保障工作,积极支援疫情防控大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大疫情防控领域的货币信贷支持力度 (一)全力保障疫情防控与民生领域的信贷资源。金融机构要主动加强与有关医院、医疗科研单位和相关企业的对接,提供足额信贷资源,全力满足相关单位和企业在卫生防疫、医药用品制造及采购、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科研攻关、技术改造等方面的合理融资需求。鼓励辖内有能力、有条件的金融机构采取单列信贷规模、开通审批绿色通道、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增加信用贷款、合理安排融资期限等方式,对疫情防控企业的贷款尽早发放到位。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通过发行一般金融债券、永续债等,提升对疫情防控领域的金融服务供给能力。辖内主承销商应对募集资金用于疫情防控相关领域的债务融资工具建立承销、发行服务绿色快速通道。对涉及疫情防控和民生领域加大信贷支持力度的辖内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宏观审慎评估将适当予以支持和倾斜。 (二)积极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多渠道提供流动性支持。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开通再贴现绿色通道,充分发挥再贴现政策的导向作用。对支持疫情防控和民生领域企业开展票据贴现的金融机构,优先审批其再贴现申请,简化审批流程,金融机构不需提供合同贸易背景资料,原则上不对票据单张票面金额、贴现利率设置限定条件。鼓励金融机构对有关重要医用物资和重要生活物资的企业提供优惠利率的信贷支持,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合理流动性需求,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将优先运用再贷款给予流动性支持。 (三)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和企业提供差异化优惠的信贷服务。金融机构要通过内部资金转移定价、实施差异化的绩效考核办法等措施,进一步加强对制造业、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等重点领域的信贷支持,特别是提高对受疫情影响严重行业的金融供给能力。对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遇到暂时困难的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鼓励通过展期或续贷等方式予以支持。 二、畅通疫情防控资金的拨付汇划 (四)开通财政专项资金拨付“绿色通道”。各商业银行和各区商业银行代理支库要强化与国家金库深圳分库、财政部门协同机制,及时掌握财政专项资金的拨付需求;确保国库业务相关系统运行安全稳定;配足国库会计核算人员,对于疫情防控资金拨付立即办理,保障各级疫情防控财政专项资金及时、准确、拨付到位。 (五)维护支付清算系统稳定运行。各金融机构应切实强化支付系统实时监控和运维管理,及时排查软硬件风险隐患,加强流动性管理,合理设置净借记限额,确保支付清算服务7×24小时不间断,保障社会资金汇路通畅、疫情防控资金及时到位。 (六)提高非银行支付机构对疫情防控相关资金结算与划拨效率。各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加强与中国银联、网联等清算机构的沟通,明确资金结算时间安排,确保各项支付业务资金的及时结算。尤其是对涉及疫情防控募捐、救灾物资等款项的业务,各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晚于T+1日进行结算,鼓励各非银行支付机构对此类紧急业务资金实行T+0结算。疫情防控期间,因办理涉及疫情防控募捐、救灾物资等款项业务可能引起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余额大幅变动或其他相关变动的,各非银行支付机构可简化相关报告流程,通过电话或互联网邮件等方式向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报告后先行办理。 (七)提升会计核算业务办理效率。各金融机构应优先通过中央银行会计核算数据集中系统(ACS)综合前置子系统或支付系统线上办理再贷款、再贴现归还,本外币存款准备金、财政存款交存,普通转账、现金支取、账务核对、流动性查询等业务,提升业务处理效率。 三、促进外汇和跨境人民币资金结算的便利化 (八)便利防疫物资进口。各银行应当为疫情防控相关物资进口、捐赠等跨境人民币业务开辟“绿色通道”。对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所需的疫情防控物资进口,各银行简化进口购付汇业务流程与材料,切实提高办理效率。 (九)便捷外汇捐赠资金入账和结汇。对于境内外因支援此次疫情汇入的外汇捐赠资金,银行可直接通过受赠单位已有的经常项目外汇结算账户,便捷办理资金入账和结汇手续。暂停实施需开立捐赠外汇账户的要求。 (十)便利资本项目外汇资金使用。企业办理与疫情防控相关的资本项目收入结汇支付时,无需事前、逐笔提交单证材料,由银行加强对企业资金使用真实性的事后抽查。 (十一)便利企业开展跨境融资。疫情防控确有需要的,企业借用外债限额等可取消,并可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务服务网上办理系统”(http://zwfw.safe.gov.cn/asone/)线上申请外债登记。 (十二)支持个人合理用汇需求。各银行应当密切关注个人用汇需求,鼓励通过手机银行等线上渠道办理个人外汇业务。 (十三)简化疫情防控相关跨境人民币业务办理流程。各银行可在“展业三原则”基础上,凭企业提交的收付款指令,直接为其办理疫情防控相关进口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以及资本项目下收入人民币资金在境内支付使用。 (十四)推进“互联网+外汇政务”等多种服务渠道。鼓励各金融机构和企业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务服务网上办理系统”办理外汇业务,提升业务办理便利性。金融机构应畅通线上业务办理渠道,提高线上服务效率,减少网点现场处理业务的情况。除互联网外,企业也可通过邮寄资料等非现场方式办理资本项目外汇业务。 (十五)先行办理相关其他特殊外汇和跨境人民币业务。与疫情防控有关的其他特殊外汇和跨境人民币业务,金融机构可先行办理,并向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报备。 四、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的金融服务 (十六)持续改进支付服务。各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客户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线上电子化渠道办理业务,有效避免人员现场办理交叉感染风险。在疫情防控期间,鼓励实施手续费减免措施。 (十七)确保现金供应充足和回笼现金卫生。各金融机构应做好现金需求的预测与跟踪监测,合理调配现金资源,确保现金供应充足,特别是保障医院、居民社区以及应急建设项目等重点区域的现金需求。对疫情防控物资采购单位的大额现金需求,特事特办,及时满足。严格执行现金收支两条线,大力增加原封新券投放力度,提高流通中现金整洁度,同时做好现金回收环节及储存场地的消毒工作,尤其是对医院等重点单位回笼现金采取单独消毒存放。 (十八)做好征信服务工作。各金融机构应为服务疫情防控工作的项目获得融资提供更为便捷的征信服务。通过多渠道、多样化手段对互联网征信查询进行宣传,引导企业和个人线上查询。做好自助查询机的运行维护和定时消毒,保障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和个人必要的征信查询。鼓励各金融机构对因疫情防控工作暂时未能按时还款的企业或个人,灵活调整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做好逾期等不良信息报送前的核实与告知工作。对因疫情防控出现征信不良记录而提出异议和投诉的,要核实处理,充分发挥信用报告中“机构说明”和“本人/信息主体声明”作用,妥善化解纠纷。 (十九)优化银行账户服务。各银行应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做好与疫情相关的银行账户服务工作。对防控疫情需要开立核准类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的,要简化开户流程,加快业务办理,相关账户自开立之日即可办理疫情防控资金收付款业务。抗击疫情期间各类账户业务可通过深圳市账户资料影像传输系统办理,需要提交的纸质资料待疫情解除后再向人民银行报送。 (二十)切实保障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各金融机构应树立负责任金融理念,强化全员安全防护意识,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受疫情影响临时停业或调整营业时间的网点,简化业务流程、充分利用线上方式保持投诉渠道畅通,优先满足与疫情相关的客户金融需求;高效、妥善处理与疫情相关的业务咨询、投诉,并配合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做好投诉转办和处理工作;切实加强自律,维护市场秩序,不得利用疫情进行不当金融营销宣传。 五、维护疫情防控期间的金融稳定 (二十一)完善风险应急机制。各金融机构应结合疫情防控的应急管理要求,完善风险应急预案,开展压力测试,确保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快速实施隔离和处置,提供正常金融服务,有效防范舆情风险。 (二十二)做好网络和信息系统安全保障工作。各金融机构应加强对机房、网络、系统的日常巡查和运行维护监控,合理安排值班人员,做好各项应急准备,确保网络和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二十三)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各金融机构应认真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按要求报送疫情对你行(司)及相关营业网点或分支机构等正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 六、其他有关事项 各金融机构应坚决贯彻落实好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出台的一系列应对疫情的政策措施,加强新闻宣传引导,做好舆情监测工作。及时研究和解决机构和个人遇到的新困难、提出的新诉求。如遇特殊及紧急情况,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灵活处理,特事特办,同时按照工作程序及时反馈和报告。 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 2020年2月4日 2020-02-18/shenzhen/2020/0218/6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