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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非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可以使用资本金在境内进行股权投资吗? 答:可以。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汇发〔2019〕28号)非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在不违反现行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且境内所投项目真实、合规的前提下,可依法以资本金进行境内股权投资。 2024-01-16/tianjin/2023/1220/23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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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非金融企业多笔外债可以共用一个外债账户吗? 答:可以。《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金融服务的通知》(银发〔2022〕92号)规定,非金融企业的多笔外债可共用一个外债账户。 2024-01-12/tianjin/2023/1218/23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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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国国际收支报告 2024-04-02/hainan/2024/0402/19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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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境内机构收取境外机构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结汇需要什么手续? 答: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汇发〔2019〕28号)境内股权出让方接收外国投资者股权转让对价款时,可凭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信息系统打印的转股业务登记凭证直接在银行办理资产变现账户开立、资金汇入和结汇使用手续。 2024-01-17/tianjin/2023/1222/23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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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外商投资企业和境外投资企业境内投资主体应如何办理存量权益登记? 答: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应按照《外商投资法》相关规定,统一通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报送年报数据(工商年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收到报告信息后定期将年报数据共享至商务部,商务部将年报数据共享至外汇局资本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存量权益登记模块。 境外投资企业境内直接投资主体应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数字外管平台(zwfw.safe.gov.cn/asone)上报境外投资企业存量权益数据。 相关主体一般应在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报送上年度存量权益登记数据,具体要求请关注外汇局每年发布的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 2024-01-25/tianjin/2023/1226/23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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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在阳泉市分局的指导下,中国工商银行阳泉市分行为辖内一家石油压裂支撑剂制造企业成功办理首笔期权业务,标志着阳泉市辖内中小微外经贸企业面对汇率波动应对方式更加多元,产品工具更加丰富。 下一步,阳泉市分局将借此次业务推广契机,进一步做好企业汇率避险服务工作,着力为中小微外经贸企业提供优质的外汇服务,帮助企业归避汇率波动风险,聚焦主业实现稳健经营,有力推动外经贸企业健康发展。 2024-04-02/shanxi/2024/0402/13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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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的政策要点是什么? 答:《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优化外汇管理支持涉外业务发展的通知》(汇发〔2020〕8号)将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政策推广至全国。即在确保资金使用真实合规且符合现行资本项目收入使用管理规定的前提下,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将资本金、外债和境外上市等资本项目收入用于境内支付时,无需事前向银行逐笔提供真实性证明材料。 2024-02-22/tianjin/2024/0222/23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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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破除信息壁垒,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国家外汇管理局保山市分局组织开展科技型企业融资服务专项行动,推广跨境融资便利化政策。 一、搭建“外管+四部门”平台,扩大金融活水浇灌广度 保山市分局联合人民银行保山市分行、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和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窗口平台搭建“外管+四部门”平台,增强金融支持高新技术、“专精特新”、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工作合力。同时,向金融机构推送全市科技型企业名单,指导其强化跨境融资便利化政策和服务宣传,全覆盖收集融资需求信息,保证金融活水浇灌广度。 二、“案例+政策”结合,加大金融活水浇灌力度 召开全市科技型企业“线上+线下”融资对接会,组织全市科技型企业参加视频会议。会上,保山市分局通过案例分析、场景展示和现场答疑等方式,就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政策和跨境金融服务平台融资两个场景作专题宣讲,介绍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主体范围和符合条件企业自主借用外债额度,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科技创新。 三、“一线走访”听需求,提升金融活水浇灌精度 深入企业走访,调研了解企业实际融资需求和困难,并对有跨境融资意向的2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走访,引导企业积极利用跨境融资便利化政策,突破融资瓶颈,实现企业健康持续发展。 2024-04-02/yunnan/2024/0402/12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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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是否所有企业均可享受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政策? 答:开展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业务的企业应为非金融企业(房地产企业、政府融资平台除外),并符合以下条件: (1)近一年无外汇行政处罚记录(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自成立之日起无外汇行政处罚记录)。 (2)如为货物贸易外汇收支名录内企业,其货物贸易分类结果应为A类。 2024-02-23/tianjin/2024/0223/23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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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保证金账户内资金可以结汇使用吗? 答:可以。《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汇发〔2019〕28号)取消了保证金账户内资金不得结汇的限制,允许交易达成或违约扣款时将保证金直接结汇支付。 2024-01-24/tianjin/2023/1225/23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