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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国家外汇管理局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的措施。中国银行十堰分行积极响应外管局关于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工作部署,认真学习《银行外汇展业管理办法(试行)》等纲要文件,努力为外贸企业提供优质跨境贸易服务,让优质企业更好地享受外汇便利化政策红利。 竹山县秦巴钡盐有限公司是该行重点公司客户,长期以来致力于合成沉淀硫酸钡与工业硫化钠等化学产品的创新研发和生产制造,经过多年稳健发展,企业先后承担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5项,是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获湖北省科技进步奖、中小企业创新奖,并于2021年经国家工信部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国家级重点小巨人企业”,其产品不仅被国内知名电器企业选为指定供应商,借力“一带一路”东风,部分产品远销欧美等地。 今年2月,在外管局省、市分局的细心指导下,中行十堰分行积极筛选向省分行推荐辖内符合条件的优质贸易进出口企业,最终竹山县秦巴钡盐有限公司成功获批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企业资格,实现了湖北省县域企业该资格“0”的突破。 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是指守法经营、信用优良的优质企业在审慎经营、合规展业的优质银行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时,可享受优化单证审核等更加便利的措施。该政策赋予优质银行和优质企业更多自主权,释放“越诚信越便利,越合规越自主”的监管导向,实现贸易外汇收支“秒申请,分钟办”,缩短业务办理时间,提高跨境结算效率,节约企业经营成本,大幅降低企业“脚底成本”。 下一步,十堰将进一步强化金融“稳外贸、促发展”支持作用,加大对涉外企业金融支持力度,持续推动贸易外汇便利化业务有效实施,为更多外贸企业提供更便捷、更高效、更全面的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金融时报2024-03-06) 2024-03-15/hubei/2024/0315/22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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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4年2月,银行结汇10938亿元人民币,售汇10818亿元人民币。2024年1-2月,银行累计结汇25453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26034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4年2月,银行结汇1540亿美元,售汇1523亿美元。2024年1-2月,银行累计结汇3582亿美元,累计售汇3664亿美元。 2024年2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32403亿元人民币,对外付款31546亿元人民币。2024年1-2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74792亿元人民币,累计对外付款73545 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4年2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4561亿美元,对外付款4440亿美元。2024年1-2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10526 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10350 亿美元。 2024-04-01/shaanxi/2024/0401/18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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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山西省分局(全辖)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4-03-29/shanxi/2024/0329/13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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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宁波市分局(全辖)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03-29/ningbo/2024/0118/21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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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国国际收支报告 2024-03-29/safe/2024/0329/241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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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内各地市分局及直属支局(全辖)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4-03-29/guangdong/2024/0329/27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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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国国际收支报告 2024-03-29/safe/2024/0329/241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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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四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4055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3355亿元,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2446亿元,储备资产增加904亿元。 2023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7826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15181亿元,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14907亿元,储备资产增加253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3年四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562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511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567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426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44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466亿美元,其中,资本账户逆差1亿美元,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340亿美元,储备资产增加125亿美元。 按美元计值,2023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2530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5939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2078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1482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152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2151亿美元,其中,资本账户逆差3亿美元,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2099亿美元,储备资产增加48亿美元。 按SDR计值,2023年四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424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352亿SDR,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256亿SDR,储备资产增加95亿SDR。 按SDR计值,2023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893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1611亿SDR,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1569亿SDR,储备资产增加40亿SDR。 此外,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最新获得的数据,修订了2022年以来各季度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详见国家外汇管理局官方网站“统计数据”栏目。 为便于社会各界解读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分析小组同时发布《2023年中国国际收支报告》。(完) 2023年四季度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概览表) 项 目 行次 亿元 亿美元 亿SDR 1. 经常账户 1 4055 562 424 贷方 2 71392 9885 7471 借方 3 -67336 -9324 -7047 1.A 货物和服务 4 6817 944 714 贷方 5 67071 9287 7019 借方 6 -60254 -8343 -6306 1.A.a 货物 7 10908 1511 1142 贷方 8 60898 8432 6373 借方 9 -49991 -6921 -5231 1.A.b 服务 10 -4090 -567 -428 贷方 11 6173 855 646 借方 12 -10263 -1422 -1074 1.B 初次收入 13 -3079 -426 -322 贷方 14 3623 501 379 借方 15 -6703 -928 -701 1.C 二次收入 16 317 44 33 贷方 17 697 97 73 借方 18 -380 -53 -40 2. 资本和金融账户 19 -3355 -466 -352 2.1 资本账户 20 -6 -1 -1 贷方 21 3 0 0 借方 22 -9 -1 -1 2.2 金融账户 23 -3350 -466 -351 资产 24 -6478 -899 -678 负债 25 3128 434 328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 26 -2446 -340 -256 2.2.1.1 直接投资 27 -1886 -259 -197 资产 28 -3145 -436 -329 负债 29 1259 177 132 2.2.1.2 证券投资 30 2490 348 261 资产 31 -798 -111 -84 负债 32 3288 458 345 2.2.1.3 金融衍生工具 33 -37 -5 -4 资产 34 62 9 7 负债 35 -99 -14 -10 2.2.1.4 其他投资 36 -3013 -424 -317 资产 37 -1693 -237 -178 负债 38 -1320 -187 -139 2.2.2 储备资产 39 -904 -125 -95 3.净误差与遗漏 40 -700 -96 -73 注: 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资本和金融账户中包含储备资产。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季度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人民币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4.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平均汇率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SDR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5.2023年四季度,我国直接投资负债中资本金新增366亿美元(折约2610亿元人民币)。 6.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7.细项数据请参见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互联网站“统计数据”栏目。 8.《国际收支平衡表》采用修订机制,最新数据以“统计数据”栏目中的数据为准。 2023年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概览表) 项 目 行次 亿元 亿美元 亿SDR 1. 经常账户 1 17826 2530 1893 贷方 2 268536 37887 28408 借方 3 -250710 -35357 -26514 1.A 货物和服务 4 27347 3861 2893 贷方 5 248878 35112 26328 借方 6 -221531 -31252 -23435 1.A.a 货物 7 42114 5939 4452 贷方 8 225381 31792 23839 借方 9 -183267 -25853 -19388 1.A.b 服务 10 -14767 -2078 -1559 贷方 11 23497 3321 2489 借方 12 -38263 -5399 -4048 1.B 初次收入 13 -10591 -1482 -1113 贷方 14 17008 2400 1799 借方 15 -27599 -3882 -2912 1.C 二次收入 16 1071 152 114 贷方 17 2651 375 281 借方 18 -1580 -223 -167 2. 资本和金融账户 19 -15181 -2151 -1611 2.1 资本账户 20 -21 -3 -2 贷方 21 13 2 1 借方 22 -35 -5 -4 2.2 金融账户 23 -15160 -2148 -1609 资产 24 -16124 -2282 -1716 负债 25 964 134 107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 26 -14907 -2099 -1569 2.2.1.1 直接投资 27 -10188 -1426 -1071 资产 28 -13138 -1853 -1390 负债 29 2951 427 319 2.2.1.2 证券投资 30 -4329 -632 -472 资产 31 -5393 -773 -579 负债 32 1064 141 107 2.2.1.3 金融衍生工具 33 -548 -75 -57 资产 34 -353 -49 -37 负债 35 -195 -27 -20 2.2.1.4 其他投资 36 158 34 31 资产 37 3014 441 329 负债 38 -2856 -407 -298 2.2.2 储备资产 39 -253 -48 -40 3.净误差与遗漏 40 -2645 -379 -283 注: 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资本和金融账户中包含储备资产。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季度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人民币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4.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平均汇率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SDR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5.2023年,我国直接投资负债中资本金新增1200亿美元(折约8468亿元人民币)。 6.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7.细项数据请参见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互联网站“统计数据”栏目。8.《国际收支平衡表》采用修订机制,最新数据以“统计数据”栏目中的数据为准。 2024-04-01/shanxi/2024/0401/13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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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3年末,我国全口径(含本外币)外债余额为173352亿元人民币(等值24475亿美元,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区、中国澳门特区和中国台湾地区对外负债,下同)。 从期限结构看,中长期外债余额为76826亿元人民币(等值10847亿美元),占44%;短期外债余额为96526亿元人民币(等值13628亿美元),占56%。短期外债余额中,与贸易有关的信贷占35%。 从机构部门看,广义政府外债余额为30775亿元人民币(等值4345亿美元),占18%;中央银行外债余额为7593亿元人民币(等值1072亿美元),占4%;银行外债余额为71487亿元人民币(等值10093亿美元),占41%;其他部门(含关联公司间贷款)外债余额为63496亿元人民币(等值8965亿美元),占37%。 从债务工具看,贷款余额为26457亿元人民币(等值3735亿美元),占15%;贸易信贷与预付款余额为27700亿元人民币(等值3911亿美元),占16%;货币与存款余额为34453亿元人民币(等值4864亿美元),占20%;债务证券余额为53078亿元人民币(等值7494亿美元),占31%;特别提款权(SDR)分配为3441亿元人民币(等值486亿美元),占2%;关联公司间贷款债务余额为20949亿元人民币(等值2958亿美元),占12%;其他债务负债余额为7274亿元人民币(等值1027亿美元),占4%。 从币种结构看,本币外债余额为81969亿元人民币(等值11573亿美元),占47%;外币外债余额(含SDR分配)为91383亿元人民币(等值12902亿美元),占53%。在外币登记外债余额中,美元债务占84%,欧元债务占7%,港币债务占4%,日元债务占3%,特别提款权和其他外币外债合计占比为2%。 2023年末,我国外债负债率为13.7%,债务率为69.7%,偿债率为7.6%,短期外债与外汇储备的比例为42.1%,上述指标均在国际公认的安全线以内,我国外债风险总体可控。 附 名词解释及相关说明 关于外债期限结构分类。按照期限结构对外债进行分类,有两种分类方法。一是按照签约期限划分,即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外债为中长期外债,合同期限在一年或一年以下的外债为短期外债;二是按照剩余期限划分,即在签约期限划分的基础上,将未来一年内到期的中长期外债纳入到短期外债中。本新闻稿按签约期限划分中长期外债和短期外债。 与贸易有关的信贷是一个较广义的概念,除贸易信贷与预付款外,它还包括为贸易活动提供的其他信贷。从定义上看,与贸易有关的信贷包括贸易信贷与预付款、银行贸易融资、与贸易有关的短期票据等。其中,贸易信贷与预付款是指发生在中国大陆居民与境外(含港、澳、台地区)非居民之间,由货物交易的卖方和买方之间直接提供信贷而产生对外负债,即由于商品的资金支付时间与货物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时间不同而形成的债务。具体包括供应商(如境外出口商)为商品交易和服务直接提供信贷,以及购买者(如境外进口商)为商品和服务以及进行中(或准备承担)的工作预先付款;银行贸易融资是指第三方(如银行)向出口商或进口商提供的与贸易有关的贷款,如外国金融机构或出口信贷机构向买方提供的贷款。 负债率即外债余额与当年国内生产总值之比。债务率即外债余额与当年国际收支统计口径的货物与服务贸易出口收入之比。偿债率即中长期外债还本付息与短期外债付息额之和与当年国际收支统计口径的货物与服务贸易出口收入之比。负债率、债务率、偿债率、短期外债与外汇储备的比例等外债风险指标的国际公认安全线分别为20%、100%、20%和100%。 附表:中国2023年末按部门划分的外债总额头寸 2023年末 2023年末 (亿元人民币) (亿美元) 广义政府 30775 4345 短期 2870 405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2870 405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长期 27905 3940 SDR分配 0 0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24084 3400 贷款 3821 54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中央银行 7593 1072 短期 2138 302 货币与存款 1041 147 债务证券 1097 155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长期 5454 770 SDR分配 3441 486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0 0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2014 284 其他接受存款公司 71487 10093 短期 55617 7853 货币与存款 33390 4714 债务证券 6110 863 贷款 15681 2214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436 62 长期 15870 2241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12890 1820 贷款 2890 408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90 13 其他部门 42548 6007 短期 30557 4314 货币与存款 22 3 债务证券 146 21 贷款 1181 167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27216 3843 其他债务负债 1992 281 长期 11991 1693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5881 830 贷款 2884 407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485 68 其他债务负债 2742 387 直接投资:公司间贷款 20949 2958 直接投资企业对直接投资者的债务负债 11741 1658 直接投资者对直接投资企业的债务负债 1328 187 对关联企业的债务负债 7880 1113 外债总额头寸 173352 24475 注:1. 本表按签约期限划分长期、短期外债。 2. 本表统计采用四舍五入法。 2024-04-01/shanxi/2024/0401/13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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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进出口规模32308亿元。其中,货物贸易出口14569亿元,进口12592亿元,顺差1977亿元;服务贸易出口1947亿元,进口3200亿元,逆差1254亿元。服务贸易主要项目为:旅行服务进出口规模1425亿元,运输服务进出口规模1364亿元,其他商业服务进出口规模909亿元,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进出口规模608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4年2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出口2325亿美元,进口2223亿美元,顺差102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 2024年2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724 102 贷方 16516 2325 借方 -15792 -2223 1.货物贸易差额 1977 278 贷方 14569 2051 借方 -12592 -1772 2.服务贸易差额 -1254 -176 贷方 1947 274 借方 -3200 -450 2.1加工服务差额 62 9 贷方 67 9 借方 -5 -1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27 4 贷方 53 7 借方 -26 -4 2.3运输差额 -365 -51 贷方 499 70 借方 -864 -122 2.4旅行差额 -1239 -174 贷方 93 13 借方 -1332 -188 2.5建设差额 85 12 贷方 130 18 借方 -45 -6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23 -3 贷方 32 4 借方 -54 -8 2.7金融服务差额 -3 0 贷方 18 3 借方 -22 -3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104 -15 贷方 114 16 借方 -217 -31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58 8 贷方 333 47 借方 -275 -39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270 38 贷方 590 83 借方 -320 -45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12 -2 贷方 7 1 借方 -19 -3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差额 -10 -1 贷方 11 1 借方 -21 -3 注: 1. 本表所称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进出口,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 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进出口。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 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 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 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我国提供的服务,即服务出口;借方记录我国接受的服务,即服务进口。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 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 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24-04-01/shanxi/2024/0401/13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