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规范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外汇局)行政处罚行为,保障和监督外汇局依法履行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国家外汇管理局修订了《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处罚办法》(见附件),现予公布,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20年第1号印发)同时废止。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处罚办法》 2025-05-19/henan/2025/0519/1944.html
-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局: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要求,根据例行工作安排,国家外汇管理局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废止5件规范性文件(目录见附件1)、宣布失效1件规范性文件(目录见附件2)。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1.国家外汇管理局予以废止的5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目录 2.国家外汇管理局宣布失效1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目录 2025-03-28/henan/2025/0328/1942.html
-
2025年5月14日至15日,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朱鹤新在英国伦敦出席欧洲复兴开发银行2025年年会。参会各方就银行战略发展规划等议题深入交流。会议期间,朱鹤新与欧洲复兴开发银行行长奥蒂尔·雷诺-巴索举行会谈,就加强双边合作等议题交换了意见。 2025-05-16/henan/2025/0516/1938.html
-
2025年5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朱鹤新会见来访的美国前财长、华平投资集团主席蒂莫西·盖特纳(Timothy F. Geithner)。双方就当前国际经济金融形势、中国宏观经济发展等议题进行了交流。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李红燕陪同会见。 2025-05-23/henan/2025/0523/1940.html
-
2025年5月9日,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朱鹤新会见来访的巴西财政部国际事务副部长罗熙丹(Tatiana Rosito)一行。双方就促进双边投资合作、共同应对气候变化等议题进行了交流。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李红燕陪同会见。 2025-05-13/henan/2025/0513/1937.html
-
2025年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3948亿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9213亿元,服务贸易逆差3520亿元,初次收入逆差2324亿元,二次收入顺差579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逆差13948亿元,其中来华直接投资保持净流入。 2025年前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35074亿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52015亿元,服务贸易逆差11166亿元,初次收入逆差6844亿元,二次收入顺差1069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中(含三季度净误差与遗漏)逆差33885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5年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956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2695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494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326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81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逆差1956亿美元。 按美元计值,2025年前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4898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7262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1558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955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149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含三季度净误差与遗漏)逆差4733亿美元。 按SDR计值,2025年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429亿SDR,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969亿SDR,服务贸易逆差361亿SDR,初次收入逆差238亿SDR,二次收入顺差59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逆差1429亿SDR。 按SDR计值,2025年前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3639亿SDR,其中,货物贸易顺差5394亿SDR,服务贸易逆差1161亿SDR,初次收入逆差705亿SDR,二次收入顺差110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含三季度净误差与遗漏)逆差3506亿SDR。(完) 2025年三季度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 项 目 行次 亿元 亿美元 亿SDR 1. 经常账户 1 13948 1956 1429 贷方 2 82444 11565 8449 借方 3 -68496 -9609 -7020 1.A 货物和服务 4 15693 2201 1608 贷方 5 74819 10496 7668 借方 6 -59126 -8295 -6060 1.A.a 货物 7 19213 2695 1969 贷方 8 66934 9390 6860 借方 9 -47721 -6695 -4891 1.A.b 服务 10 -3520 -494 -361 贷方 11 7885 1106 808 借方 12 -11405 -1600 -1169 1.A.b.1 加工服务 13 200 28 20 贷方 14 254 36 26 借方 15 -55 -8 -6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124 17 13 贷方 17 277 39 28 借方 18 -153 -21 -16 1.A.b.3 运输 19 -930 -131 -95 贷方 20 2259 317 231 借方 21 -3189 -447 -327 1.A.b.4 旅行 22 -3589 -503 -368 贷方 23 989 139 101 借方 24 -4578 -642 -469 1.A.b.5 建设 25 156 22 16 贷方 26 343 48 35 借方 27 -187 -26 -19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206 -29 -21 贷方 29 43 6 4 借方 30 -249 -35 -26 1.A.b.7 金融服务 31 -4 -1 0 贷方 32 61 9 6 借方 33 -65 -9 -7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558 -78 -57 贷方 35 328 46 34 借方 36 -886 -124 -91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542 76 56 贷方 38 1265 177 130 借方 39 -723 -101 -74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855 120 88 贷方 41 2008 282 206 借方 42 -1154 -162 -118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65 -9 -7 贷方 44 32 4 3 借方 45 -97 -14 -10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43 -6 -4 贷方 47 26 4 3 借方 48 -69 -10 -7 1.B 初次收入 49 -2324 -326 -238 贷方 50 6625 929 679 借方 51 -8949 -1256 -917 1.C 二次收入 52 579 81 59 贷方 53 1000 140 103 借方 54 -421 -59 -43 2. 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5 -13948 -1956 -1429 2.1 资本账户 56 7 1 1 贷方 57 9 1 1 借方 58 -2 0 0 2.2 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9 -13955 -1957 -1430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60 -14795 -2075 -1516 其中:2.2.1.1 直接投资 61 -2242 -314 -230 2.2.1.1.1直接投资资产 62 -2842 -399 -291 2.2.1.1.1.1 股权 63 -2867 -402 -294 2.2.1.1.1.2 关联企业债务 64 25 3 2 2.2.1.1.2直接投资负债 65 600 85 62 2.2.1.1.2.1 股权 66 991 140 102 2.2.1.1.2.2 关联企业债务 67 -390 -55 -40 2.2.2 储备资产 68 839 118 86 2.2.2.1 货币黄金 69 0 0 0 2.2.2.2 特别提款权 70 -13 -2 -1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71 4 1 0 2.2.2.4 外汇储备 72 848 119 87 2.2.2.5 其他储备 73 0 0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4 / / /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季度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的折算方法为,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平均汇率折算得到。 4.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 5.初步统计,2025年三季度,我国直接投资负债中资本金新增209亿美元(折约1490亿元人民币)。 6.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025年前三季度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 项 目 行次 亿元 亿美元 亿SDR 1. 经常账户 1 35074 4898 3639 贷方 2 231370 32296 23983 借方 3 -196296 -27399 -20345 1.A 货物和服务 4 40849 5704 4234 贷方 5 211241 29486 21900 借方 6 -170391 -23782 -17666 1.A.a 货物 7 52015 7262 5394 贷方 8 188893 26366 19582 借方 9 -136878 -19105 -14188 1.A.b 服务 10 -11166 -1558 -1161 贷方 11 22347 3119 2318 借方 12 -33513 -4677 -3478 1.A.b.1 加工服务 13 561 78 58 贷方 14 689 96 71 借方 15 -128 -18 -13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315 44 33 贷方 17 738 103 76 借方 18 -422 -59 -44 1.A.b.3 运输 19 -2641 -369 -274 贷方 20 6443 899 668 借方 21 -9085 -1268 -942 1.A.b.4 旅行 22 -10908 -1522 -1135 贷方 23 2738 382 284 借方 24 -13646 -1905 -1418 1.A.b.5 建设 25 370 52 38 贷方 26 882 123 91 借方 27 -512 -71 -53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756 -106 -78 贷方 29 155 22 16 借方 30 -911 -127 -95 1.A.b.7 金融服务 31 11 2 1 贷方 32 222 31 23 借方 33 -211 -29 -22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1872 -261 -194 贷方 35 673 94 70 借方 36 -2545 -355 -264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1452 203 150 贷方 38 3700 516 384 借方 39 -2247 -314 -233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2537 354 264 贷方 41 5916 826 614 借方 42 -3378 -472 -350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151 -21 -16 贷方 44 113 16 12 借方 45 -264 -37 -27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83 -12 -9 贷方 47 79 11 8 借方 48 -162 -23 -17 1.B 初次收入 49 -6844 -955 -705 贷方 50 17794 2484 1842 借方 51 -24639 -3440 -2547 1.C 二次收入 52 1069 149 110 贷方 53 2335 326 242 借方 54 -1266 -177 -131 2. 资本和金融账户(含三季度净误差与遗漏) 55 -33885 -4733 -3506 2.1 资本账户 56 -3 0 0 贷方 57 12 2 1 借方 58 -15 -2 -2 2.2 金融账户(含三季度净误差与遗漏) 59 -33881 -4732 -3505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含三季度净误差与遗漏) 60 -37642 -5257 -3900 其中:2.2.1.1 直接投资 61 -5589 -780 -583 2.2.1.1.1直接投资资产 62 -8479 -1184 -882 2.2.1.1.1.1 股权 63 -7192 -1004 -746 2.2.1.1.1.2 关联企业债务 64 -1287 -179 -137 2.2.1.1.2直接投资负债 65 2889 404 299 2.2.1.1.2.1 股权 66 3812 532 396 2.2.1.1.2.2 关联企业债务 67 -922 -129 -97 2.2.2 储备资产 68 3761 524 395 2.2.2.1 货币黄金 69 0 0 0 2.2.2.2 特别提款权 70 -246 -34 -26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71 -106 -15 -11 2.2.2.4 外汇储备 72 4113 573 431 2.2.2.5 其他储备 73 0 0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4 -1189 -165 -133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季度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的折算方法为,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平均汇率折算得到。 4.2025年前三季度初步数为一、二季度平衡表正式数与三季度平衡表初步数累加得到。其中,2025年三季度初步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三季度初步数的金融账户、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同样含净误差与遗漏。2025年一、二季度正式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金融账户和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均不含净误差与遗漏,净误差与遗漏项目单独列示。 5.初步统计,2025年前三季度,我国直接投资负债中资本金新增601亿美元(折约4304亿元人民币)。 6.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025-11-07/henan/2025/1107/2011.html
-
2025年9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进出口规模47362亿元,同比增长6%。其中,货物贸易出口23744亿元,进口17062亿元,顺差6682亿元;服务贸易出口2680亿元,进口3876亿元,逆差1196亿元。服务贸易主要项目为:旅行服务进出口规模1891亿元,运输服务进出口规模1869亿元,其他商业服务进出口规模1078亿元,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进出口规模682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5年9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出口3718亿美元,进口2946亿美元,顺差772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 2025年9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5487 772 贷方 26424 3718 借方 -20938 -2946 1.货物贸易差额 6682 940 贷方 23744 3341 借方 -17062 -2401 2.服务贸易差额 -1196 -168 贷方 2680 377 借方 -3876 -545 2.1加工服务差额 73 10 贷方 91 13 借方 -19 -3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41 6 贷方 108 15 借方 -68 -10 2.3运输差额 -324 -46 贷方 773 109 借方 -1097 -154 2.4旅行差额 -1189 -167 贷方 351 49 借方 -1540 -217 2.5建设差额 60 8 贷方 124 17 借方 -64 -9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117 -17 贷方 -11 -2 借方 -107 -15 2.7金融服务差额 -4 -1 贷方 4 1 借方 -8 -1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176 -25 贷方 97 14 借方 -273 -38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192 27 贷方 437 61 借方 -245 -35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294 41 贷方 686 96 借方 -392 -55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26 -4 贷方 11 2 借方 -37 -5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差额 -18 -3 贷方 9 1 借方 -27 -4 注: 1. 本表所称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进出口,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进出口。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企业调查,该数据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我国提供的服务,即服务出口;借方记录我国接受的服务,即服务进口。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25-10-31/henan/2025/1031/2009.html
-
今年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漯河市分局紧扣贸易便利化政策要求,立足漯河“中国食品名城”产业定位,针对辖区食品出口企业“订单高频、资金周转急、汇率避险需求强”的特点,针对辖区食品出口产业优势,实施出口食品企业“三个联动”举措,打造高效、便捷的跨境结算环境,助力漯河食品“出海”持续增长。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漯河市食品出口总额5.8亿元,同比增长21%;出口额居全省第六位,增速居全省第八位,均较去年同期上升2位,贸易便利化政策红利持续释放。 服务联动,扩大政策服务支持范围 国家外汇管理局漯河市分局以“扩范围、强风控、优服务”为核心,聚焦食品出口企业的实际需求,指导辖内银行精准筛选符合条件的企业与网点,结合业务实际动态储备优质企业,多措并举推进便利化政策业务优化扩围。督促银行加强风险管理,督促银行结合食品出口“单据多、时效紧”的特点,建立客户分类与差异化审核机制,强化事后监管,审慎落实展业原则。加强服务能力建设,强化对银行一线网点培训,简化业务办理流程,提升基层展业能力。 漯河香汇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的体验颇具代表性。此前该公司办理一笔业务,需准备合同、发票、报关单等大量纸质资料供银行审核,全程耗时往往需要大半天。在加入便利化试点后,企业提交的资料大幅精简,银行在收到企业境外汇款申请书后即可为企业快速办理业务,单笔业务办理时间从半天缩短至5分钟以内,金融服务效率得到显著提升。2025年前三季度,漯河市优质便利化企业累计18家,试点银行10家,办理便利化业务笔数1372笔,同比增长21.4%,金额6490.3万美元。 宣介联动,助企树立汇率风险中性理念 针对食品出口企业“利润薄、对汇率波动敏感”的痛点,国家外汇管理局漯河市分局不断加强政策宣传力度,探索构建“外汇局+银行+企业”宣介体系,多维度推动汇率风险中性理念落地。依托“联合宣传+联动推广+贴身辅导”机制,组建联合宣讲队,通过“现场座谈+线上交流”双渠道,结合《河南省中小微企业汇率避险奖励实施办法》,为企业详解“远期结售汇”“期权”等适配食品出口行业的避险工具;对重点企业实行“逐企建档、逐一对接、定向辅导”,确保政策精准触达,有效帮助企业树立汇率风险中性理念。 依托县域外汇自律机制,国家外汇管理局漯河市分局扩大推广半径,将汇率避险“一站式”服务延伸至当地食品产业集群,邀请金融机构总分行专家面对面为企业提供精准服务,推动中小微企业汇率避险及“首办户”拓展工作取得实效。在号称“中国零食车间”的临颍县,联合外汇银行和跨境人民币展业自律机制开展汇率风险管理和跨境人民币政策集中宣讲活动2次,邀约70余家涉外企业负责人参会,并邀请省自律机制高级交易员专题授课,现场解答食品企业关心的“套保产品选择”“成本控制”等实际问题。此外,该局通过压实银行服务主体责任,对避险首办户推广工作和套保率按月通报等措施,明查暗访推动银行机构将优化汇率避险服务工作落实落细。今年前三季度,漯河市新增外汇套保首办户44家,首办金额3604万美元,套保率16.97%,同比增长11.45个百分点。 协同联动,优化涉外领域营商环境 国家外汇管理局漯河市分局坚持以“政银企协同”破题,完善常态化交流机制,精准响应企业诉求。今年以来,该局领导带队深入基层银行、产业园区及食品企业开展调研座谈与“一对一”企业服务6次,与双汇集团、卫龙商贸、中誉宠物等重点涉外食品企业面对面沟通,现场解决实际问题5项,推动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畅通。 卫龙集团此前1000万美元资本金入账后暂未启用,国家外汇管理局漯河市分局得知后主动上门,详细介绍汇率避险相关政策,最终协助企业在中国银行办理双边期权业务,成功规避汇率波动风险。在座谈交流中,又了解到企业有意办理跨国公司资金池业务,该局第一时间阐释政策要点、指导准备申报资料,为企业跨境资金高效流动提供有力支持。 此外,国家外汇管理局漯河市分局还通过联合银行、企业开展联学共建,深入开展稳外贸和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政策宣传,推动“汇银企”三方良性互动。全面落实外汇监管职责,联合市公安局开展联席会议和案情磋商3次,深化与税务、海关等部门的合作备忘录机制,持续优化漯河市涉外领域营商环境。今年前三季度,漯河市涉外收入52704万美元,同比增长18.25%,结汇42762万美元,同比增长5.03%。 2025-11-14/henan/2025/1114/2007.html
-
涉外经济作为地方发展的“增长极”,其活力释放离不开外汇政策的精准赋能。2025年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焦作市分局强化政银企协同发力、省市县三级联动,持续推进外汇政策落实。从县域小厂到行业龙头,从纸质审批到线上办理,国家外汇管理局焦作市分局正用“接地气”的外汇服务,让更多企业在“出海”路上走得更稳、更远。 2025年1月至9月,焦作市涉外收支总额27.28亿美元,同比增长14.21%;进出口总额172.10亿元,同比增长4.40%;直接投资跨境流入3547.67万美元,是去年同期的4.84倍;跨境流出6377.93万美元,是去年同期的1.12倍。 强化顶层设计,构建政策协同“新机制” “以前企业找政策像‘大海捞针’,现在政策主动‘找上门’,我们再也不用为错过优惠发愁了!”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总监高先生感慨道。这一变化,源于国家外汇管理局焦作市分局构建的政策协同新机制。 该局将“百园千企”活动作为优化涉外金融服务的重要契机,加强跨部门政策协同,联合市商务局出台整合贸易便利化、跨境融资、汇率避险等一揽子举措,明确职责分工,形成服务合力。建立与商务、税务、海关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外汇局精准将重点外贸企业及潜力企业名录分发至银行,推动“政策找企业”替代“企业找政策”,构建起“外汇局引导、银行跟进、企业受益”的“大服务”格局,为企业开通了“政策直通车”。 推动政策下沉,实现县域宣讲“全覆盖” “以前总觉得外汇政策离我们小厂很远,直到宣讲队来园区,手把手教我们用便利化政策,以后每月能省下不少财务成本呢!”博爱县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的王先生在县域政策宣讲会上激动地表示。聚焦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国家外汇管理局焦作市分局推动宣讲重心向县域园区、中小企业延伸。 2025年以来,该局联合博爱县人民政府、温县人民政府举办政银企对接会暨惠企政策宣讲会2场,携手市商务局、海关、税务局等部门举办涉外政策解读会6场,面向孟州特色产业园区企业开展政策宣讲1场,现场解读便利化试点政策、跨境融资渠道及汇率避险工具,回应企业诉求,实现了县域政策宣讲全覆盖。2025年新增的6家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企业全部为县域中小企业。 聚焦精准滴灌,开展重点企业“靶向访” “在外汇局的指导下,我们通过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不仅每年能节省财务费用超100万元,还规避了汇率波动风险!”龙佰集团财务负责人拿着最新的财务报表,对上门服务的国家外汇管理局焦作市分局工作人员说。针对大型骨干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和国有企业的差异化需求,国家外汇管理局焦作市分局开展“一对一”靶向辅导。2025年以来,该局深入龙佰集团、风神轮胎、中原内配等20余家重点涉外企业走访调研,“一企一策”解决企业在跨境资金集中运营、外债借用、汇率风险管理中的实际问题。 焦作市国资集团在境外融资时,曾因不熟悉流程陷入困境,国家外汇管理局焦作市分局工作人员全程跟进,从材料准备到业务审批提供全流程指导,帮助企业成功募集1.5亿美元资金,企业特意发来感谢信表达谢意。这种精准服务模式,有效推动龙头企业从“政策知情者”向“红利获得者”转变。 深化银企对接,打造便利服务“生态圈” “银行不仅给我们汇率避险点差优惠,还帮我们线上办理衍生品业务,不用跑网点,太方便了!就说今年,我们节省费用已经超过40万元了。”隆丰革乐美时尚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对国家外汇管理局焦作市分局政策宣讲和优质服务赞不绝口。今年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焦作市分局引导金融机构创新服务,将便利化政策转化为差异化金融产品;联合市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举办涉外便利化政策暨汇率避险宣介会,推动银行推出“便利化+线上服务”“便利化+减费让利”等模式,鼓励银行通过点差优惠、费用减免等方式降低企业成本。2025年1月至9月,全市银行共为28家涉外企业让利超500万元。同时,大力推广跨境金融服务平台“企业汇率风险管理”场景应用,引导银行通过平台为企业提供线上化、智能化的衍生产品服务。2025年以来,通过平台完成衍生品签约83笔,金额9505万美元,企业汇率风险管理质效显著提升。 2025-11-14/henan/2025/1114/2006.html
-
11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召开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报告会,中央宣讲团成员,中国人民银行党委书记、行长潘功胜作宣讲报告。 潘功胜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从深刻认识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十五五”时期在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的重要地位,深刻领会“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方针和主要目标,全面理解“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任务和重大举措,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等方面,对全会精神作了全面宣讲和系统阐释。 潘功胜指出,完善中央银行制度是“十五五”时期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金融强国的战略举措。要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贯彻全会部署,深入研究谋划“十五五”时期中国人民银行重点工作,构建科学稳健的货币政策体系,健全覆盖全面的宏观审慎管理体系和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处置机制,持续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稳步推进金融高水平开放,坚决维护国家金融安全,为实现党中央确定的“十五五”目标任务贡献更大金融力量。 潘功胜强调,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是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各级党委要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培训,紧密联系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多渠道、多维度开展全会精神宣传,营造浓厚的学习宣传氛围。 报告会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中国人民银行党委成员、国家外汇局党组成员,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机关各司局、各部门负责同志,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各省分行、计划单列市分行的副处级以上干部,各地市分行班子成员、内设部门负责人,相关所属单位部门副职以上干部,以及中国人民银行系统内党员群众代表等分别在主会场和分会场参会。 2025-11-13/henan/2025/1113/20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