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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内保外贷项下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是境外债务人债券发行项下还款义务,境外债券发行收入能否用于企业在境外的流动资金需求或偿还前期融资? 答:您好,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发布〈跨境担保外汇管理规定〉的通知》(汇发〔2014〕29号),内保外贷项下资金仅用于债务人正常经营范围内的相关支出,不得用于支持债务人从事正常业务范围以外的相关交易,不得为境外投资受限制的项目提供资金,不得虚构贸易背景进行套利,或进行其他形式的投机交易。相关文件可登陆国家外汇管理局门户网站(www.safe.gov.cn),在政策法规栏中查询。 2023-07-14/henan/2023/0714/15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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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您好! 请问境内A公司与境外B公司签订服务协议,由境内A公司为境外B公司提供服务,是否可以约定境外B公司将款项支付给境外的私人账户内,后续再由境外私人账户转入境内A公司,然后由境内A公司为境外B公司开具发票。 请问此种形式是否违反外汇的法律法规。谢谢 答:不可以。《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指引》“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金融机构)办理服务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应当按照国家外汇管理规定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确认交易单证所列的交易主体、金额、性质等要素与其申请办理的外汇收支相一致。” 2023-08-11/henan/2023/0811/15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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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公司欲申请进出口经营权资质,现在已经取得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海关和检验检疫审核通过,中国电子口岸IC卡,外汇管理局这边我公司还需要办理哪些手续?是什么流程?望告知,谢谢。答:需到外汇局办理名录登记。办理名录登记所需材料如下:1、《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申请书》;2、《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办理确认书》;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4、《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5、外汇管理部门要求的其他资料。 2023-06-16/henan/2023/0616/15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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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公司为一家财务公司,拟吸收境内成员单位的外币存款。目前,银保监局对我公司营业范围批复为本外币。想问,还需要在贵局申请什么资质? 答:您好,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发布<境内企业内部成员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的通知》(汇发〔2009〕49号)第十九条规定,财务公司吸收境内成员单位的外币存款无须经外汇局核准。相关文件可登陆国家外汇管理局门户网站(www.safe.gov.cn),在政策法规栏中查询。 2023-08-11/henan/2023/0811/15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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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您好: 我是是进出口贸易企业。 请问我私有一笔业务,通过件报关模式出口了货物(报金额低于5000rmb且货物重量小于100kgs)没有取得报关单,请问如何在银行办理收汇? 答:企业直接在银行办理出口收结汇手续,银行按照展业原则审核合同、发票、快件报关单据等相关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核。 2023-07-14/henan/2023/0714/15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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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您好,公司办理外汇备案,需要准备什么?答:办理名录登记所需材料如下:1、《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申请书》;2、《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办理确认书》;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4、《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5、外汇管理部门要求的其他资料。 2023-06-16/henan/2023/0616/15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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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外汇管理主要法规目录(截至2023年6月30日) 2023-07-28/henan/2023/0728/15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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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各政策性银行河南省分行,各国有商业银行河南省分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郑州分行,各外资银行郑州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河南省分行,中原银行、郑州银行,郑州农村商业银行、新郑农村商业银行、中牟农村商业银行: 为支持河南辖区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升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推动河南辖区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扩面提质增效,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南省分局制定了《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南省分局关于开展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指导意见》(见附件),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南省分局关于开展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指导意见 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南省分局 2023年9月27日 2023-10-08/henan/2023/1008/15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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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8月,银行结汇13865亿元人民币,售汇14606亿元人民币。2023年1-8月,银行累计结汇104355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106014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3年8月,银行结汇1933亿美元,售汇2036亿美元。2023年1-8月,银行累计结汇14934亿美元,累计售汇15168亿美元 2023年8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40168亿元人民币,对外付款43352亿元人民币。2023年1-8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285945亿元人民币,累计对外付款286729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3年8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5600亿美元,对外付款6043亿美元。2023年1-8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40889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40981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银行,售汇是指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2023-09-15/henan/2023/0915/15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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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党委书记、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潘功胜主持召开外资金融机构和外资企业座谈会,听取有关意见建议,研究加大金融支持稳外贸稳外资力度,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有关工作。摩根大通银行、汇丰银行、德意志银行、法国巴黎银行、瑞银证券、三菱日联银行、特斯拉、巴斯夫、托克、施耐德等外资金融机构和外资企业参加座谈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陆磊及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参加座谈会。 座谈会上,外资金融机构和外资企业负责人介绍了在华展业情况,普遍认为近年来中国金融业开放稳步推进,金融服务外资外贸能力持续提升,希望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安排,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潘功胜认真听取大家的意见建议,就企业关心的热点问题与大家深入交流讨论,对部分意见建议现场作出回应。潘功胜表示,积极吸引和利用外商投资,是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重要内容。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会同金融管理部门在扩大金融服务业市场准入、金融市场双向开放、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等领域取得了重要进展。下一步,将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 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要求,持续优化政策安排,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不断提升金融服务质效,助力高水平对外开放。(完) 2023-09-19/henan/2023/0919/15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