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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23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潘功胜会见了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贺一诚,双方就金融支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等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完) 2021-12-23/safe/2021/1223/203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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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驻哈尔滨总领事弗拉基米尔·奥谢普科夫说,尽管遭遇新冠疫情,俄罗斯和中国今年的贸易额将达到历史新高,两国有关地区对此作出了重要贡献。奥谢普科夫说:“毫无疑问,中俄边境不断改善的跨境基础设施将对此有利。预计明年将开通跨阿穆尔河下列宁斯科耶-同江铁路桥和布拉戈维申斯克-黑河公路桥的货物运输。”(文章来源:中俄资讯网) 2021-12-24/heilongjiang/2021/1224/17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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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http://www.gov.cn/premier/2021-12/22/content_566403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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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六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强外汇市场监管,严厉打击跨境赌博所涉资金非法买卖行为,维护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部分违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1:福建籍王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7月至2018年3月,王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4笔折合26.9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0.9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2:广东籍吴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2月至2019年1月,吴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11笔折合34.8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34.3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3:广东籍林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3月,林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9笔折合23.5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8.3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4:辽宁籍张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11月至2019年2月,张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7笔折合30.9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1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5:浙江籍何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11月至2019年7月,何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2笔折合59.2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40.7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6:河北籍张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1月至6月,张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7笔折合34.5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35.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7:江苏籍李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2月至10月,李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6笔折合44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31.1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8:江苏籍刘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3月,刘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4笔折合29.9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0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9:福建籍陈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3月至4月,陈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9笔折合25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6.8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10:湖北籍廖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5月至6月,廖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4笔折合23.4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8.2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2021-12-20/ningxia/2021/1222/17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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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1:各种货币对美元折算率(2021年11月30日) 2021-12-23/anhui/2021/1223/18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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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以下简称北京冬奥会)期间外汇服务,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复同意北京冬奥会官方合作伙伴中国银行开辟外汇“绿色通道”,为相关外汇账户开立、资金汇兑、境外个人移动消费等外汇业务办理提供便利。 主要内容包括:一是简化业务流程和材料,便利北京冬奥会相关区域内境外个人办理外汇业务。二是便利北京冬奥会相关境内和境外机构开立外汇结算账户,办理外汇补贴、奖金发放及退税等北京冬奥会相关外汇业务。三是支持更多银行在风险可控前提下,为北京冬奥会期间来华外国游客使用移动支付工具进行小额消费提供便利化外汇服务。四是建立特殊外汇业务办理机制,满足北京冬奥会期间紧急或特殊外汇业务需求。 国家外汇管理局将不断提升外汇业务便利化水平,着力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外汇服务,保障北京冬奥会顺利举办。(完) 2021-12-23/anhui/2021/1223/18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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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强化外汇便利化政策落实,提升银行机构外汇业务能力,池州市中心支局于2021年12月11日至12日开展了银行外汇从业人员综合业务培训。外汇管理科业务骨干授课,辖内8家银行近40人参加了培训。 本次培训立足当前国际贸易形势以及市场主体关注的主要问题,培训内容涵盖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经常项目外汇业务、资本项目外汇业务等方面,重点详细解读了《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和国际收支申报相关政策,对各家银行在新政落实过程中的困惑和问题作了现场解答。 此次培训拓宽了银行外汇从业人员的专业知识面,增强了其对“展业三原则”的理解把握能力,促进了银行加大外汇便利化政策执行力度。 2021-12-15/anhui/2021/1215/18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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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汇率风险管理宣传工作,引导企业树立汇率风险中性理念,国家外汇管理局六安市中心支局开展了“汇率风险中性管理知识有奖竞答”活动。 竞答活动通过微信平台开展,内容涵盖外汇风险中性概念、风险表现形式、企业风险中性管理的具体做法和银行避险工具介绍等。本次活动得到了辖内涉外企业和银行业务人员的积极响应,据不完全统计,参加知识竞答活动总人数达到6000余人,答题次数超过10000次。 此次活动扩大了汇率风险中性理念宣传覆盖面,对市场主体进一步了解汇率风险管理和汇率避险工具应用起到了广泛普及作用,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2021-12-23/anhui/2021/1223/18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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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2021年6月末我国对外证券投资资产分国家/地区及分居民持有者部门数据。统计显示,2021年6月末,我国对外证券投资资产(不含储备资产)10132亿美元。其中,股权类投资6949亿美元,债券类投资3183亿美元。资产分布在前五位的国家/地区是中国香港、美国、开曼群岛、英属维尔京群岛和英国,投资金额分别为4905亿美元、1920亿美元、915亿美元、628亿美元和232亿美元。2021年6月末,我国持有对外证券资产的部门主要是非金融部门、非银行金融机构和银行,投资金额分别为4157亿美元、3779亿美元和2196亿美元,占我国对外证券投资总额的41%、37%和22%。(完) 2021-12-23/anhui/2021/1223/18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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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4http://www.gov.cn/premier/2021-12/23/content_566416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