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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益阳市中心支局受理光大银行结售汇业务准入申请,对新入驻益阳市的光大银行开展准入约谈。 约谈会上,益阳市中心支局工作人员分别就国际收支申报、资本项目、经常项目业务、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考核、外汇业务内控制度建设等方面与光大银行益阳分行相关人员进行业务说明与政策指导。光大银行益阳分行表示:将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外汇业务知识和外汇政策,在外汇局的指导下,合规经营外汇业务,为益阳涉外经济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2017-04-17/hunan/2017/0417/1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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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岳阳市涉外监管合作签约仪式在人民银行岳阳市中支举行。外汇局岳阳市中心支局、岳阳海关、岳阳市国家税务局和岳阳市地方税务局共同签署了《涉外监管合作备忘录。受省分局王地宁副局长委托,省分局经常项目管理处霍楠副处长出席签约仪式并讲话。四家签约单位主要负责人、联络部门负责人和联络员,以及11家外汇指定银行和2家涉外企业代表共31人参加签约仪式。 仪式上,省分局霍楠副处长围绕当前涉外经济金融形势,指出跨部门联合监管是落实省分局“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的有益尝试,充分肯定了岳阳市涉外监管合作工作,提出了着眼长效机制建设、提升专业化程度、实现监管与服务并重等三个方面的要求。岳阳市中心支局曹平辉局长介绍了外汇局的履职情况,对其他三家单位长期以来的工作支持表达了感谢,他表示今后外汇局将积极推动四方合作备忘录的落实工作。其他三家单位领导分别围绕各自职能,从落实合作备忘录、加强联合监管等方面作了讲话。签约仪式由岳阳市中支李利华副行长主持。 备忘录确立了“互联互通、协同监管、风险共治、简易便行、注重长效”的基本原则,明确了合作领域和职责分工,约定了“紧密配合、协调联动、互补高效”的监管合作机制。四方一致认为,应通过加大信息共享力度,深化日常监管协作,共同激励惩戒,推进常态化合作,增强监管合力。岳阳涉外监管合作成功签约,是贯彻落实上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实现部门之间协同共治的基础和抓手,对进一步规范进出口秩序,完善跨境税源管理和资金监管,更好地防范和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推动辖区涉外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2017-04-27/hunan/2017/0427/1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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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支持省内轨道交通企业发展,进一步推动轨道交通产业国际化, 6月 16日 ,国家外汇局湖南省分局经常项目处欧阳克修处长等一行前往株洲,对中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开展实地调研,并就企业经营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外汇管理问题进行解答。 省分局听取了中车株机公司相关负责人就公司历史沿革、产品构成、市场布局的介绍后,详细了解近年来企业实施“一带一路”、“走出去”战略的情况,对企业提出的货物贸易外汇收支相关问题提供了现场政策指导及建议。 欧阳克修处长在与企业的对接发言中谈到:中车株机公司10多年来持续快速发展,为全省涉外经济发展、树立国家名片做出了积极贡献,值得充分肯定,外汇局将一如既往地支持企业加快“一带一路”战略实施,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同时,希望企业能严格遵守国家外汇管理政策,依法合规开展涉外业务,进一步加强与银行、外汇局的沟通协调,做好企业内部职能的整合,积极配合外汇局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2017-07-07/hunan/2017/0707/1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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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起,便利银行开展贸易单证审核的“报关核验模块”开始上线试运行。为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湖南分局组成巡查小组赴部分外汇指定银行网点开展了巡查。通过巡查,一是正确引导银行办理进口付汇的报关核验工作,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二是指导银行优化业务办理流程,做好此项工作的培训及准备工作;三是要求银行高度关注这项工作实施过程中的风险,及时加强与外汇管理部门的沟通。 通过巡查发现,各银行能够及时贯彻落实总局视频会议精神,召开专门会议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对业务人员进行了相应培训。各银行网点当日均对“报关核验模块”进行了测试,部分银行网点对当天办理的付汇进行了报关核验。从巡查反馈情况看,“报关核验模块”当天运行较为平稳。银行称赞“报关核验模块”界面直观,操作简便,模块的上线能为银行的真实性审核工作提供强有力的辅助工具,解决了银行与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同时将最大限度降低银行重复付汇业务的发生。 2017-04-27/hunan/2017/0427/1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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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6日,在常德市中心支局曾涛局长的率领下,外汇管理科党支部全体党员到武陵监狱接受警示教育。 在监狱干警的陪同下,外汇科支部全体党员参观了监狱监区、宿舍、食堂及劳动改造车间等监管改造场所,听取了监狱干警的情况介绍,了解服刑人员的生活、劳动改造情况。参观结束后,外汇科党支部党员纷纷表示,服刑人员的现身说法使人深受感触,心灵上受到了一次极大地震撼,表示在今后的外汇管理工作和生活中一定要慎用手中的权力,要坚定理想信念,不断加强学习,严格要求自己,警钟长鸣,增强法纪意识,坚持依法行政,努力做好本职工作,走好自己的人生之路。 2017-07-06/hunan/2017/0706/1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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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底以来,湘潭普降大到暴雨,局部特大暴雨,且持续时间长,湘江流域水位全线上涨,预计湘江湘潭段可能接近甚至超过历史水位。 湘潭市中心支局干部职工积极响应,迅速投入抗洪抢险。为保证抗洪抢险与业务工作“两不误,该中心支局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统筹安排。根据工作情况有计划地安排人员上湘江大堤责任段值班守卫,在不影响日常工作的前提下,优先考虑防汛工作。二是协调配合。遇到临时性工作任务,执行AB岗工作制度,确保工作任务按时如质完成。三是强化保障。未上堤的人员,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后勤保障工作,解除上堤人员的后顾之忧。 2017-07-04/hunan/2017/0704/1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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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立足益阳实际,放眼全省、全国,以国际化的视野分析我市“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面临的挑战、存在的问题、借鉴成功经验,益阳市政府召集各职能部门开展“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调研,我中心支局负责我市外向型企业信贷情况、外汇资金使用、金融机构支持“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情况。 根据市政府的工作要求,我中心支局组织调研小组于近期对辖内10家重点进出口企业开展了专题调研。调研中,我中心支局重点对企业资金需求、生产经营状况、政策诉求、产品技术创新等方面进行了深入调研了解,并形成专题调研报告报送市政府,报告得到市政府课题组的高度肯定。 2017-05-02/hunan/2017/0502/1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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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全口径跨境融资业务开展,7月20日,娄底市中心支局组织辖内部分重点企业及外汇指定银行召开全口径跨境融资银企对接会。 外汇局首先传达了全口径跨境融资政策的优势和作用,鼓励银行紧抓机遇,创新服务,打通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同时鼓励企业顺势而为,善用政策,主动对接谋求发展。随后,娄底建行作为银行代表做经验发言,介绍了该行跨境融资产品及业务发展情况。最后,参会企业与银行就初步合作意向开展了友好热烈的讨论,为银企双方下一步的深度对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截至目前,娄底已成功为辖内3家企业办理了跨境融资业务。 2017-07-20/hunan/2017/0720/4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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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进出口规模42344亿元,同比增长23%。其中,货物贸易出口20224亿元,进口16094亿元,顺差4130亿元;服务贸易出口2178亿元,进口3848亿元,逆差1671亿元。服务贸易主要项目为:旅行服务进出口规模1754亿元,运输服务进出口规模1674亿元,其他商业服务进出口规模1092亿元,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进出口规模617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4年1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出口3153亿美元,进口2806亿美元,顺差346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 2024年1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2459 346 贷方 22402 3153 借方 -19942 -2806 1.货物贸易差额 4130 581 贷方 20224 2846 借方 -16094 -2265 2.服务贸易差额 -1671 -235 贷方 2178 306 借方 -3848 -542 2.1加工服务差额 67 9 贷方 75 11 借方 -8 -1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29 4 贷方 62 9 借方 -33 -5 2.3运输差额 -559 -79 贷方 557 78 借方 -1116 -157 2.4旅行差额 -1530 -215 贷方 112 16 借方 -1642 -231 2.5建设差额 80 11 贷方 132 19 借方 -53 -7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59 -8 贷方 32 5 借方 -92 -13 2.7金融服务差额 4 1 贷方 24 3 借方 -19 -3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142 -20 贷方 74 10 借方 -216 -30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125 18 贷方 371 52 借方 -246 -35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343 48 贷方 718 101 借方 -374 -53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17 -2 贷方 11 1 借方 -28 -4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差额 -12 -2 贷方 9 1 借方 -21 -3 注: 1. 本表所称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进出口,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进出口。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我国提供的服务,即服务出口;借方记录我国接受的服务,即服务进口。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24-03-11/jiangxi/2024/0311/24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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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进出口规模40430亿元,同比增长3%。其中,货物贸易出口18556亿元,进口16053亿元,顺差2504亿元;服务贸易出口2144亿元,进口3677亿元,逆差1533亿元。服务贸易主要项目为:旅行服务进出口规模1622亿元,运输服务进出口规模1486亿元,其他商业服务进出口规模1049亿元,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进出口规模667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4年3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出口2916亿美元,进口2780亿美元,顺差137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 2024年3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971 137 贷方 20700 2916 借方 -19729 -2780 1.货物贸易差额 2504 353 贷方 18556 2614 借方 -16053 -2262 2.服务贸易差额 -1533 -216 贷方 2144 302 借方 -3677 -518 2.1加工服务差额 64 9 贷方 70 10 借方 -6 -1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10 1 贷方 54 8 借方 -44 -6 2.3运输差额 -452 -64 贷方 517 73 借方 -969 -137 2.4旅行差额 -1225 -173 贷方 198 28 借方 -1423 -201 2.5建设差额 43 6 贷方 94 13 借方 -51 -7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139 -20 贷方 3 0 借方 -142 -20 2.7金融服务差额 7 1 贷方 31 4 借方 -24 -3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218 -31 贷方 103 15 借方 -322 -45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157 22 贷方 412 58 借方 -255 -36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238 34 贷方 644 91 借方 -406 -57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19 -3 贷方 10 1 借方 -29 -4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差额 1 0 贷方 8 1 借方 -7 -1 注: 1. 本表所称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进出口,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进出口。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我国提供的服务,即服务出口;借方记录我国接受的服务,即服务进口。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24-04-29/jiangxi/2024/0429/24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