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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辖内银行提升个人外汇服务质量,保障居民合理用汇需求,根据山东省分局《推进银行提升个人外汇服务质量暗访抽查工作指引(试行)》的要求,莱芜市中心支局于2020年12月8日深入银行网点开展个人外汇业务办理情况的暗访抽查。 下一步,莱芜市中心支局将严格按照省分局要求,积极探索多层次的暗访方式,扎实推进暗访工作,切实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断推动银行提升个人外汇服务质量。 2020-12-09/shandong/2020/1209/17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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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国家开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 为进一步提升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促进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健康持续创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等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鼓励银行优化金融服务,为诚信守法企业开展真实、合规的新型离岸国际贸易提供跨境资金结算便利。 本通知所称新型离岸国际贸易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所涉货物不进出我国一线关境或不纳入我国海关统计的贸易,包括但不限于离岸转手买卖、全球采购、委托境外加工、承包工程境外购买货物等。 二、银行应根据新型离岸国际贸易的特点制定业务规范,完善内部管理,实施客户分类,提升服务水平: (一)健全新型离岸国际贸易内控制度,包括加强客户尽职调查、优化业务审核、实施事后监测管理和完善内部监督等。 (二)精准识别新型离岸国际贸易客户身份和业务模式,根据客户诚信状况、合规水平和风控能力等,动态实施内部客户风险分级评定,对客户主体、业务性质和关联交易进行穿透式审查。 (三)重点支持基于实体经济创新发展和制造业转型升级、提升产业链供应链完整性和现代化水平而开展的新型离岸国际贸易。 三、银行办理新型离岸国际贸易跨境资金结算业务时,应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要求,根据“了解客户”“了解业务”“尽职审查”的展业原则,按下列规定自主决定审核交易单证的种类: (一)交易真实、合法且具有商业合理性和逻辑性。 (二)经合理审查未发现存在涉嫌利用虚假或构造新型离岸国际贸易进行投机套利、违规转移资金或骗取银行融资等异常情况。 四、银行应根据《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管理办法》(银发〔2017〕126号文印发)、《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优化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信息报送流程的通知》(银办发〔2013〕188号)等相关规定,及时、完整、准确地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和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RCPMIS)数据报送。对于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和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数据报送在服务贸易项下的新型离岸国际贸易,应在交易附言中注明“新型离岸”。 银行应留存相关交易单证、客户尽职调查、事后监测管理等资料5年备查。企业应留存相关交易单证5年备查。 五、同一笔离岸转手买卖业务原则上应在同一家银行,采用同一币种(外币或人民币)办理收支结算。对无法按此规定办理的离岸转手买卖业务,银行在确认其真实、合法后可直接办理,并在涉外收支申报及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数据报送交易附言中注明“特殊离岸转手”,自业务办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外汇局分支机构报告。 六、银行应从源头做好风险防范,加强贸易背景审核。在业务办理、监测管理以及内部监督过程中,发现企业涉嫌虚假或构造交易、骗取融资等异常行为的,应及时向所在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外汇局分支机构报告,并按照银行内控制度要求,调整企业的客户风险分级,严格审核企业后续跨境资金结算业务。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分类等级为B、C类的企业新型离岸国际贸易跨境资金结算业务按外汇局有关规定办理。 七、内控制度完备、具有离岸转手买卖业务实际需求的跨国公司可按照《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汇发〔2019〕7号文印发)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申请开展含离岸转手买卖业务的经常项目资金集中收付和轧差净额结算业务。 八、人民银行、外汇局依法对新型离岸国际贸易跨境资金结算开展监督管理。对于违反本通知及相关跨境资金结算管理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至第四十九条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九、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外汇局分支机构应加强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按照“鼓励创新、包容审慎”的原则,密切跟踪新型离岸国际贸易的创新发展,主动回应市场诉求,指导银行持续提升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 本通知自2022年1月24日起实施。《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等规定与本通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人民银行、外汇局反馈。 中国人民银行 外汇局 2021年12月23日 2021-12-28/jiangxi/2021/1228/18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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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3日,国家外汇管理局举办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宣讲报告会。中央宣讲团成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张来明应邀作宣讲报告。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潘功胜主持报告会。 报告会上,张来明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结合党的百年奋斗历程,从《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的重大意义、我们党百年奋斗的历史意义和历史经验、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使命责任等方面,对全会精神进行了深入系统解读。报告政治站位高、内容全面、思想深刻,具有很强的理论指导意义和实践针对性,深化了外汇局广大党员干部对全会精神的理解和把握。 潘功胜强调,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是外汇局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外汇局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作为党史学习教育重要内容,以此次报告会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学习和宣传,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特别是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做到忠于核心、忠于国家、忠于人民。 潘功胜要求,外汇局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同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结合起来,同中央巡视整改结合起来,持续深化外汇领域改革开放,防范化解外汇领域重大风险,完善外汇储备经营管理,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具体实践,扎实推动全会精神在外汇领域的落实落地,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外汇局党组全体成员、总会计师,局机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代表参加报告会。 2021-12-30/jiangxi/2021/1230/18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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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7日,国家外汇管理局举行宪法宣誓仪式。受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潘功胜委托,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宣昌能监誓。2020年12月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新任命的干部依法进行宪法宣誓。 宣誓后,宣昌能强调,外汇局干部职工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于宪法,依法履职,勤勉工作,担当作为,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稳妥有序推进资本项目高水平开放,完善外汇市场“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框架,保障外汇储备资产安全、流动和保值增值,维护外汇市场稳定和国家经济金融安全,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2021-12-29/jiangxi/2021/1229/18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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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某外商独资企业每年都要为其外籍员工向境外某国际救援中心交纳一定的费用,其外籍员工才享受该中心提供的医疗保健咨询和治疗疾病的服务(不包括医疗所需费用),则该笔付汇应如何申报? 该笔费用为外籍员工接受境外救援中心医疗保健服务的资格,交易性质属于境外职工福利的一部分,应申报在“321000初次收入(收益)-职工报酬(工资、薪金和福利)”项下。 如果缴纳费用为境内居民职工接受境外救援中心医疗保健服务的资格费用,若主要接受远程医疗保健服务,应申报在“229030服务贸易-文化和娱乐服务-医疗服务”项下;若主要接受职工出国医疗保健服务,应申报在“223021服务贸易-旅行-私人旅行-就医及健康相关旅行”项下。 2021-12-30/tianjin/2021/1230/18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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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深入了解外汇管理各项改革特别是便利化措施在企业层面的落实落地情况,听取企业对外汇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9月16日上午,滨州市中心支局组织辖内部分涉外企业召开座谈会。 下一步,滨州市中心支局将持续关注市场主体需求变化,加强政策宣传和引导,确保各项外汇管理便利化改革政策红利及时有效惠及市场主体。 2020-09-17/shandong/2020/0917/16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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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增强辖区银行结售汇统计责任意识、业务素质,确保数据准确、及时、完整,济宁市中心支局于9月15日举办济宁市银行结售汇管理及统计培训班。 本次培训系统全面、深入浅出,为进一步提高银行结售汇工作效率,完善制度措施奠定了坚实基础。 2020-09-16/shandong/2020/0916/16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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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官方储备资产(2021年11月) 2021-12-27/jiangxi/2021/1231/18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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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7号下午,烟台市中心支局应邀参加了烟台市商务局联合市驻香港经济合作中心共同举办的企业“走出去”政策“云交流”活动,该活动分别在香港、烟台设立分会场,烟台市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企业代表共100余人在线参加了活动。 此次活动拉开了烟台市中心支局2021年继续深化“双五”竞赛,推动创建模范机关活动宣传篇的序幕。烟台市中心支局将继续助力企业积极应对疫情冲击,抢抓RCEP区域一体化机遇,通过优化外汇服务、深化外汇投融资便利化、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等措施,指导帮助企业有效利用海外资源,用好外汇政策,精准前瞻谋划,为烟台“走出去”企业行稳致远贡献外汇力量。 2021-01-08/shandong/2021/0108/17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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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稳外贸稳外资工作要求,帮助辖内涉外企业更好地应对汇率波动风险,2021年1月27日,临沂市中心支局联合浙商银行临沂分行组织召开汇率避险专题座谈会。 此次座谈会立足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着力发挥金融机构的自身优势,通过“小范围”、“面对面”方式推动解决重点企业汇率知识匮乏、避险能力不足等问题,进一步提升外汇服务的“直达性”。参会企业表示,参加此次座谈会,使得他们对涉外经济形势有了进一步认识,今后将把汇率波动纳入企业经营和日常财务管理中,继续加强与外汇局的沟通交流,积极应对汇率波动风险。 下一步,临沂市中心支局将紧贴企业需求,发挥好各家金融机构的专业优势,多层次、多渠道开展银企面对面会谈,支持企业增强业务经营及风险管理能力,促进涉外经济稳健发展。 2021-01-27/shandong/2021/0127/17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