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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5年2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21.90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05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3.0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43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18.82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62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7.7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08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4.19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98万亿美元)。 2025年1-2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44.25万亿元人民币(等值6.16万亿美元)。 2025-04-11/shaanxi/2025/0411/21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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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4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召开携带证电子化业务培训,贵州省分局外汇管理处组织全辖8家市州分局及经营个人外汇业务的18家商业银行参加培训。本次培训就携带证电子化政策、业务问题及诉求、系统技术问题及诉求等进行详细讲解答疑,有助于电子携带证政策平稳有序落地。 2025-04-11/guizhou/2025/0411/17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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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国国际收支报告 2025-04-11/shaanxi/2025/0411/21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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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进出口规模36861亿元,同比增长14%。其中,货物贸易出口17888亿元,进口13250亿元,顺差4638亿元;服务贸易出口2273亿元,进口3451亿元,逆差1178亿元。服务贸易主要项目为:旅行服务进出口规模1764亿元,运输服务进出口规模1583亿元,其他商业服务进出口规模1009亿元,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进出口规模624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5年2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出口2811亿美元,进口2329亿美元,顺差482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 2025年2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3459 482 贷方 20160 2811 借方 -16701 -2329 1.货物贸易差额 4638 647 贷方 17888 2494 借方 -13250 -1848 2.服务贸易差额 -1178 -164 贷方 2273 317 借方 -3451 -481 2.1加工服务差额 62 9 贷方 68 10 借方 -7 -1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47 7 贷方 76 11 借方 -29 -4 2.3运输差额 -187 -26 贷方 698 97 借方 -885 -123 2.4旅行差额 -1317 -184 贷方 223 31 借方 -1541 -215 2.5建设差额 41 6 贷方 76 11 借方 -35 -5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34 -5 贷方 21 3 借方 -55 -8 2.7金融服务差额 3 0 贷方 27 4 借方 -24 -3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160 -22 贷方 59 8 借方 -219 -30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49 7 贷方 337 47 借方 -287 -40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330 46 贷方 670 93 借方 -339 -47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15 -2 贷方 8 1 借方 -23 -3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差额 3 0 贷方 10 1 借方 -7 -1 注: 1. 本表所称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进出口,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进出口。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我国提供的服务,即服务出口;借方记录我国接受的服务,即服务进口。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25-04-11/jilin/2025/0411/25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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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四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1719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13394亿元。 2024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30213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30932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4年四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638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2498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474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433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47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1873亿美元,其中,资本账户顺差0.5亿美元,金融账户逆差1874亿美元。 按美元计值,2024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4239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7680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2290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1300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150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4340亿美元,其中,资本账户逆差1亿美元,金融账户逆差4339亿美元。 按SDR计值,2024年四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239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1415亿SDR。 按SDR计值,2024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3188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3262亿SDR。 此外,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最新获得的数据,修订了2023年以来各季度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详见国家外汇管理局官方网站“统计数据”栏目。 为便于社会各界解读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分析小组同时发布《2024年中国国际收支报告》。(完) 2024年四季度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概览表) 项 目 行次 亿元 亿美元 亿SDR 1. 经常账户 1 11719 1638 1239 贷方 2 81231 11349 8587 借方 3 -69512 -9712 -7348 1.A 货物和服务 4 14486 2024 1531 贷方 5 74708 10438 7897 借方 6 -60222 -8415 -6366 1.A.a 货物 7 17883 2498 1891 贷方 8 67020 9364 7085 借方 9 -49137 -6866 -5194 1.A.b 服务 10 -3397 -474 -359 贷方 11 7689 1074 813 借方 12 -11085 -1548 -1172 1.B 初次收入 13 -3102 -433 -328 贷方 14 5778 807 611 借方 15 -8880 -1240 -939 1.C 二次收入 16 335 47 35 贷方 17 745 104 79 借方 18 -410 -57 -43 2. 资本和金融账户 19 -13394 -1873 -1415 2.1 资本账户 20 3 0 0 贷方 21 6 1 1 借方 22 -3 0 0 2.2 金融账户 23 -13397 -1874 -1415 资产 24 -8456 -1178 -895 负债 25 -4941 -695 -520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 26 -15570 -2177 -1645 2.2.1.1 直接投资 27 345 48 37 资产 28 -2096 -293 -222 负债 29 2441 341 258 2.2.1.2 证券投资 30 -10693 -1495 -1130 资产 31 -5836 -815 -617 负债 32 -4857 -680 -513 2.2.1.3 金融衍生工具 33 -120 -17 -13 资产 34 -10 -1 -1 负债 35 -110 -15 -12 2.2.1.4 其他投资 36 -5102 -713 -540 资产 37 -2687 -373 -285 负债 38 -2414 -340 -254 2.2.2 储备资产 39 2173 304 230 3.净误差与遗漏 40 1675 235 176 注: 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资本和金融账户中包含储备资产。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季度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人民币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4.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平均汇率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SDR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5.2024年四季度,我国直接投资负债中资本金新增307亿美元(折约2201亿元人民币)。 6.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7.细项数据请参见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互联网站“统计数据”栏目。 8.《国际收支平衡表》采用修订机制,最新数据以“统计数据”栏目中的数据为准。 2024年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概览表) 项 目 行次 亿元 亿美元 亿SDR 1. 经常账户 1 30213 4239 3188 贷方 2 294853 41401 31186 借方 3 -264640 -37162 -27998 1.A 货物和服务 4 38414 5390 4057 贷方 5 270126 37930 28570 借方 6 -231712 -32540 -24513 1.A.a 货物 7 54718 7680 5783 贷方 8 242778 34090 25678 借方 9 -188061 -26410 -19895 1.A.b 服务 10 -16304 -2290 -1725 贷方 11 27347 3840 2893 借方 12 -43651 -6130 -4618 1.B 初次收入 13 -9269 -1300 -983 贷方 14 22025 3093 2330 借方 15 -31294 -4393 -3312 1.C 二次收入 16 1068 150 113 贷方 17 2702 379 286 借方 18 -1634 -229 -173 2. 资本和金融账户 19 -30932 -4340 -3262 2.1 资本账户 20 -8 -1 -1 贷方 21 14 2 1 借方 22 -22 -3 -2 2.2 金融账户 23 -30924 -4339 -3261 资产 24 -30031 -4215 -3175 负债 25 -893 -124 -87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 26 -35371 -4962 -3733 2.2.1.1 直接投资 27 -10928 -1537 -1159 资产 28 -12259 -1722 -1299 负债 29 1330 186 140 2.2.1.2 证券投资 30 -13401 -1876 -1416 资产 31 -15270 -2142 -1617 负债 32 1869 266 200 2.2.1.3 金融衍生工具 33 -364 -51 -39 资产 34 -201 -28 -22 负债 35 -164 -23 -18 2.2.1.4 其他投资 36 -10678 -1498 -1119 资产 37 -6749 -945 -709 负债 38 -3929 -552 -410 2.2.2 储备资产 39 4447 623 472 3.净误差与遗漏 40 719 101 75 注: 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资本和金融账户中包含储备资产。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季度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人民币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4.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平均汇率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SDR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5.2024年,我国直接投资负债中资本金新增909亿美元(折约6480亿元人民币)。 6.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7.细项数据请参见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互联网站“统计数据”栏目。 8.《国际收支平衡表》采用修订机制,最新数据以“统计数据”栏目中的数据为准。 2025-04-11/jilin/2025/0411/25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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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末,我国对外金融资产102167亿美元,对外负债69209亿美元,对外净资产32958亿美元。 在对外金融资产中,直接投资资产31329亿美元,证券投资资产14173亿美元,金融衍生工具资产242亿美元,其他投资资产21867亿美元,储备资产34556亿美元,分别占对外金融资产的31%、14%、0.2%、21%和34%;在对外负债中,直接投资负债36224亿美元,证券投资负债19396亿美元,金融衍生工具负债304亿美元,其他投资负债13286亿美元,分别占对外负债的52%、28%、0.4%和19%。 按SDR计值,2024年末,我国对外金融资产78341亿SDR,对外负债53069亿SDR,对外净资产25272亿SDR。 此外,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最新获得的数据,修订了2023年以来各季度国际投资头寸表数据,并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官方网站“统计数据”栏目公布。 为便于社会各界解读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分析小组同时发布《2024年中国国际收支报告》。(完) 2024年末中国国际投资头寸表 项目 行次 期末头寸 (亿美元) 期末头寸 (亿SDR) 净头寸 1 32958 25272 资产 2 102167 78341 1 直接投资 3 31329 24023 1.1 股权 4 27373 20989 1.2 关联企业债务 5 3956 3034 1.a 金融部门 6 4395 3370 1.1.a 股权 7 4099 3143 1.2.a 关联企业债务 8 297 227 1.b 非金融部门 9 26933 20652 1.1.b 股权 10 23274 17846 1.2.b 关联企业债务 11 3659 2806 2 证券投资 12 14173 10868 2.1 股权 13 8598 6593 2.2 债券 14 5575 4275 3 金融衍生工具 15 242 185 4 其他投资 16 21867 16768 4.1 其他股权 17 99 76 4.2 货币和存款 18 5380 4126 4.3 贷款 19 8321 6380 4.4 保险和养老金 20 306 235 4.5 贸易信贷 21 6825 5233 4.6 其他 22 936 718 5 储备资产 23 34556 26497 5.1 货币黄金 24 1913 1467 5.2 特别提款权 25 527 404 5.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26 98 75 5.4 外汇储备 27 32024 24556 5.5 其他储备资产 28 -6 -4 负债 29 69209 53069 1 直接投资 30 36224 27777 1.1 股权 31 33563 25736 1.2 关联企业债务 32 2661 2040 1.a 金融部门 33 2076 1592 1.1.a 股权 34 1880 1441 1.2.a 关联企业债务 35 196 150 1.b 非金融部门 36 34149 26185 1.1.b 股权 37 31684 24295 1.2.b 关联企业债务 38 2465 1890 2 证券投资 39 19396 14873 2.1 股权 40 11898 9123 2.2 债券 41 7498 5749 3 金融衍生工具 42 304 233 4 其他投资 43 13286 10187 4.1 其他股权 44 0 0 4.2 货币和存款 45 4392 3367 4.3 贷款 46 3260 2500 4.4 保险和养老金 47 285 218 4.5 贸易信贷 48 4007 3073 4.6 其他 49 870 667 4.7 特别提款权 50 472 362 说明: 1.本表记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净头寸是指资产减负债,“+”表示净资产,“−”表示净负债。 3.SDR计值的数据,是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数据通过SDR兑美元季末汇率折算得到。 4.《国际投资头寸表》采用修订机制,最新数据以“统计数据”栏目中的数据为准。 2025-04-11/jilin/2025/0411/25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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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第二十二届中国国际酒业博览会在泸州成功举行。泸州市分局以此次博览会为契机,组织辖内11家外汇指定银行,聚焦汇率风险管理,开展专题宣导活动,助力酒类外贸企业提升汇率避险能力,更好应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市场。 宣导活动通过现场发放《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指引》(2024年版)等宣传资料,邀请成功运用汇率避险工具的酒企代表分享经验,指导银行宣讲展示远期结售汇、期权组合等外汇避险产品等方式,有效扩大政策宣传普及面。参会酒企负责人普遍表示通过此次宣导活动认识到汇率风险管理的重要性,且已有部分企业与银行达成合作意向。 下一步,泸州市分局将持续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创新宣导形式,强化政策工具支持,指导银行推出“制定化”避险方案,为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2025-04-11/sichuan/2025/0411/29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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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3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2407亿美元,较2月末上升134亿美元,升幅为0.42%。 2025年3月,受主要经济体宏观经济数据、财政货币政策及预期等因素影响,美元指数下跌,全球金融资产价格总体下跌。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上升。我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一揽子存量政策和增量政策继续发力显效,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为外汇储备规模保持基本稳定提供支撑。 2025-04-14/dalian/2025/0414/23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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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各级外汇局咨询途径、监督和投诉、办公地址和时间、公开查询方式(不含派出机构) 2025-04-14/jiangsu/2021/0205/6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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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苏省分局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中山东路200号,邮编:210002 业务咨询电话: 国际收支: 国际收支统计申报:025-84790230、84790127 银行申请结售汇业务资质、银行结售汇统计、银行卡跨境交易、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025-84790218、84790233 经常项目: 货物贸易:025-84790266、84790183、84790281 服务贸易、个人经常项目外汇业务(不含购房、证券投资、理财、人寿保险、投资性返还分红类保险等项目的外汇业务):025-84790444、84790169、84790400 资本项目: 外债、跨境担保等业务:025-84790044、84790045 外商直接投资、境外直接投资、境外放款、特殊目的公司补登记等业务:025-84790496、84790139、84790048、84790950 境内企业境外上市、移民/继承财产转移、股权激励、跨国公司资金池等业务:025-84790179、84790679 资本项目信息系统应急管理人员:胡俊伟(业务),025-84790401,叶惠明(技术),025-84790237 投诉电话:025-84790662,举报外汇违规线索:025-84790491、84790049 国家外汇管理局无锡市分局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五爱路33号,邮编:214031 业务咨询电话: 国际收支:0510-82221680 货物贸易:0510-82221683,服务贸易、个人外汇业务:0510-82221863、0510-82221803。 资本项目:跨境融资:0510-82221889,直接投资:0510-82221692,资本市场:0510-82221686 资本项目信息系统应急管理人员:徐海燕(业务),0510-82221692,周坚(技术),0510-82221677 投诉电话:0510-82221699 国家外汇管理局徐州市分局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建国西路71号,邮编:221002 业务咨询电话: 国际收支:0516-85705657 经常项目:0516-85794571 资本项目:0516-85700444 资本项目信息系统应急管理人员:潘峰(业务),0516-85600996,裴浩然(技术),0516-85792112 投诉电话:0516-85794260 国家外汇管理局常州市分局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广化街18号,邮编:213001 业务咨询电话: 国际收支:0519-86919096、86919097 经常项目:0519-86645654、86646224 资本项目:0519-86646355、86919115 资本项目信息系统应急管理人员:曹姝贤(业务),0519-86919112,郭卿(技术),0519-86919137 投诉电话:0519-86645344 国家外汇管理局苏州市分局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苏州新区狮山路59号,邮编:215011 业务咨询电话: 国际收支:0512-68082393、68312670、68312759、68253931 经常项目:0512-68058429、68253261、68253150、68250256、68315342 资本项目:0512-68058613、68058415、68058417、68315379 资本项目信息系统应急管理人员:周惠(业务),0512-68058417,尹锋(技术),0512-68253119 投诉电话:0512-68058417 国家外汇管理局南通市分局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崇川路8号,邮编:226007 业务咨询电话: 国际收支:0513-85507130、81599970 经常项目:0513-85526548、85520548 资本项目:0513-85520548、85526548 资本项目信息系统应急管理人员:黄长征(业务),0513-85519841,邵峰(技术),0513-85508226 投诉电话:0513-85507019 国家外汇管理局连云港市分局 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通灌北路79号,邮编:222002 业务咨询电话: 国际收支:0518-85600228 经常项目:货物贸易:0518-85600318、0518-85600317,服务贸易、个人外汇业务:0518-85600369 资本项目:0518-85600318 资本项目信息系统应急管理人员:刘宪龙(业务)0518-85600319,倪立显(技术),0518-85600260 投诉电话:0518-85868016 国家外汇管理局淮安市分局 地址:江苏省淮安市翔宇中道158号,邮编:223001 业务咨询电话: 国际收支:0517-83163122 经常项目:0517-83163107 资本项目:0517-83163116 资本项目信息系统应急管理人员:石晓静(业务),0517-83163116,赵新杰(技术),0517-83163180 投诉电话:0517-83163121 国家外汇管理局盐城市分局 地址:江苏省盐城市迎宾南路80号,邮编:224001 业务咨询电话: 国际收支:0515-88386801 经常项目:0515-88386803 资本项目:0515-88386802 资本项目信息系统应急管理人员:韩伟(业务),0515-88386803,魏晋(技术),0515-88386906 投诉电话:0515-88386809 国家外汇管理局扬州市分局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文昌中路561号,邮编:225009 业务咨询电话: 国际收支:0514-87936673 经常项目:0514-87936675、87936671 资本项目:0514-87936671、87323236 资本项目信息系统应急管理人员:陈俊钦(业务),0514-87936672,李猛(技术),0514-87323249 投诉电话:0514-87936859、87935288 国家外汇管理局镇江市分局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中山西路110号,邮编:212000 业务咨询电话: 国际收支:0511-85240510 经常项目:0511-85240514 资本项目:0511-85240515 资本项目信息系统应急管理人员:王善龙(业务),0511-85240515,顾沈君(技术),0511-85240649 投诉电话:0511-85240511 国家外汇管理局泰州市分局 地址: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南路319号,邮编:225300 业务咨询电话: 国际收支:0523-86886978 经常项目:0523-86886979 资本项目:0523-86882046 资本项目信息系统应急管理人员:黄琴(业务),0523-86882046,魏健(技术),0523-86886969 投诉电话:0523-86886948 国家外汇管理局宿迁市分局 地址: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洪泽湖路764号,邮编:223800 业务咨询电话: 国际收支:0527-84313058 经常项目:0527-84313059 资本项目:0527-84313059 资本项目信息系统应急管理人员:曹元鹏(业务),0527-84313059,任军远(技术),0527-84313030 投诉电话:0527-84313057 江苏省各级外汇局咨询途径、监督和投诉、办公地址和时间、公开查询方式(不含派出机构) 2025-04-14/jiangsu/2017/0915/312.html